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鹽稅敕
作者:柴榮 後周
(後周世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5

齊州管內,元於秋苗上俵配蠶鹽,謂之察頭鹽每一石徵錢三千文,苗畝雖減於舊時,鹽數不侈於往日。且聞黎庶,頗亦艱辛其滄棣濱淄青五州管內所請蠶鹽,每一石徵絹一匹,地裏相接,苦樂頓殊,輸輕者量與增添,賦重者時宜蠲減,庶無偏黨,用示均平。其齊州所納鹽價錢,特與減放一半,隻徵一千五百文。其滄棣濱淄青等州,每鹽一石,舊徵絹一匹,起來年後加一匹。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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