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第08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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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八十三卷目录

 兵法部总论三

  吴子

  商子农战 去强 战法 立本 兵守 靳令 修权 来民 赏刑 画策 境内

   弱民

戎政典第八十三卷

兵法部总论三 编辑

吴子 编辑

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文侯曰:“寡人不好军旅之事。” 起对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今君四时使斩离皮革,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为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革车掩户,缦轮笼毂,观之于目则不丽,乘之以田则不轻,不识主君安用此也?若以备进战退守,而不求能用者,譬如伏鸡之搏狸,乳犬之犯虎,虽有斗心,随之死矣。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家;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故当敌而不进,无逮于义矣;僵尸而哀之,无逮于仁矣。” 于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觞,醮吴起于庙,立为大将,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馀则均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图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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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曰:“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有四 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 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是以 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谋, 必告于宗庙,启于元龟,参之天时,吉乃后举。民知君 之爱其命,惜其死,若此之至而与之临战,则士以进 死”为荣,退生为辱矣。

吴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义者所以行事立功, 谋者所以违害就利,要者所以保业守成。若行不合 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是以圣人绥之 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 则兴,废之则衰,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悦,武王伐纣 而殷人不非,举顺天人,故能然矣。”

《吴子》曰:“凡制国治军者,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 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然战胜 易,守胜难。故曰: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 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 亡者众。”

《吴子》曰:“凡兵之所起者有五:一曰争名,二曰争利,三 曰积恶,四曰内乱,五曰因饥。其名又有五,一曰义兵, 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 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 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五者之服,各有其道。义必 以礼服,强必以谦服,刚必以辞服,暴必以诈服,逆必 以权服。”

武侯问曰:“愿闻治兵、料人、固国之道。”起对曰:“古之明 王必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安集吏民,顺俗而教, 简募良材,以备不虞。昔齐桓募士五万,以霸诸侯;晋 文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秦穆置陷阵三万,以服 邻敌。故强国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胆勇气力者聚为 一卒,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能逾” 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王臣失位而欲见功 于上者,聚为一卒;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 此五者,军之练锐也。有此三千人,内出可以决围,外 入可以屠城矣。

武侯曰:“愿闻陈必定,守必固,战必胜之道。”起对曰:“立 见且可,岂直闻乎?君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处下,则 阵已定矣;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则守已固矣;百姓 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

武侯尝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喜色,起进曰:“昔 楚庄王尝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忧色。”申公问 曰:“君有忧色,何也?”曰:“寡人闻之,世不绝圣,国不乏贤, 能得其师者王,能得其友者霸。今寡人不才而群臣 莫及者,楚国其殆矣。此楚庄王之所忧,而君悦之,臣 窃惧矣。”于是武侯有惭色。

《料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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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谓吴起曰:“今秦胁吾西,楚带吾南,赵冲吾北,齐 临吾东,燕绝吾后,韩据吾前,六国之兵四守,势甚不 便,忧此奈何?”起对曰:“夫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今君 已戒,祸其远矣。臣请论六国之俗:夫齐陈重而不坚, 秦陈散而自斗,楚陈整而不久,燕陈守而不走,三晋 陈治而不用。夫齐性刚,其国富,君臣骄奢而简于细 民,其政宽而禄不均,一陈两心,前重后轻,故重而不坚。击此之道,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其陈可 坏。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皆有 斗心,故散而自战。击此之道,必先示之以利而引去 之,士贪于得而离其将,乘乖猎散,设伏投机,其将可 取。楚性弱,其地广,其政骚,其民疲,故整而不久。击此 之道,袭乱其屯,先夺其气,轻进速退,弊而劳之,勿与 争战,其军可败。燕性悫,其民慎,好勇义,寡诈谋,故守 而不走。击此之道,触而迫之,陵而远之,驰而后之,则 上疑而下惧,谨我车骑,必避之路,其将可虏。”“《三晋》者, 中国也,其性和,其政平,其民疲于战,习于兵,轻其将, 薄其禄,士无死志,故”治而不用,击此之道。阻陈而压 之,众来则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此其势也。然则 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力轻扛鼎,足轻戎马,搴旗 斩将,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选而别之,爱而贵之,是谓 “军命。”其有工用五兵,材力健疾,志在吞敌者,必加其 爵列,可以决胜。厚其父母妻子,劝赏畏罚,此坚阵之 士,可“与持久。能审料此,可以击倍。”武侯曰:“善!”

《吴子》曰:“凡料敌,有不卜而与之战者八:一曰疾风大 寒,蚤起寤迁,剖冰济水,不惮艰难。二曰盛夏炎热,晏 兴无间,行驱饥渴,务于取远。三曰师既淹久,粮食无 有,百姓怨怒,妖祥数起,上不能止。四曰军资既竭,薪 刍既寡,天多阴雨,欲掠无所。五曰徒众不多,水地不 利,人马疾疫,四邻不至。六曰道远日暮,士众劳惧,倦 而未食,解甲而息;七曰将薄吏轻,士卒不固,三军数 惊,师徒无助;八曰阵而未定,舍而未毕,行阪涉险,半 隐半出。诸如此者,击之勿疑,有不占而避之者六:一 曰土地广大,人民富众;二曰上爱其下,惠施流布;三 曰赏信刑察,发必得时;四曰陈功居列,任贤使能;五 曰师徒之众,兵甲之精;六曰四邻之”助,大国之援,凡 此不如敌人,避之勿疑,所谓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也。 武侯问曰:“吾欲观敌之外以知其内,察其进以知其 止,以定胜负,可得闻乎?”起对曰:“敌人之来,荡荡无虑, 旌旗烦乱,人马数顾,一可击十,必使无措。诸侯未会, 君臣未和,沟垒未成,禁令未施,三军汹汹,欲前不能, 欲去不敢,以半击倍”,百战不殆。

武侯问敌必可击之道起对曰:“用兵必须审敌虚实 而趋其危。敌人远来新至,行列未定,可击;既食未设 备,可击;奔走可击;勤劳可击;未得地利,可击;失时不 从,可击;涉长道,后行未息,可击;涉水半渡,可击;险道 狭路,可击;旌旗乱动,可击;陈数移动,可击;将离士卒, 可击;心怖,可击。凡若此者,选锐冲之,分兵继之,急击” 勿疑。

《治兵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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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问曰:“用兵之道何先起?”对曰:“先明四轻、二重一 信。”曰:“何谓也?”对曰:“使地轻马,马轻车,车轻人,人轻战。 明知险易,则地轻马;刍秣以时,则马轻车膏。”有馀 则车轻人;锋锐甲坚则人轻战。进有重赏,退有重刑, 行之以信,审能达此,胜之主也。

武侯问曰:“兵何以为胜”起对曰:“以治为胜。”又问曰:“不 在众乎?”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 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 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 成阵,虽散成行,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 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 《吴子》曰:“凡行军之道,无犯进止之节,无失饮食之适, 无绝人马之力,此三者所以任其上令。任其上令,则 治之所由生也。若进止不度,饮食不适,马疲人倦,而 不解舍,所以不任上令。上令既废,以居则乱,以战则 败。”

《吴子》曰:“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其善将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烧屋之下,使智者不及 谋,勇者不及怒,受敌可也。故曰:用兵之害,犹豫最大; 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吴子》曰:“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 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 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 战,教成三军。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 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 之,结而解之,每变皆习,乃授其兵,是谓将事。”

《吴子》曰:“教战之令,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 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乡里相 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习阵,三鼓趋食,四鼓严 办,五鼓就行,闻鼓声合,然后举旗。”

武侯问曰:“三军进止,岂有道乎?”起对曰:“无当天灶,无 当龙头。天灶者,大谷之口;龙头者,大山之端。必左青 龙,右白虎,前朱雀,后元武,招摇在上,从事于下。将战 之时,审候风所从来。风顺,致呼而从之;风逆,坚阵以 待之。”

武侯曰:“凡畜卒骑,岂有方乎?”起对曰:“夫马必安其处 所,适其水草,节其饥饱。冬则温厩,夏则凉庑,刻剔毛

鬣,谨落四下,戢其耳目,无令惊骇。习其驰逐,闲其进
考证
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车骑之具,鞍勒衔辔,必令坚

完。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 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慎勿劳马,常令有馀,备” 敌覆我,能明此者,横行天下。

《论将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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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曰:“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凡人论将,常观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耳。夫勇 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将之所慎五:一 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理者,治众如治 寡。备者,出门如见敌。果者,临敌不怀生。戒者,虽克如 始战。约者,法令省而不烦,受命而不辞家,敌破而后” 言返,将之礼也。故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 《吴子》曰:“凡兵有四机:一曰气机,二曰地机,三曰事机, 四曰力机。三军之众,百万之师,张设轻重,在于一人, 是谓气机。路狭道险,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过, 是谓地机。善行闲谍,轻兵往来,分散其众,使其君臣 相怨,上下相咎,是谓事机。车坚管辖,舟”利橹楫,士习 战阵,马闲驰逐,是谓“力机。”知此四者,乃可为将。然其 威德仁勇,必足以率下,安众怖敌,决疑施令,而下不 敢犯,所在而寇不敢敌。得之国强,失之国亡,是谓“良 将。”

《吴子》曰:“夫鼙鼓金铎所以威耳;旗旌麾帜所以威目; 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于声不可不清,目威于色 不可不明,心威于刑不可不严。三者不立,虽有其国, 必败于敌。故曰:将之所麾,莫不从移;将之所指,莫不 前死。”

《吴子》曰:“凡战之要,必先占其将而察其才,因其形而 用其权,则不劳而功举。其将愚而信人,可诈而诱;贪 而忽名,可货而赂。轻变无谋,可劳而困。上富而骄,下 贫而怨,可离而间。进退多疑,其众无依,可震而走。士 轻其将而有归志。塞易开险,可邀而取。进道易,退道 难,可来而前。进道险,退道易,可薄而击。居军下湿,水” 无所通,霖雨数至,可灌而沈;“居军荒泽,草楚幽秽,风 飙数至,可焚而灭。停久不移,将士懈怠,其军不备,可 潜而袭。”

武侯问曰:“两军相望,不知其将。我欲相之,其术何如?” 起对曰:“令贱而勇者,将轻锐以尝之,务于北,无务于 得。观敌之来,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其追北佯为不及, 其见利佯为不知。如此将者,名为智将,勿与战也。若 其众喧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 其追北恐不及,其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

《应变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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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问曰:“车坚马良,将勇兵强,卒遇敌人,乱而失行, 则如之何?”吴起对曰:“凡战之法,昼以旌旗旛麾为节, 夜以金鼓笳笛为节,麾左则左,麾右则右,鼓之则进, 金之则止。一吹而行,再吹而聚,不从令者诛。三军服 威,士卒用命,则战无强敌,攻无坚阵矣。”

武侯问曰:“若敌众我寡,为之奈何?”起对曰:“避之于易, 邀之于厄。故曰:‘以一击十,莫善于厄;以十击百,莫善 于险;以千击万,莫善于阻。今有少卒,卒起击金鸣鼓 于厄路,虽有大众,莫不惊动。故曰:‘用众者务易,用寡 者务隘’’。”

武侯问曰:“有师甚众,既武且勇,背大阻险,右山左水, 深沟高垒,守以强弩,退如山移,进如风雨,粮食又多, 难与长守,则如之何?”起对曰:“大哉问乎!此非车骑之 力,圣人之谋也!能备千乘万骑,兼之徒步,分为五军, 各军一衢,五军五衢,敌人必惑,莫知所加。敌若坚守 以固其兵,急行间谍,以观其虑。彼听吾说,解之而去; 不听吾说,斩使焚书,分为五战:战胜勿追,不胜疾走, 如是佯北,安行疾斗,一结其前,一绝其后,两军御枚, 或左或右,而袭其处,五军交至,必有其利。此击强之 道也。”

武侯问曰:“敌近而薄我,欲去无路。我众甚惧,为之奈 何?”起对曰:“为此之术,若我众彼寡,分而乘之;彼众我 寡,以方从之。从之无息,虽众可服。”

武侯问曰:“若遇敌于谿谷之间,傍多险阻,彼众我寡, 为之奈何?”起对曰:“遇诸丘陵林谷,深山大泽,疾行亟 去,勿得从容。若高山深谷,卒然相遇,必先鼓噪而乘 之,进弓与弩,且射且掳,审察其治乱,则击之勿疑。” 武侯问曰:“左右高山,地甚狭迫,卒遇敌人,击之不敢, 去之不得,为之奈何?”起对曰:“此谓谷战,虽众不用,募 我材士,与敌相当,轻足利兵,以为前行,分车列骑,隐 于四旁,相去数里,无见其兵,敌必坚阵,进退不敢。”于 是出旌列斾行,出山外营之,敌人必惧,车骑挑之,勿 令得休,此谷战之法也。

武侯问曰:“吾与敌人相遇大水之泽,倾轮没辕,水薄 车骑,舟楫不设,进退不得,为之奈何?”起对曰:“此谓水 战,无用车骑,且留其旁,登高四望,必得水情,知其广 狭,尽其浅深,乃可为奇以胜之。敌若绝水,半渡而击 之。”

武侯问曰:“天久连雨,马陷车止,四面受敌,三军惊骇为之奈何?”起对曰:“凡用车者,阴湿则停,阳燥则起;贵 高贱下,驰其强车,若进若止,必从其道;敌人若起,必 逐其迹。”

武侯问曰:“暴寇卒来,掠吾田野,取我牛羊,则如之何?” 起对曰:“暴寇之来,必虑其强,善守勿应,彼将暮去其 装必重,其心必恐。还退务速,必有不属,追而击之,其 兵可覆。”

《吴子》曰:“凡攻敌围城之道,城邑既破,各入其宫,御其 禄秩,收其器物。军之所至,无刊其木,发其屋,取其粟, 杀其六畜,燔其积聚,示民无残心。其有请降,许而安 之。”

《励士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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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问曰:“严刑明赏,足以胜乎?”起对曰:“严明之事,臣 不能悉。虽然,非所恃也。夫发号施令而人乐闻;兴师 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此三者,人主之 所恃也。”武侯曰:“致之奈何?”对曰:“君举有功而进飨之, 无功而励之。”于是武侯设坐庙廷,为三行,飨士大夫: 上功坐前行,肴席兼重器上牢;次功坐中行,肴席器 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器。飨毕而出。又颁赐有 功者父母妻子于庙门外,亦以功为差。有死事之家, 岁遣使者劳赐其父母。著不忘于心。行之三年,秦人 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不待吏令,介胄而夺击之 者以万数。武侯召吴起而谓曰:“子前日之教行矣。”起 对曰:“臣闻人有长短,气有盛衰,君试发无功者五万 人,臣请率以当之,脱其不胜,取笑于诸侯,失权于天 下矣!今使一死贼伏于圹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 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 夫。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死贼,率以讨之,固难敌 矣!”于是武侯从之,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而破秦五 十万众,此励士之功也。先战一日,吴起令三军曰:“诸 吏士当从受敌车骑与徒。若车不得车,骑不得骑,徒 不得徒,虽破军皆无功。”故战之日,其令不烦,而威震 天下。

《吴子》六篇,皆兵家机权法制之说也。然其言“图国以和,教民以礼,治兵以信” ,则庶几汤、武仁义之师矣。较之《孙子》十三篇,纯用机智,不伦也。

商子 编辑

《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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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 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 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善为国家 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国去 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 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 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 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 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 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善为国者,仓廪 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壹;民朴 壹,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 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 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 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 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 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之冀迁者, 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 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 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之矣。 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 而以求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馀以食亲, 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 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书》,随 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 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善为国者,官法 明,故不任智虑;上作壹,故民不荣,则国力博。国力博 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 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 人而有技艺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 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 官失之也。常官则国治,一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 道也。故曰:“王道作外身作,壹而已矣。”今上论材能智 慧而任之,则智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 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一,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 此,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善修, 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 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 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国好力者以难攻,以难 攻者必兴;好辩者以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 君者,非尽“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 察要而已矣。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

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惛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
考证
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

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矣。”国有事则学民恶,商民 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 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蛆螣、蚼蠋,春生秋死,一出 而民数年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其为蛆螣、蚼 蠋亦大矣。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员,独无益于治也, 非所以反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故曰:“百人农、 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 治国者欲民之累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 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大地侵 削而不振,则无及已。”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 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 可以守战,一则小诈而重居。一则可以赏罚进也,一 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 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 身,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距口也,民见此 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战”,则民轻其居;轻其居, 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 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一岁者十岁强,作一 十岁者百岁强,修一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 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王 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 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 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 不能服强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 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 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淫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 而民力可抟也。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 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章无用。主好其 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 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夫人聚党与,说议于 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 食者众。”众则农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学者成俗,则 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 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之教也。 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 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 而已矣。

《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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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 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 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 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 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农商官三者, 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玩好”, 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 朴一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削。常官法去迁官,治 大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 者亡,以弱攻弱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 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举 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 贫三官贫必削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 孝有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 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 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国用《诗》 《书》《礼》《乐》、孝悌”,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 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必能 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日以难攻,好言日以 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 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罚行赏。“民利,且爱行 刑,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生,重者不来。国无力 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 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 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富者贫,令贫者富,则 国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 国,刑五赏五。国作一岁,十岁强作一十“岁;百岁强,作 一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取实, 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 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官攻力,国用其二,舍 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 国强。以日治者王,夜治者强,宿治者削。举口数生者 著,死民者削。民众从不逃粟,野无荒草。以刑去刑国 治,以刑致刑国乱,曰“不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 “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 惠,惠生于力。举日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粟生而金 死,而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而奸,劝其兵弱,国 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国好 生金于境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好生粟于境 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强国之十三数,境内仓口 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上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 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国无怨,民曰“强 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 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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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争则无以私意以 上为意。故王兵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 习以立攻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 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兵 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 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 敌察则众,胜负可先知也。王者之政,胜而不骄,败而 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 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 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若 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 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其道也。 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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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 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 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 众者谓之葺,恃其福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 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 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 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一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 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 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 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 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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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 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已,四兴 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含钜万之 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守有城之邑, 不知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人之力 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 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 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 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 也。守城之道盛力,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 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 老弱者为一军,此谓之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励 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 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 冷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 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 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 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 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 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 过。”此盛力之道。

《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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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 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治曲断,以五 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 求过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则显民变诛。计变诛止, 贵齐殊便,百都之尊爵厚禄以自伐。国无奸民,则都 无奸。市物多末。众,农弘奸胜,则国必削。民有馀粮, 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 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则禄不以功,是无当 也。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 偷生于内,六虱必弱。国以功授官予爵,此谓以盛知 谋,以盛勇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国。以 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谓“以法去法,以言去言。” 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治致治。”以 言致言,则君务于说,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 功者日退,此谓“失。守十者乱,守一者治。法已定矣,而 好用六虱者亡。”民泽毕农则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 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境内之民争以为荣,莫以为 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之,修容而 以言耻。食以上交,以避农战,外交以备国之危也。有 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六虱:曰 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悌,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 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 十二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 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十二者成,朴必削,是故兴国 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不能犯也。兵出 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 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廷虽有辩,言不

得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
考证
攻者,出十亡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

易攻。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重赏轻刑,上不爱民, 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 利用,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 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罚行,则民视;赏行 则上利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 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 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 至要,故执赏罚以一。辅。仁者,心之续也。圣君之治人 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 力。王君独有之,能述仁义于天下。

《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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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所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 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 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 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 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唯明主爱权重信而不 以私害法,故不多惠言而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 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 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 之谓察,故赏厚而利,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 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 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悬权衡,立尺寸,而至 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 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夫倍法度而任私 议,皆不类者也。不以法论智能贤不肖者唯尧,而世 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 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 议,故民不争。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贱禄,不称 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 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 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公 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 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 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 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 利也,议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 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 一国之利,而当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 也。故公私之败,存亡之本也。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 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 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 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 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 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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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谿谷流水处 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 “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谿谷薮泽可以给其材,都邑 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 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 泽谿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 称土也。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 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寡,萌贾息民,上 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 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以有过秦 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 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馀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 秦士戚而民苦也。臣切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 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其说曰:三晋之 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今秦之以强强者, 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 以强,而为三晋之所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 而臣切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 敌而成所欲也。《兵称》曰“敌弱而兵强”,此言不失吾所 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 襄王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 以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 而不能夺其民也。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 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境之内,陵阪丘隰, 不起十年,征著于律也,足以造作夫百万曩者。臣言 曰:意民之情,其所生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 有馀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 其田宅而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 恶也。然即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 然,夫实《圹什》虚,出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 徒不失其所以攻乎?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 家贫,安居而农则敌息,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三世 战胜而天下不能令,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 虽百宿于外,境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 也。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境内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天下有不服之国, 则王以此春围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陈其宝, 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内,诸 侯将无异民,而王何为受爵而重复乎?周军之胜华 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犹以 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来三晋之民,而 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 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 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 臣切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 之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 臣之所言,民无一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 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则臣愚窃不能 已。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黄金。其徒请赒焉, 不与,曰:“吾将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无于 爱也,故不如”阙二字“与之有也。”今晋有晋而秦爱其复, 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 以亡其徒乎?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 在位而民服。此三王者,万世之所称也,以为圣王也, 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 可尽也。是非王贤力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 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

《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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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为国也,一赏、一刑、一教。一赏则兵无敌,一刑 则令行,一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 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国。明赏之犹至于无赏 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所 谓一赏者,利禄官爵搏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愚 知、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 “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夫 故兵敌而令行于天下,万乘之国不敢苏其兵中原, 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 战将复其军。千乘之国若有以捍城者,攻将陵其城。 战必覆人之军,攻必陵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 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昔汤封于赞茅,文王 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杰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 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奕为列。诸侯士卒坐陈者, 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纵马华山之阳,纵牛于农泽, 纵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故曰:赞茅岐周之粟, 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胜;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 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居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 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 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臣,故曰:“明赏不费。”汤武既 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 行文教,倒载戟戈搢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 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所 谓一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 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 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 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 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谓之上者,自免 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连 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 刺杀,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 也,故禁奸。奸止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 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晋文公将欲 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 至,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 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 举兵伐曹五鹿,及反郑之埤,东征之亩,胜荆人于城 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 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刑于颠颉之脊,而致国治。昔 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 亲昆弟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 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所谓一 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 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 被,锐者挫。虽曰圣智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 利。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 门,强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母、昆弟、知识、婚姻、合 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 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 一教也。民之欲贵富也,共阖棺而后出,而贵富之门 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 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此臣所 谓参教也。圣人非能通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 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 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 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于爵,故贤者 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 一而已矣

《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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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 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 皆王者,时异也。神农之世,公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 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 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仪,父子兄弟之礼,夫 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由此观 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 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 虽重刑可也。以力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 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因民之本,在制民, 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 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民地作矣。 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战 罢者也。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 “民勇者,战胜一民于战者,民勇;不能一民于战者,民 不勇。”圣王见勇,至之于兵也,故兴国而责之于兵。入 其国,观其治,兵用者强,因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 见战也,如饥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 也,能使民乐。战者王。强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 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又曰:“失法离令,若死,我死。” 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行间》之治连以五, 辩之以章,束之以令,穷大所处,以此无所生。是以三 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国之乱也。非其法乱 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潜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 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 法。为奸邪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 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 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刑者,不善而不赏善,故不 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得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 国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 善而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 可忠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 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 也。国治或重,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 在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不明主在 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 兵或重强,或重弱,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强。 民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明王不滥,富贵其 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位官职 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 非出人也,“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 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胜其主,虽民至亿万之数, 悬重赏而民不敢争,行罚而民不敢怨者,法也。”国乱 者,民多私义;兵弱者,民多私勇,则削国之所以取爵 禄者,多涂亡国人之所以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 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所 谓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欲无善言,皆以法相司 也,命相正也,不能独为非,而莫与人为非。所谓富者, 入多而出寡。衣服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 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所谓明者,无所不见,则 群臣不敢为奸,百姓不敢为非。是以人主处匡床之 上,听丝竹之声,而天下治。所谓“明”者,使众不得不为。 所谓强者,天下胜,天下胜,是故合力。是以勇强不敢 为暴,圣知不敢为诈,而虚用兼天下之众,莫敢不为 其所好,而辟其所恶。所谓“强”者,使勇力不得不为己 用。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说之。恃天下者,天下 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 敌者,先自胜者也。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 “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 无敌,令行而天下朝。”“黄鹄之飞,日行千里”,有必飞 之备也;骐𬴊𫘧駬每一日走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 豹熊罴而无敌,有必胜之理也。圣人见本然之政,知 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湿制 火。故曰:“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 人而不能使人相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 也。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 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 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圣王 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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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其有 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 庶子役其大夫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爵自一 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级以上至 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 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 士大夫劳爵,能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 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伯将,屯长赐爵 一级。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霸主将之主,短兵《百 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封尉,短兵 千人,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吏,而轻短兵,能一首,则 优;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 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杖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 “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为簪袅,就为 不更,故爵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 六百。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大夫,故爵大夫就为公 大夫,就为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故爵五 大夫,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 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 “相论盈就正卿,就为大庶长,故大庶长;就为左更,故 四更也;就为大良造。”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 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能得甲 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 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 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 一级以下有刑罪,刖矣。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 一等。其树墓,级一树。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 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 曰:“先己者当为最国家己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内 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陷队之士,面十八人之队。陷 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 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劓于城 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将军为木,壹与国正监与 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口;其后入者,举为 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欲级益之。

《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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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 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民善之则亲,利之用 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 之所善,故奸多。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 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 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兵易弱难强。 “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 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九 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 羞为利。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 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 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 “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民辱 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 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 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 战,故兵农息而国弱。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 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 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馀食则薄。燕于岁, 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 成俗,兵必大败。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 兵弱法明,省任力。言息治者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 国小,治小国大。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 民强民强,国赢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 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 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 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明主 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 信如“日月,此无敌矣。”今离娄见秋毫之末,不能以 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 在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 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 济大川而无舟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 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 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 耕农,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 宛钜铁拖,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 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 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沙,庄𫏋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 不大也,民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 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操轻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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