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第022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二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十二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二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二十二卷《目录》。

 《铨衡总部,杂录》

《铨衡典》第二十二卷。

铨衡总部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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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君道》篇:“官人则以顺志者为贤,擢才则以近 习者为前。”

《臣节》篇:“鉴衡执铨,则平怀而无彼此。”

晋孙楚《论九品疏》:“九品,汉氏本无。班固著《汉书》,序先 往代贤智以九条,此盖记鬼录次第耳,而陈群依之, 以品生人。又魏武拔奇决于胸臆,收人才不问阶次, 岂赖九品而后得人?今可令长守为大小中正,各自 品其编户也。”

《贞观政要》。朱氏黼曰:“有事则有职,有职则有官,理也。 古人以事任人,事省则职省,故有有职而无官。后世 以人任官,人增则官增,故有有官而无职。有职而无 官,非废事也,或一官而兼数职,有官而无职,非增事 也,或一职而任数人。《周官》虽多,非皆具员也,考之《周 礼》,名存而实不备,职具而官不除者尚多。贞观之制”, 非不甚美矣。然员外置已见于当时,将何以一流品 杜将来哉?其后宰相或至数人,员外官至二千馀员, 其末流之弊,未必非太宗启之。

弋直曰:“‘愚按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 乂’。古之建官简矣,然九官、四岳、十二牧实二十五人, 而《书》称二十二人,盖亦有以一人而兼二职者也。《周 官》三百六十,总计六万三千六百有奇。周之建官虽 多,然《周礼》者,周公未行之书也。《书》称‘召公以太保兼 冢宰,毕公以太师兼司马’,盖亦有以一人而兼二职” 者也。后世建官既冗,复无摄事,太宗深惩斯弊, 孔帖、萧至忠同平章事,上疏陈时政曰:“今列位已广, 冗员复倍,陛下降不赀之泽,近戚有无涯之请,台阁 之内,朱紫盈满,官秩益轻,恩赏靡数。”

武后时,《官滥谣》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把椎侍 御史,碗托校书郎。”

《容斋随笔》:“唐铨选以身、言、书、判择人,既以书为艺,故 唐人无不工楷法;以判为贵,故无不习熟。而判语必 骈俪,今所传龙筋凤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 自朝廷至县邑,莫不皆然,非读书善文不可也。宰臣 每启拟一事,亦必偶数十语,今郑畋敕语堂判犹存。 世俗喜道琐细遗事,参以滑稽,目为花判,其实乃如” 此,非若今人握笔据案,只署一字亦可。国初尚有唐 馀波,久而革去之,但体貌丰伟,用以取人,未为至论 也。

《文献通考》:“西汉开儒吏二途以取人,未为抑扬轻重, 自后判为二途,儒诋吏为俗,吏诋儒为迂。故拘谫不 通者,一归之儒,放荡无耻者一归之吏,而二途皆不 足以得人矣。”噫!古之儒通经籍,吏精法律,今之儒非 古之儒,今之吏非古之吏,况吏员乎哉?

汉初,限赀富者乃得官,盖恐其家贫而为吏则必贪 故也。然赀富者多贾人,而贾人又不得为吏。有市籍即贾人 也然则赀不及算与及算而为贾人者,皆不可以为 官,则所限者众矣。故景帝二年诏“减作赀算四,乃得 官”云。

汉初,入仕之途不加澄汰,惧民之弃本逐末而储蓄 不丰也,遂立为“入粟之法;惧吏之贫乏无藉而贪欲 无厌也,遂立为赀算之法。”虽有愧于古人任贤使能 之意,然不过随时以救弊也。武帝时,煮盐冶铁者皆 得入仕,至株送之法行,则陷之以罪罟,以取其财,而 复酬之以官,于是名器益滥矣。

史所载,两汉士大夫,明方术,善技艺,而在仕途有至 大官者,如卫绾、周仁、吾丘寿王,则假方术以进,而要 自有文行以取显贵者也。如李郃、樊英之徒,则虽善 方术,而本不假此以进身取位者也。然考《东汉书方 术传》所载,则终身肥遁,不求闻达者甚多,有不应辟 举者,有变姓名不知所终者,其贤士也,其与后世之 以一技自名,而奔走形势之途,以为干名徇利之阶 者,大有迳庭矣。

“古人之取士,盖将以官之。”然则举士之与举官,非二 途也。三代之时,法制虽简,而考核本明,毁誉既公,而 贤愚自判,往往当时士之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降 及后世,巧伪日甚,而法令亦滋多,遂以科目为举士 之途,铨选为举官之途,二者各自为防闲检抳之法。 至唐,则以试士属之礼部,试吏属之吏部,于是科目 之法,铨选之法,日新月异,不相为谋。盖有举于礼部

而不得官者,不举于礼部而得官者,则士所以进身
考证
之涂辙,亦复不一,不可比而同之也。

西晋时以吏部尚书执用人之柄,山涛、王戎相继居 是职,二人虽贤否不同,而皆有知人之鉴。巨源《启事》 中所处分者,内则要地,外则方面,戎所评议者,亦一 时名胜,非后进小吏也。盖当时尚书权任之重如此。 后来居是职者,既未尝有二公之鉴识,且其所权衡, 不过幺么微官,所谓“惟取年劳,不简贤否。使义均行” 雁,次若贯鱼,勘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 衡者是也。近世叶水心言:“今之大臣以堂除与人者, 乃昔日铨选常行之事。大臣不知其职任有大于此 者,而止以堂除为宰相之大权,则毋怪铨选为奉行 文书之地也。”使今日铨选得稍稍自用,若堂除之选 尽归铨部,然后大臣知职任,而铨选“亦能少助。朝廷 用人,尚书、侍郎不虚设矣。”此语足以箴后来之失。然 后来之大臣,苟非作奸擅权、固位植党者,其于用人, 亦不过谨守资格,以为寡过之地,无以异于吏部之 铨衡。如萧何之以大将举韩信,狄仁杰之以宰相举 张柬之,其事亦寥寥矣。

裴子野曰:“官人之难尚矣。居家视其孝友,乡党察其 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难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求 其理,临之以利以察其廉。《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 告诸六事,然后贡于王庭。其在汉家,州郡积其功能, 五府举为掾属,三公参其得失,尚书奏之天子。一人 之身,所阅者众,故能官得其才,罕有败事。魏晋易是, 所失弘多。”夫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弗 周。况今万品千群,俄折乎一面;庶僚百位,专断于一 司。于是嚣风遂行,不可抑止。干进务得,兼加谄黩,无 复廉耻之风,谨厚之操,官邪国败,不可纪纲。假使龙 作纳言,舜居南面,而致治平章,不可必也。况后之官 人者哉!孝武虽分曹为两,不能反之于周汉,朝三暮 四,其庸愈乎。

魏、晋以来,州郡无上计之事,公府无辟召之举。士之 入仕者,始则中正别其贤否,次则吏部司其升沈而 已。所以尚书之权最重,而其于人恩怨亦深。故贾充 与任恺争权,则启令其典选,俾之易生闲隙。蔡廓以 主暗时艰,不欲居通塞之地,盖非精于裁鉴者不能 称其任,而恬于权势者多不乐居其位也。

水心叶氏曰:“按《萧宝寅传》载,魏世外官代还,六年方 叙,内官四年为限。崔亮立格,专以停罢后岁月断之, 不总计其平生资历,抑新进,拔滞淹,故为有意。利柄 在己,人不得干,虽曰失之,犹有所获。不若后世沈涂 考任无复止法,容侥幸,长躁求,使士大夫皆傲然取 必于上。其得失相较又远矣。”

沈既济曰:“选法之难行久矣。夫天产万类,美寡而恶 众;人分九流,君子孤而小人群。虽消长迭有,而善恶 不常,此古今之通理然也。将退不肖而惩其滥,必悬 法以示人,而小人知惧;举善以劝,而不仁自远。可以 阴骘而潜移之,故难明斥其恶而强挤也。暨艳张彝, 皆以不及是而败,悲夫!斯理甚明,盖非英明之君,不” 可以语焉。故崔、毛当魏武而政举,卢、薛值隋文而身 坠时难,不其然乎?

沈既济《选举杂议》十条二:或曰:“昔后汉贡士,诸生试 经学,文史试笺奏,则举人试文,乃前王典故,而子独 非于今,何也?”答曰:“汉代所贡,乃王官耳。凡汉郡国每 岁贡士,皆拜为郎,分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故 初至必试其艺业而观其能否,至于郡国僚吏,皆府 主所署,版檄召用,至而授职,何尝宾贡,亦不试练。其” 遐州陋邑,一掾一尉,或津官戍吏,皆登铨上省受试 而去者,自隋而然,非旧典也。四:或曰:“吏部有滥,止由 一门;州郡有滥,其门多矣。若等为滥,岂若杜众门而 归一门乎?”答曰:“州郡有滥,虽多门,易改也;吏部有滥, 虽一门,不可改也。何者?凡令选法,皆择才于吏部,述 职于州郡。若才职不称,紊乱无任,责”于刺史,则曰“官 命出于吏曹,不敢废也”;责于侍郎,则曰“量书判资考 而授之,不保其往也”;责于令史,则曰“按由历出入而 行之,不知其他也。”𥟖庶受弊,谁任其咎?若牧守自用, 则罪将焉逃?必州郡之滥,独换一刺史,则革矣;如吏 部之滥,虽更其侍郎,无益也。盖九流浩浩,不可得知, 法使之然,非正司之过,故云“门虽多而易改,门虽一 而不可改”者以此。

致堂胡氏曰:“甚矣!美才难得而凡马之众也!夫自江 都至涿郡,随舟徒行,自东南而极北,逖矣。而受选之 士三千馀人,甘于重趼,逐逐而不去,以至死亡者。于 以见此三千馀人皆恣雎嵬琐之流耳。委以章绶,错 诸百姓之上,处于庶务之间,决知其不免于瘝旷之 负也。故善为天下者,如汉光武、唐太宗,皆减省吏员, 贤才是择,唯恐其壅于上闻也。专顾己私者,不为官 择;人入仕者数倍于员缺,以收其虚誉,而崭然见头 角者,则消磨汰斥之,惟恐其与己轧也。于是服膺官 使,新故更代,往往恣雎嵬琐之流,而天下之祸乱起 矣又曰:“铨选年格之弊,有志于治天下者,莫不以为当 革,而莫有行之者,岂皆智之不及”欤?盖以自不能无 私,而度人之不能公也;以自不能知人,而度人之亦 不能知也。故宁付之成法,犹意乎拔十得五而已。俾 吏部守案籍成法,人才之贤否,一不预焉。大则委宰 臣叙进,小则听州府辟举,其徇私不称,则吏部觉察, 御史按劾,岂有不得人之患哉?虽然,世无不可革之 弊,以周、汉良法,魏《崔亮》裴光。请帮助识别此字。一朝而废之,则崔亮、 裴光。请帮助识别此字。所建何难改之有。为政在人。人存则政举矣。 其本则系乎人君。有爱民之意与否耳。

唐初所谓“冬荐”,即后来所谓“举状”也。但如国子博士、 长安万年县令,皆有荐人之权,则其途亦广。然所荐 必试而后用,则荐人者亦必审而后发,不至如后来 全以请谒嘱托而得之者矣。

唐取人之法,礼部则试以文学,故曰“策”,曰大义,曰诗 赋;吏部则试以政事,故曰“身”,曰“言”,曰《书》,曰判。然吏部 所试四者之中,则判为尤切。盖临政治民,此为第一 义,必通晓事情、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擿隐伏,皆可 以此觇之。今主司之命题,则取诸僻书曲学,故以所 不知而出其所不备。选人之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 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所得者不过学问 精通,文章美丽之士耳。盖虽名之曰“判”,而与吏部所 试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而吏部所试为 赘疣矣。陵夷至于五代,干戈日寻,士失素业,于是所 谓“试判”,遂有一词莫措,传写定本,或只书未详,亦可 以应举。盖判词虽工,亦本无益,故及其末流。上下皆 以具文视之耳。

《遵尧录》“名器之贵贱以其人。何则?授于君子则贵,授 于小人则贱。名器之所贵,则君子勇于行道而小人 甘于下僚;名器之所贱,则小人勇于浮竞,而君子耻 于求进。以此观之,人主之名器,可轻授人哉!”

《梦溪笔谈》:“除拜官职,谓除其旧籍”,不然也,除犹易也, 以新易旧曰除,如新旧岁之交,谓之岁除。易除戎器, 戒不虞,以新易敝,所以备不虞也。阶谓之除者,自下 而上,亦更易之义。

《清波杂志》:旧制,凡罢官三月不赴部选集者有罚。煇 见耆旧云:“承平时,州县多阙官,得替还乡,未及息肩, 已竭蹶入京,授见次即趋赴上,一季半年已为远阙, 到国门即入朝集院支俸,差剩员乘官马,事事安便。” 与今异矣。

《朝野佥载》:唐张文成曰:“乾封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 千。垂拱以后,每岁常至五万,人不加众。”选人益繁者, 盖有由矣。尝试论之,祇如明经、进士、十州三卫、勋散 杂色国官、直司妙简实材,堪入流者,十分不过一二。 选司考练,总是假手冒名。势家嘱请,手不把笔,即送 东司。眼不识文,被举南馆。正员不足权补试摄检校 之官,贿货纵横,赃污狼籍,流外行署,钱多即留,或帖 司助曹,或员外行案,更有挽郎辇脚,营田当屯,无尺 寸功绩,并优与处分。皆不事学问,唯求财贿。是以选 人冗冗,甚于羊群;吏部喧喧,多于蚁聚。若铨实用,百 无一人,积薪速化,所从来远矣。

唐景龙年中,斜封得官者二百人,从屠贩而践高位。 景云践祚,尚书宋璟、御史大夫毕构奏停斜封人官。 璟、构出后,见鬼人彭卿受斜封人贿赂,奏云见孝和, 怒曰:“我与人官,何因夺却?”于是斜封皆复旧职。伪周 革命之际,十道使人天下选残明经、进士及下村教 童蒙博士,皆被搜扬,不曾试练,并与美职。尘黩士人 之品,诱悦愚夫之心。庸才者得官以为荣,有才者得 官以为辱。昔赵王伦之篡天下,孝廉、秀才、茂异,并不 简试,雷同与官,市道屠沽,亡命不轨,皆封侯,略尽太 府之铜,不供铸印,至有白板侯者。会朝之服貂者大 半。故谣云:“貂不足,狗尾续。小人多幸,君子耻之。”无道 之朝,一何连类也。惜哉!

《日知录》:“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征张敞拜胶东相,请吏 追捕有功效者,得一切比三辅尤异,天子许之,上名 尚书调补县令者数十人。是汉时县令多取郡吏之 尤异者,是以习其事而无不胜之患。今则一以𢌿之。 初释褐之书生,其通晓吏事者十不一二,而耎弱无 能者且居其八九矣。又不择其人之材,而以探筹投 钩为选用之法。是以百里之命,付之阘茸不材之人, 既以害民,而卒至于自害,于是烦剧之区,遂为官人 之陷阱,而年年更代,其弊益深而不可振矣。然汉时 之吏,多通经术,故张敞得而举之,宣帝得而用之。今 天下儒非儒,吏非吏,则吾又不识用之何从也。 南人选南,北人选北”,此昔年旧例。宋政和六年,诏知 县注选,虽甚远,无过三十驿。三十驿者,九百里也。今 之选人,动涉数千里,风土不谙,语音不晓,而赴任宁 家之费,复不可量,是率天下而路也。欲除铨政之弊, 岂必如此而后为至公邪?夫人主苟能开诚布公,则 自大臣以下至于京朝官,无不可信之人,而铨选之 处,有不必在京师者。唐贞观元年,京师谷贵,始分人于雒州置选。至开耀元年,以关外道里迢递,河、洛之 邑,天下之中,始诏东西二曹,两都分简,留放既毕,同 赴京师,谓之东选,是东都一掌选也。黔中、岭南、闽中 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上元三年八月 壬寅敕:“自今每年遣五品已上彊明清正官,充南选 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亥,诏 专委南选使,停遣御史。”是黔中、岭南、闽下各一掌选 也。《李岘传》曰:“代宗即位,征岘为荆南节度、江陵尹,知 江淮选补使。”又曰:“罢相为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置 铨于洪州。”《刘滋传》曰: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 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旱蝗,谷价翔贵,选人 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是江南 又一掌选也。宋神宗诏川、陜、福建、广南八路之官罢 任,迎送劳苦,令转运司立格就注,免其赴选,是亦参 用唐人之法。今之议者必曰:如此多请托之门,而启 受赇之径,岂唐人尽廉,而今人皆贪浊邪?夫子之告 仲弓曰:“举尔所知。”今之取士,礼“部以糊名取之,是举 其所不知也;吏部以掣签注之,是用其所不知也。是 使其臣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及乎赴任之后,人与 地不相宜则吏治堕,吏治堕则百姓畔,百姓畔则干 戈兴,于是乎军前除吏,而并其所为尺寸之法亦不 能守。”岂若廓然大公,使人得举其所知而明试以功, 责其成效于服官之日乎?唐太宗谓侍臣曰:“刺史朕 当自选县令”,宜诏五品已上各举一人。有明正统元 年十一月乙卯,敕在京三品以上官,各举廉洁公正、 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及国子监、 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 各道掌道御史,各举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 “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擢用之。”夫欲救今时之弊, 必如此而后贤才可得,政理可兴也。

自南北互选之后,赴任之人,动数千里,必须举债,方 得到官。而土风不谙,语言难晓,政权所寄,多在猾胥。 昔唐之季世,尝暂一行之于岭南矣。文宗开成五年 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奏:“伏以海峤择吏,与江淮 不同,若非熟谙土风,即难搜求人瘼。且岭中往日之 弊是南选,今时之弊是北资。臣当管二十二州,惟韶、 广二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若非下司贫弱令史,即 是远处无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积债,十中无一肯 识廉耻。臣到任四年,备知情状。其潮州官吏,伏望特 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若摄官廉慎 有闻,依前许观察使奏正。事堪经久,法可施行。”敕旨: “依奏。”此固昔人以为敝法而改弦者矣。处台衡者,其 可不用读书人哉。

掣签之法未行,选司犹得意为注阙。虽多有为人择 地,亦尚能为地择人。自新法既行,并以听之不可知 之数,而繁剧之区,有累任不得贤令相继褫斥者。夫 君子之道在乎至公,存一避嫌之心,遂至以人牧为 尝试。昔唐皎为吏部侍郎,当引入铨,或云其家在蜀, 乃注与吴。复有言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史书 以为讥笑。以此用人,岂能致太平之理哉!《实录》言,洪 武四年正月壬辰,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蕲之 广济,请终养。诏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圣 王之兴,坦怀待物,其所以劝群臣者至矣。

《通典》:“唐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 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裴行俭为司列少常伯,始 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 降,以为故事。其后莫能革焉。至元宗开元十八年,行 俭子光廷为侍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视 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 馀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 近后远,皆无定制。光廷始奏用循资格,凡官罢满,以 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 能否,选满则注,限年蹑级,不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 升无降。庸愚沈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 抡才之方失矣。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 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自宋以下, 年资之制,大抵皆本于光廷也。

万历末,常熟顾大韶作《竹签传》,其文仿《毛颖传》为之, 谓签对主上言:“上而庶吉士科道之选,下而乡会试 取士,一皆用臣,臣乃得展其材。”此愤世滑稽之言,然 以之晓人,可谓罕譬而喻矣。夫楚王之厌纽,盆子之 探符,古人用以立帝立王,而今日仅仅施之选人乎? 员缺之名,自晋时已有之。《晋书王蕴传》:“迁尚书吏部” 郎,每一官缺,求者十辈。《魏书。元修义传》:迁吏部尚书 时,上党郡缺中散大夫高居求之。至唐赵憬《审官六 议》,遂有“人少缺多,人多阙少”之语。而崔湜以中书侍 郎知吏部选事,至逆用三年员缺。令狐峘在吏部,杨 炎为侍郎,至分阙,以恶阙与炎,其名相传,至今不改 矣。

《旧唐书。德宗纪》:御史大夫崔从奏:“兵戎未息,仕进颇 多。比来每至选集,不免据阙留人,尝叹遗才,仍招怨望。”此亦似今之截留候选也。

《大唐新语》:“刘思立为考功员外,子宪为河南尉。思立 今日亡,明日,选人有索宪阙者,马载咨嗟,以为名教 所不容,乃书其无行,注名籍。其人比出选门,为众目 所视,众口所訾,亦沬趄而失步矣。朝廷咸谓载能振 理风俗,自今言之,不过索一丁忧之阙”,亦何至见摈 于清议邪?不知由是心推之,则有其亲未死,而设为 机阱以谋夺其处,亦人情之所必至者矣。《孟子》曰:“人 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 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苟反是而充之,其亦何所 不至邪!愿后之持铨衡者,常以正风俗为心,则国家 必有得人之庆矣。

《图书编》问:“铨司缺少,每病壅滞,奈何?”曰:“核今仕版,京 堂官约一百二十馀,京司官约五百,方面官约四百, 进士候选者,三年约三百,进士为州县正、府佐及举 人官升京司者约二百。三年之间,以进士候选者、进 士为州县正、府佐者、举人官可陞京司者,共计五百, 以陞京司五百之缺。京司之五百,以陞方面之四百 及羡馀以补京堂方面之四百,合京司羡馀,共以陞 京堂,通共约一千五百员。三年之内,续益进士三百”, 并举人陞京司者,岁准其益数计,合销一百馀员。以 一千五百人岁得废黜,亡故百馀。消息之数,亦自然 之势也。而铨司复虑才壅,官无以居之,不为久任长 便之法,或数转以申私,或巧排以腾缺,或添注增设 以疏通,而士无固志,虽欲痛裁奔竞,其庸得乎哉! 《见闻搜玉》:“汉制以本官任他职者曰兼,常惠以右将 军兼典属国是也。以高官摄卑职者曰领,刘向以光 禄大夫领校书是也。唐制有曰摄”,如侍中之摄吏部 是也。又有行、守、试之别,职事高者为守,职事卑者为 行,未正名命者为试。宋制:高一品为行,下一品为守, 下二等为试。元祐以后,又有权官,如以侍郎权尚书 之类。汉制,赵充国为假司马,则又有假职矣。

《续问奇类林》:“昔有论武帝、灵帝卖官同而意指异。武 帝取之豪富,百姓风以毁家舒国之公谊,故卜式、黄 霸虽以赀财进身,而不害其为名士;灵帝取之贪饕, 公卿纵其剥下媚上之私心,故崔烈、张温虽以公誉 登仕,而无救其为小人。”

《春明梦馀录》:北朝薛琡讥时政曰:“𥟖元之命,系于长 吏。若取年劳,不简贤否,义均雁行,次若鱼贯执簿,唤 名一吏足矣。”何谓铨衡?当时典选者,崔亮也。史谓魏 之失人自亮始。唐开元十八年,裴光廷为吏部尚书, 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 蹑级,不得逾越。于是久淹不收者皆便之,谓之“圣书。” 宋璟争之不能得,而天下遂不复见贞观之盛矣。 用人如况锺,可称破格矣。况锺为工部都吏,尚书,吕 震荐之,授礼部主事,此非破格事乎?洪熙中,令五品 以上京官得荐士,锺荐右中允张宗琏,升大理寺丞, 此非破格事乎?宣德五年,诏择邦守九人抚重地,锺 得知苏州,赐敕乘传之任,剔蠹平徭,备“荒养士,扑杀 狡吏数人。荐文学邹亮,授吏部司务,转监察御史。”此 非破格事乎?“正统元年,劾奏御史王琏,逮治阙下。”此 非破格事乎?历三考陞正三品,仍管府事,又七年卒。 此又非破格事乎?又如万历甲辰、乙巳年,湖广天柱 县知县朱梓,以吏员起家卫幕,升知县,驯苗拓土,治 以不治,顽民服习其教化几十年,加知州,卒祀“名宦”, 斯破格之明效也。

严太宰讷言:“朝觐之后,令朝官各举所属府佐以下 治行卓异者。盖位卑禄薄之臣,而中有克自树立者, 非豪杰不能也。故国初有以典史擢都御史,如冯坚, 以直听历布政如王兴宗者。宜仿此意,间陞一二,以 鼓其志。”乃以潮州府同知王化为广东佥事,凤翔府 同知江东为陕西佥事,辰州府通判邵元美为四川 佥事,广安知州张泽为云南佥事,溆浦教谕李珙为 评事,碣石经历郭文通为同知。严时以内阁署吏部。 永乐而后,用人虽渐重科目,然以才学自致公卿者 甚多。任子如朱长史,复之子濬,官尚书仪曹郎,智之 子铭,尚书太子太保。其馀有荫编修、给事中、御史者, 因其才品,原不限以官。如汉阳知县王叔英以方孝 孺之荐,召为修撰;叔英又荐布衣杨士奇,召入翰林 修书;董伦荐河州卫吏解缙,召为“文渊待诏。”杨、解未 几皆入阁。

《霍韬》曰:“臣观正统、成化年间,若冯昂为户部尚书,则 由贡士;若寇深为都御史,则由监生;若魏骥为吏部 尚书,若陈琏为礼部侍郎,皆由教职。若薛瑄入阁,则 由御史;李贤入阁,则由主事。当时人材,虽片善寸长, 皆无淹滞,效忠竭节者,得自策勋猷。”

汉宣帝以萧望之才任宰相,欲试以政事,乃从少府 迁为冯翊,曰: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故试之于三辅。 于文定慎行曰:“宰相之职,上佐人主,下总万国,必尝 亲历民事,知钱谷刑名之详,然后可以赞理万几,不 涉悬断。”故汉唐以来,宰相之任,往往起家郡邑,未有以文学侍从不出禁门,而进宅端揆,任天下之重者。 元人王恽云:“唐制,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皆 历升侍郎、尚书,兼詹事学士。又如张显宗,由翰林历 陞祭酒,出为布政;郭济历任春坊,复陞知府;王珣由 检讨陞大理寺丞,巡抚贵州;欧阳谦由御史改编修, 复陞郎中;徐旭由御史陞郎中,祭酒复改修撰;罗汝 敬由侍读改御史。是皆惟才所宜,不”拘内外出入。所 以得人。

给事中、御史皆有言责。上而君身朝政缺失,下而臣 僚是非邪正,皆唯其所言是听。使非其人,人主误听 其言,则聪明惑乱,是非邪正不明,误事不小;不听其 言,又为拒谏取谤天下。至于御史,又有巡按,激浊扬 清,除奸革弊之责,所系一方,利害尤重,故自古慎重 此官。我祖宗朝,如王翱由寺正,甄庸由知府左迁,陈 祚由参议,康庆由知州落职,皆复陞御史;虞翔、王铎、 年富由教职,冀凯由州判官,皆陞给事中。又如丁璿 由主事、马守中由同知陞御史;徐旭由御史陞侍郎, 复改翰林;欧阳谦由御史入翰林,复陞郎中。是皆唯 才所宜,不限资格,所以得人。而又拔其尤者,超擢侍 郎、佥都御史等官,所以肯尽其职。且人必加考察,使 偏私浮伪者不得混于其中。升佥都十分资浅者陞 署职,令其领敕一般行事。其有在边不谙军旅而善 理民事者,改任腹里,不为贬抑。年深劳著者,就彼佥 都陞副都,副都陞右都,常管此方。十分年深劳著者, 就陞部院掌印。如正统、天顺年间,金濂年富,皆自副 都陞户部尚书。

府尹及布政使称职,留以久任迁陞。侍郎并坐堂。副 都御史,如天顺年间刑部尚书陆瑜、礼部尚书萧暄, 皆由布政径陞。

“翰林院、春坊、詹事府等官,以备顾问,侍讲读,草制诰, 修史牒,最为清要之职。”唐、宋以来,多重此官,以备卿 辅之选。然多选外官才学过人者试任。虽取中状元, 亦令试历民事,方才取入翰林。国初多用征聘隐逸 之士。永乐、宣德、正统以来,如杨士奇、张洪由王府审 理教授,黄淮、刘铉、张益由中书舍人,邹济、陈仲完由 “教职,储懋、王洪、陈山由给事中,刘球、李时勉、陈敬宗 由主事,胡俨由知县,蒋骥由行人,于敬由御史,各陞 翰林、詹事、春坊等职。又如张英由教职荐陞给事中, 复进中允;郭琎由参政,李贤由主事,薛瑄由御史、都 督、刺史,有政绩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定式。”又 云:“汉制由郎官而出宰百里,由郡守”而入为三公。 宋制初改,官人必作令,谓之“须入。”除殿试上三名,南 省元外,并作邑。其后虽宰相子殿试甲科,无不宰邑 者。

胡端敏世宁曰:“内阁缺不当专于翰詹、吏礼,当斟酌 先朝阁臣李贤等故事,于六部尚书、左右都御史,简 其公忠体国、知人、能练达国体诸事者推补。部尚书 都御史缺,宜于内部侍郎,于外督抚、副都御史,简其 人才望懋著者补之。则心膂股肱,得人任职,而天工 时亮矣。”

六部侍郎,副都御史,在外总制、总督等缺,宜于大理 寺卿坐堂;佥都御史,府尹,詹事、学士并在外各处巡 抚、巡视,南京管粮副佥都御史,十三布政司,左右布 政使,共四十馀人内推补。

知“府、知州、知县,于民尤亲,于治体尤重。宜略仿《唐内 外均调》之法,不历刺史、郡守,不得侍郎、列卿;不历县 令,不得任台郎、给舍;进士出身,不得选州郡正官;京 官外补,不得径陞参政、副使。参政、副使缺,惟推访知 府、知州、知县久任卓异者当之。”

《管志道疏》曰:“正统中刘永清,翰林院侍读也,以才堪 繁剧,擢为广东左布政。景泰中徐有贞,春坊左谕德 也,以智能治河,擢为佥都御史。而嘉靖中欧阳德则 以知州而累迁礼部尚书。魏校则以副使而召为国 子监祭酒,盖由内外通融也。近乃专以内阁及礼部、 詹事府、国子监堂上清秩为迁转翰林官之地,别衙” 门不得与焉。即有自翰林出为方面者,亦以备考察 之遗,与左迁无异矣。又如宣德中,初设巡抚官,则郎 赵伦、员外郎吴政、长史周忱等,与御史于谦同擢为 各部侍郎。弘治中,大理寺丞缺,邹鲁以御史谋陞,而 吏部竟从何乔新之荐,以郎中魏申补之,盖犹择人 不择官也。近乃专以都给事中与文选司郎占“提督 四译馆及誊黄通政”之缺,以监察御史占大理寺丞 之缺。其馀虽德若颜、闵,才如张、葛,弗与矣。

韩尚书邦奇曰:“官不久任,虽欲言治,皆苟而已。百弊 皆生于不久任,百利皆生于久任,非可以言说尽也, 不必上考古制。我高皇之法,三年一考,六年二考,九 年三考,然后考功司付文选司,因其考语之高下,或 平除,或陞一级,或陞二级,间有紧急用人,功业显著 者,六年以后亦得超陞。若不再考而陞者,考功必诘” 之文选,何所凭据而知其贤乎?弘治以前,皆遵行之。 旧事:按察司官,惟按察陞布政副佥,鲜有陞布政司者,惟风力不著之人间以陞之。副使李隆陞参政,见 邸报,泣曰:“我何负于其职而陞此官乎?”遂致仕去。布 政司官,亦鲜陞按察司者。至正德中,祇因躁进无耻 之士干求权幸而图速化,吏部以其年资尚浅,无可 奈何,或以佥事陞参议,或以参议陞副使,而祖宗成 法坏矣。

张文忠《居正疏》云:“各衙门佐贰官,须量其才器之所 宜者授之,平居则使之讲究职业,赞佐长官,如长官 有缺,即以佐贰代之,不必另索。其属官有谙练政事, 尽心官守者,九年任满,亦照吏部陞授。京职高者,即 转本衙门堂上官,小九卿堂上官阶级相同者,不必 更加调补。各处巡抚官,果于地方相宜久者,或就彼” 加秩,不必又迁他省布、按二司官。如参议久者即可 陞参政,佥事久者即可陞副使,不必为小转之法。互 迁数易,以滋劳扰。如此则人有专职,事可责成,而人 才亦不患其缺乏矣。

苏州知府况锺、吉安知府陈本深,两处部民请留,加 正三品,仍管府事。陕西宁州知州刘纲为州守三十 二年,每考绩皆以州民奏留。仁宗特赐玺书褒异,加 四品章服。

吏部自“永乐改元至天顺丁丑,上能推诚,下无逸口”, 盖五十六年,仅蹇、郭、王三尚书耳。自弘治丙辰至嘉 靖辛亥,亦五十六年,凡易二十八人。此后更如传舍。 铨部如此,他可知已。

国之大僚,政事系焉,会推不可不审也。每遇缺员,先 一日移会大九卿、掌科、掌道集于阙东,九卿东西立 科道北向立,选司致词,推某缺,递一空册于冢宰。冢 宰云:“推某正、某陪”,各画题,而本不列名,此旧例也。吏 科给事中翁信祥云:“大僚之有会推,盖冢宰不独受 其权,博谋以示公。若冢宰举手而听,则所司何事?” 词林升用,原非一格。如“都给事夏言为侍讲学士,左 佥事司马恂陞洗马,吕怀改春坊司直,给事金幼孜 改检讨,御史王子沂为左司直,徐敬、陈灏、刘子春、周 干、韩守善俱陞中允,王大任、姜儆陞侍读学士,陈叔 纲、邵宏誉陞修撰,欧阳兼改编修,吏部主事李贤、唐 顺之、户主程伦、兵主虞准、陈节之俱改”编修;礼主刘 球、兵主刘铉陞侍读,工主王一宏改修撰,中书舍人 芮善、姚友直陞洗马,王淮陞修撰,朱孔旸陞编修,行 人右司副张洪陞修撰,蒋骥、沈伯咸改检讨。苟有真 见,特疏陞改,用人之端也。

倪鸿宝元璐《考选议》云:“考选一事,请自吏部先以治 行考定科道部司等员,其于科道但拟悬衔,部司照 常铨次具题。得旨,则以所定科道人数送阁考选,馆 员自都司而下,不得参预。凡与试者,悉为治行之。尤 在内阁即可一意行文,不必分心采望,其高下名次, 以文而定,而后授官,编简仍准官评。如原拟给事者”, 则授编修。原拟御史者,则授“检讨。”拔科道之尤为馆 员,既可尊文学于政事之上,定编简之次。以部议,仍 是升器识于文艺之先。

何良俊言:“考选科道,当于各部署主事中推举,不当 径用新行取之人。以推知取到者,分置各部任事后, 选其有风力者任科道。”

胡氏《致堂》云:“祖宗时,充台谏之选者,皆天下望士,必 其践更已久,无所不知,故能有补后世。乃以新进为 之,宜其观望喋喋而莫可遏也。”又司马温公言:“‘凡择 言事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 节,次则晓知治体’。此乃名言。”

洪熙己未,谕尚书蹇义:“御史耳目之官,惟老成识治 体者可任。”又曰:“都御史十三道之表,如廉清公正御 史,虽间有不才,亦当畏惮。今之不才者无畏惮矣。其 咨访可任都御史者。”

赵太宰南星言:“可以救民者,莫过于巡抚,而此官甚 不易作。必德望威棱,能使贪污解绶而后可耳。其次 则知府最急。知府贤,则州县官不敢害民。二者官有 大小,皆宜选择,破格而用之,久任而优擢之可也。 翰林陞转论资,科论俸,道论差,吏部论选,大约以六 选为准。科道、吏部年例,六年以上陞参政,五年以上 陞”副使,四年以上陞参议,三年以上陞知府、佥事。内 外陞科,每年二人,道四人,吏部一人,科与吏部。又有 以大计劳陞者,御史以两畿学差满陞者。内外陞原 径从部定,移取非例也。

吏部司官虽论省,然亦有不尽拘者。如万历中吕坤、 黄克念皆宁陵人,而同时司汝霖、傅作雨皆江陵人, 而同时赵忠毅于江西用吴羽文、邹维琏,虽人有烦 言,赵不之顾。

吏部以观政进士,而即补本部司官者。李公言时,郭 公琎为太宰,见《嘉禾》诗曰:“此台器也。”即补验封司主 事。谈公论观政时,王公翱为太宰,一见即曰:“南人中 乃有此诚实之人”,即补验封司主事。夫吏部方欲破 格用天下之才,而于本衙门司官,顾不当破格乎? 各部司官外陞,皆有定俸,九年大参,七年宪副,五年参“议,四年知府,三年佥宪,礼、兵二部”,无知府,然随才 酌用,地方不拘,而万不可使之斗捷跃冶也。

高文襄拱署吏部,加意郡邑正官,尤重边才。疏言:“边 方有司,实兼牧民御贼之责,必择年力精强、才气超 迈者除补,或查治有成绩兼通武事者调用,以三年 为率,比内地之官加等升迁。有能捍患御敌,以军功 论,不次擢用。如才略恢宏,可当大用,即由此为兵备、 为巡抚、为总督,无不可用之者。若用之不效,无益地 方者,降二级别用。若观望推诿以致误事者,轻则罢 黜,重则军法治罪。”夫既开功名之路以歆之于先,又 严降罚之条以绳之于后,庶修职者多,而边方有赖。 直隶兵备俱有兼制邻近州县之责,《敕书》具载。至于 各直省交界道分,如大名、山东、河南、北直与徐州、南 阳、荆州、襄阳之类,推之有接壤守巡官俱宜选择而 使重其事权假以便宜凡邻制有司给由一体注考 庶几有分土无分吏分民而精贯脉联方成“臂指相 使”之势此弭盗抚民最急务也。

“提学一官,关系极重,俱用风宪官,须选品行文章兼 优者充之,不论资俸。每科场后,例有甄别,有内转,有 平调,有议处,欲兴士行,为国储真才,其法不可废。” 汉以来,重守令,守令亲民,得行其政,故当时循良为 多,虽有刺史、部使,有绣衣直指之属,间一命之,不专 以为治也。唐世诸道置按察使,后为采访处置使,又 改“为观察使,其戎旅之地,置节度使,然每道不过一 使临之而已。宋时,州郡控制按刺,率五六人。元时立 行中书省,设官皆视中书。至明改为布政使,今犹称 某省,仍元旧也。各省布政使二人,参政二人,参议二 人,按察使一人,副使二人,佥事二人,又有巡抚统之, 岁命御史按之,政令纷然,守令欲举其”职,难矣。此留 心世道者所宜讲也。内六卿分职守、令,则六卿之责 皆萃焉;外三司分职守、令,则三司之责皆萃焉。故非 才识不可以漫授,非久任不可以责成。昔元末,任非 其人,酷刑横敛。台、温、处之民树旗村落曰:“天高皇帝 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由是黄岩、 方国珍因而肇乱,江淮红巾遍四方矣。今欲救民水 火。可不慎择而久任乎。

给事中杨允绳言:“古者立郡县之等,明铨序之品,所 以人与地相适。今宜剂量政务烦简,地方边腹、道里 冲僻,列三等为铨除。中有请托规避者,痛加裁抑。至 于履任后,人才地方或未相宜,又有出于铨拟所不 及者,令抚按官奏报改调。则人才各适于用,铨拟渐 趋于平矣。”

《高文襄疏》云:“国家用人,不得官于本省,惟有民社之 寄者则然耳。若夫学、仓、驿、递、闸、坝等官,其官甚卑,其 家甚贫,一授远地,或弃官不能赴,或去任不能归,零 丁万状,其情可矜。宜照教官例,酌量近地铨补。 国学例于三九月升转,博士、助教皆从八品,学正正 九品,学录从九品,部、院、寺司务亦从九品,是司厅之 缺,惟”录可转,而往往有越次者。越次一人,遂致久候 不均不平,宜令选司立《画一之规》也。

宣德中,方面官俱令在京五品以上保举,初行甚善, 既久弊生。景泰初,王冢宰直力言其弊,仍还之部用。 时李文达贤为选司令,将“六部郎注年深者,第其才 之高下为一帖,御史为一帖,给事中为一帖”,方面有 缺,持此帖斟酌用之,将尽复增之。既用而人不知,奔 竞之风顿息。初行,内阁不悦,既服其公。

范公景文典选时,上疏曰:“今天下仕路,举国如狂,嗜 进如骛,毋亦衡鉴之地先自不清,而欲其恬淡寡营, 讵可得乎?切念除者有岁,格其久近,不得而私也;迁 者有资,劳其深浅,不得而私也;特擢者有绩,望其高 下,不得而私也。今与需次诸臣约,一行请托,臣不能 为之讳。又与同事诸臣约,一听请托,亦愿诸臣勿为 臣等讳。以天地人材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为朝廷 守之;天下万世是非公论,与天下万世共之。人还其 人,我,无失我。”此臣心可自信者。此疏可为吏部铭。 吏部有《用人捷法》,无如进士观政久之,视为故事矣。 进士分视九卿衙门,观政、堂长、司僚,与之朝夕而试 之,视其人端邪能否,若烛照而数计之。于是会其实 以上于天官。《天官籍准》以为铨法,文学政事,风节慈 恺,随所成以授公任,任则必久而不数更,是以无不 用之才,无不可知之人。此《易》简之道,先朝所以得人 为盛。昔李贤观政吏部,郭太宰琎见而器之,题授稽 勋主事,由郎署。而太宰始终在铨,卒成贤相。此知而 用之之明效也。

万历二年,吏部题:办事进士,不许借差引疾,如有疾 者,准令在京调理,三月不痊,掌印官方与具题。仍申 谕各官,行俭约以省费,忍嗜欲以保身,习律令以通 政务,服勤劳以图报效。得旨:“诈病托故,推诿避事,部 科即便纠奏,照例罢职不叙。其徇情题覆,朦胧结勘, 一体治罪。”其严如此。余于辛未观政,户部司农毕公, 屡委查兑钱粮。同年诸人观政刑部者,皆理部事,上本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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