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盐税敕
作者:柴荣 后周
(后周世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25

齐州管内,元于秋苗上俵配蚕盐,谓之察头盐每一石征钱三千文,苗亩虽减于旧时,盐数不侈于往日。且闻黎庶,颇亦艰辛其沧棣滨淄青五州管内所请蚕盐,每一石征绢一匹,地里相接,苦乐顿殊,输轻者量与增添,赋重者时宜蠲减,庶无偏党,用示均平。其齐州所纳盐价钱,特与减放一半,只征一千五百文。其沧棣滨淄青等州,每盐一石,旧征绢一匹,起来年后加一匹。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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