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八十五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八十五卷目录
荒政部汇考十八
皇清一〈顺治十七则 康熙二十三则〉
食货典第八十五卷
荒政部汇考十八
编辑皇清一
编辑顺治元年
编辑《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恤荒之政,诚为拯民急务。
我
朝“深仁厚泽,立法补救。凡遇水旱虫雹,议报勘议。”
“缓征。” 议蠲议赈,规制具在。虽值岁荒,民不失所,法至善也。《凡蠲免》有
皇恩特行蠲恤者。有因水旱蝗蝻等灾者。有因冰雹
飓风霜灾地震者
膏泽屡沛,款目繁多,每条略举一二,以著恤民之典。
间有因浮粮加派,兵燹无征豁除者,亦附见焉。顺治元年,定京城迁徙之家,准免赋役三年。房舍被分居者,准免一年。大兵经由地方,田禾被践者,免本年租税之半。河北府州县卫租赋屯粮,免本年三分之一。又题准明季加派三饷,及召买津粮,概与豁除。又题准宣、镇寇乱,加以冰雹,应征额赋,被灾轻者半免,重者全豁。又定各旗壮丁差徭粮草布疋永停输纳。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二年定山西
“地方初复,免本年田租之半。” 又覆准江南丹徒、丹阳二县,明末加派额马折银,悉与豁免。凡赈济,顺治二年题准八旗涝地,每晌给米一石。又题准边外八旗蒙古地亩被灾,按饥民名口,折给米银,许沿边籴米,毋令进边。又题准游牧地方被灾人户,每名月给米一斗,在张家口者给米,古北口者折银。又题准王、贝“勒、贝子、公等府内人役,涝地赈米照例支给,其投充带地不准给。” 又议准:江西水旱灾荒,发仓米三千馀石,减价粜卖,以济饥民。
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三年覆准延”
镇所属冰雹蝗蝻被灾田亩,免本年额赋之半。
又覆准“直隶任丘县荒咸水占地,赋税无出。”
照数蠲豁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四年覆准,淮”
徐荒地无主者钱粮全蠲,有主者量免额赋三年,漕米一年
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五年覆准。陕”
西临洮府属,冰雹被灾重者全蠲本年额赋,稍重者蠲三分之二,稍轻者蠲三分之一。又覆准:“陕西水患,蝗虫冰雹相继被灾,一等者蠲一年额赋,二等者免一年之半,三等者免三分之一。” 又覆准:“湖广岳州等处大兵经过,附郭钱粮免半,馀免三分之一。衡、永等处大兵驻札颇久,辰、靖等处地方残破,附郭免十分” 之七,馀免半。
凡赈济。顺治五年题准、直省驻防官应给涝地米。所留家口、在京支给。随带家口、在驻防所支给
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顺治六年定地方。”
被灾督抚按即详查顷亩、分数具奏。毋得先行泛报。
凡蠲免。顺治六年覆准、直省灾伤、一经勘明、奉
旨蠲免。户部即行文各地方、于“起存”项下均减。如存
留无馀,即于起运款内减除。若有司借口无项可免,使小民不沾实惠者,该管上司及科道官指参。
凡赈济顺治六年定、“八旗每岁倚恃赈给、不务农桑。嗣后停其踏勘。如遇岁荒、王以下有俸官员以上、每岁照俸米倍给”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八年覆准直”
属荆隆河决地亩男妇被渰者准照丁地除免徭赋。又覆准湖广火灾延烧贮仓米豆准与开除
凡缓征。顺治八年议准、勘过被灾地方、暂停征
比以俟
恩命。
凡赈济,顺治八年覆准“江南、浙江、山东、水灾频仍,亟需赈济。以仓谷赈穷民,以学租赈贫士。”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九年覆准。陕”
西、庄浪、西宁、肃州所属、故绝抛荒并水淹砂压地亩,额征粮草、悉与豁免
凡赈济。顺治九年题准、“京都贫民、隆冬饥寒。五城每年自十一月起、至次年三月止。每日每城发米二石” 、煮粥银一两、以供煤薪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顺治十年”
谕“《京城内外》。该部确查被灾户口,据实登报。”直省督
抚。凡有灾伤地方。勘明分数。奏请轸恤。又题准报灾之法。责令督抚速核分数驰奏。
凡蠲免顺治十年覆准,江南浙江各属旱灾被灾八九十分者免十分之三五六七分者免十分之二四分者免十分之一。有漕粮州县卫所准令改折又覆准、地方灾伤题蠲后、各州县以应免数目、刊刻免单颁发有已征在官者、准抵本名次年正额若官胥不给单票者以悖
旨计赃议罪。又覆准、江西九年分漕粮。俱照地方
被灾轻重摊折,减免耗贴。
凡赈济:顺治十年,覆准“五城煮赈定例,三月中止,恐青黄不接,民仍饥馁,著增赈一月,加倍给发,每日每城米四石,银二两” 又题准:赈恤旱涝地亩,自诸王府佐领下以至小民,令旗员确查口数,七岁以上为一口,六岁以下四岁以上为半口,不得以投充及佣雇人充数又题准:八旗贫人,满洲、蒙古每佐领下给布六十疋,棉花六百觔,米一百石。汉军每佐领下给布三十疋,棉花三百觔,米五十石
凡劝输。顺治十年,覆准士民捐助赈米五十石、或银一百两者、地方官给匾旌奖。捐米一百石或银二百两者、给九品顶带。捐多者递加职御。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十一年, 诏顺治六、七两年直省地丁本折钱粮拖欠在民者。”
悉与豁免。又覆准:减江西瑞、袁二府浮粮,瑞州府照元季例征收,袁州府照新喻县上则田征收。瑞州府明初田粮比元季多九万九千六百九石,袁州府元季每田一亩纳米三乡斗,止抵官斗九升,明初误以“乡斗” 作“官斗” ,后嫌过重,命减半科,每亩纳米一斗六升五勺,比元季每亩多七升五勺,较新喻上则田每亩仍多米六升七合二勺零。因系浮粮,议准减额。
凡赈济。顺治十一年覆准、“八旗涝地、令即赈给到通漕米。” 满洲蒙古、每佐领下、给仓米二百石。汉军每佐领下、给仓米一百石。不论有无俸粮。该旗员酌量散给。又覆准、看守南苑海户灾地。每晌给米一斛。又
特命发户、礼、兵、工四部库贮银十六万两。并
宫中节省银八万两、分给赈济直隶各府饥民
凡劝输顺治十一年题准、见任官员并乡绅捐银一千两,米一千石以上者加一级;银五百两,米五百石以上者纪录二次;银一百两,米一百石以上者纪录一次。生员捐米三百石,准贡;俊秀捐米二百石,准入监读书。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十二年覆准。”
陕西地震,全家被灾者,尽豁历欠钱粮草束,馀免本年地粮丁徭。
凡赈济顺治十二年
诏、八旗灾地官员以上、停其勘验。甲兵以下、勘验得
实,仍行赈赐。又题准五城煮赈再加一月至五月十五日止。又覆准:令各省地方官照京师例设厂煮赈,以救饥民。事竣仍将捐输官民姓名并银米数目汇册题报议叙。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十三年覆准。”
上林苑监署丁银。“因连岁灾荒。照直隶例” 蠲免
又覆准:“河南磁州蝗灾、汲县风灾,辉县水灾。”
“各按分数蠲免。” 《又》
诏“顺治八九两年、直省地丁本折钱粮、拖欠在民者。”
悉与豁免。又题准:“蠲荒流抵,恐民间不得实惠,令百姓登填布政司原簿,以禁滥征”
凡赈济。顺治十三年题准、满洲蒙古、每佐领给米三百石。汉军每佐领给米一百石。著该佐领拨什库亲验贫户给发。其官员家人披甲者、不准给又题准、八旗被灾地亩。每晌给米一斛
又
谕“发宫中节省银三万两赈济畿辅饥民。”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赈济,顺治十四年, 谕发内帑银十万两分给八旗兵丁,及赈济畿辅贫。”
民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顺治十五年覆准。”
浙江宁绍府属龙飓霪雨,被灾田亩。按分数免本年正额钱粮。
都察院《察荒》:《顺治十五年》。
谕“慎选廉干御史二员。领敕前往河南山东、清丈荒”
熟地亩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顺治十六年覆准。”
报灾地方。抚按遴选廉明道府厅官,履亩踏勘,不得徒委州县。
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顺治十七年覆准。”
直省灾伤,先以情形入奏。夏灾限六月终旬,秋灾限九月终旬。州县官迟报逾限一月以内者,罚俸六个月。逾限一月以外者,降一级调用。二月以外者,降二级调用。三月以外者,革职。抚按道府官,以州县报到日为始。如有逾限者,照例一体处分。仍限一月内续将报灾分数,查明造册题报。各官如有违限者,亦照前定例议处、永著为例
凡赈济。顺治十七年覆准、“灾荒地方、邻境丰稔、籴粜米粮、各听民便、勿得禁止。” 亦不许囤谷射利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顺治十八年覆准。”
八旗旱涝地亩,遣各部侍郎以下、该旗副都统以上大臣,率户部司官、笔帖式至被灾地方,该佐领、拨什库指明勘验。若造册舛漏,责在部员。笔帖式冒指地亩,责在拨什库。其灾伤轻重,地势高下,不详加踏勘,责在差往大臣。事发照例查议。
凡蠲免。顺治十八年覆准、江南扬属江如海三县、修理烽墩马路。各免一年差徭
凡劝输顺治十八年题准、凡捐谷每二石、折米一石。豆照时价、计银议叙
康熙元年
编辑《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元年覆准,江”
《南海州》“近海居民迁移内地,所遗田粮,准与豁免”
凡赈济。康熙元年覆准、八旗被水灾地。每晌给米二斛。蝗雹灾地、每晌一斛
凡劝输。康熙元年题准、捐赈银米、不分本属隔属。如一年内捐及额者、题请议叙
康熙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二年覆准广”
东、福建迁移沿海田地无征银米照数豁免。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三年覆准,州”
县报灾。或离督抚驻扎地方窎远。定限一月内难以确查。嗣后限三月内查报。违限者仍照例议处。
凡蠲免康熙三年覆准、贵州新添等卫所、蛟行沙壅被灾田地。照例按分蠲本年额赋。又覆准、江南凤淮扬属、飓风大作。海潮冲决堤岸异常水灾。照分数免本年正赋。又
诏“直省顺治十五年以前拖欠各项银米药材䌷绢”
布疋等项钱粮,概行蠲免
凡赈济。康熙三年覆准“赈给八旗灾地米、京通各仓挨给。驻防在外者、行文该地方官支给。” 康熙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四年题准,州”
县以被灾情形申报布政司,“如布政司违限,亦照道府州县官例处分。” 又令八旗遇灾地亩,停令都统、副都统等率领具告,止令骁骑校拨什库等详勘保结,送部具题。
凡蠲免康熙四年
特遣部员往勘山西灾荒旧欠。并现年正赋。概行蠲
免又
诏、直省顺治十六、十七、十八等年各项拖欠钱粮。俱
令蠲除。又覆准:山东栖霞、宁海等州县卫遭寇乱瘟疫荒地,亡丁徭赋。概予蠲免。
凡缓征。康熙四年题准、遇灾地方、督抚一面题报、一面行令州县、停征钱粮十分之三。如州县故将告示迟延、不即通行晓谕者、以违
旨:“侵欺从重议罪。道、府降三级调用;抚、司降一级调。”用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五年覆准蠲。”
免陕西“威武、清平、二堡霜灾地亩钱粮。”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六年题准,各”
旗报“灾不得过七月二十日。”
凡蠲免康熙六年题准、奉蠲地方官员、将应免钱粮、取每图现年里长不扶结状、分送部科查核如有已征在官不行流抵次年者有不扣除应蠲分数、一概混比侵吞者或经题定蠲免分数故将告示迟延不即通行晓谕者或称止蠲起运不蠲存留者或于由单内扣除不及蠲额者州县卫所官、俱以违
旨、侵欺论罪、上司不行详察、使灾民无告者、道府降
“三级调用。督抚布政、都司,降一级调用。” 又题准:蠲灾流抵,如本年蠲免者,填明次年由单之首。如流抵次年者,填明第三年由单之首。州、县卫所不开载确数者,议处。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七年题准,各”
旗,灾地远近不一,难以遍验,准宽至八月初十日;逾期不准。又
诏“直省凡有水旱蝗蝻等灾,有司速申督抚,督抚减”
带人役,亲踏详看,确定分数,造册报部,酌令蠲免。又覆准“先定例,夏灾不出六月终旬,秋灾不出九月终旬” ,题报情形,又限一月内题报分数,后宽至三月,则报夏灾分数直至九月,报秋灾分数直至十二月,苗根已尽,无凭踏勘,易致捏报。以后仍照先定例行。
凡蠲免。康熙七年覆准、淮扬二府属、及真定府属、各被重灾十分九分者、本年正赋全免。八分七分者、免十分之四
凡劝输:康熙七年覆准:满洲、蒙古、汉军并现任汉文武官绅捐输赈灾银一千两,或米二千石;加一级,银五百两,或米一千石;纪录二次,银二百五十两,或米五百石;纪录一次。进士、举人、贡生捐银及额出仕时,照现任官例议叙。生员捐银二百两,或米四百石。准入监读书。俊秀捐银三百两,或米六百石,亦准送监读书。富民捐银三百两,或米六百石,准给九品顶带。捐银四百两,或米八百石,准给八品顶带。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八年题准,被
灾地方、停令督抚亲勘。专责有司核实具报。督抚即委廉干官、减从踏勘奏免
凡蠲免。康熙八年题准、直省州县灾伤、不得以阖境地亩总筭分数、仍按区图村庄地亩被灾分数蠲免。又
恩诏“蠲免江南等省康熙元、二三年《旧欠地丁》等项。”
钱粮
凡劝输。康熙八年题准、停止督抚捐助议叙之例
康熙九年
十月初十日
上谕户部:“淮扬所属地方、岁比不登、屡廑朕怀。”今年
又遭异常水灾,黄淮交涨,堤岸冲决,百姓室庐多被淹没。夏麦未获登场,秋禾布种,水潫难施,民生失所。特差部臣速行踏勘,准动正项钱粮存积银米,将饥民详加赈济。但被灾之民,既无耕获,何以输粮?如再加催科,愈不堪命。今年淮扬所属被灾地方,应征钱粮共该若干?尔部速行酌议蠲免,以副朕恤灾爱民至意。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九年题准八
旗灾地、各该佐领具结、报都、统差旗员查勘、赴部呈告。部委官员、验实具题
凡蠲免。康熙九年,覆准灾伤蠲赋,或有穷民租种,官绅富户地,其应纳租谷租银,亦令地主照分数免征。又覆准江南淮属邳、宿、沐三州县,扬属通、泰、海三州坍塌地亩,令勘明永蠲。又覆准织染局种蓝地,因旱涝虫蚀,免本年纳靛。又覆准桃源、高邮连年被灾带征漕粮漕项俱行豁免,苏、松、常、嘉、湖被灾漕白折征,其耗米及赠贴银粮俱免征。又覆准湖广征收火米,照各省例免令蒸晒。又覆准苏松常属被灾,令以籼米兑运。
凡缓征。康熙九年覆准、江南淮安府属灾田、按分扣免。其蠲存钱粮、缓于十年十一年、各带征一半。又覆准淮扬带征漕粮漕项、改于明年麦熟时征解。其八年分漕粮漕项、于九十十一
三年带征。又覆准淮扬九年分漕粮漕项,宽于十年带征。又覆准山东金乡等县九年分漕粮,于后三年带征。
凡赈济康熙九年
特遣部院大臣往勘淮扬水灾。以凤阳仓米麦及捐
《输粮谷》:罪囚口粮存剩银米扣存。截旷米稻采买存剩及纳赎稻米尽数赈给,如不敷,即动正项钱粮凑济。
康熙十年
三月二十八日
上谕户部。“顷因差往江南郎中禅塔海、奏事来京。”朕
面询民生休戚,据奏:“稻淮扬一带地方水患未消,人民饥馑流亡。前虽行赈济,今无以糊口,困穷至极。闻此情形,深切悯恻。民为邦本,如斯困苦,岂可不速行拯救?今应即行差官前往赈济,或就近截留漕米,或动支何项银两籴米给散饥民?尔部作速议奏。” 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年覆准河”
南陕州等处包荒银,及江南临淮县古荒地、灵璧县包荒地,概准豁除。又覆准湖南各官希图纪叙,捏报垦荒,包赔地丁钱粮,悉与豁免。又覆准高宝等十州县积淹,本年并带征旧欠漕粮漕项俱行蠲免。又覆准宿迁本年漕粮以粟米代运。又
诏巡幸经历通州以东至山海关。地丁钱粮、《蠲免一》
年又覆准:“河南省被灾分数未确驳查恐致迟滞,准一面扣免,一面奏报。” 又
恩诏蠲免直省康熙四五六年旧欠“地丁等项钱粮”
凡赈济康熙十年
特遣部臣会同督抚截留漕米并凤徐各仓米赈济。
“淮扬灾民,每名给米五斗,六岁以上,十岁以下,半给各处约同日散票,以杜重冒之弊。两河岸乞食者,酌量加给。” 又题准:淮扬府州县分设米厂,散给饥民,每日人给米一升,三日一放。部差每府一员,协同地方官亲验给放。
康熙十一年
四月初四日
上谕户部:“江南省连年水旱相仍,灾伤甚重,与别省”
“不同。若将旧欠钱粮一并追征,民生愈致困苦,朕心不忍。其该省以前未完钱粮,察实系拖欠在民者,著暂行停征,俟民力稍苏之时,再行具奏请旨。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一年覆准。”
江南高、宝等处被灾十分,本年额赋并漕粮漕项银全免。
凡赈济。康熙十一年覆准、八旗旱灾地、每晌给米二斛。本折各半。其折色、照时价支给
康熙十二年
四月十二日
上谕户部:“江南苏、松、常、镇、淮、扬六府连年灾荒,《民生》”
困苦,与别处不同。朕心时切轸念,除今年钱粮已经派拨兵饷外,其六府康熙十三年地丁正项钱粮特行蠲免一半,以昭朕存恤灾黎至意。尔部即将应蠲免数目,察明确议具奏。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二年, 诏江南苏、松、常、镇、淮、扬六府连年灾荒,免明年地丁。”
钱粮之半。又覆准泰州等处未完凤、淮二仓漕项银俱蠲免。又覆准庐州府属因红稻不宜旱地,改征白米。又覆准浙省被灾州县,许以籼米兑运。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三年覆准。”
“淮扬新涸田亩,俟三年后起科,嗣后有涸出者,俱照此例。” 又覆准:江南丹徒、金坛二县田地有坍入大江形址无存者,准与永豁。
康熙十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十五年议准
被灾地方,抚、司、道、府、州、县官迟报情形及迟报分数,逾限半月以内者,罚俸六个月。一月以内者,罚俸一年。一月以外者,仍照前定例议处。又官员勘灾,不委厅员、印官,乃委教官、杂职查勘,或妄报饥荒,或地方有异灾不申报者,原委官罚俸一年。若止报巡抚不报总督,及报灾时未缴印结,册内不分哲明白者,罚俸六个月。督抚亦照此例处分。
凡蠲免。康熙十五年覆准、“蠲免银两增减造册者、州县卫所官降二级调用。该管司道府都司罚俸一年督抚罚俸六个月” 如被灾未经题免之先报册内填入蠲免者州县卫所官罚俸一年。该管上司俱罚俸六个月
康熙十六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六年覆准。”陜西“叠遭荒乱,十五年正赋,泾州等处免九分,崇信等处并盐茶厅免八分,庄浪县免七分,宁远等县免六分,通惠县免五分,伏羌等县免四分,平属学租银,亦照分数蠲免。”
康熙十七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七年覆准。”
淮、凤、滁等属田地,漕粮被灾七分、八分者准免十分之二,九分、十分者准免十分之三。又覆准:淮北各州县漕粮向征红米,若遇灾伤,准红白兼收。
康熙十八年
六月初八日
上谕户部:“民生以食为天,必盖藏素裕,而后水旱无”
虞。自古耕九馀三,重农贵粟,所以藏富于民,经久不匮,洵国家之要务也。比以连年丰稔,粒米充盈,小民不知蓄积,恣其狼戾。故去年山东、河南一逢岁歉,即以饥馑流移见告。虽议蠲议赈,加意抚绥,而被灾之民,生计难遂。良由地方有司各官平日不以民食为重,未行申明劝谕之故。近据四方奏报,雨泽霑足,可“望有年。恐丰熟之后百姓仍前不加撙节妄行耗费著各该地方大吏督率有司晓谕小民。务令力田节用。多积米粮庶俾俯仰有资凶荒可备以副朕爱养斯民至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报勘。康熙十八年覆准。”
直省灾伤。如地方官隐漏不报、许小民赴
登闻鼓声明
凡蠲免。康熙十八年,覆准直属地震,通州、三河、平谷本年徭赋并拨补地亩钱粮尽行蠲免。香河、武清、永清、宝坻免十分之二,金吾等卫所照坐落州县例分别蠲免。又覆准流抵钱粮,民苦无据,凡应蠲已征者,给与红票,次年按数抵免。又覆准苏、松、常、镇四府旱灾,令红白米兼收,如复不足,以籼米凑兑。又覆准蠲“免钱粮,州县官侵蚀肥己者,照贪官例革职提问。督抚司道府官不行稽察,令州县官任意侵蚀者,俱革职。” 凡赈济,康熙十八年议准饥民愿赴河工者,该管官随到随收,照例支给夫役银两。又覆准:荒岁有富商大贾积贮糓粮者,地方官谕令及时发粜。又议准:赈济灾民钱粮,州县官侵蚀肥己,督抚司道府官不行稽察,俱照《蠲免》例处分。
康熙十九年
二月初七日
上谕户部:“前因各省地方多有饥馑,已经遣官赈济。”
“今见京师附近之地。四方饥民流移在道。朕心深为悯恻。若不急行安插。令其得所将来必至鬻卖子女难以生全作何设法令其各归原籍。著该地方官加意抚绥。安集复业。以免流离。著九卿詹事、科道详议具奏。” 特谕。
二月二十六日
上谕户部尚书伊桑阿:“朕闻宣府等处岁值大祲,吾”
民乏食,鬻卖妻子以自求活。夫人孰不爱其室家哉?至欲延一朝夕之命,割其所亲,憯恻莫甚焉。其遣尔部郎中明《格礼》,驰驿速往,会同地方官赈济,急拯艰厄,以纾朕怀。
四月初一日
上谕大学士索额图:“五城赈济饥民,可各将姓名籍”
贯问明造册,交与总理赈济佥都御史高尔位汇送户部。
四月初一日
上谕大学士索额、图勒德洪、明珠、李霨、杜立德、冯溥、
学士噶尔图希福、徐元文、李天馥:“顷者年复不登,饥民就食,多聚京师,故令增设各厂,煮糜救饥。今四方失业之民闻而来者愈众,反致流离道路,有转徙沟壑之虞。且天气渐向炎热,老幼羸弱聚之,蒸为疾疫,转益灾沴,朕甚忧焉。作何设法,令其各归原籍,不致失所。仍令各该地方官拊循周恤,毋致流移。饥民内有疾疫死亡者,令五城作何给以药饵医治拯救。去岁三冬无雪,今春无雨,刑狱淹禁,恐有冤抑,应即行清理乞食。饥民向不许入里城,今应听其出入。用兵地方殉难诸臣恤典,原候事平定议,今应即与举行。阴阳不和,盖由人事失当,思欲感通,未得其方。以上数事,皆朕意念所及。尔等会同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副都御史详议具奏。” “尔等国之大臣,所宜极虑深思,以答委任应行应革关切时务者,其各抒所见,一并议闻。”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十九年覆准。”
江南财赋繁多,旧欠无征,追比累民。《康熙十二》
年以前钱粮、俱令蠲免。又覆准江宁等处被灾十八年漕粮、许以麦代搭给运丁
凡缓征。康熙十九年覆准、江南赋繁积欠、追比累民。其十三至十六年钱粮、自十九年始、分年带征。以纾民力
凡赈济。康熙十九年覆准五城赈饥。令再展限三个月、至八月终止
康熙二十年
五月初十日
上谕户部。“比年以来、宣府、大同、叠罹饥馑。而边外蒙”
“古亦复凶荒故发宣大存贮米石尽用赈济。朕思边境粮储、所关最要古称九年六年之蓄” 盖合侯甸藩畿通为之计岂仅谓公廪之充盈已也。养人足食、道贵变通。可发京仓米二十万石、前运宣大备用。其运送米石、用就近地方驿站车夫不致糜费。尔部核议具奏
五月二十七日
上谕户部:“前因大同等处地方、自去岁饥荒、百姓无”
“食,流离失所已经发银二十万两遣官赈济,又将应征房税悉与豁除,务期小民家室复完,不失故业。今复差官各处察看,闾阎尚多逃亡,田土仍然荒弃,耕种无资,衣食奚赖?朕心深为悯恻。所有本年应征地丁各项正赋并历年带征拖欠钱粮尽行蠲免。但小民困苦已极,犹恐无济目前此外有何应行事宜,可” 以速拯灾黎。俾得存活者,尔部即行详议具奏。以副朕轸恤百姓至意。《特谕》。
七月二十二日
上谕吏、兵二部:“大同地方连年旱荒,百姓困苦以致。”
“流离失所,就食他方,因而田地荒芜,生计不遂。今已屡行赈济,蠲免各项钱粮。又闻雨泽霑足,秋成有望。但饥馑之后,安养生全,必须廉能官吏,方克加意招徕,留心抚字。见任府、州、县、卫所等官,贪劣不职者,照常参处外,其才具平常者,该抚酌量更调本省简僻之缺。仍于通省见任官员内选择清廉爱民者,调补大同所属地方。若果抚循有能,户口充实,田地开垦,著有成效,该抚特行举荐,该部从优叙录,以副朕奖励循良、爱养百姓至意。尔等即遵谕行。” 《特谕》。
九月二十日
上谕户部:“顷者朕巡行近畿、至霸州地方、见其田亩”
“洼下多遭水患。小民生计无资。何以供纳正赋。其该州见在被淹田地。应征本年钱粮。著察明酌量蠲免。以示朕勤恤民隐至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二十年 恩诏,蠲免直省康熙七年起至十七年止旧欠地丁。”
等项钱粮
康熙二十三年
十一月初四日
上谕吏部尚书伊桑阿:“朕车驾南巡,省民疾苦、路经”
“高邮、宝应等处,见民庐舍田畴,被水淹没,朕心深为轸念。询问其故,具悉梗概。高、宝等处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致壅塞。今将入海故道,濬治疏通,可免水患。自是往还,每念及此,不忍于怀。此一方生灵必图拯济安全,咸使得所,始称朕意。尔同工部尚书萨木哈往被水灾州县逐一详勘,期于旬日内” 覆奏。务期济民除患。总有经费,在所不惜。尔等体朕至意,速行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二十三年, 诏东巡经行山东、江南各州、县卫所丁粮。”曲阜县地
丁银俱行蠲免
凡赈济康熙二十三年
谕巡城御史:司坊官“设厂煮赈时亲视散给,毋得假。”
手。胥役侵渔虚冒,违者参究。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二十四年, 谕河南、湖北康熙二十五年钱粮蠲免一半,其二十”
四年钱粮全免。直隶、江南被灾地方二十四年下半年、二十五年上半年钱粮俱与豁免。康熙二十五年
闰四月二十二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麻尔图、牛钮禅布、蔡必汉、噶思泰:“朕闻凤阳徐州等处地方亢旱,人民困苦,学士麻尔图率户部贤能司官一人驰驿速往,详明据实蹋看。果民食维艰、窘于生计,速发凤阳仓银米,一面赈济、一面奏闻。其赈给事宜,麻尔图会同户部议以闻。”
《大清会典》:“户部田土荒政,凡蠲免康熙二十五年 谕直隶顺、永、保河四府,四川、贵州两省,康熙二十六
年地丁各项钱粮及二十五年未完钱粮,湖南、福建两省二十六年下半年、二十七年上半年地丁各项钱粮及二十五年未完钱粮,尽行蠲免。又
谕“真、顺、广大四府、康熙二十六年地丁各项钱粮。”一
体蠲免。又覆准蠲免鱼台、郯城、二县康熙二十四年下半年、二十五年上半年地丁各项钱粮。
凡赈济康熙二十五年
特遣大臣往凤阳徐州等处。发凤阳仓银米。并动支。
附近州县正项钱粮赈济。
康熙二十八年
四月二十七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今岁旱已久,其传谕九卿、詹事。”
科道:“朕与卿等静处以俟之耶?应行应革事有无耶?抑何以祷祀而求之耶?其会同详议以闻。” 七月二十二日
上谕户部:“朕前巡幸江南,凡所经历,于编氓疾苦,必”
“详加体察。如伤念切每沛恩膏朕过邳州、亲见彼处田地多为水淹没耕耘既无所施赋税如何取办其现在被淹田亩应纳地丁及漕项钱粮俱行蠲免历年逋欠亦尽与豁除该督抚即行出示遍晓穷乡仍不时廉察傥有不肖官员仍行私征者题参从重治罪以副朕爱惜民生至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七月二十二日
上谕户部:“今岁天气亢旸、雨泽鲜少。畿辅地方、虽不”
“时间已得雨然或甘澍未敷或播种后时收获失望。穷民阅历冬春难保必无艰食用是朕衷预念轸恤加殷著差尔部贤能司官会同该抚于州县等处遍行亲历详加察勘其有果系被灾者作何赡救使不罹患害著一并察议具奏” 特谕。
九月十一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凯音布、拜里、朱都”、
纳迈图、西安博济、郭世隆、王国昌:“今岁旱,禾稼未登,草豆价值势必翔贵,满兵马匹,饲养为艰。可察八旗贫窘护军甲士,特给以养马钱粮。至来岁之秋,卿等会同满九卿具议以闻。”
九月十八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凯音布、朱都纳迈”、
《图》“西安博济、郭世隆、王国昌直隶所属被灾地方,其一岁钱粮为数若干?湖广之湖北所属被灾地方,其一岁钱粮为数若干?速察之,今日即以闻。”
九月十八日
上谕户部:“朕勤求治理,笃念民依,欲使妇子干宁,用”
“是频蠲租赋至于时值荒歉倍切焦思赈赡之恩,尤宜亟沛。今岁畿辅亢旸为虐播种愆期年谷不登小民艰食。旱灾情形朕所亲见夙夜殷劳,轸念已久顾此《茕茕》之民糊口尚不能给若更责以输赋必致流移失业直隶被灾州县卫所所有《本年地丁各项钱粮除已征在官》外其馀未经征收及康熙二十九年上半年钱粮尽行蠲免,尔部速行该抚通行晓谕,务使均沾实惠,以副朕拯恤穷黎至意。如民人仍致流散,或不肖官役朦混侵蚀及仍行私征者,将该抚一并严加处分。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九月二十八日
上谕户部:“今岁畿内亢旸、田亩鲜获;朕所深悉。被灾”
人民已加恩蠲赈。八旗田庄俱在畿辅近地同属灾伤满洲蒙古汉军甲兵皆须养马。原资禾稼以供饲秣今谷既不登刍豆必致涌贵虽给有月饷银米可以赡育家口贫乏兵丁经营草料恐滋困累朕殊用轸念著详察实系穷兵无力养马者开列名数送部自本年十月起至来年秋成时止其马匹所需钱粮“应加给赐,以昭朕一体爱恤兵民之意。作何恩给?尔部确议具奏。特谕。”
十一月初六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王熙、梁清标、徐元文、学士凯音、
布、朱都、纳迈图、西安博济、郭世隆、王国昌、彭孙遹、顾汧:“今岁京师附近地方遇旱,谷用勿登,小民资生无计。虽钱粮既已蠲免,加恩赈赉,给以帑金,而求籴米粟亦觉维艰,依然无食,困于生计。朕念之每为悯然也。顷朕躬诣”
山陵所过之地。谘问民间疾苦。阅视被灾情形。《不仅》
艰难,于米粟而已也。虽燔爇之薪,槁亦无之。“饥寒交迫,曷以为生,若不及时善加赈恤,必致流移失所。朕日夜焦劳,不安于怀。今兹适遇饥馑,公家庄田,及诸王以下大臣庶官殷实人等,庄”
“田积聚粮谷,可酌量助给。又直隶乡绅富民有积谷者,并令助给散赈。其散给帑金,务令实给小民,以为薪槱之用。如此似于饥民方有裨益。汝等与九卿、詹事、科道官会同详议以闻。” 十一月十八日
上谕户部:“朕念小民衣食,惟田亩是赖,必年谷顺成。”
“斯生计无乏若遭罹荒歉𫗴粥尚且艰难正赋安能输办今年湖北亢旱为灾已遣官会同该督察勘今据将武昌等府所属二十九州县八卫所灾伤分数勘明具奏朕心深用轸念傥不亟加蠲恤恐致流移失所武昌等四府今年钱粮前已全蠲其被灾” 二十州县四卫所康熙二十九年上半年地丁钱粮著与“蠲免。荆州、安陆二府所属被灾九州县四卫所本年地丁钱粮除已征在官外其未经征收及二十九年上半年钱粮亦尽行蠲免。尔部速行该督抚通行晓谕,务使均沾实惠,以副朕拯济穷黎至意。如民人或致流散,不肖官役朦混侵蚀及仍行私征者将该督抚一并严加处分。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十二月十八日
上谕内阁:“九卿、詹事、科道:‘今岁京畿遇旱,小民糊口’。”
维艰数经蠲免钱粮顷虽散给赈济而雨雪尚未及时朕心正尔未安兹虽值新正上元令节朕轸念小民生计、弥切忧勤汝等亦宜体朕轸恤民生至意。共加惕励、时廑乃心。今当封印之时慎勿各图逸乐每日皆齐集午门前于救灾恤民之道详悉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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