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圣政记
作者:宋濂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洪武圣政记,一卷,明宋濂撰。濂,明初浦江人,字景濂,号潜溪。元未隐居东明山著述。明初任江南儒学提举,洪武二年主修元史,六年为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兼赞善大夫。生平著述甚多,有宋学士文集等传世。

     

严祀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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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元年春正月乙亥,上以文武大臣百司众庶合辞劝进,尊为皇帝,以主黔黎,勉徇舆情,乃祭告天地于钟山之阳。其文曰:

  维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父子及孙百有馀年,今运亦终。天下土地人民,豪杰纷争,惟臣帝赐英贤李善长、徐达等为臣之辅, [1] 遂有戡定采石水寨蛮子海牙、方山陆寨陈也先、袁州欧普祥、[2]江州陈友谅、潭州王忠信、新淦邓克明、 “[3]濠州孙得崖、庐州左君弼、安丰刘福通、赣州熊天端、辰州周文贵、永新周安、萍乡易华、平江王世明、沅州李胜、苏州张士诚、庆元方国珍、沂州王宣、益都老保等处狂兵,息民于田里。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恐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吴二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上帝皇祇,简在帝心。

  遂即皇帝位于南郊。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以吴二年为洪武元年。

  是日,恭诣太庙,追尊四代考妣为皇帝、皇后。立大社大稷于京师,布告天下。

  乃命中书省、礼部定议郊庙及百神祀典,制曰:“朕思天地造化,能生万物而不言,故命人君代理之。前代不察乎此,听人民祀天地,祈祷无所不至。普天之下,民庶繁多,一日之间祈天者不知其几,渎礼犯分,莫大于斯。古者,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士庶各有所宜祭。其上下合祭之神,礼部其定议颁降,违者罪之。”于是省、部定奏:“天子亲祀圜丘、方泽、宗庙、社稷。若京师三皇、孔子及风、云、雷、雨、五岳、四渎、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先贤等祀,则遣官致祭。郡县宜立社稷,有司春秋致祭。庶人祭祖、父母及里社、土谷之神,并得祀灶,载诸祀典。其僧、道建斋设醮,不许奏章上表,投拜青词。及塑画天地神祇与凡扶鸾、祷圣、书符、况水诸术,并加禁止。庶几左道不兴,民无惑志。”诏从之。

  又命礼部谕有司谨祭祀,略曰:“上古君天下者,设官分职,各守方隅。爵及五等,公、侯、伯、子、男居之。是五等有巨微,皆称曰国。所以动止,首以祀戎为先。自秦汉以下,官虽异古,其祭礼则不殊。迩来天下有司,既无诚以奉该祀之神,其于人事又何惧焉?盖儒者在任,不明于理,或麄俗者居官,亦不访于贤,是故事多非为,不能长保富贵也。若有志者居官,必访于贤者,乃知祀礼之大,必敬胜怠,则事业昌矣。若或不能穷其所以,则怠胜敬,其不灭者鲜矣。朕思之,人在世也,若不畏人神,是不可教者也。世之所以成世者,惟人与神耳,岂可慢邪?尔礼部遍告诸司如敕。”

  四年秋七月辛亥,存心录成。上览之,谓诸儒臣曰:“朕观历代贤君事神之道,罔不祗肃,故百灵效祉,休征类应。及乎袁世之君,罔知攸敬,违天慢神,非惟感召灾谴,国家祸乱亦由是而致。朕为是惧,每临祭必诚必敬,惟恐未至,故命卿等编此书,欲示鉴戒。夫水可以鉴形,古可以鉴今,是编所为善恶,岂以行之于今,将俾子孙永为法守。”

  又谕李善长等曰:“人之一心,极难点检。朕起兵后,年二十七八,血气方刚,军士日众,若不自省察,任情行事,谁能禁我?因思心为身之主帅,若一事不合礼,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点检。此心与身如两敌,然时时自相争战,凡诸事为必求至当,以此号令得行,肇成大业。今每遇祭祀斋戒,整心志对越神明,而此心不能不为事物所动,检持甚难。盖防闲此身,使不妄动,则自信已能。若防闲此心,使不妄动,尚难能也。”善长等皆顿首曰:“陛下此言,乃圣贤治心之要。心既治,天下无难治矣。”

  

正大本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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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既御极,即立长子为皇太子,正位东宫,以定大本。 [4] 戒之曰:“天子之子与公卿士庶人之子不同,公卿士庶人之子系一家之盛衰,天子之子系天下之安危。尔承主器之重,将有天下之责也。公卿士庶人不能修身齐家,取败止于一身。若天子不能正身修德,其败岂但一身一家之比,将宗庙社稷有所不保,天下生灵皆受其殃。可不惧哉!可不戒哉!”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属,罢兼领之职,庶于辅导有所责成。上曰:“古者官不必备,惟贤能是用。朕以廷臣有才望勋德者兼东宫官,非无谓也。尝虑廷臣与东宫官属有不相能,遂成嫌隙,或生奸谋,离间骨肉,其祸非细,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朕今立法,令台、省、都督府官兼东宫官赞辅之,父子一体,君臣一心,庶几无相构之患也。”乃命詹同取东宫官制观之,谓同等曰:“朕今立东宫官,取廷臣勋德老成者兼其职。老成旧人,动有典则,若新进贤者,亦选择参用。夫举贤任才,立国之本,崇德尚齿,尊贤之道。辅道得贤,人各尽职,故连抱之木必以授良匠,万金之璧不以付拙工。”同对曰:“陛下立法垂宪之意,实深远矣。”于是以李善长等皆兼东宫官。乃谕善长等曰:“朕于东宫官不别设府僚,而以卿等兼之者,盖军旅未息,朕若有事于外,必留太子监国,若设府僚,卿等在内,事当启闻太子,或有听断不明而与卿等意见不合,卿等必谓府僚导之,嫌疑由是而生。朕所以特置宾客、谕德等官,以辅成太子德性,具选名儒为之宾友。昔周公教成王,告以克诘戎兵;召公教康王,告以张皇六师。此居安虑危,不忘武备。盖继世之君,生长富骄,泥于安逸,多忽于军旅之事,一有缓急,罔知所措。二公所言不可忘也。”

  刘基、陶安言于上曰:“适闻中书欲仿元制设中书令,奏以太子为之。”上曰:“取法于古,必择其善者而从之。苟为不善而一概是从,将欲望治,譬犹登高冈而却步,渡长江而回楫,岂能达哉?元氏胡人,事不师古,设官不以任贤,惟其类是与,名不足以副实,行不足以服众,岂可取法?且吾子年未长,学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礼师傅,讲习经传,博通古今,识达机宜。他日军国重务,皆令启闻。何必效彼作中书令乎?”

  

昭大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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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夏四月辛酉,以封建诸王告庙。礼毕,赐宴廷臣。上曰:“昔元失其驭,群雄并起,四方鼎沸,民遭涂炭。朕躬率师,以靖大难,皇天眷佑,海宇宁谧。然治天下之道,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有封爵,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道。”群臣稽首,对曰:“封建诸王,以卫宗社,天下万世之公议也。”遂诏天下曰:

  朕荷天地百神之灵,祖宗之德,起自布衣,艰难创业。惟时将帅用命,遂致十有六年,混一四海,功成治定,以膺正统。考诸古昔,帝王既有天下,子居嫡长者必正位储贰,其众子则皆分茅胙土,封以王爵。盖明长幼之分,固内外之势。朕今有子十人,前岁已立长子标为皇太子,爰以今岁四月七日,封第二子樉为秦王,第三子㭎为晋王,第四子棣为燕王,第五子橚为周王,第六子桢为楚王,第七子榑为齐王,第八子梓为潭王,第九子木?巳为蜀王,第十子檀为鲁王,侄孙守谦为靖江王,皆授以册宝,设置相、傅官属。凡诸典礼,已有定制。呜呼,众建藩府,所以广磐石之安;大封土疆,所以眷亲支之厚。古今通义,朕何敢私。尚赖中外臣邻,相与维持,弼成政化。

  是岁冬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命大都督府、兵部录上诸将功绩,吏部定勋爵,户部备赏物,礼部定礼仪,翰林院撰制诰,以封功臣。

  次日,上御奉天殿,皇太子、亲王侍,丞相率文武百官列于丹陛左右。上召诸将谕之,略曰:“汝等其听。朕今日定封行赏,非出己私,皆仿古先帝王之典,筹之二年,以征讨未暇,故至今日。思昔创业之初,天下扰乱,群雄并起。当时有心于建功立业者往往无法以驭下,故皆无成。朕本无意天下,今日成此大业,有非人力之所致,是皆天地神明之眷佑。然自起兵以来,诸将从朕被坚执锐,以征讨四方,战胜攻取,其功何可忘哉!是用报以爵赏。其新附将帅之有功者亦如之。 “[5] 其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无私。如左丞相李善长,虽无汗马之劳,然事朕最久,供给军食,未尝乏阙。右丞相徐达,朕起兵时即从征讨四方,摧坚抚顺,劳勚居多。此二人者,已列公爵,宜进封大国,以示褒嘉。馀悉据功定封。书云:‘德懋懋官,功懋懋赏。’今日所定,若爵不称德,赏不酬劳,卿等宜廷论之,无有后言。”诸将皆顿首悦服。乃颁行爵赏。封公者六人:“宣国公李善长,授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进封韩国公,食禄四千石; [6] 信国公徐达,授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傅、中书右丞相,进封魏国公,食禄五千石,并赐帛百匹。开平王常遇春子茂封郑国公,冯胜封宋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邓愈封卫国公,俱授开国辅运摧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右柱国,并食禄三千石,赐帛各八十匹。封侯者二十有八人:汤和封中山侯,唐胜宗封延安侯,陆仲亨封吉安侯, [7] 周德兴封江夏侯,华云龙封淮安侯,顾时封济宁侯, [8] 耿炳文封长兴侯,陈德封临江侯,郭子兴封巩昌侯,王宗原封六安侯,郑遇春封荥阳侯,费聚封平凉侯,吴良封江阴侯,吴祯封靖海侯,赵庸封南雄侯,寥永忠封德庆侯,俞通源封南安侯,华高封广德侯,杨璟封营阳侯, [9] 康铎封蕲春侯, [10] 朱亮祖封永嘉侯,傅友德封颍川侯,胡均美封豫章侯,韩政封东平侯,黄彬封宜春侯,曹良臣封宣宁侯,梅思祖封汝南侯,陆聚封河南侯,俱授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其食禄及赐帛各有差,并赐诰命、铁券。乃诏天下曰:

  曩者有元失驭,海内纷争。朕自布衣,奋身行伍,观群雄之无力,遂率众渡江,抚太平,定建业, [11] 选将练兵,征讨四方者几二十年。荷皇天宗社之眷,山川百神之助,诸将效谋,六师用命,遂致华夏清宁,蕃夷臣伏,一统之业属予一人。今者班师振旅,定功封爵。朕重念诸将士委身暴露艰苦之状,欲加重赏,则天下镇守之兵及京师护卫之士不下百万,而民之资力有限,是用计仓库之所储,度民力之所具,均其等第,尊爵禄,颁金帛,以劳将臣。仍稽古制,定勋爵,俾其子孙世袭。军士则各赏白金十两,钱六千。朕之此言,通于天地,照布中外,咸使闻知。

  

肃军政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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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元年春正月,上以太史令刘基奏,立军卫法。乃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军卫。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名为一千户所, [12] 一百一十二名为一百户所。每一百户下设总旗二名,小旗一十名,管领钤束。通以指挥使等官领之,大小相维,以成队伍,抚绥操练,务在得宜,毋敢紊乱空歇。凡有事征伐,则诏总兵官佩将印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于朝廷,军士则各归其卫,而单身还第。其权一皆出自朝廷,而不敢有所擅调。

  五年夏六月,降律、令于各卫。“禁止军官、军人不得于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与信宝、金银、段匹、衣服、粮米、钱物,及非出征时不得于公侯之家门首侍立。其公侯非奉特旨不得私自呼唤军人役使。违者,公侯三犯准免死一次,军官、军人三犯发海南充军。”

  

绝幸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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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初即位,会集群臣,立纲陈纪,法体汉唐,略加增减,亦参以宋朝之典,内置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及六部等官,外列都指挥使司、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州、县等官,纲维庶务,以安兆民,一革冗滥之弊。

  四年夏五月,谕吏部尚书詹同等曰:“吏部者,衡鉴之司。鉴明则物之妍媸无所逃,衡平则物之轻重得其当。盖政事得失在庶官,任官贤否由吏部。任得其人,则政理民安,韭其人,则瘝官旷职。卿等居持衡秉鉴之任,宜在公平以辨贤否,毋但庸庸碌碌充位而已。”

  六年夏四月,命吏部访求贤才。上曰:“世有贤才,国之宝也。古之圣王,恒汲汲于求贤。若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二君者,岂其智之不足也,而遑遑于版筑、鼓刀之徒,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跃者,为其有鳞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才而为之辅也。今山林之士,岂无德行文艺之足称者。宜令有司采举而备礼遣送京师,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

  

定民志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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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命中书省定官民房舍、服色等第,谕之曰:“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是以汉高初兴,即有衣锦绣绮縠操兵乘马之禁,历代皆然。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中书其以官民房舍、服色等第明立禁条,颁布中外,俾各有所守,以正名分。”

  礼部上考定礼仪。上谓尚书牛谅曰:“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自元氏废其礼教,因循百年,而中国之礼变易几尽。朕即位以来,夙夜不忘,思有以振举之,以洗污染之习,故尝命尔礼部定著礼仪。今虽已成,宜更与诸儒参详考议,斟酌先王之典,以复中国之旧,务合人情,永为定式,庶几惬朕心也。”又尝谕徐达曰:“礼法,国之纲纪。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尔等为吾辅相,当守此道。毋谨于始而忽于终也。”

  

新旧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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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冬十一月,命刑部尚书刘惟谦更定新律,每一篇成,辄缮书上奏,揭于西庑之壁。上亲御翰墨为之裁定,务协厥中而后颁降。

  七年春二月,新律成。其篇目一准之于唐,曰名例、曰卫禁、曰职制、曰户婚、曰厩库、曰擅兴、曰盗贼、曰斗讼、曰诈伪、曰杂律、曰捕亡、曰断狱,其间或损或益,或仍其旧,悉合轻重之宜,合六百有六条,分三十卷。

  右申禁令。

  上令诸司定文、武科取士之法,谕之曰:“上世帝王创业之际,用武以安天下,守成之时,讲武以威天下。至于经纶抚治,则在文臣。二者不可偏用也。古者,人生八岁学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十五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是以周官选举之制,曰六德,曰六行,曰六艺,文武兼用,贤能并举,此三代治化所以隆盛也。兹欲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其应文举者,察之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以观其能,策之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其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取其实效,不尚虚文。然此二者,必先年责成有司预为劝谕,俾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各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以充贡京师。”

  上尝谓翰林侍读学士詹同等曰:“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如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无深怪险僻之语。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使人诵之自然,忠义感激。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故词虽艰深,意实浅近,即使过杨雄、相如,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无事浮藻。”

  右核实效。

  二年冬十月,上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教,至元其弊极矣。使先王衣冠礼义之教,混为夷狄,上下之间,波颓风靡,故学校之教,名存实亡。况兵变以来,人习于战斗,惟知干戈,莫识俎豆。朕尝谓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礼延师儒,教授生徒,以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以革污染之习。此最急务,宜速行之。”

  八年春三月,命御史台官选国子生分教北方。上谕之曰:“致治在于善俗,善俗本乎教化,教化行,虽闾阎可使为君子;教化废,虽中材或坠为小人。近北方丧乱之馀,人鲜知学,欲求多闻之士,甚不易得。今太学诸生中年长学优者,卿宜选取,俾往北方各郡分教,庶使人知务学,人材可兴。”于是选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给廪食,赐衣服而遣之。

  右育人才。

  三年夏六月,李文忠等遣人送故元皇孙买的里八剌及其后妃等到京。中书上言:“宜献俘太庙。”上以帝王之后,有所不忍,止令具本俗之服见。至日,上服皮弁升御奉天殿, [13] 百官具朝服侍班,侍仪使引见,行五拜礼,见皇太子行四拜礼,后妃朝坤宁宫,命妇具冠服侍班。礼毕,赐以中国冠服,并赐第宅及廪饩。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诰曰:“昔帝王之有天下,必封前代子孙,使作宾王家,其来尚矣。元失其驭,四海纷争。朕以武功削平群雄,混一区宇,为天下主。而买的里八剌,实为元之宗孙,比者遣将北征,尔祖已殂,既克应昌,尔乃来归。朕念帝王之后,爰稽古制,锡以侯封。尔其夙夜恭慎,称朕优礼之意。”

  上以元主不战而奔,克顺天命,特谥曰顺帝。

  上又以其后妃在京不能耐暑,且北狄但知食肉饮酪,乃敕中书省臣:“务使之饮食起居适宜。若其欲归,当遣还沙漠。”未几,竟遣还。

  右优前代。

  上以国家创业之初,礼制未备,敕中书省,令天下郡县举素志高洁、 [14] 博古通今、练达时宜之士礼送至京。于是各该有司以儒士徐一夔、梁寅、刘于、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彛、蔡深、滕公琰至京。时曾鲁以元史方成,因奏留之,命与诸儒同纂修礼书。书成,赐名曰大明集礼。其书以吉、凶、军、宾、嘉及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乐律六者为之纲,而其目则吉礼十四:曰祭天,曰祭地,曰宗庙,曰社稷,曰朝日,曰夕月,曰先农,曰太岁,曰风云雷雨师,曰岳镇、海渎、天下山川、城隍,曰三皇、孔子,曰旗纛及马祖、先牧、马步、马社,曰祭厉,曰祀典神祇;嘉礼五:曰朝会,曰册拜,曰冠礼,曰婚礼,曰乡饮酒礼;宾礼二:曰朝贡,曰遣使;军礼三:曰亲征,曰遣将,曰大射; [15] 凶礼二:曰吊赙,曰丧仪;乐律三:曰钟律,曰雅乐,曰俗乐;其冠服、军辂、仪仗、卤簿、字学各一,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具备,通十五卷,诏颁行之。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彛以官,惟梁寅等六人以疾赐还乡里,赏赐有差。

  四年夏六月,礼部尚书陶凯制宴享九奏乐成。 [16] 其曲一曰本太初,二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品物亨,五曰御六龙,六曰泰阶平,七曰君德成,八曰圣道成,九曰乐清宁。先是上厌前代乐章率用谀词以为容悦,甚者鄙陋不称,乃命凯等更制其词。 [17] 至是上之,命协音律者歌之。谓侍臣曰:“礼以导敬,乐以宣和,不敬不和,何以为治?元时古乐俱废,惟淫词艳曲更唱迭和,又使胡虏之声与正音相杂。甚者,以古先帝王祀典神祇饰为队舞, [18] 谐戏殿廷,殊非所以导中和,崇治体也。今所制乐章,颇协音律,有和平广大之意。自今一切流俗諠𫍢淫亵之乐,悉屏去之!”

  右正礼乐之失。 [19]

  三年,上以山川之神不宜加以国家封号,定制止称本名。诏曰:“自有元失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声教不同。朕奋起布衣,以安民为念,训将练兵,平定华夷,大统以正,永惟为治之道,必本于礼。考诸祀典,如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号,历代有加。在朕思之,则有不然。夫岳、镇、海、渎, [20] 皆高山广水,自天地开辟以来至今,英灵之气萃而为神,必皆受命于上帝,幽微莫测,岂国家封号之所可加!渎礼不经,莫此为甚。至于忠臣烈士,虽可加以封号,亦惟当时为宜。夫礼所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命依古定制,凡岳、镇、海、渎,并去其前代所封名号,止以山水本名称其神。郡县城隍神号,一体改封。历代忠臣烈士。亦依当时初封以为实号,后世谥议之称,皆与革去。其孔子明先王之要道,为天下师以济后世,非有功于一方一时者可比,所有封爵,宜仍其旧。庶几神人之际,名正言顺,于理为当,用称朕以礼祀神之意。”

  右去海岳之封。

  上平日持身之道,无优伶近狎之失,酣歌夜饮之欢,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专宠之幸,自以乾清宫为正寝,后妃宫院各有其所,每夕进御有序。或有浮词之妇,察其言非,即加诘责,故宫无妒忌之女,其外戚亦循理畏法,无敢恃宠以病民。寺人之徒,惟给事扫除之役。凡古昔所深患者,皆绝无之。

  上每有识记书札, [21] 辄命皇后藏之,仓卒取视,后即于囊中出而进之,未尝脱误。凡进上御膳,后必躬自省视。宫人请曰:“宫中人众,可无烦圣体。”后曰:“吾固知宫中有人,但妇人事夫,不可不谨,膳馐上进,不可不洁,脱有不至,汝辈受责,吾心岂安?吾所以为此者,一以敬上而不敢忽,一以保汝辈免于责也。岂谓无人耶?”宫人闻之,莫不感悦。

  右严宫阃之法。

  二年春正月,上敕中书省臣曰:“元末政乱,祸及生灵。朕倡义临濠,以全乡曲,继率英贤渡大江,遂西取武昌,东定姑苏,北下中原,南平闽广,越十有六载,始克混一。每念诸将相从,捐躯戮力,开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食其报,追思前劳,痛切朕怀。人孰无死,死而不朽,乃为可贵。若诸将者,生建忠勇之节,死有无穷之荣,身虽殁而名永不磨矣。其命有司立功臣庙于鸡鸣山下,序其封爵,为像以奉祀之。”

  又尝敕礼部官曰:“自古忠臣义士舍生而取义者,身殁而名存,有以垂训于天下后世。若元右丞余阙守安庆,屹然当南北之衡,援绝力穷,举家节义凛然。又若江州总管李黼, [22] 身守孤城,力抗强敌,临死,义与阙同辙。自昔忠臣义士必见褒崇于后代,盖以励风教也。宜令有司建祠,肖像祀之。”

  右厉忠节之训。

  监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殽厚薄,无哀戚之情,流俗之坏至此甚,非所以为治。且京师者,天下之本,万民之所取,则一事非礼,则海内之人转相视效。弊可胜言。况送终礼之大者,不可不谨。乞禁止以厚风化。”上是其言,乃诏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

  上以唐、宋皆有成律断狱,惟元不仿古制,取一时所行之事以为条格,且比例太繁,胥吏因之,易为奸弊,以出入人罪。故自平武昌以来,即议定律。后台谏既立,遂命左丞相李善长、学士陶安等详定,而痛革旧例之繁。

  右刬积岁之弊。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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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惟臣帝赐英贤李善长徐达等为臣之辅”,“李”原作“率”,据明金声玉振集本、清指海本改。
  2. “袁州欧普祥”,原脱“普”字,据清借月山房汇钞本及明太祖实录卷二九洪武元年正月乙亥条补。
  3. 新淦邓克明”,原脱“克”字,据明太祖实录卷二九洪武元年正月乙亥条补。) 龙泉彭时中、荆州江珏、 (“荆州江珏”,“珏”原作“班”,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改。
  4. “以定大本”、“大”原作“太”,据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5. 其新附将帅之有功者亦如之”,原脱“者”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补。
  6. “食禄四千石”,“四”原作“五”,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改。
  7. “陆仲亨封吉安侯”,“亨”用作“京”,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改。
  8. “顾时封济宁侯”,“济”原作“清”,据明金声玉振集本、清指海本改。
  9. “杨璟封营阳侯”,“营”原作“荥”。按前文已载郑遇春封荥阳侯,此处不经再有荥阳侯之封。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条作“营”,今据实录改。
  10. “康铎封蕲春侯”,“蕲”原作“靳”,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1. “定建业”,原脱“定”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补。
  12. “一千一百二十名为一千户所”,原脱“千户”二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补。
  13. “上服皮弁升御奉天殿”,原脱“弁”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补。
  14. “令天下郡县举素志高洁”,“高”原作“尚”,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金声玉振集本改。
  15. “曰大射”,“射”原作“将”,据明太祖实录卷五六洪武三年九月乙卯条改。
  16. “礼部尚书陶凯制宴享九奏乐成”,“成”原作“或”,据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戊申条改。
  17. “乃命凯等更制其词”,“乃”原作“及”,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18. “以古先帝王祀典神祇饬为队伍”,“饰”原作“节”,据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19. “右正礼乐之失”,“失”原作“未”,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20. “夫岳镇海渎”,“夫”原作“矣”,据明金声玉振集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21. “上每有识记书札”,“札”原作“礼”,据明金声玉振集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22. “又若江州总管李黼”,“黼”原作“甫”,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初编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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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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