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三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三十八卷目录
赋役部汇考二十八
诗经〈甫田〉
礼记〈王制 月令〉
赋役部总论一
后汉仲长统昌言论〈损益篇〉
魏徐干中论〈民数〉
唐陆贽奏议〈其一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 其二请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
其三论长吏以增户加税辟田为课绩 其四论税期限迫促 其六论兼并之家私敛重
于公税〉
食货典第一百三十八卷
赋役部汇考二十八
编辑《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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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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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倬彼甫田”,岁取十千。
〈朱注〉此诗述公卿有田禄者。言于此大田,岁取万亩之入,以为禄食。〈大全〉郑氏曰:“井田之法,九夫为井,井税一夫,其田百亩。井十为通,通税十夫,其田千亩。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税百夫,其田万亩。” 丰城朱氏曰:“岁取十千,言其赋敛之常也。”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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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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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
〈陈注〉《共官》谓供给王朝百官府文书之具,泛用之《需御》谓凡天子之服用,盖皆取之租税也。〈大全〉方氏曰:“以百里所出之少,资百官之所共,疑若不足,然卑者所称,不为不足;以千里所出之多,为一人之御,疑若有馀,然尊者所称,不为有馀。且以其近者与人,则欲其易给而无劳;以其远者奉己,则欲其难致而有节。百里之内,非不以为御也,要之以共官为主耳;千里之内,非不共官也,要之以为御为主耳。” 马氏曰:“官者,官爵之所用,而其用轻,故取百里,以近地之所出者给之。御者,天子之所用而其用重,故取千里,以远地之所出者给之。”
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孟子》曰:“殷人七十而助,助者,藉也。但借民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取其私田之税。”
夫“圭田无征。”
圭田者,禄外之田,所以共祭祀,不税,所以厚贤也。曰“圭” 者,洁白之义也。《周官制度》云:“圭田自卿至士,皆五十亩。” 此专主祭祀,故无征。
《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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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秋之月,乃命冢宰,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
〈陈注〉农事备收,百谷皆敛也。要者,租赋所入之数,
合诸侯制百县,为所税于民,轻重之法,贡职之数,以 远近土地所宜为度。
赋役部总论一
编辑后汉·仲长统《昌言论》。
《损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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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者,可为也;事有乖于数,法 有翫于时者,可改也。故行于古有其迹,用于今无其 功者,不可不变。变而不如前,易而多所败者,亦不可 不复也。”汉之初兴,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 以生杀之权,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 盈其欲,报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轨之奸,下 有暴乱残贼之害,虽藉亲属之恩,盖源流形势使之 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夺,卒至于坐食奉禄而已。然 其洿秽之行,淫昏之罪,犹尚多焉。故浅其根本,轻其 恩义,犹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况专之于国,擅 之于嗣,岂可鞭笞叱咤,而使唯我所为者乎!时政雕 敝,风俗移易,纯朴已去,智慧已来,出“于礼制之防,放 于嗜欲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资者也。 是故收其弈世之权,校其纵横之势,善者早登,否者 早去,故下土无壅滞之士,国朝无专贵之人”,此变之 善可遂行者也。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 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 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 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 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帏败,寄死 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 无限使之然也。今欲张太平之纪纲,立至化之基址, 齐民财之丰寡,正风俗之奢俭,非井田实莫由也。此
变有所败,而宜复者也。肉刑之废,轻重无品,下死则得髡钳,下髡钳则得鞭笞。死者不可复生,而髡者无伤于人,髡笞不足以惩中,罪安得不至于死哉?夫鸡 狗之攘窃,男女之淫奔,酒醴之赂遗,谬误之伤害,皆 非值于死者也。杀之则甚重,髡之则甚轻,不制中刑 以称其罪,则法令安得不参差,杀生安得不过谬乎! 今患刑轻之不足以惩恶,则假臧货以成罪,托疾病 以讳杀,科条无所准,名实不相应,恐非帝王之通法, 圣人之良制也。或曰:“过刑恶人可也,过刑善人,岂可 复哉?”曰:若前政以来,未曾枉害善人者,则有罪不死 也。是为忍于杀人也,而不忍于刑人也。今令五刑有 品,轻重有数,科条有序,名实有正,非杀人逆乱鸟兽 之行甚重者,皆勿杀。嗣周氏之秘典,续吕侯之祥刑, 此又宜复之善者也。《易》曰:“阳一君二臣,君子之道也; 阴二君一臣,小人之道也。”然则寡者,为人上者也;众 者,为人下者也。一伍之长,才足以长一伍者也;一国 之君,才足以君一国者也;天下之王,才足以王天下 者也。愚役“于智,犹枝之附干,此理天下之常法也。制 国以分人,立政以分事,人远则难绥,事总则难了。今 远州之县,或相去数百千里,虽多山陵洿泽,犹有可 居人种谷者焉。当更制其境界,使远者不过二百里, 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夫田以断并 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 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 励风俗,核才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 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惩劝,纠游 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审此十六者,以为政 务。操之有常,课之有限,安宁勿懈惰,有事不迫遽,圣 人复起,不能易也。向者天下户过千万,除其老弱,但 户一丁壮,则千万人也。遗漏既多,又蛮夷、戎狄居汉 地者,尚不在焉。丁壮十人之中,必有堪为其什伍之 长,推什长已上,则百万人也;又十取之,则佐史之才 已上十万人也;又十取之,则可使在政理之位者万 人也。以筋力用者谓之人”,人求丁壮;以才智用者谓 之士,士贵耆老。“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犹将有储,何 嫌乎不足也?”故物有不求,未有无物之岁也;士有不 用,未有少士之世也。夫如此,而后可以用天性,究人 理,兴顿废属,断绝网罗遗漏,拱押天人矣。或曰:“善为 政者,欲除烦去苛,并官省职,为之以无为,事之以无 事。”何子之言云云也?曰:“若是,三代不足摹,圣人未可” 师也。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小人用法制而至于乱, 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乱,行之不同也。苟 使豺狼牧羊豚,盗跖主征税,国家昏乱,吏人放肆,则 恶复论损益之间哉?夫人待君子然后化理国待蓄 积乃无忧患。君子非自农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积非 横赋敛以取优饶者也。奉禄诚厚,则割剥贸易之罪, 乃可绝也;蓄积诚多,则兵寇水旱之灾,不足苦也。故 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为奢;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 为劳。天灾流行,开仓库以禀贷,不亦仁乎!衣食有馀, 损靡丽以散施,不亦义乎!彼君子居位,为士民之长, 固宜重肉累帛,朱轮四马。今反谓薄屋者为高,藿食 者为清,既失天地之性,又开虚伪之名,使小智居大 位,庶绩不咸熙,未必不由此也。得拘絜而失才能,非 立功之实也。以廉举而以贪去,非士君子之志也。夫 选用以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 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从而罪之,是设机置阱以待 天下之君子也。盗贼凶荒,九州代作,饥馑暴至,军旅 卒发,“横税弱人,割夺吏禄。所恃者寡,所取者猥,万里 悬乏,首尾不救,徭役并起,农桑失业,兆民呼嗟于昊 天,贫穷转死于沟壑矣。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 令亩收三斛,斛取一㪷,未为甚多。一岁之间,则有数 年之储,虽兴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广爱幸之赐,犹 未能尽也。”不循古法,规为轻税,及至一方有警,一面 被灾,未逮三年,校计骞矩,坐视战士之蔬食,立望饿 殍之满道,如之何为君行此政也?二十税一,名之曰 “貊”,况三十税一乎?夫薄吏禄以丰军用,缘于秦征诸 侯,续以四夷,汉承其业,遂不改更,危国乱家,此之由 也。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吏食日禀,禄班未定。可为 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今者土广民稀, 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 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若听其自取,后必 为奸也。
魏徐干中论
编辑《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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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在庶功兴,庶功兴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数周; 民数周,为国之本也。”故先王周知万民众寡之数,乃 分九职焉。九职既分,则劬劳者可见,怠惰者可闻也, 然而事役不均者,未之有也。事役既均,故上尽其心 而人竭其力焉,然而庶功不兴者,未之有也。庶功既 兴,故国家殷富,大小不匮,百姓休和,下无怨疾,然而 治不平者,未之有也。故泉有源,治有本,道者审本而 已矣。故《周礼》,“孟冬,司寇献民数于王,王拜而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其重之也如是。今之为 政者,未之知恤已也。譬犹无田而欲树艺,虽有农夫, 安能措其强力乎?是以先王制六乡、六遂之法,所以 维持其民,而为之纲目也。使其邻比相保相爱,刑罚 庆赏,相延相及,故出入存亡,臧否顺逆,可得而知也。 及乱君之为政,而户口漏于国版,天家脱于联伍,避 役者有之,逋逃者有之。于是奸心竞生,伪端并作,小 则盗窃,大则攻劫,严刑峻令,不能救也。民数者,庶事 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 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兴典,家以 立度,《五礼》用修,《九刑》用措。“其惟审民数乎!”
唐陆贽奏议
编辑《其一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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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著令,赋役之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庸。古 者一井之地,九夫共之,公田在中,藉而不税。私田不 善则非吏,公田不善则非民。事颇纤微,难于防检,《春 秋》之际,已不能行。故国家袭其要而去其烦。丁男一 人授田百亩,但岁纳租粟二石而已。言以公田假人 而收其租入,故谓之租。古者任土之宜,以奠赋法,国 家就因往制,简而壹之。每丁各随乡土所出,岁输若 绢、若绫、若絁,共二丈,绵三两。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 二丈五尺,麻三斤。以其据丁户调而取之,故谓之“调。” 古者用人之力,岁不过三日。后代多事,其增十之。国 家斟酌物宜,立为中制,每丁一岁定役二旬,若不役, 则收其庸,日准三尺,以其出绢而当庸,直谓之庸。此 三道者,皆宗本前哲之规模,参考历代之利害。其取 法也远,其立意也深,其敛财也均,其域人也固,其裁 规也简,其备虑也周。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 则有庸。天下为家,法制均壹,虽欲转徙,莫容其奸。故 人无摇心,而事有定制。以之厚生,则不堤防而家业 可久;以之成务,则不“校阅而众寡可知;以之为理,则 法不烦而教化行;以之成赋,则下不困而上用足。”三 代创制,百王是程,虽维御损益之术小殊,而其义一 也。天宝季岁,边裔乱华,海内波摇,兆庶云扰,版图隳 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建中之初,再造百度,执事者 知弊之宜革,而所作兼失其源;知简之可从,而所操 不得“其要。旧患虽减,新沴复滋,救跛成痿,展转增剧。 凡欲拯其积弊,须穷致弊之由。时弊则但理其时,法 弊则全革其法,而又揆新校旧,虑远图难,规略未详 悉,固不果行;利害非相悬,固不苟变,所为必当,其悔 乃亡。若好革而不知原始要终,斯皆以弊易弊者也。 至如赋役旧法,乃是圣祖典章,行之百年”,人以为便。 兵兴之后,供亿不常,乘急诛求,渐隳经制,此所谓时 之弊,非法弊也。时有弊而未理,法无弊而已更扫庸、 调之成规,创两税之新制,立意且爽,弥纶又疏,竭耗 编甿,日日滋甚。夫作法裕于人,未有不得人者也;作 法裕于财,未有不失人者也。陛下初膺宝位,思致理 平,诞发德音,哀痛流弊,念“征役之频重,悯烝黎之困 穷,分命使臣,敷扬惠化。诚宜损上益下,啬用节财,窒 侈欲以荡其贪风,息冗费以纾其厚敛。而乃搜摘郡 邑,劾验簿书,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 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 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是务取财,岂云“恤隐作法, 而不以裕”人拯病为本,得非立意且爽者乎?夫财之 所生,必因人力,工而能勤则丰富,拙而兼惰则屡空。 是以先王之制赋入也,必以丁夫为本,无求于力分 之外,无贷于力分之内。故不以务穑增其税,不以辍 稼减其租,则播种多;不以殖产厚其征,不以流寓免 其调,则地利固;不以饬励重其役,不以窳怠蠲“其庸, 则功力勤。”如是然后能使人安其居,尽其力,相观而 化,时靡遁心,虽有惰游不率之人,亦己惩矣。两税之 立,则异于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 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曾不悟资产之中, 事情不一,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虽贵而人莫能窥;有 积于场圃囷仓,直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通蕃息之 货,数虽寡而计日收赢;有庐舍器用之资,价虽高而 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一概计估算缗,宜其 失平长伪。”由是务轻赉而乐转徙者,恒脱于徭税;敦 本业而树居产者,每困于征求。此乃诱之为奸,驱之 避役,力用不得不弛,风俗不得不讹,闾井不得不残, 赋入不得不阙。复以创制之首,不务齐平,但令本道 本州,各依旧额征税。军兴已久,事例不常,供应有烦 简之殊,牧守有能否之异,所在徭赋,轻重相悬。既成 新规,须惩积弊,化之所在,足使无偏,减重分轻,是将 均济。而乃急于聚敛,惧或蠲除。不量物力所堪,唯以 旧额为准。旧重之处,流亡益多;旧轻之乡,归附益众。 “有流亡则已重者摊征转重,有归附则已轻者散出 转轻,高下相倾,势何能止!”又以谋始之际,不立科条, 分遣使臣凡十馀辈,专行其意,各制一隅,遂使人殊 见,道异法,低昂不类,缓急不伦。逮至复命于朝,竟无 类会裁处,其于蹖駮,胡可胜言!利害相形,事尤非便作法而不以究微防患为虑,得非“弥纶《又疏》”者乎?立 意且爽,弥纶又疏,凡厥疲人,已婴其弊,就加保育,犹 惧不支,况复亟缭棼丝,重为宿痏,其为扰病,抑又甚 焉。请为陛下举其尢者六七端,则人之困穷,固可知 矣。大历中,纪纲废弛,百事从权,至于率税少多,皆在 牧守裁制。邦赋既无定限,有司惧有阙供,每至征配 之初,例必广张名数,“以备不时之命,且为施惠之资, 应用有馀,则遂减放增损。既由郡邑消息,易协物宜, 故法虽久刓,而人未甚瘁。”及总杂征虚数,以为“两税 恒规,悉登地官,咸系经费,计奏一定,有加无除,此则 人益困穷”,其事一也。本惩赋敛繁重,所以变旧从新。 新法既行,已重于旧。旋属征讨,国用不充,复以“供军” 为名,“每贯加征二百,当道式增戎旅,又许量事取资。 诏敕皆谓权宜,悉令事毕停罢。息兵已久,加税如初”, 此则人益困穷,其事二也。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 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疋,当钱三千二三百文; 今者纳绢一疋,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 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此则“人益困穷, 其事三也。诸州税物,送至上都,度支顷给群司,皆增 长本价,而又缪称折估,抑使剥征,奸吏因缘,得行侵 夺,所获殊寡,所扰殊多,此则人益困穷,其事四也。税 法之重若是,既于已极之中,而复有奉进宣索之繁, 尚在其外,方岳颇拘于成例,莫敢阙供。朝典又束以 彝章,不许别税,绮丽之饰”,纨素之饶,非从地生,非自 天降,若不出编户之筋力膏髓,将安所取哉?于是有 巧避微文,曲成睿旨,变征役以召雇之目,换科配以 和市之名,广其课而狭偿其庸,精其入而麤计其直。 以召雇为目而捕之不得不来,以和市为名而迫之 不得不出,其为妨抑,特甚常徭!此则人益困穷。其事 五也。大历“中非法赋敛,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奉之 类者,既并收入两税矣。今于两税之外,非法之事,复 又并存,此则人益困穷,其事六也。建中定税之始,诸 道已不均齐,其后或吏理失宜,或兵赋偏重,或疠疾 锺害,或水旱荐灾,田理荒芜,户口减耗。牧守苟避于 殿责,罕尽申闻。所司姑务于取求,莫肯矜恤,遂于逃 死阙乏,税额累加,见在疲甿,一室已空,四邻继尽。渐 行增广,何由自存?此则人益困穷,其事七也。”自至德 迄于大历,二十年馀,兵乱相乘,海内罢敝。幸遇陛下 绍膺宝运,忧济生灵,诞敷圣谟,痛矫前弊,垂爱人节 用之旨,宣轻徭薄赋之言。率土烝黎,感涕相贺,延颈 企踵,咸以谓太平可期。既而制失其中,敛从其重,颇 乖始望,已沮群心,因之以兵甲,而烦暴之取转加;继 之以献求,而静约之风浸靡。臣所知者,才梗概耳,而 人益困穷之事,已有七焉。臣所不知,何啻于此?陛下 傥追大历中所闻人间疾苦,而又有此七事,重增于 前,则人之无聊,不问可悉。昔鲁哀公问于有若曰:“年 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哀公曰:“二,吾犹 不足,如之何?”其彻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 君孰与足?”孔子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 患贫而患不安。盖均而无怨,节而无贫,和而无寡,安 而无倾。”汉文恤患救灾,则命郡国无来献。是以人为 本,以财为末。人安则财赡,本固则邦宁。今百姓艰穷, “非止不足;税额类例,非止不均;求取繁多,非止来献。 诚可哀悯,亦可忧危。此而不图,何者为急?圣情重慎, 每戒作为。伏知贵欲因循,不敢尽求厘革,且去其太 甚,亦足小休。望令所司与宰臣参量,据每年支用色 目中有不急者无益者罢废之,有过制者广费者减 节之,遂以罢减之资,回给要切之用。其百姓税钱,顷 因军兴,每贯加征二百者,下诏停之。用复其言,俾人 知信。下之化上,不令而行,诸道权宜加征,亦当自请 蠲放。如是则困穷之中,十缓其二三矣。”供御之物,各 有典司,任土之仪,各有常贡,过此以往,复何所须。假 欲崇饰燕居,储备赐与,天子之贵,宁忧乏财?但敕有 司,何求不给?岂必旁“延进献,别徇营求?减德示私,伤 风败法,因依纵扰,为害最深。陛下临御之初,已弘清 净之化,下无曲献,上绝私求,近岁已来,稍逾前旨。今 但涤去流误,振起圣猷,则淳风再兴,贿道中寝。虽有 贪饕之辈,曷由复肆侵渔,州郡羡财,亦将焉用?若不 上输王府,理须下纾疲人。如是则困穷之中,十又缓 其四五矣。所定税物估价,合依当处月中。百姓输纳 之时,累经州县简阅,事或涉于奸冒,过则不在户人, 重重剥征,理甚无谓。望令所司,应诸州府送税物到 京,但与色样相符,不得虚称折估。如滥恶尢甚,给用 不充,唯罪元纳官司,亦勿更征。百姓根本既自端静, 枝叶无因动摇,如是,则困穷之中,十又缓其二三矣。” 然后据每年见供赋税之处,详谕诏旨,咸俾均平。每 道各令知两税判官一人赴京,与度支类会,参定,通 计户数,以配税钱。轻重之间,大约可准。而又量土地 之沃瘠,计物产之少多,伦比诸州,定为两等。州等下 者,其每户配钱之数少;州等高者,其每户配钱之数 多。多少已差,悉令折衷。仍委观察使,更于当管所配钱数之内,均融处置,务尽事宜。就于一管之中,轻重 不得偏并。虽或未尽齐一决当不甚低昂。既免扰人, 且不变法,粗均劳逸,足救凋残。非但征赋易供,亦冀 逋逃渐息。俟稍宁阜,更择所宜。
《其二请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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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国家之制赋税也,必先道以厚生之业,而后取其 什一焉。其所取也,量人之力,任土之宜,非力之所出 则不征,非土之所有则不贡,谓之“通法”,历代常行。大 凡生于天地之间,而五材之用为急。五材者,金、木、水、 火、土也。水、火不资于作为,金、木自产于山泽,唯土爰 播植,非力不成,衣食之源,皆出于此,故可以勉人。而 “定赋入者,唯布麻缯纩与百谷焉。先王惧物之贵贱 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准,又立货泉之法,以节轻重之 宜,敛散弛张,必由于是。盖御财之大柄,为国之利权, 守之在官,不以任下。”然则糓帛者,人之所为也;钱货 者,官之所为也;人之所为者,故租税取焉;官之所为 者,故赋敛舍焉。此又事理著明者也。是以国朝著令, 稽古作程,所取于人,不逾其分。租出谷,庸出绢,调杂 出缯纩布麻,非此族也,不在赋法。列圣遗典,粲然可 征。曷尝有禁人铸钱,而以钱为赋者也?今之两税,独 异旧章,违任土之通方,效算缗之末法,不稽事理,不 揆人功,但估资产为差,便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 物,每岁色目颇殊,唯“计求得之利宜,靡论供办之难 易。所征非所业,所业非所征,遂或增价以买其所无, 减价以卖其所有,一增一减,耗损已多。且百姓所营, 唯在耕织,人力之作为有限,物价之贵贱无常。而乃 定税计钱,折钱纳物”,是将有限之产,以奉无常之输。 纳物贱则供税之所出渐多,多则人力不给;纳物贵 则收“税之所入渐少,少则国用不充,公私二途,常不 兼济,以此为法,未之前闻。往者初定两税之时,百姓 纳税,一疋折钱三千二三百文,大率万钱为绢三疋。 价既稍贵,数则不多。及乎颁给军装,计数而不计价, 此所谓税入少而国用不充者也。近者百姓纳绢,一 疋,折钱一千五六百文,大率万钱为绢六疋,价既转 贱,数则渐加,向之蚕织不殊,而所输尚欲过倍,此所 谓供税多而人力不给者也。今欲不甚改法而粗救 灾害者,在乎约循典制,而以时变损益之。臣谓宜令 所司勘会诸州府初纳两税年绢布定估比类当今 时价,加贱减贵,酌取其中总计合税之钱,折为布帛 之数。仍依庸调旧制,各随乡土所宜,某州某年定出 税布若干端,某州某年定出税绢若干疋。其有丝绵 杂货,亦随所出定名,勿更计钱以为税数。”如此则土 有常制,人有常输,众皆知上令之不迁,于是一其心 而专其业。应出布麻者,则务于纺绩;供锦绢者,则事 于蚕桑。日作月营,自然便习,各修家技,皆足供官,无 求人假手“之劳,无贱鬻贵买之费,无暴征急办之弊, 无易常改作之烦,物甚贱而人之所出不加,物甚贵 而官之所入不减,是以家给而国足,事均而法行。”此 宜稍循令典之旧规,固非创制之可疑者也。然蚩蚩 之俗,罕究事情,好骋异端,妄行沮议。臣请假为问答, 以备讨论。陛下诚有意乎?怜愍苍生,将务救恤,“但垂 听览,必有可行。”议者若曰:“每岁经费所资,大抵皆约 钱数,若今以布帛为额,是令支计无凭。”答曰:“国初约 法已来,常赋率由布帛,输二甲子,制用不愆,何独当 今则难支计且经费之大,其流有三:军食一也;军衣 二也;内外官月俸及诸色资课三也。军衣固在于布 帛,军食又取于地租。其计钱为数者,独月俸资课而 已。制禄唯不计钱,故三代以食人众寡为差,两汉以 石数多少为秩。”盖以钱者官府之权,货禄者吏属之 常资。以常徇权,则丰约之度不得恒于家;以权为常, 则轻重之柄不得专于国。故先王制禄以食,而平货 以钱,然后国有权而家有节矣。况今馈饷方广,仓储 未丰,尽复古规,“或虑不足。若但据群官月俸之等,随 百役资课之差,各依钱数多少,折为布帛定数,某官 月给俸绢若干疋,某役月给资布若干端”,物甚贱而 官之所给不加,物甚贵而私之所禀不减。官私有准, 何利如之?生人大端,衣食为切,有职田以供食,有俸 绢以供衣,从事之家,固足自给。以兹制事,谁曰不然。 夫然则国之用财,多是布帛,定以为赋,复何所伤?议 者若曰:“吏禄军装,虽颁布粟,至以时敛籴用,权物价 轻重,是必须钱,于何取给?”答曰:“圣人取山泽之蕴材, 作泉布之宝货,国专其利而不与人共者,盖为此也。 物贱由乎钱少,少则重,重则加铸而散之使轻。物贵 由乎钱多,多则轻,轻则作法而敛之使重。是乃物之 贵贱,系于钱之多少。钱之多少,在于官中盈缩。官失 其守,反求于人。”人不得铸钱,而限令供税,是使贫者 破产,而假资于富有之室,富者蓄货,而窃行于轻重 之权。下困齐人,上亏利柄。今之所病,谅在于斯。诚宜 广即山殖货之功,峻用铜为器之禁,苟制持得所,则 钱不乏矣。有粜盐以入其直,有榷酒以纳其资,苟消 息合宜,则钱可收矣。钱可收固可以敛轻为重,钱不乏固可以散重为轻。弛张在官,何所不可,虑无所给, 是未知方。议者若曰:自定两税以来,恒使计钱纳物, 物价渐贱,所纳渐多,出给之时,又增虚估,广求羡利, 以赡库钱,岁计月支,犹患不足。今若定供布帛出纳, 以平“军国之资,无乃有阙?”答曰:“自天宝以后,师旅数 起,法度消亡。肃宗拨滔天之灾而急于功赏,先帝迈 含垢之德而缓于纠绳,由是用颇殷繁,俗亦靡弊。公 赋已重,别献继兴,私赂竞长,诛求刻剥,日长月滋,积 累以至于大历之间,所谓取之极甚者也。今既总收 极甚之数,定为两税矣,所定别献之类,复在数外矣。 间缘军用不给,已尝加征矣;近属折纳价钱,则又多 获矣。比于《大历》极甚之数,殆将再益其倍焉。复幸年 谷屡丰,兵车少息,而用常不足”,其故何哉?盖以事逐 情生,费从事广,物有剂而用无节,夫安得不乏乎?苟 能敛其情,约其用,非但可以布息为税,虽更减其税 亦可也。苟务逞其情,侈其用,非但行今重税之不足, 虽更加其税亦不足也。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 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 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 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入为出,虽遇灾难,下无困 穷。理化既衰,则乃反是。量出为入,不恤所无。故鲁哀 公问:“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以《盍彻》,桀用天下 而不足,汤用七十里而有馀。是乃用之盈虚,在于节 与不节耳。不节则虽盈必竭,能节则虽虚必盈。卫文 公承灭国之馀,建新徙之业,革车不过三十乘,岂不 甚殆哉!而能衣大布,冠大帛,约己率下,通商务农,卒 以富强,见称载籍。汉文帝接秦、项,积久伤夷之弊,继 高吕《革创》多事之时,家国虚残,日不暇给。而能躬俭 节用,静事息人,服曳绨,履革舄,却骏马而不御,罢露 台而不修,屡赐田租,以厚烝庶,遂使户口生息,百物 殷繁,乃至乡曲宴游,乘牝牸者不得赴会。子孙生长, 或有积数十岁不识市廛。御府之钱,贯朽而不可校; 太仓之粟,红腐而不可食。国富“于上,人安于下,生享 遐福,没垂令名”,人到于今,称其“仁贤”,可谓盛矣!太宗 文皇帝收合版荡,再造寰区。武德年中,革车屡动,继 以灾歉,人多流离。贞观之初,荐属霜旱,自关辅绵及 三河之地,米价腾贵,斗易一缣,道路之间,馁殍相藉。 太宗敦行俭约,抚养困穷,视人如伤,劳俫不倦。百姓 有鬻男女者,出“御府金帛赎还其家。”严禁贪残,慎节 徭赋,弛不急之用,省无事之官,黜损乘舆,斥出宫女。 太宗尝有气疾,百官以大内卑湿,请营一阁以居,尚 惮烦劳,竟不之许。是以至诚上感淳化,下敷,四方太 和,百谷连稔。贞观八年以后,米斗至四五钱。俗阜化 行,人知义让,行旅万里,或不赍粮。故人到于今,谈帝 王之盛,则必先太宗之圣功;论理道之崇,则必慕《贞 观》之故事。此二君者,其经始岂不艰窘哉!皆以啬用 爱人,竟获丰福,是所谓能节虽虚必盈之效也。秦始 皇据崤函之固,藉雄富之业,专力农战,广收材豪,故 能芟灭暴强,宰制天下。功成志满,自谓有泰山之安, 贪欲炽然,以为六合莫予违也,于是发闾左之戍,征 太半之赋,进谏者谓之宣谤,恤隐者谓之收恩,故征 发未终而宗社已泯。汉武帝遇时运理平之会,承文 景勤俭之积,内广兴作,外张甲兵,侈汰无穷,遂至殚 竭,大搜财货,算及舟车,远近骚然,几至颠覆。赖武帝 英姿大度,付任以能,纳谏无疑,改过不吝,下哀痛之 诏,罢征伐之劳,封丞相为富民侯,以示休息。邦本摇 而复定,帝阼危而再安。隋氏因周室平齐之资,府库 充实;开皇之际,理尚廉平,是时公私丰饶,议者以比 汉之文、景。炀帝嗣位,肆行骄奢,竭耗生灵,不知止息, 海内怨叛,以至于亡。此三君者,其所凭借,岂不丰厚 哉!此皆以纵欲残人,竟致蹙丧,是谓“不节,则虽盈必 竭”之“效也。”秦隋不悟而遂灭,汉武中悔而获存。乃知 惩与不惩,觉与不觉,其于得失相远,复有存灭之殊。 安可不思,安可不惧!今人穷日甚,国用岁加,不时节 量,其势必蹙。而议者但忧财利之不足,罔虑安危之 不持。若然者,则太宗、汉文之德曷见称,秦皇、隋炀之 败靡足戒,唯欲是逞,复何规哉?幸属休明,将期致理, 急聚敛而忽于勤恤,固非圣代之所宜言也。
《其三论长吏以增户加税辟田为课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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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施教化,立度程,必先域人,使之地著。古之王者, 设井田之法以安其业,立五宗之制以缀其恩,犹惧 未永也。又教之族坟墓,敬桑梓,将以固人之志,定人 之居,俾皆重迁,然可为理。厥后又督之以出乡游惰 之禁,纠之以版图比阅之方,虽训导渐征,而检制犹 密,历代因袭,以为彝章。其理也必谨于堤防,其乱也 “必慢于经界。”斯道崇替,与时兴衰,人主失之,则不可 御寰区;守长失之,则不可釐郡邑。理人之要,莫急于 兹。顷兵兴,典制弛废,户版之纪纲罔缉,土断之条约 不明,恣人浮流,莫克禁止。从之则凑集,整之则惊离, 恒怀幸心,靡固本业。是以赋税不一,教令不“行,长人 者又罕能权忠恕易地之情,休至公徇国之意。迭行小惠,竞诱奸甿,以倾夺邻境为智能,以招萃逋逃为 理化。舍彼适此者,既谓新收而获宥;倏忽往来者,又 以复业而见优。唯怀土安居,首末不迁者,则使之日 重,敛之日加。是令地著之人,恒代惰游服役,则何异 驱之转徙,教之浇讹。此由牧宰不克弘通,各私所部 之过也。”及夫廉使奏课,会府考功,但守常规,不稽时 变,其所以为长吏之能者,大约在于四科:一曰户口 增加,二曰田野垦辟,三曰税钱长数,四曰征办先期。 此四者诚吏职之所崇。然立法齐人,久无不弊。法之 所沮,则人饰巧而苟避其网,法之所劝,则人兴伪以 曲附其文。理之者若不知维御损益之宜,则巧伪萌 生,恒“因沮劝而滋矣。”夫课吏之法,所贵户口增加者, 岂不以抚字得所,人益阜蕃乎?今或诡情以诱其奸 浮,苛法以析其亲族,苟益户数,务登赏条。所诱者将 议薄征,已遽惊散;所析者不胜重税,又渐流亡。州县 破伤,多起于此。长吏相效以为绩,安忍莫惩?齐人相 扇以成风,规避转甚,不究实而务增户口,有如是之 病焉。所贵田野垦辟者,岂不训导有术,人皆乐业乎? 今或牵率黎烝,播植荒废,约以年限,免其地租。苟农 夫不增,而垦田欲广新亩,虽辟旧畬,反芜人利,免租 颇亦从令,年限才满,复为污莱。有益烦劳,无增稼穑, 不度力而务辟田野,有如是之病焉。所贵税钱长数 者,岂不以既庶而富人可加赋乎?今或重困疲羸,力 求附益,捶骨沥髓,隳家取材,苟媚聚敛之司,以为仕 进之路,不恤人而务长税数,有如是之病焉。所贵征 办先期者,岂不以物力优赡,人皆乐输乎?今或肆毒 作威,残人逞欲,事有常限,因而促之。不量时宜,唯尚 强济。丝不容织,粟不暇舂,矧伊贫虚,能不奔迸?不恕 物而务先“征办,有如是之病焉。”然则引人逋逃,蹙人 艰窘,唯兹四病,亦有助焉。此由考核不切事情,而泛 循旧辙之过也。且夫户口增加,田野垦辟,税钱长数, 征办先期,若不以实事验之,则真伪莫得而辨;将验 之以实,则租赋须加。所加既出于人,固有受其损者。 此州若增客户,彼郡必减居人,增处邀赏,而税“数有 加,减处惧罪而税数不降。傥国家所设考课之法,必 欲崇于聚敛,则如斯可矣,将有意乎富俗而务理,岂 不刺谬欤?当今之要,在于厚人而薄财,损上以益下。 下苟利矣,上必安焉,则少损者所以招大益也;人既 厚矣,财必赡焉,则暂薄者所以成永厚也。”臣愚谓宜 申命有司,详定考绩。往贵于加者,今务于减焉。假如 一州之中,所税旧有定额,凡管几许百姓,复作几等 差科,每等有若干户人,每户出若干税物,各令条举 都数,年别,一申使司。使司详覆有凭,然后录报户部。 若当管之内,人益阜殷,所定税额有馀,任其逐户均 减,率计减数多少,以为考课等差。其当管税物,通比 校每户十分减“三分者为上,课十分减二分者次焉, 十分减一分者又次焉。如或人多流亡,加税见户,比 校殿罚,法亦如之。其百姓所出田租常赋,则各以去 年应输之数便为定额,每岁据额征纳,更不勘责检 巡。增辟者分益其租,废耕者不降其数,足以诱导垦 植,且免妨夺农功。事简体弘,人必悦劝。每至定户之” 际,但据杂产校量,田既自有恒租,不宜更入两税。如 此则吏无苟且,俗变浇浮,不督课而人自乐耕,不防 闲而众皆安土,斯亦当今富人固本之要术,在陛下 举而行之。
《其四论税期限迫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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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官立国,所以养人也;赋人取财,所以资国也。明君 不厚其所资,而害其所养,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 先家给而敛其馀财,遂人所营,恤人所乏,借必以度, 敛必以时,有度则忘劳,得时则易给。”是以官事无阙, 人力不殚,公私相全,上下交爱。古之得众者,其率用 此欤!法制或亏,本末倒置,但务取人以资国,不思立 “国以养人,非独徭赋繁多,敻无蠲贷,至于征收迫促, 亦不矜量。蚕事方兴,已输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 上司之绳责既严,下吏之威暴愈促,有者急卖而耗 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所系迟速之间,不过 月旬之异,一宽税限,岁岁相承,迟无所妨,速不为益, 何急敦逼,重伤疲人。顷缘定税之初,期约未甚详悉, 旋属征役多故,复令先限量征,近虽优延,尚未均济。 望委转运使与诸道观察使商议,更详定征税期闻 奏,各随当土风俗所便,时候所宜,务于纾人,俾得办 集。”所谓“惠而不费”者,则此类也。
《其六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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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纪纲,在于制度,商农工贾,各有所专,凡在食禄 之家,不得与人争利,此王者所以节材力,励廉隅,是 古今之所同不可得而变革者也。”代理则其道存而 不犯,代乱则其制委而不行。其道存则贵贱有章,丰 杀有度,车服田宅,莫敢僭逾,虽积货财,无所施设。是 以咸安其分,罕徇贪求。藏不偏多,故物不偏罄;用不 “偏厚,故人不偏穷。”圣王能使礼让兴行,而财用均足,
则此道也。其制委,则法度不守,教化不从,唯货是崇唯力是骋,货力苟备,无欲不成。租贩兼并,下锢齐人之业;奉养丰丽,上侔王者之尊。户蓄群黎,隶役同辈, 既济嗜欲,不虞宪章,肆其贪婪,曷有纪极。天下之物 有限,富室之积无涯。养一人而费百“人之资,则百人 之食不得不乏;富一家而倾千室之产,则千家之业 不得不空。举类推之,则海内空乏之流,亦已多矣。故 前代致有风俗讹靡,甿庶困穷,由此弊也。今兹之弊, 则又甚焉。”夫物之不可掩藏,而易以阅视者,莫著乎 田宅。臣请又措其宅而勿议,且举占田一事以言之。 古先哲王,疆理天下,百亩之地,号曰“一夫”,盖以一夫 授田,不得过于百亩也。欲使人无废业,田无旷耕,人 力田畴,二者适足。是以贫弱不至竭涸,富厚不至奢 淫,法立事均,所谓制度。今制度弛紊,疆理隳坏,恣人 相吞,无复畔限。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 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 无日“休息,罄输所假,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税, 贫富悬绝,乃至于斯。厚敛促征,皆甚公赋。今京畿之 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 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 于官税也。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农夫之所为, 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官取其一,私取其十,穑人安 得足食?公廪安得广储?风俗安得不贪,财货安得不 壅?昔人之为理者,所以明制度而谨经界,岂虚设哉! 斯道浸亡,为日已久。顷欲修整,行之实难。革弊化人, 事当有渐。望令百官集议,参酌古今之宜,凡所占田, 约为条限,裁减租价,务利贫人,法贵必行,不在深刻。 裕其制以便俗,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馀,稍优不足, 损不失富,优可赈穷,此乃古者“安富恤穷”之善经,不 可舍也。
右,臣前月十一日延英奏对,因叙赋税烦重,百姓困 穷,伏奉恩旨,令具条疏闻奏。今且举其甚者,谨件如 前。臣闻于《书》曰:“无轻人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此理 之所以兴也。又曰:“厥后嗣王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 难。”此乱之所由始也。以陛下天纵圣哲,事更忧危,夙 夜孜孜,志求致理。往年论及百姓,必为凄然动容。每 言朕于苍生一体,亦无所惜。臣久叨近侍,奉德音,窃 谓一代黔黎,必跻富寿之域。昨奏人间疾苦,十分才 及二三,圣情己甚惊疑,皆谓臣言过当。然则愁怨之 事,何由上闻?煦育之恩,何由下布?典籍所戒,信而有 征,一亏圣猷,实可深惜。臣又闻于《书》曰:“非知之艰,行 之惟艰。”窃惟陛下所以惊疑于微臣“之言者,但闻之 未熟耳。此乃股肱耳目之任,仰负于陛下,诚所谓知 之非艰,尚未足深累圣德也。今则既知之矣,愿陛下 勿复艰于所行,居安思危,亿兆幸甚。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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