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第090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八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九十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九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九十卷目录

 考课部纪事

 考课部杂录

铨衡典第九十卷

考课部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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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鲁周公世家》:“鲁公伯禽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 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 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 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 后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后世其北面事齐 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汉书兒宽传》:“宽为中大夫,迁左内史。宽既治民,劝农 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于得人心。择用仁 厚士,推情与下,不求名声,吏民大信爱之。收租税,时 裁阔狭,与民相假贷,以故租多不入。后有军发,左内 史以负租课殿,当免。民闻当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车, 小家担负,输租繈属不绝,课更以最。”

《京房传》:“房以孝廉为郎。天子数召见,问,房对曰:‘古帝 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 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诏 使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与房会议 温室,皆以房言烦碎,令上下相司,不可许。上意乡之。 时部刺史奏事京师,上召见诸刺史,令房晓以课事, 诸刺史复以为不可行。唯御史大夫郑弘、光禄大夫 周堪初言不可,后善之。是时,中书令石显颛权,显友 人五鹿充宗为尚书令,与房同经,论议相非,皆疾房, 欲远之,建言“宜试以房为郡守。”元帝于是以房为魏 郡太守,得以考功法治郡。

《萧望之传》:望之子育为茂陵令。会课育第六,而漆令 郭舜殿见责问,育为之请。扶风怒曰:“君课第六,裁自 脱,何暇欲为左右言。”

《召信臣传》:“‘信臣为南阳太守,吏民亲爱,号之曰召父’。 荆州刺史奏信臣为百姓兴利,郡以殷富,赐黄金四 十斤,迁河南太守,治行常为第一,复数增秩赐金。”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更始元年,更始至洛阳,遣光武 持节北度河,镇慰州郡,所到部县,辄见二千石长吏 三老官属,下至佐史,考察黜陟,如州牧行部事。吏人 喜”悦,争持牛酒迎劳。

《祭遵传》:“遵从弟彤,为偃师长,有权略。视事五岁,县无 盗贼,课为第一,迁襄贲令。”

《李忠传》:“建武六年,忠迁丹阳太守。忠以丹阳越俗不 好学,嫁娶礼义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 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垦田增多,三岁间,流民 占著者五万馀口。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 《左雄传》:“雄迁尚书令,上疏陈事曰:臣闻柔远和迩,莫 大宁人。宁人之务,莫重用贤。用贤之道,必存考黜。是 以”皋陶对禹,贵在知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分伯建 侯,代位亲民,民用和穆,礼让以兴。故《诗》云:“有渰凄凄, 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及幽厉昏乱,不自为 政,褒艳用权,七子党进,贤愚错绪,深谷为陵。故其诗 云:“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又曰:“哀今之人,胡为虺蜴。”言 人畏吏如虺蜴也。宗周既灭,六国并秦,坑儒泯典,划 革五等,更立郡县,县设令长,郡置守尉,什伍相司,封 豕其民。大汉受命,虽未复古,然克慎庶官,蠲苛救弊, 悦以济难,抚而循之。至于文、景,天下康乂,诚由元靖 宽柔,克慎官人故也。降及宣帝,兴于仄陋,综核名实, 知时所病,刺史守相,辄亲引见,考察言行,信赏必罚。 帝乃叹曰:“民所以安而无怨者,政平吏良也。与我共 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 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其有政理者,辄以玺书勉励, 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以次用之。是以 吏称其职,人安其业。汉世良吏,于兹为盛,故能降来 仪之瑞,建中兴之功。汉初至今,三百馀载,俗浸雕敝, 巧伪滋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典城百里,转动无常, 各怀一切,莫虑长久。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办 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髡 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仇, 税之如豺虎。”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 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论功 不据实,虚诞者获誉,拘检者离毁,或因罪而引高,或 色斯以求名。州宰不覆,竞共辟召,踊跃升腾,超等逾 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朱 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奸猾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 流,缺动百数。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 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眚不消,咎皆在此。”今之墨 绶,犹古之诸侯,拜爵王庭,舆服有庸,而齐于匹竖,叛 命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惠育元元也。臣愚以为守 相长吏,惠和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 丧,不得去官。其不从法禁,不式王命,锢之终身,虽会 赦令,不得齿“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边郡,以 惩其后。乡部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宽 其负算,增其秩禄,吏职满岁,宰府州郡,乃得辟举。如 此,威福之路塞,虚伪之端绝,送迎之役损,赋敛之源 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宁其所,追配文 宣中兴之轨,流光垂祚,永世不刊。”帝感其言,申下有 司,考其真伪,详所施行。

《蔡邕传》:“熹平六年,制书诰群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 邕上封事,言墨绶长吏,职典理人,皆当以惠利为绩, 日月为劳,褒责之科,所宜分明。而今在任,无复能省。 及其还者,多召拜议郎郎中。若器用优美,不宜处之 冗散,如有衅故,自当极其刑诛,岂有伏罪惧考,反求 迁转,更相放效,臧否无章?先帝旧典,未尝有此。可皆” 断绝,以核真伪。

《卢植传》:“植迁尚书,光和元年,有日食之异。植上封事 陈八事,一曰用良,二曰原禁,三曰御疠,四曰备寇,五 曰修礼,六曰遵尧,七曰御下,八曰散利。遵尧者,今郡 守刺史一月数迁,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纵不九载,可 满三岁。帝不省。”

《贾琮传》:中平元年,交阯屯兵反,灵帝特敕三府精选 能吏,有司举琮为交阯刺史。琮到部,招抚荒散,蠲复 徭役,诛斩渠帅为大害者,简选良吏,试守诸县,岁间 荡定,百姓以安。巷路为之歌曰:“贾父来晚,使我先反。 今见清平,吏不敢饭。”在事三年,为十三州最。

《魏志杜畿传》:高干举并州反,时河东太守王邑被征, 河东人卫固范先,外以请邑为名,内实与干通谋。太 祖谓荀彧曰:“‘河东,天下之要地也,君为我举萧何、寇 恂以镇之’。彧曰:‘杜畿其人也’。遂拜畿为河东太守。畿 在河东十六年,常为天下最。”

《王昶传》:昶都督荆豫诸军事,诏使撰百官考课事,昶 以为唐、虞虽有黜陟之文,而考课之法不垂。周制冢 宰之职,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又无校比之制。由此 言之,圣主明于任贤,略举黜陟之体,以委达官之长, 而总其统纪,故能否可得而知也。其大指如此。 《晋书何曾传》:“曾为给事黄门侍郎,上疏曰:‘臣闻为国 者以’”清静为基,而百姓以良吏为本。今海内虚耗,事 役众多,诚宜恤养黎元,悦以使人。郡守之权虽轻,犹 专任千里,比之于古,则列国之君也。上当奉宣朝恩 以致惠和,下当兴利而除其害。得其人则安,非其人 则为患。故汉宣称曰:“百姓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叹息 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 石乎?”此诚可谓知政之本也。方今国家大举,新有发 调,军师远征,上下劬劳。夫百姓可与乐成,难与虑始。 愚惑之人,能厌目前之小勤,而忘为乱之大祸者,是 以郡守益不可不得其人,才虽难备,犹宜粗有威恩, 为百姓所信惮者。臣闻诸郡守有年老或疾病,皆委 政丞掾,不恤庶事;或体性“疏怠,不以政理为意,在官 积年,惠泽不加于人,然于考课之限,罪亦不至黜免, 故得经延岁月,而无斥罢之期。臣愚以为可密诏主 者,使隐核参访郡守,其有老病不隐亲人物,及宰牧 少恩,好修人事,烦挠百姓者,皆可征还,为更选代。” 《荀勗传》:“勗在尚书,课试令史以下,核其才能,有暗于 文法,不能决”疑,处事者即时遣出。帝尝谓曰:“魏武帝 言荀文若之进善,不进不止;荀公达之退恶,不退不 休。二令君之美,亦望于君也。”

《刘颂传》:颂为吏部尚书,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职 希迁,考课能否,明其赏罚。贾郭专朝,任者欲速,竟不 施行。

《应詹传》:“詹拜使持节都督江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江 州刺史,詹将行,上疏曰:自经荒敝,纲纪颓陵,清直之 风既浇,糟秕之俗犹在,诚宜濯以沧浪之流,漉以吞 舟之网,则幽显明别,于变时雍矣。弘济兹务,在乎官 人。汉朝使刺史行部,乘传奏事,犹恐不足以辨彰幽 明,弘宣政道,故复有绣衣直指。今之艰弊,过于往昔, 宜分遣黄散若中书郎等,循行天下,观采得失,举善 弹违,断截苟且,则人不敢为非矣。”汉宣帝时,二千石 有居职修明者,则入为公卿;其不称职免官者,皆还 为平人,惩劝必行,故历世长久。“中间以来,迁不足竞, 免不足惧,或有进而失意,退而得分,莅官虽美,当以 素论降替;在职实劣,直以旧望登叙”,校游谈为多少, 不以实事为先后,以此责成,臣未见其兆也。今宜峻 左降旧制,“可二千石免官三年,乃得叙用,长史六年, 户口折半,道里倍之。”此法必明,使天下知官难得而 易失,必人慎其职,朝无惰官矣。

《王彪之传》:“彪之为吏部尚书,时众官渐多,而迁徙每 速,彪之上议曰:‘为政之道,以得贤为急,非谓雍容廊庙,标的而已,固将莅任赞时职,思其忧也。得贤之道, 在于莅任,莅任之道,在于能久,久于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不收一切之功,不采速成 之誉,故勋格辰极,道融四海,风流遐邈,声冠百代。凡’” 庸之族众,贤能之才寡,才寡于世,而官多于朝,焉得 不贤鄙共贯,清浊同官。官众则阙多,阙多则迁速,前 后去来,更相代补,非为故然,理固然耳。所以职事未 修,朝风未澄者也。职事之修,在于省官;朝风之澄,在 于并职。官省则选清而得久,职并则吏简而俗静。选 清则胜人。久于其事,事久则中才,犹足有成。今诸官 无综事实者,可令大官随才位所帖而领之。若未能 顿废,自可因缺而省之,委之以职分,责之以有成,能 否因考绩而著,清浊随黜陟而彰。虽“《缉熙》之隆,《康哉》” 之歌,未可使庶官之选差清,莅职之日差久,无俸禄 之虚费,简吏寺之烦役矣。

《石季龙载记》:“季龙下书曰:‘三载考绩,黜陟幽明,斯则 先王之令典,政道之通塞。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 清定之,虽未尽弘美,亦缙绅之清律,人伦之明镜。从 尔以来,遵用无改。先帝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 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铨论,务 扬清激浊,使九流咸允也’。”

《魏书郭祚传》:“祚迁尚书右仆射,时议定新令,诏祚与 侍中、黄门参议刊正故事。祚奏曰:谨案前后考格,虽 班天下,如臣愚短,犹有未悟。今须定职人迁转由状, 超越阶级者即须量折。景明初,考格五年者得一阶 半。正始中,故尚书中山王英奏考格被旨,但可正满 三周为限,不得计残年之勤。又去年中,以前二制不” 同,奏请裁决。旨云:“‘黜陟之体,自依旧来恒断’。今未审 从旧来之旨,为从景明之断,为从正始为限?”景明考 法,东西省文武闲官悉为三等,考同任事。而前尚书 卢昶奏上第之人三年转半阶,今之考格,复分为九 等,前后不同,参差无准。诏曰:“考在上中者,得汎以前, 有六年以上迁一阶,三年以上迁半”阶,残年悉除。考 在上下者,得汎以前六年以上迁半阶,不满者除;其 得汎以后考在上下者,三年迁一阶散官。从卢昶所 奏。祚又奏言:“考察令公清独著、德绩超伦而无负殿 者为上上,一殿为上中,二殿为上下。累计八殿,品降 至九,未审今诸曹、府、寺凡考,在事公清,然才非独著, 绩行称务,而德非超”伦,干能粗可,而守平堪任。或人 用小劣,处官济事,并全无负殿之徒,为依何第?景明 三年以来,至今十有一载,准限而判,三应陞退,今既 通考,未审为十年之中,通其殿最,积以为第,随前后 年断,各自除其善恶,而为陞降。且负注之章数,成殿 为差,此条以寡愆为最,多戾为殿,未审取何行是寡 愆,何“坐为多戾?结累品次,复有几等?诸文案失衷,应 杖十者为一负。罪依律次,过随负记,十年之中,三经 肆眚,赦前之罪,不问轻重,皆蒙宥免。或为御史所弹, 案验未周,遇赦复任者,未审记殿得除与不?”诏曰:“独 著、超伦”及“才备、寡咎”,皆谓文武兼上,上之极言耳。自 此以降,犹有八等,随才为次,令文已具。其积负累殿 及“守平得济”,皆含在其中,何容别疑也?所云《通考》者, 据㹅多年之言,至于黜陟之体,自依旧来年断,何足 复请?其罚赎已决之殿,固非免限,遇赦免罪,惟记其 殿除之。

《广陵王羽传》:太和九年,迁都议定,诏羽兼太尉。迁京 之后,北蕃人裔,多有未悟。羽镇抚代京,内外肃然,高 祖嘉之。十八年春,羽表辞廷尉不许。羽奏:“外考令文, 每岁终州镇列牧守治状,及至再考,随其品第,以彰 黜陟。去十五年中,在京百寮,尽已经考为三等,此年 便是三载。虽外有成令,而内令未班,内外考察,理应 同等,臣辄推准外考,以定京官治行。”诏曰:“虽内考未 宣,绩已久著。故《明堂月令》载公卿大夫论考属官之 治职,区分著三公。”《尚书》“三载殿最”之义,此之考内, 已为明矣。但论考之事,理在不轻;问绩之方,应关朕 听,辄尔轻发,殊为躁也。每考之义,应在年终,既云此 年,何得春初也?今始维夏,且待至秋后后高祖临朝 堂,谓群臣曰:“两仪既辟,人生其间,故上天不言,树君 以代。是以《书》称三考之绩,《礼》云‘考成之章’。自皇王以 降,斯道靡易。朕以寡德,猥荷洪基,思与百辟,允釐庶 务。然朕识乏知人,不能使朝绝素餐之讥,野无考槃 之刺,夙宵寤寐,载怀怵惕。卿等皆是朝贤国彦,匡弼 是寄,各率乃心,以旌考绩之义,如乖忠正,国有常刑。 贤者虽疏必进,不肖者虽亲必黜。”顾谓羽曰:“上下二 等可为三品,中等但为一品。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 之科,故旌丝发之美。中等守本,事可大通。”羽先呈廷 尉五局司直。高祖曰:“夫刑狱之难,实惟自古。必也断 讼,夫子所称。然五局所司,专主刑狱,比闻诸风听多 论五局不精,知人之难,朕岂独决?当与群臣同之。卿 等各陈所闻。”高祖谓羽及少卿邓述曰:“五局司直,卿 等以何为品?”羽对曰:“诸司直并简圣心。往”者百官初 置,擢为狱官,听讼察辞,无大差越,所以为二等者,或以视事甫尔,或以见机迟速。朝廷既有九品之制,故 计其丝发之差,以为品第,统论所得,大都相似。高祖 曰:“朕顷年以其人识见可取,故简司狱,官小优劣,不 足为差。然廷尉所司,人命之本,事须心平性正,抑强 哀弱,不避贵势,直情折狱者,可为上等。今正欲听采 风谣,虚实难悉;正欲不采,事无所据。然人言恶者未 必是恶,言善者不必是善。所以然者,或断讼不避豪 贵,故人以为恶;或将势抑贱,贵人以为好。然关朕之 听,皆贵者言。是以迟回三复,良由于此。局事须冰清 玉洁,明扬褒贬。卿等既是亲典,邪正得失,悉所具之, 可精辨以闻。”邓述对曰:“陛下行赏得人,馀者甘心。若 实不尽能,无以劝励。如臣愚见,愿不行赏。”高祖曰:“朕 昔置此官,许三年考绩,必行赏罚。既经今考,若无黜 陟,恐正直者莫肯用心,邪曲者无以改肃。自非释之 于公,何能尽其至理?虽不可精其微致,且望粗有殿 最,诸尚书更与群官善量所以。”高祖谓尚书等曰:“朕 仰纂乾构,君临万宇,往者稽古典章,树兹百职。然尚 书之任,枢机是司,岂惟总括百揆,缉和人务而已?朕 之得失,实在于斯。自卿等在任,年垂二周,未尝言朕 之一失,献可否之片规,又未尝进一贤而退一不肖。 此二事,罪之大者。”高祖又谓羽曰:“汝之浅薄,固不足 以,况晋之巨源,考之今世,民斯下矣。汝始为廷尉,及 初作《尚书》,内外瞻望,以吾有弟。自往秋南斾之后,近 小人,远君子,在公阿党,亏我皇宪,出入无章,动乖礼 则。计汝所行,应在下下之第。”高祖又谓羽曰:“汝既是 宸极之弟,而居枢端之任。汝自在职以来,功勤之绩, 不闻于朝,阿党之音,频干朕听。汝之过失,已备积于 前,不复能别叙。今黜汝录尚书、廷尉,但居特进、太保。” 又谓尚书令陆叡曰:“叔翻在省之初,甚有善称。自近 以来,偏颇懈怠,岂不由卿等?随其邪伪之心,不能相 导以义,虽不成大责,已致小罚。今夺卿尚书令禄一 周。”谓左仆射元赞曰:“卿夙德老成,久居机要,不能光 赞物务,奖励同僚,贼人之谓,岂不在卿!计叔翻之黜, 卿应大辟,但以咎归一人,不复相罪。又为少师,未允 所授。今解卿少师之任,削禄一周。”诏吏部尚书澄曰: “叔父既非端右,又非座元,岂宜滥归众过也?然观叔 父神志骄傲,少保之任,似不能存意。可解少保。”谓长 兼尚书于杲曰:“卿履历卑浅,超升名任,不能勤谨,夙 夜数辞以疾,长兼之职,位亚正员。今解卿长兼,可光 禄大夫、守尚书,削禄一周。”又谓守尚书尉羽曰:“卿在 《集书》,殊无忧存左史之事,今降为长兼常侍,亦削禄 一周。”又谓守尚书卢渊曰:“卿始为守尚书,未合考绩。 然卿在《集书》,虽非高功,为一省文学之士,尝不以左 史在意。如此之咎,罪无所归。今降卿长兼王师,守常 侍、尚书如故,夺常侍”禄一周,谓左丞公孙良、右丞乞 伏义受曰:“二丞之任,所以协赞尚书,光宣出纳,而卿 等不能正心直言,规佐尚书,论卿之罪,应合大辟。但 以尚书之失,事锺叔翻,故不能别致贬责。二丞可以 白衣守本官,冠服禄恤,尽皆削夺。若三年有成,还复 本任;如其无成,则永归南亩。”又谓散骑常侍元景曰: “卿等自任集书,合省逋堕,致使王言遗滞,起居不修。 如此之咎,责在于卿。今降为中大夫,守常侍,夺禄一 周。”谓谏议大夫李彦曰:“卿虽处谏议之官,实人不称 职,可去谏议,退为元士。”又谓中庶子游肇等曰:“自建 《承华》,已经一稔,然东宫之官,无直言之士,虽未经三 载,事须考黜。肇及中舍人李平,识学可观”,可为中;安 乐王诠,可为下中;解东华之任,退为员外散骑常侍; 冯夙,可为下下;免;中庶子,免爵两任,员外常侍如故; 中舍人闾贤保,可为下下,退为武骑常侍。又谓公孙 良曰:“顷年用人,多乖观才之授,实是武人,而授以文 官,黜同大例,于理未均。诸如此比,黜官如初。”

《王肃传》:“肃进号镇南将军,封汝阳县开国子。太和二 十二年,肃奏考以显能,陟由绩著,昇明退暗,于是乎 在。自百寮旷察,四稔于兹,诸依旧式考验。从之。” 《崔挺传》:挺为光州刺史,累表乞还。景明初,见代北海 王详为司徒,录尚书事,以挺为司马。挺固辞不免,世 人皆叹其屈,而挺处之夷然。于后详摄选,众人竞称 考第,以求迁叙,挺终独无言。详曰:“崔光州考级并未 加授,宜投一牒,当为申请。蘧伯玉耻独为君子,亦何 故嘿然?”挺对曰:“阶级是圣朝大例,考课亦国之𢘆典, 下官虽惭古贤不伐之美,至于自衒求进,窃以羞之。” 详大相称叹。自为司马,详未曾呼名,常称州号,以示 优礼。

《任城王澄传》:御史中尉东平王匡奏请取景明元年 以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 案校窃阶盗官之人。灵太后许之。澄表曰:“臣闻三季 之弊,由于烦刑;火德之兴,在于三约。是以老聃云:‘法 令滋彰,盗贼多有’。又曰:‘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又曰:‘天 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故欲求治本,莫若省事清心。昔” 汉文断狱四百,几致刑措,省事所致也。萧、曹为相,载 其《清静画一》之歌,清心之本也。今欲求之于本,宜以省事为先,使在位群官,纂萧、曹之心以毗圣化。如此 则上下相安,远近相信,百司不怠,事无愆失。岂宜扰 世教以深文,烹小鲜以烦手哉!臣窃惟景明之初,暨 永平之末,内外群官,《三经》考课。逮延昌之始,方加黜 陟,五品以上,引之朝堂,亲决圣目,六品以下,例由敕 判。自世宗晏驾,大宥三行,所以荡除故意,与物更始。 革世之事,方相穷核,以臣愚见,谓为不可。又尚书职 分枢机出纳,昔魏明帝卒至尚书门,陈矫亢辞,帝惭 而返。夫以万乘之重,非所宜行,犹屈一言,惭而回驾, 群官百司,而可相乱“乎?故陈平不知钱谷之数,丙吉 不问僵道之死,当时以为达治,历代用为美谈。但宜 各守其职,思不出位,洁己以励时,靖恭以致节。”又寻 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至于冒勋妄考,皆有处别。若一 处有风谣,即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若差舛不同,伪 情自露,然后绳以典刑,人孰不服?岂有移一省之案, 取天下之簿,寻两纪之事,穷革世之尤,如此求过,谁 堪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灵太后纳之,乃止。 《萧宝夤传》:宝夤,正光二年征为车骑大将军,尚书左 仆射,善于吏职,甚有声名。四年上表曰:“臣闻《尧典》有 黜陟之文,《周书》有考绩之法,虽其源难得而寻,然条 流抑亦可知矣。大较在于官人,用才审于所莅;练迹 校名,验于虚实,岂不以臧否得之舆论,优劣著于历 试者乎?既声穷于月旦,品定于黄纸,用效于名辈,事 彰于台阁,则赏罚之途,差有啇准;用舍之宜,非无依 据。虽复勇进忘退之俦,奔竞于市里;过分亡涯”之请, 驰骛于多门;犹且顾其声第,慎其与夺,器分定于下, 爵位悬于上,不可妄叨故也。今窃见考功之典,所怀 未喻,敢竭无隐,试陈万一。何者?窃惟文武之名,在人 之极地;德行之称,为生之最首。忠贞之美,立朝之誉; 仁义之号,处身之端。自非职惟九官,任当四岳,授曰 “尔谐”,让称“俞往”,将何以克厌大名,允兹令问?自此已 来,官罔高卑,人无贵贱,皆饰辞假说,用相褒举。泾渭 同波,薰莸共器,求者不能量其多少,与者不复核其 是非,遂使冠履相贸,名与实爽,谓之“考功”,事同汎涉, 纷纷漫漫,焉可胜言。又在京之官,积年一考,其中或 所事之主迁移数四,或所奉之君身亡废绝,或具寮 离索,或同事雕零。虽当时文簿,记其殿最,日久月深, 駮落都尽,人有去留,谁复掌其勤惰?或停休积稔,“或 分隔数千,累年之后,方求追访声迹,立其考第,无不 苟相悦附,共为唇齿,饰垢掩疵,妄加丹素,趣令得阶 而已,无所顾惜。贤达君子,未免斯患。《中庸》已降,夫复 何论?”官以求成,身以请立,上下相蒙,莫斯为甚。又勤 恤人隐,咸归守令,厥任非轻,所责实重。然及其考课, 悉以六载为程。既而限满代还,复经六年而叙。是则 岁周十二,始得一阶。于东西两省文武闲职、公府散 佐、无事冗官,或数旬方应一直,或朔望止于暂朝,及 其考日,更得四年为限。是则一纪之中,便登三级。彼 以实劳剧任,而迁贵之路至难;此以散位虚名,而升 陟之方甚易。何内外之相悬,令厚薄之如是?又闻之 圣人“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孟子》亦曰:“仁义忠信 天爵也。公卿大夫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 从之故虽文质异时污隆殊世莫不宝兹名器不以 假人是以赏罚之柄恒自持也。至乃周之蔼蔼五叔 无官汉之察察馆陶徒请。岂不重骨肉私亲亲诚以 赏罚一差则无以惩劝至公暂替则觊觎相欺故至 慎至惜,殷勤若此。况乎亲非肺腑,才乖秀逸,或充单 介之使,始无汗马之劳;或说兴利之规,终惭十一之 润。皆虚张无功,妄指赢益,坐获数阶之官,藉成通显 之贵。于是巧诈萌生,伪辩锋出,役万虑以求荣,开百 方而逐利。握枢秉钧者,亦知其苦。斯但抑之则其流 已注,引之则有何纪极。夫琴瑟在于必和,更张求其 适调。去者既不可追,来者犹或宜改。按《周官》“太宰之 职,岁终则令官府各正所司,受其会计,听其致事而 诏于王,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愚谓今可 粗依其准,见居官者,每岁终,本曹皆明辨在官日月, 具核才行能否,审其实用而注其上下,游辞宕说,一 无取焉。列上尚书,覆其合否,如有纰谬,即正而罚之, 不得方复推诘委否,容其进退。既定其优劣善恶交 分,庸短下第黜。凡以明法,干务忠清,甄能以记赏,总 而奏之。经奏之后,考功曹别书于黄纸油帛,一通则 本曹尚书与令仆印署,留于门下;一通则以侍中黄 门印署,掌在尚书,严加缄密,不得开视。考绩之日,然 后对共“裁量。如此则少存《实录》,薄止奸回。其内外考 格,裁非庸管,乞求博议,以为画一。若殊谋异策,事关 兴废,遐迩所谈,物无异议者,自可临时斟酌,匪拘𢘆 例。至如援流引比之诉,贪荣求级之请,如不限以关 键,肆其旁通,则蔓草难除,涓流遂积,秽我彝章,挠兹 大典。谓宜明加禁断,以全至治,开返本之路,杜浇敝 之门。如斯则吉士盈朝,薪槱载焕矣。”诏付外博议以 为永式,竟无所定。

《周书郑孝穆传》:孝穆为岐州刺史,下车之日,户止三千,留情抚绥,远近咸至。数年之内,有四万家,每岁考 绩,为天下最。太祖嘉之,赐书曰:“知卿莅职近畿,留心 治术,雕敝之俗,礼教兴行,厌乱之民,襁负而至。昔郭 伋政成并部,贾琮誉重冀方,以古方今,彼有惭德。于 是征拜京兆尹。”

《隋书房彦谦传》:“彦谦迁秦州总管录事参军,尝因朝 集,时左仆射高颎定考课,彦谦谓颎曰:《书》称‘三载考 绩,黜陟幽明’。唐虞以降,代有其法,黜陟合理,褒贬无 亏,便是进必得贤,退皆不肖。如或舛谬,法乃虚设。比 见诸州考校,执见不同,进退多少,参差不类,况复爱 憎肆意,致乖平坦。清介孤直,未必高名,卑谄巧官,翻 居上等,直为真伪混淆,是非瞀乱。宰贵既不精练,斟 酌取舍,曾经驱使者,多以蒙识获成,未历台省者,皆 为不知被退。又四方悬远,难可详悉,唯量准人数,半 破半成,徒计官员之少多,莫顾善恶之众寡,欲求允 当,其道无由。明公鉴达幽微,平心遇物,今所考校,心 无阿枉。脱有前件数事,未审何以裁之?唯愿远布耳 目,精加采访,褒秋毫之善,贬纤介之恶,非直有光至 治,亦足标奖贤能。”词气偘然,观者属目。颎为之动容, 深见嗟赏。因历问河西、陇右官人,景行、彦谦对之如 响。颎顾谓诸州总管、刺史曰:“与公言,不如独与秦州 考使语。”后数日,颎言于上,上弗能用。

《唐书卢承庆传》:承庆典选,校百官考,有坐漕舟溺者, 承庆以“失所载,考中下”,以示其人,无愠也。更曰:“非力 所及,考中中。”亦不喜。承庆嘉之曰:“宠辱不惊考中上。” 其能著人善类此。

《文献通考》:太宗贞观三年,尚书右仆射房元龄、侍中 王珪掌内外官考,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奏其不平,追 按勘问。王珪不伏举按,上付侯君集推问,秘书监魏 征奏称:“必不可推鞫。且元龄、王珪国家重臣,俱以忠 直任使,其所考者既多,或一人两人不当,终非有阿 私。若即推绳此事,便不可信任,何以堪当委重?假令 错谬有实,未足亏损国家;穷鞫若虚,失委大臣之体。 且万纪比来𢘆在考堂,必有乖违,足得论正。当时鉴 见,切无陈说。身不得考,方始纠弹。徒发在上瞋怒,非 是诚心为国。无益于上者,有损于下。所惜伤于理体, 不敢有所阿为。”遂释不问。

《唐书刘祥道传》:“显庆中,祥道迁吏部黄门侍郎,知选 事,乃釐补敝阙,上疏陈六事,其五曰:‘唐、虞三载考绩, 黜陟幽明。二汉用人,亦久其职。今任官率四考罢,官 知秩满,则怀去就,民知迁徙,则苟且。以去就之官,临 苟且之民,欲移风振俗,乌可得乎?请四考进阶,八考 听选,以息迎新送故之弊’。”执政惮改作,遂格。

《册府元龟》:上元二年,大理寺丞狄仁杰考中上考,使 尚书左仆射刘仁轨以新任不录,大理卿张文瓘称 独知理司之要,仁轨大惊,问:“公断几何狱?”文瓘曰:“岁 竟。凡断一万七千八百人。”仁轨乃擢为上下考。 《文献通考》:高宗时,滕王元婴为全州刺史,颇纵骄逸, 动作无度。帝戒之,且曰:“朕以王骨肉至亲,不能致于 理,今”书王下,下考以愧王心。

《册府元龟》:“开元十四年,御史大夫崔隐甫充较外官 考事。旧例皆委参问,经春未定。隐甫召天下朝集使 一时集省中,一日较考便毕。时人服其敏断。”

《唐书张说传》:“说子均,累迁主爵郎中、中书舍人。开元 十七年,说授左丞相,校京官考。”注:“均考曰:‘父教子忠, 古之善训。王言帝载,尢难以任,庸以嫌疑,而挠纪纲。 考上下,当时亦不以为私’。”

《赵宗儒传》:“贞元六年,宗儒领考功事。自至德后考绩 失实,内外悉考中上,殿最混淆,至宗儒黜陟详当,无 所回惮。右司郎中独孤良器、殿中侍御史杜伦以过 黜考,左丞裴郁、御史中丞卢佋降考中中。凡入中上 者,才五十人。帝闻善之,进考功郎中。”

《班宏传》:宏擢刑部侍郎,京官考使,右仆射崔宁署兵 部侍郎刘迺为上下考,宏不从曰:今军在节度,虽有 尺籍伍符,省署不校也。夫上多虚美则下趋竞,上阿 容则下朋党。因削之。迺闻,谢曰:“敢掠一美以邀二罪 乎?”

《齐抗传》:“初吏部岁考书言,以他官第上下,中书门下 遣官覆实以为常。抗以为尚书侍郎皆大臣选,今更 覆核,非任人勿疑之道,奏罢之。”

《赵憬传》:“憬献《审官》六议,四议考课曰:今内庶僚,外刺 史,课最尢者,擢以不次,善矣。臣谓黜陟宜责岁限,若 任要重未当迁者,加爵或秩。其馀进退,宜示迟速之 常。若课在中考如限者,平转而历试之,即无苟且之 心,滞淹之虑。”帝然之,下诏褒答。

《郑馀庆传》:“馀庆拜太子少师时数赦,官多汎阶。又帝 亲郊,陪祠者授三品五品,不计考。使府宾吏,以军功 借赐朱紫率十八。近臣谢,郎官出使,多所赐与。每朝 会,朱紫满廷,而少衣绿者,品服大滥,人不以为贵。帝 亦恶之,始诏馀庆条奏惩革。”

《李渤传》:“穆宗立,召渤拜考功员外郎,岁终当校考,渤自宰相而下升黜之。上奏曰:‘宰相俛文昌植,陛下即 位,倚以责功,安危治乱系也。方陛下敬大臣,未有昵 比左右自骄之心,而天下事一以付之。俛等不推至 公,陈先王道德,又不振拔旧典,复百司之本,政之兴 废在赏罚,俛等未闻慰一首公,使天下吏有所劝,黜 一不职,使尸禄有所惧。士之邪正,混然无章。陛下比 幸骊山,宰相学士皆股肱心腹,宜皆知之,不先事以 谏,陷君于过’。”俛与学士杜元颖等请考中下。御史大 夫李绛、左散骑常侍张维素、右散骑常侍李益谏幸 骊山。郑覃等谏《畋游得事君之礼》,请考上下。崔元略 当考上下。前考于翚不实,翚以贿死,“请降中中,大理 卿许季同任翚者,应考中下。然顷陷刘辟,弃家以归, 宜补厥过。考中中。少府监裴通职修举,考应中上,以 封母舍嫡而追所生,请考中下。”奏入,不报。会渤请急, 冯宿领考功,以《考课令》取岁中善恶为上下,郎中校 京官四品以下黜陟之,由三品上为清望官,岁进名 听内考,非有司所得专。渤举旧事为褒贬,违朝廷制, 请如故事。渤议遂废。

《册府元龟》:“李渤为考功员外郎。穆宗初,书宰相等下 考。长庆元年五月,贬渤为处州刺史。渤既请书,宰臣 等下考。时人以宰辅旷官,不上疏陈列,而越职钓奇, 非尽事君之道。至是,杜元颖等奏渤卖直沽名,动多 狂躁”,遂出之。

太和二年十月,吏部侍郎杨嗣复、李宗闵书,员外杨 虞卿考上下。至是,左仆射平章事王播判云:“据杨员 外课绩事,有司准敕,见今推穷,并未申奏。其间得失, 须俟圣裁。遽此直书,岂为至敬。所书考待进止。” 《大唐新语》:裴景昇为尉氏尉,以无异效,不居最课。考 满,刺史里甫亮曰:“裴尉苦节若是,岂可使无上考?选 司何”以甄录也。俗号考终为送路考,省校无一成者。 然敢竭愚思,仰申清德,当冀中也。为之词曰:“考秩已 终,言归有日。千里无代步之马,三月乏聚粮之资。食 唯半菽,室如悬罄。苦心清节,从此可知。不旌此人,无 以激劝。”时人咸称亮之推贤,景昇之考省,知左最,官 至青州刺史。

《宋史选举志》:“蒋元振知白州,为政清简,民甚便之。秩 满,众辄诣部使乞留,凡十有八年,未授代。姚益恭清 白有才干,知郓州须城县,鞭扑不施,境内大治。淳化 初,采访使各言其状,下诏褒嘉,赐元振绢三十匹、粟 五十石,赐益恭对衣、银带、绢五十匹。”

《梁鼎传》:鼎知吉州,代还,淳化中上言曰:“《书》云:‘三载考 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乃尧舜氏所以得贤人治天下 也。三代而下,典章尚存。两汉以还,沿革可见。至于唐 室,此道尢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课之令,下自簿尉,上 至宰臣,皆岁计功过,较定优劣。故人思激励,绩效著 闻。五代兵革相继,礼法陵夷,顾惟考课之文,祇拘州 县之辈,黜陟既异,名存实亡。且夫今之知州,即古之 刺史,治状显著者,朝廷不知,方略蔑闻者,任用如故。 大失劝惩之理,寖成苟且之风。是致水旱荐臻,狱讼 填溢,欲望天下承平,岂可得也。”伏惟陛下继二圣之 丕图,为亿兆之司牧,念百官之未乂,思四海之未康, 特诏有司申明考绩之法,庶几官得“其人,民受其赐 矣。”

《王沔传》:“沔为副使,参预政事。淳化二年,罢守本官。三 年,上欲黜陟官吏,命沔与谢泌、王仲华同知京朝官 考课。沔上言,应京朝官殿犯,乞令刑部条报,以赃及 公私罪分三等以闻。立法苛察,欲因是以求再用。受 命甫旬日,方视事,以暴疾卒。”

《张鉴传》:“鉴拜枢密直学士,知通进银台封駮司,又掌 三班,上言供奉官以下不考校殿最,恐无沮劝。即诏 鉴兼磨勘职,改三司为左右计,分天下为十道。鉴奏 其非便,未几,果复旧。”

《王益柔传》:“益柔为两浙京东西转运使,上言:今考课 法,区别长吏能否,必明有显状,显状必取其更置兴 作大利。夫小政小善,积而不已,然后能成其大,取其 大而遗其细,将竞利图功,恐事之不举者日多,而虚 名无实之风日起。愿参以唐四善,兼取行实,列为三 等不行。”

《姚仲孙传》:“仲孙以尚书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 事。先是诸路复提点刑狱,还朝,多擢为省府官,仲孙 请第其课为三等,计黜之。即诏仲孙司考课之法。” 《石林燕语》:“祖宗时,选人初任荐举,本不限以成考。景 祐中,柳三变为睦州推官,以歌辞为人所称,到官才 月馀,吕蔚知州事,即荐之。郭劝为侍御史,因言三变 释褐,到官始逾月,善状安在,而遽论荐。”因诏州县官 初任未成考,不得举。后遂为法。

故事,百官磨勘,中书止用定辞。熙宁中,孙巨源为知 制诰,建言:“君恩无高下,何独于磨勘简之,非所以重 王命也。”乃诏各为辞。元丰官制行,惟侍从官而上,吏 部检举奏抄命辞,他官自陈于吏部奏抄拟迁而不

命辞
考证
《文献通考》:贾黯判流内铨时承平日久,百官职业乐

于因循,而铨衡徒文书备具而已。黯始欲以风义整 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泽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后代 还,举者甚多,应格当迁,方投牒自陈。人皆知其尝丧 父,莫肯为作文书。泽知不可,乃去,发丧制服,以不得 家问为解。泽既除丧,求磨勘,黯谓:泽:“三年不与其父 通问,亦有人子之爱于其亲乎?使泽虽非匿丧,犹为 不孝也。”言之于朝,泽坐废归田里,不齿终身。晋州推 官李亢,初以入钱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 得官,以白衣应举及第,积十岁,当应勘,乃自首言其 初事。黯以为此《律》所谓“罔冒”也,奏罢之。

《宋史范祖禹传》:“祖禹为礼部侍郎,论择监司、守令曰: ‘祖宗分天下为十八路,置转运使、提点刑狱,收乡长 镇将之权悉归于县,收县之权归于州,州之权归于 监司,监司之权归于朝廷,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建置 之道,最为合宜。监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州,令宰 付以一县,皆与天子分土而治,而可不择乎?祖宗尝 有考课之法,专察诸路监司,置簿于中书,以稽其要。 今宜委吏部尚书,取当为州者条别功状,以上三省, 三省召而察之。苟其人可任,则以次表用之。至官则 令监司考其课绩,终岁之后,可以校优劣而施黜陟 焉。如此,则得人必多。监司、郡守得人,县令不才,非所 患也’。”

《游宦纪闻》:南溪柴先生中行,字与之,吾乡前辈也。以 国学上舍登绍熙庚戌甲科,事宁考为秘书监。初任 临川推官,戊午秋大比,漕司前期取脚色,必欲书“委 不是伪学”五字。公得文移,即具申云:“自幼习《易》,读程 伊川之书,以收科第,于新制未委是与不是伪学,如 以为伪,不愿考。”漕难其报。后有谗之者,内台欲加论 列,何公澹在谏省,曰:“其人所守不变,可罪之乎?” 《金史海陵本纪》:天德三年,上出猎,宰相以下辞于近 郊。上驻马戒之曰:“朕不惜高爵厚禄以任汝等,比闻 事多留滞,岂汝等苟图自安,不以民事为念邪?自今 朕将察其勤惰以为赏罚,其各勉之。”

《世宗本纪》:大定十二年二月,尚书省奏,廉察到同知 城阳军事山和尚等清强官。上曰:“此辈暗察明访,皆 著政声,可第其政绩,各进官旌赏,其速议升除。” 移剌道传道累迁御史中丞,同修国史,廉问职官殿 最,还奏上曰:“职官贪污罪废,其馀因循以苟岁月。今 廉能即与升除,无以慰百姓爱留之意,可就迁秩,秩 满升”除。于是,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补进一阶,单州 剌史石抹靳家奴、泰宁军节度副使尹昇卿、宁陵县 令监邦彦、濬州司候张匡福,各进两阶。贪污官同知 濬州防御使事蒲速越、真定县令特谋葛,并免死,杖 一百五十,除名;同知雎州事乌古孙阿里补杖一百, 削四阶,非奉旨不得录用。

《刘玮传》:玮拜尚书右丞,上尝问:考课法今可行否,右 丞相夹谷清臣曰:“‘行之亦可,但格法繁则有司难于 承用耳’。玮曰:考课之法,本于总核名实。今提刑司体 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亦其意也,若别议设法,恐涉 太繁。”上问:唐代何如,玮对以“四善二十七最。”

《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十一月,铁木迭儿言:“比者 僚属及六部诸臣,皆晚至早退,政务废弛。今后有如 此者,视其轻重杖责之。臣或自惰,亦令诸人陈奏。”帝 曰:“如更不悛,则罢不叙。”

《名山藏典谟记》:“洪武十年十二月,谕来朝按察司官 曰:‘尔等膺秩受禄,民隐未尽,知恤非耻欤新制考绩 必待九年,其各还司,慎乃宪度,毋玩民事而干天纪。 后能复见,朕则为奉职矣’。”

《明宝训》:“洪武十六年八月甲戌,太祖谕佥都御史詹 徽等曰:‘民之休戚,系于牧民者之贤否。而咨询得失, 激浊扬清,则系乎风纪之职。近来人情习于故常,政 事安于苟且,上下相蒙,彼此无惮,乃至阖郡连岁不 闻有所激劝,或者乃云吏称民安。岂知善恶贵于旌 别,举措在于得宜。今有司受牧民之寄者,岂皆举职, 宜有以考察之。其令御史及按察司官巡历郡县,凡 官吏之贤否,政事之得失,风俗之美恶,军民之利病, 悉宜究心。若徇私背公,矫直沽名,妄兴大狱,苛察琐 细,遗奸不擒,见善不举,皆为失职。卿其宣布朕意,其 令知之’。”

《春明梦馀录》:“洪武十七年九月,以怀庆府通判戴庄、 湖广都司断事高翼、静宁州判官元善俱为右佥都 御史,东昌府教授冯叡为左赞善,皆以秩满,考绩课 最,故超擢之。”

《名山藏典谟记》:“永乐九年十二月,成都知府贾瑜、饶 州知州李益九载考满。吏部言瑜、益皆得民。上擢瑜 福建参政,益山西参政,命吏部各赐钞百贯,宴劳之。 朕恒念得贤守,自今守九载有治绩者,升赏一视益 与瑜。”

《大政纪》:“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十一 月癸未,遣监察御史汤濙十四人分巡天下,考察官吏。上谕之曰:‘国以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比年在外牧 守之官,不体朝廷恤民之意,侵削扰害,民不聊生,故 今遣尔等分行考察。然人才器不同,有专为脂韦谄 媚,而政事不理,殃及于民者。有沉静笃实,不善逢迎, 而为政简易,民悦服之者;有虐于用刑,巧于取索,而 能集事者;有廉洁无私,谦谨自守,而政务不举者。尔 当明白具实以闻。无惑于小人,无屈于势要,无私于 亲故,询之以众,断之以公可也’。”各赐钞二十锭,为道 里费。又谕之曰:“御史,朕之耳目,当勉副朕心,必先自 治,乃可治人。若弃廉耻,违礼法,则朕亦不汝贷。汝往 勉之。”

《春明梦馀录》:“洪熙元年,思州府通判檀凯九年考满 当陞,其民诣阙言凯恺悌,乞留复任,加正五品俸以 优之。”

《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六年二月,兵部尚书白圭等言: “陕西延庆平凉等处人民累遭寇掠,加以官府酷虐, 转徙流离,困苦已极。四川疮痍未瘳,两广盗攘未息, 疫疠大行于闽粤,灾异迭见于淮南,且旱潦相仍者 连岁,南北畿甸,河南山东雨雪愆期,二麦稿死,而荆 襄流民动以四十万计,衣食所迫,奸盗繇之。乞简命 两京大臣循行天下,考覆政事,黜罢不才官吏,便宜 兴革。其有巡抚官者,就委行之。”上曰:“其与吏部计。”于 是圭与吏部尚书姚夔等议:“陕西、山东、山西、湖广、荆 襄、两广、贵州、南、北直隶具有巡抚都御史,勿论;江西 有抚民按察使赵敔,云南多系土官衙门,可无遣。当 遣者。河南、四川、浙江、福建及直隶大”名等府。上命刑 部左侍郎曾翚往浙江、户部左侍郎原杰往河南、右 副都御史滕昭往福建、南京户部右侍郎黄琛往四 川、大理寺少卿宋旻往大名。

成化九年九月,监察御史杨守随等言:“顷因山东灾 伤,议者为救荒权宜之计,在京办事及寄名吏纳银, 俱免京考,见在当该者俱免考试与冠带,悉依资格 选用。如是则文移通否,年岁老耄,一切不问。黩货规 进,幸门靡极,害政莫甚焉。”上曰:“朕患吏道不清,严考 试为进退,募入赀赈饥,免考登仕,教吏贪也。御史言” 是,亟罢勿行。

弘治六年正月,吏部、都察院会考中外官当降黜者 千四百员。上令方面知府指陈实迹,府州以下未三 年者,皆疏列之。尚书王恕等疏上,因言:“陛下考察府、 州以下,谓必待三年。其人诚感激上恩,顾贪鄙在位 者留之一日,则民受一日之殃。昔黄次公虽惜送迎 之费,范仲淹亦分家路之哭。”上曰:“祖宗爱惜人才,百 官考满,初任再任有平常不称者,俱令复职,必待九 年,方明黜陟。今或因风闻浮谤,遽革其勤劳所积官, 令其泯默不敢伸陈,无以开天下自新路,非治世所 宜。其令方面知府年未六十者,疾不妨治事,素行不 谨,在升任前及见任不谨,罢软无为,非本部访实,或 巡抚、巡按不互坐,并其馀官员到任未二年,非老疾 贪酷显著者,俱留治事。”于是吏部奉旨,复留九十馀 人。上勉其加意当官,毋来后议。

弘治八年四月,科道官言:“本朝朝觐考察,委之抚、按 二院,参之布、按二司及州郡长吏部、都察院,又积其 岁报殿最,据为去留。有不当者,朝野得非之,科道得 劾之,法最精尽。臣伏读弘治六年诏旨,令吏部先期 行文布、按二司考合属巡抚、巡按考方面,年终奏行, 部院立案。待朝觐日详审考察。如有不公,许其伸理。 臣仰知皇上爱惜人才至意,但人心巧伪,所宜堤防。 如第委二司考合属,恐未尽谘访之公,如部院立案 待考察,恐致疏泄之弊。如许考退者伸理,恐开攻许 之门。明年又当朝觐考察之期,乞一依弘治三年以 前故事,加密与公,天下自服。”吏部及都察院奉旨议 覆。上曰:“人才进退,重典也,尚审询之,毋有枉偏。” 《臣林记》孝宗六年当考察天下朝觐官,丘濬请如唐 虞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之制,于是吏部尚书王恕所 奏黜者以上,旨留其二十之一。

王恕在吏部,有少子承裕,年二十馀为举人。恕令开 门纳客,具得人才文武之概,退叩所闻用多称职。延 安知府崔某考满,考功郎,持牍上。恕曰:“此人廉吏也, 君所考未尽其节。”因署美考。次日往谢曰:“某忝郡吏, 何繇辱知?”恕曰:“吾诸子留三原邻郡守,惟公无问遗 耳。”

嘉靖八年,胡世宁以兵部尚书卒,特命李承勋专领

尚书事,九年,一品考满,上亲制《手敕》,褒赐“羊酒、宝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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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课部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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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鉴时事》篇:“谁毁谁誉?誉其有试者,万事之概量也。 以兹举者试其事,处斯职者考其绩,赏罚夫实,以恶 反之,人焉饰哉?《语》曰:‘盗跖不能盗田尺寸。寸不可盗, 况尺乎?夫事验必若土田之张于野也,则为私者寡 矣;若乱之坠于澳也,则可信者解矣。故有事考功,有 言考用,动则考行,静则考守’。”

《陆宣公奏议》:“廉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曰户口增加、 田野垦辟、税钱长数。率办先期。国家设考课之法,非 欲崇聚敛也。宜命有司详考课绩,州税有定,徭役有 等,覆实然后报户部。”

《燕翼贻谋录》:“雍熙三年九月癸未,诏:知州、通判、幕职 州县官秩满至京师,于法书内试问,如全不知者,量 加殿罚。所以关防检察,癃老昏缪疾病之人也。今知 州到阙必须奏事,通判而下不复举行,殊失祖宗谨 重州县、勤恤民瘼之意,岂非不才者多恶其害己,而 不欲举行之乎?”

《见闻录》:吏部旧制,考察以老、疾、罢软、贪酷、不谨四条 为黜幽之典。自成化时,冢宰李公裕谓迟钝似软,偏 执似酷,于是创立才力不及一条以处之,其法迄今 不变。中官覃昌语鸿胪寺官曰:“先是选官本入,上必 叮咛司礼监看详,然后赐允。近日上谕昌等曰:‘尚书 梗直,人必不敢干之,自今奏入即与批出行之’。”其见 信于上如此。公家居,子孙谒见者,必以“买田、放债、不 读书”为三戒。呜呼,今亡已矣。

胡端敏世宁上疏言:“臣先为南少宰署事,察吏五人, 陈璜、朱应昌、陈则清、陈荣、乔祺当黜,稍令外除。今细 询之,五人者俱能其职,且素贤,臣前事已过,乞复之。” 五人卒得复。徐文贞尝言王三原为太宰大计。疏上, 孝宗点留九十人,自方伯至尉,三原执之力。或曰:“此 皆廉吏,上使人察得之者。”三原乃使亲信于近畿州 邑访数人,果皆不染脂膏,遂不复执。以此服孝宗。不 惟仁厚大度,而英睿精综,使人不欺如此。当时内侍 亦皆谨饬,无敢饕肆,其治象可想见也。端敏不执己 遂过,诚有古大臣风。

《名臣言行录》:臣僚奏选人改官,不用荐章,专以年劳 被旨,令侍从、台谏公奏。“今乞选人九年十考,与减举 主员数,明书实绩,必曰某人廉吏也,以某事而知其 廉;某人能吏也,以某事而知其能。则碌碌庸流自远 矣。”

“觚不觚录。”六年一京察,为成化以后典章。其他有以 主上初即位而考察者,有以灾异而考察者。至于考 察科道,则或以辅臣去位而及其党者。惟嘉靖丙辰, 太宰李默下狱,命辅臣李本掌部事,悉取六部九卿, 自尚书而下至尚宝丞,及六科十三道,分别而去留 之。盖上以星变欲除旧布新,而分宜缘此用伸其恩 “怨也。”其后大臣有起用者,而小九卿及庶僚则不振 矣。隆庆之四年,忽有旨命吏部高拱考察科道官,高 乃上请与都察院同事,报可。盖高之去,实为科道所 聚,劾至数十上。至是欲尽其忿,而会有疏小触上意 者,故托中贵达之,上甚忿之,大者削,小者谪,盖高虽 败,而犹不获伸。及江陵没,言路稍稍白其冤。于是太 仆少卿魏君获补南大理丞,右给事中周君获迁吏 科左,而少卿张御史周亦以次起矣。盖人知“起考察 官”之非例,而不知考察之非例也。

万历之庚辰,南京兵部主事赵君世卿上疏,极言时 政之弊,皆刺讥江陵。江陵大怒,旬日间,吏部为陞楚 府长史。明年南京考察,遂斥之。壬午,江陵没,明年,其 事败,言官乃交荐赵君为礼部郎中。此起决不可已, 而考察之典章为之一变矣。此二事皆破例,故特著 之。

春明《梦馀录》:京官有首领者,得称堂上,考满得单引 不出考语。其馀如庶子谕德等,皆出考语。又,给事中 除职事相等,得前后通考。御史外,除则不得通考。有 司官考满至部,如户口不增者,送问清军得三分以 上者得陞,其馀虽钱粮未完,不在问例。王端毅恕于 弘治三年奏言:“考课之法,废格不行,甚非政体。今后” 考满官,俱令给由赴部,照例考核。故当时政治精明, 中外恬熙。及王琼为太宰,乃言四方之远,一官赴京 考满,往回劳费,且误公务,许令本处考核。方面官有 “巡抚巡按开报考”语,亦令就任复职,待朝觐定黜陟。 于是成法尽坏,而政体日偷。

初制,阁部大臣考满,多有不能还职。如郑晓《今言》载 内阁胡俨以考满出为祭酒故永乐五年十一月谕 蹇太宰义曰:“胡广等侍朕日久,继今考满,勿改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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