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的报告

关于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的报告
湖北省公安厅 厅长陈一新
1953年3月16日
(在湖北省第七次省公安会议上)
是次会议同属取缔反动会道门的专市处局长会议

一、反动会道门的基本情况:

我省反动会道门的活动,历史较长,分布很广,名目繁多,全省有165种会道门,其中有41种是反动的,最反动最普遍的是一贯道分布全省的58县,同善社分布全省的65县,大刀会亦分布在20余县。此外在不同的地区,西天异门、孔圣道德会、皈根门、斗姆坛、骆大仙、道德金门、红枪会、西华堂、茶会新心佛堂等亦很反动。

全省共有反动会首11604人,会众约40余万。会门活动以黄冈、孝感专区最为严重:黄冈全区有18种反动会门,会首3883名,会众21万;孝感有15种反动会门,会首2172名,会众6万;襄阳有9种,会首1513名,会众51000人;宜昌4种,会首1645名,会众21100;荆州15种,会首1116名,会众29886人;恩施4种,会首864名,会众16000人;黄石市5种,会首63名,会众2100人;宜昌市3种,会首269名,会众1600;沙市4种,会首79名,会众1000人。

解放以来经过土改、民改、镇反等一系列的社会改革运动,罪恶突出,成分很坏的会门头子,已受到很大打击:全省已杀1265名,占原有的10.9%,关了1433名,占原有的12.4%,管制821名,占7.1%;自杀、病亡1169名,占10%,合计已打击4688名,占原有会首的40.4%,在残余会首中一部分罪恶重大的已逃亡,须继续追捕归案法办,另外有一大部分中小会首起了分化,还应继续分化。对会门打击的情况也是不平衡的,从地区看,宜昌专区已打击39%;恩施专区仅打击到18%;浠水县已打击到80%以上;而利川县则仅打击到15%。从会门情况来看,一般的是对一贯道打击较多,对暴乱的打击较狠,会首主要是兼地霸及其他反革命成分,并且罪恶明显的打击较多,对于罪恶不明显的职业道首则打击较差。

此外,宜昌市在1951年2月曾进行过全市范围的取缔;浠水全县,圻春6个区结合镇压会门暴乱;监利全县结合破案,进行了全面取缔。在全省共有21个县的60个区400个乡结合土改复查,进行过零碎的取缔,共计打击了会首492名,登记会首312名,会首退道有38179名,这些取缔给反动会门以一定的打击,教育提高了群众,并取得不少经验,但就全省来看,则在绝大部分地区尚没有来得及进行取缔,就是已经取缔的地方也还作的不够,零碎取缔的声势不大,现今仍有活动。因此,虽然打击了近半数反动会首,但尚有部分反动会首漏网没有受到应有打击。绝大部分中小会首没有登记悔过,广大会众尚未觉悟起来,其中不少人仍为反动会门所愚弄。因此从思想上、组织上解决会门问题,尚是很严重的任务。

1、从反动会道门的组织活动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问题:

(1)分布很广但不平衡:全省各专、市、县均有反动会道门的活动,但由于反动会门组织发展情况不同,其严重程度和分布地区尚不平衡。就各县情况来看,大体可分作三类:会门严重的县有24个,会门一般县有32个,会门较轻的县有20个。区乡情况更不平衡,尤其是乡。少数区、部分乡尚没有反动会门。有的乡会首会众均多,有的乡有会众无会首。如宜昌专区全区9个县97个区有82个区有反动会门,占总区数的85%,全区1385个乡,有反动会门的乡有733个,占总乡数的55%;远安县会门情况较重,90%的乡有反动会门活动;五峰情况较轻,全县只有12个乡,占总乡数的15%,反动会门的一般发展情况是由城市到乡村,成线成片。因此多集中于城镇水陆交通要道。如宜昌专区38个城镇,有34个镇有反动会门,占总镇数的90%。另外武装暴乱性质较强的反动会门,如大刀会则多集中于偏远山区和省县交界处。因此我们要在具体斗争中抓住重点。但也不能忽视它的普遍性。

(2)群众性大:反动会门利用广大群众传统性的封建迷信落后心理,以“扶乩”“敬神”“治病”等方式来迷惑群众进行造谣,煽动等破坏活动。因此尚能占领一部分群众的思想阵地,如全省被骗会众约有40余万,占人口的2%。据通山县6个乡的调查1254人中有会众1069名,占人口的9.66%,会门最严重的乡,如鄂城车湖乡2586人中有会众720人,占人口的38%,会首有40人,占人口的1.5‰。

反动会门的会众中基本群众很多,据枝江全县235个会众的统计有:贫农93,中农89,工人2,商人7,小土地出租5,富农9,地主30。基本群众参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生活贫困和思想上迷信落后,据宜昌县石门乡的重点调查60个会众中,参加的动机,为避灾难的3人,求儿女的4、求财2、求不害病50,求死后不入地狱1人,正因如此,取缔反动会门斗争就必须贯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被骗会众觉悟的方针,绝不能反会众。

(3)骨干会首成分很坏:反动会道门是反动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破坏革命的工具。因此,骨干分子成分极坏,据宜昌、枝江两县统计,在874个会首中有土匪16,恶霸224,伪军政官吏136,特务8,反动党团骨干8,共计392,占总数的44.8%。咸丰县9区同善社“善长”“首士”54人中,地主即有40人,占总数的74%,中统特务3名,伪军政官吏27名,合计占会首总数的50%;英山县皇坛共有坛主41人,其中有土匪、特务、伪军官吏17名,占总数的40%;鄂城同善社则为特务中统站站长李宅安所掌握,蒋匪鄂南保安司令兼专员李辉武,是同善社的“八屠顶航”;洪湖县新堤镇一贯道点传师是蒋匪县长,日伪警察局长刘生安。因此,我们打击的重点,就必须对准那些成分很坏的骨干会首。

(4)名目繁杂,牵连甚广:反动会门为了欺骗群众便于活动,一方面发展许多支派;一方面采用许多化名。如我省一贯道化名即有60余种,造成我掌握上的困难,由于其常常利用宗教、迷信进行破坏活动,故易与宗教迷信混淆。在会门严重的地区则牵连到我之内部:天门县岳口镇镇委书记、皂市镇镇长曾参加过一贯道,荆门县同善堂的统计有经生(小会首)12人,计散布在我县委会1人,县政府1人,合作社2人,教员中1人,县医院1人,宜昌专署1人,在南漳县工作1人,计8人,在家4人;浠水九区红连乡乡干、民兵、妇联组长以上270人中有93人曾参加过反动会门,达29%,其中19个乡委员有11个参加会门,5个党员有4个,39个团员有17个参加了会门。另据咸宁县4个乡的调查共有347名居民组长以上的乡干、民兵参加会门者有34人,占总数的10%。反动会门的活动方法是毒辣的无孔不入的。因此,在斗争中必须十分慎重,先行教育解除顾虑提高觉悟使其积极参加取缔斗争,化阻力为助力。

(5)破坏活动危害很大:解放以后反动会门则直接为美蒋匪帮和地主阶级所掌握,进行各种反革命破坏。它们籍战争和土改、民改等激烈的阶级斗争,歪曲我之政策,利用我工作中某些弱点造谣破坏动乱人心。如解放前后则大肆宣传“三期末却已到”以“渡人救世”欺骗串连扩大组织,假籍“乩语”造谣惑众。如解放初期则普遍有“魔王杀人如割草,贫富一律都难逃”之类的谣言,污蔑我党杀人放火,土改和复查当中主要是破坏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如散布“白来的钱米不养亲,白来的田地水冲沙”等。

暴乱骚动是反动会门活动的一个突出方面,解放以来全省发生暴乱47起,暴乱已遂的就有28起,参加人数有5576人,造成损失极大,我伤亡干部群众87人,打死暴乱暴徒87人。突出的有英山暴乱、大冶暴乱、浠水暴乱,浠水在土改以后1952年2月尚发生斗姆坛暴乱,猖狂的提出“依靠地伪、团结富农、不管中农、杀尽贫雇,肃清干部,破狱救命”杀死我武装部参谋乡干5人。

此外反动会门利用政治欺骗、思想愚弄,经济敲诈,严重的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一贯道有“献身费”“供果费”“功德费”等十余种,使某些会众倾家荡产,更以“考道”“考色”拷打“道亲”,污辱妇女,不少会众倍受凌辱,而“拜仙药”“求神水”诈骗群众,坑害人命,杀害儿童则极普遍,仅1952年4月到今年2月全省有16个县发生取神水,因而使群众直接致死者达182人,黄梅宿松交界处凉亭河一天竟有四五千人,严重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群众生产。正是由于反动会门这样严重的危害革命,危害人民,就必须加以取缔,同时我们也有充分的条件去依靠群众进行取缔。

(6)目前反动会门一方面引起了很大分化,一方面活动更趋诡密。在经过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之后,反动会道门的组织已起了很大分化,主要的是广大被骗会众逐渐觉悟提高,反动会首更加反动日趋孤立。会众觉悟之后,有的自动退道“开斋”,有的成了斗争中的积极分子,据宜昌县石门乡的典型调查,原有60名一贯道会众,现已不信的有37人,开始动摇怀疑的有14人,仍在信仰的有3人,已死6人。另据监利县的统计,全县会众1079人,参加农会的已有372人,民兵138人,妇女会116人,乡村政权18人,合计644人,占原有会众的59.7%,但有的还不了解我政策。宜昌反映:“我们不信了,可是政府不相信”,有的怕斗争,吃肉假“开斋”。部分中、小会首也开始动摇。如武汉开展取缔运动之后,孝感一个女坛主,自动到派出所要求坐牢,并说:“我象臭虫一样,到那里那里怕沾包”(即怕牵连),另坛主杨竹清向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声明“我是一贯道,将来登记要站在前头”。有的点传师则表现坐卧不安。但另一方面反动道首,特别是坚持反动的分子,则积极准备顽抗,半年以来反动会门即加强了分散隐蔽活动。如江陵新堤一贯道封闭公开社址,在家庭设堂,江陵有7家暗藏在夹壁墙中;沙市发现采取“下层活动,上层不动”的办法。为对付我之打击,沙市一贯道布置“五味调和”“谈笑自若”“应付魔考”。宜昌市布置“关门自修,不拉前人,不拉后学”,同时则在群众中加强一般迷信活动,散布“合法”思想,说工人阶级领导就是“天”领导,说毛主席就是“弥勒祖师”特别在北京成立佛教会,和修葺文物古迹以后“毛主席信神”“要修翻身庙敬翻身菩萨”的谣言则极普遍。监利会门更散布政府三不管的谣言“一、结姻不管,二、敬神不管,三、赌博不管”以破坏贯彻姻婚法,助长不良社会风气,这一方面表明我们有充分的条件去分化瓦解与孤立打击敌人;一方面也说明斗争更加复杂、艰苦。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估计到这一客观情况,除当前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取缔以外,还必须深入细致的进行长期斗争。

二、取缔反动会门的准备工作情况:

在党委领导下,从去年10月侦察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即开始进行反动会道门的调查工作,11月传达5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之后,更结合土改复查、结合镇反系统的全面的开展了调查工作,全省仅投入专门侦察调查力量即有682名,其中科长18名,股长121名。同时由于取得了广大干部的密切配合,在调查准备上已取得很大成绩,就全省来看,反动会道门的组织活动情况,要打击会首的名单已经基本掌握,取缔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凡是准备较好的地方已经全部掌握了反动会道门的组织活动情况,要打击的对象也基本上掌握了罪恶材料,专案侦察也已成熟,全省这样的地方有34个县,占多数。

其次是组织活动情况和打击对象已经基本掌握,但罪恶材料还不够充足,专案侦察还不够成熟,这样的地方有30个县,目前正在积极调查不够的地方,在行动以前一般还均可以补足。

此外有个别县调查准备工作很差,除黄冈之红安、胜利、麻城因是灾区以外,有几个地方至今尚未作出应有成绩。还只掌握一些片断段材料,专案也没有布置或者没有成绩。因此4月分行动困难很多。如孝感的崇阳、云梦;襄阳的竹山、竹谿、郧西;恩施的来凤、鹤峰荆州的荆江、公安。

1、经过调查摸底,反动会门材料有很大进展,以五次公安会议为基准,反动会门种类又加了12种,会首也均有增加,全省共增加3167名,比原有8437名增加了27%,不过在此必须指出这些会首中很有一部分是一般会首,而不能列为五类反革命骨干,这是在今后打击时要特别注意的。

2、全省共有专案侦察95件,已经成熟的有60件,尚未成熟的32件,有3件失败了,结合专案侦察并建立了特情工作,仅据黄冈、襄阳、孝感三个专区的统计,共建立特情78名,这不仅对掌握当前敌人动态有重大意义,更重要的对于将来长期的了解敌人也有重大作用,凡是没有很好建立特情工作的地方要加以注意。

3、结合对反动会道门的调查工作,并在干部当中进行了思想酝酿,各地都在县工作组长以上干部作了布置,通过调查认清了敌人,明确了一些基本界限,很多地方并注意了群众条件的准备,了解会众及一般群众的思想动态。并发现物色了苦主,为取缔斗争准备了条件。如黄冈、襄阳两地不完全统计,共发现培养苦主298人。但这方面的工作不少地方还没有注意。

4、此外宣传工作,不少地方已经准备,并取得了成绩。现黄冈全区已准备了35名一般会首的“现身说法”。并取得很多罪证,计暴乱旗幡、符号、刀矛等2000余件,反动标语、布告、书籍等40余分。其他孝感与宣传部联合布置了宣传准备,沙市、宜昌正筹办取缔反动会门展览会,其他专市也都培养了个别的“现身说法”。但很多地方尚未积极准备。

就全省情况来看,就主要方面来看,准备工作基本上已经成熟,取缔条件也已具备,虽然尚有不足的方面,只要抓紧是可以弥补的,同时一个最基本的有利条件就是广大群众经过土地改革、民主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的社会改革运动,政治觉悟已大大提高,这就使我们有了很好的群众基础。

三、取缔反动会门的布署:

(一)方针与要求:

取缔反动会门的基本方针,是坚决打击反动会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一般中小会首,摧毁其组织,争取团结教育会众,因会众一时难以觉悟,加上春耕已开始,时间短促,故不能在会众中进行退道运动,更不能发动退道费,不准反对公众,不得涉及反封建迷信以免引起混乱为了慎重进行达到预定目的,党委必须认真领导,有计划有领导的开展这一斗争。

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对于结束改革,巩固胜利,转向建设有极重大的意义,正如中南局所指示的“是反封建斗争不可逾越的最后一战”。

由于长期反动统治阶级所造成的广大群众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状态。还不是在短时期内就可以改变的,因此取缔工作就不能急躁的过高的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彻底消灭反动会门,当有待于今后各方面工作的深入,这将是一个长期斗争,今年的取缔工作只能取得但是必须取得一定的胜利。

(二)安排:

目前全省土改复查在大部地区已经结束,贯彻姻婚法运动在月底即可基本结束,5月以后调整区乡组织,迎接普选、开展生产等任务十分繁重,虽然当前中心任务仍然很重,但亦必须抓紧时间,在4月分内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全省定于4月7日统一行动,个别交通不便的地方可稍推迟。

生产仍是全党领导的重心,因此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必须与生产运动密切结合,切勿因取缔反动会道门而妨碍春耕生产。否则我们就会脱离群众,一部分群众就可能为会门操纵利用,同时取缔反动道门斗争是三期镇反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是结束社会改革的最后一战,又是结束镇反运动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与肃清其他反革命分子和解决镇反遗留、巩固镇反胜利结合起来。

1、凡是复查已经结束的地方,党委即应集中力量领导生产和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

2、复查尚未结束的地方,取缔会门亦应结合进行,党委可采取分工负责,重点领导的办法。如果两个运动的高潮阶段恰挤在一起,则可将取缔运动推迟一步。

3、灾区一律不发动取缔运动。对于罪恶突出材料确凿的首恶分子可逮捕法办,但必须进行充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便稳定多数。

4、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可结合学习,交代政策,号召自动交待,同时配合外部运动清查混入的反动会首。

(三)作法:

由于反动会道门组织活动的隐蔽性和群众性,必须采取逮捕破案和宣传政策教育群众相结合,作到完满实现安定多数孤立与打击少数反革命分子的目的。

1、反动会门牵连地区很广,为了防止此擒彼窜,此处取缔彼处暴乱,必须根据调查侦察所掌握的材料,统一行动逮捕破案,以打击反动的骨干会首,为进一步取缔创造条件。因此事先必须掌握足够的材料,凡是没有掌握材料的地方就不要盲目动手。一经动手就必须坚决将其中的反革命分子搞彻底并保证准而不乱。

2、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整个运动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与每一行动密切结合起来,由宣传、文教、公安部门为主,动员所有宣传力量,运用一切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并可利用坦白悔过会首的“现身说法”以真人真事,就地取材进行宣传收效最大。

3、在行动以前必须集训干部,交待取缔反动会门的意义、政策、作法、作风,特别是政策界限和工作作风,并介绍所有要取缔会门的情况,研究讨论要逮捕的会首名单。这是能否搞好取缔运动的决定条件,必须充分估计广大区乡干部,对反动会门还缺乏必要的斗争知识。同时必须结合集训干部讲明政策,解决干部内部的会门问题,区别对待打入分子和上当分子,只有如此,才能纯洁内部使有会门“包袱”的人自觉交待以后能够放手的去进行工作。(如思想有顾虑不能马上交待者,可允许以后再作交待)化阻力为助力。

4、反动会门的分布情况和所受打击情况很不平衡,因此必须选择重点,并采取以点带面的作法开展这一工作。会门发展的一般情况是由城到乡,成线成片,其组织活动在城市集镇和水陆交通沿线较为普遍,应该以这些地区为取缔重点。并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采取不同作法。

(1)凡是至今会门情况仍相当严重,尚有需要逮捕法办漏网在乡的反革命分子的地区,则应作为重点,先行动后宣传,边行动边宣传,逐步深入开展取缔斗争。

(2)当前会门情况不很严重,应首先开展宣传,从登记中小会首中如发现群众检举反动会首的材料经调查真实报县以上党委批准后方可予以逮捕。

(3)在没有会门组织活动的地区,则以宣传为主,运用附近地区的实例进行宣传教育,以便在广大群众中揭发会门反动本质,使在思想上有所戒备。

(四)具体步骤和方法:

具体进行的步骤,大体可以分作三步(但不能机械):第一步将确实掌握材料的反动会首逮捕起来;第二步及时向群众和会众大力进行宣传,分化瓦解中小会首,解除会众的恐慌和疑虑;第三步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其具体要求与作法如下:

第一步:全省各地统一行动集中破案,逮捕确实掌握材料的反动会首,事前必须切实审核逮捕名单,查对地址,弄清特征,组织可靠的干部、民兵及武装力量,有重点的配备力量进行逮捕,务使无一漏网,但必须选择有价值并有侦察条件的留根掌握,逮捕时必须注意搜查以取得罪证,尤应发现夹壁墙及地洞等。

逮捕同时应立即开展宣传,首先应召开乡干部会,党团支部会,以便贯彻先干部后群众,提高先进层层发动的作法。然后再召开代表会、座谈会等,着重宣传政策稳定多数,同时普遍张贴取缔布告。

逮捕之后必须立即突击审讯,以扩大材料,发现线索,应以公安部门为主组织好审讯力量,逮捕之后必须同案分押,以免为审讯增加困难,审讯工作应着重思想瓦解,再配合以政策威力,可采取集体交待政策;个别审讯和坦白交待的办法,一定严禁逼供讯,根据武汉经验可采取突破一点进行狱内坦白“现身说法”的办法收效很大。但不应在狱内开展坦白检举运动,以免造成扩大。

第二步逮捕之后,应立即开展宣传,召开各种会议,特别是会众会,揭发反动会首罪恶,交待政策,解除顾虑,讲明入道无罪,只要自觉退道,农会还是农会,民兵还是民兵,使广大被骗会众回到自己队伍,并积极向反动会首开展斗争。

对中小会首应限期登记,贯彻“登记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不要草率从事,对于个别顽抗者经县以上党委批准应加逮捕,予以应得惩处,但严禁乱捕。召开会议号召动员,配合以出布告,张贴登记办法,交待政策稳定情绪,号召交待,检举立功自赎,同时还应召开会首家属会议,动员他们检举、规劝,城镇可以分局或派出所为单位,农村以区为单位,设立登记处,登记中应了解组织情况、扩大线索,取得罪证,不要单纯为登记而登记,可采取重点讯问、写反省书和重点集训中小会首的办法,待交待清楚以后再填写正式登记表。履行登记悔过手续,达到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中小会首。因此,事先必须训练登记工作的干部,使他们明确目的,作法和要求。

会众退道,应视为内部问题,他们受欺骗、受敲诈、受残害,必须给予最大的同情,应该向他们表明“入道无罪”,自觉要求退道者,声明退道即可,不要履行登记手续,农会还是农会,民兵还是民兵。一时尚未觉悟,未声明退道者也切不要追究。

在这一步当中可在适当时机召开公审宣判大会,有杀、有判、有管、有放的处理一批案犯,以全面交待政策推动取缔工作之进行。

第三步:总结取缔反动会门胜利,进一步进行宣传教育,结合总结解放以来在社会改革运动中对敌斗争所取得的胜利,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树立长期对敌斗争观念,特别要加强阶级内部的团结,教育群众不要歧视会众。通过总结分别处理逮捕和登记的会首,清查追捕漏网和外逃的反动会首和其他反革命分子,加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组织,巩固农村社会秩序。

四、政策问题:

正确贯彻执行政策是能否作好取缔反动会门的重要关键,政策界限必须十分明确,必须充分运用斗争策略,总的精神必须严格控制打击面,打击少数争取多数,以便孤立分化敌人,争取群众拥护和社会同情。

1、取缔范围,只限于反动会门,一般的会门或尚不能确定为反动的会门一律不得取缔,有些会道门在本地尚未发现反动活动,但外地已明令取缔者亦予以取缔。在取缔中必须与宗教、迷信、帮会、封建拜盟等组织及活动严格分开,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有什么反动会门就取缔什么,但应经省批准,在运动中如发现新的反动会道门,亦须经省批准后始能宣布取缔。

确定反动会门应根据:(1)历史上是否已为反动统治阶级或反革命分子所掌握利用,并从事反革命的活动;(2)其组织领导是否为地主阶级和反革命分子所掌握,特别注意从会首的成分上来考察;(3)解放前是否进行反革命反人民的破坏活动,主要应从组织上和活动上加以考察。尤其是解放后,因此虽然某些很早以前是迷信组织,但后来为反革命所掌握利用了,并进行反革命活动即为反动会门。

在取缔工作中有某些宗教或迷信教徒如因不了解政策而“自动”登记交待问题,就应该明确告诉他们:“我们打击的是利用宗教、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宗教是信仰自由,迷信是思想问题,只要不进行反革命活动便不限制和干涉”进行教育加以稳定。如有某些虽有反动嫌疑,但尚未确定为取缔对象者,其会首来登记可采取来者不拒“不追不逼”的办法,作些组织活动人物内幕的了解,并进行教育加以稳定,以免给其籍口,利用合法进行活动。

另外对于宗教、帮会中的个别反革命分子及利用宗教、帮会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宗教、帮会头子,应按其犯罪性质予以个别打击,不应牵扯其组织,而且除现行犯外不要与取缔会门同时打击,以免混淆。

2、打击界限:只限于反动会首中的骨干分子,按照中南公安部的规定:一贯道为点传师以上,大刀会为总堂主以上,同善社五层以上,在这些反动会首当中除了少数的罪恶、民愤不大、立功自首或丧失反动活动能力的老头、妇女,而又罪恶不大,民愤不大者外,应一律逮捕法办,其中少数罪大恶极和民愤甚大者,应坚决处死,大多数应分别判处徒刑劳动改造。

对于罪恶不大,民愤不大或纯属迷信,被迫被骗的一般中小会首主要是采取登记悔过的办法,凡自动登记真诚悔过,一律既往不咎,少数有些罪恶和民愤,属于可捕可不捕的分子,可以交群众管制。

逮捕的对象应严加掌握,根据其职务、罪恶活动及表现给予不同的打击或免予处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一律逮捕法办。

(1)凡一贯从事反动会道门活动的职业道首或兼有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等身分,成分很坏的反动会道门首领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包括反革命骨干分子,虽在反动会门中没有职位名义,但确系幕后指挥,操纵利用反动会门,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者)。

(2)凡解放后组织暴动之主谋者和组织者,或有血债民愤很大者。

(3)骨干会首中历史上虽罪恶、民愤不大,但解放后仍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者。

(4)骨干会首中历史上罪恶严重,解放后虽没有显著活动,但并没有立功赎罪表现者。

(5)虽属中小会首,但罪恶民愤很大或有现实反革命活动者。

为了分化敌人争取多数,孤立打击少数,对于下列情况者可免于逮捕和管制:

(1)历史上系上中层骨干,解放后停止活动者,或有轻微活动的下层骨干而表示真诚悔过者。

(2)虽有一定的罪恶民愤,但曾坦白自首经政府处理者。

(3)中小会首中一部分任职和犯罪时间久远,无民愤或民愤已息者,可不予追究。

(4)罪恶民愤不大,或纯属迷信的被迫被骗的一般中小会首,主要采取登记悔过的办法,凡自动登记真诚悔过一律不咎既往。

3、内部问题的处理必须十分慎重。应区分是会首、是会众、是被骗上当、还是“打入”或“拉”的破坏分子,除个别的混入进来的职业道首和反革命分子,或有破坏行为、有罪恶、有民愤的分子以外。一律采取教育提高的方针,凡交待者不再重提,尚未交待者自动交待既往不咎。如果经过反复教育仍坚不退道者,则应开除党籍、团籍或撤销其工作,但必须经省委报请中南局批准。

4、属于八方面中的反动会首,罪恶、民愤很大,必须惩办的分子,应坚决惩办,但必须慎重。应按中央规定,报请大行政区批准。

5、反动会道门的公共道产、道具、证件、武器一律没收归公,私人正当财产不应没收,道产与工商业必须严加区别,纯系工商业部分应予保护,以工商业为掩护的道产则应没收,没收道产或处理有关工商业问题须经省批准。

五、组织领导问题:

由于反动会道门的情况极为复杂,牵连甚广,必须严加掌握,保证取缔工作健康的发展。因此既要坚决的打击敌人,又要准而不乱,否则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我们陷于被动,增加敌人,脱离群众。安徽亳县在试点以后发生暴乱事件就是最深刻的教训。因此在工作上必须防止简单粗糙,盲目混打和任何的强迫命令作风。

取缔工作的关键就是打击反动会首,贯彻政策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只有正确的执行政策才能分化瓦解敌人,而调查研究则是准稳打击敌人的保证,只有如此,才能心中有数,对于一切坦白检举的材料,都必须调查对证,要严防逼供信。

取缔中必须充分估计到,会有个别的少数的死心塌地的会首,将要拼死抵抗,如有暴动证候,应提早破案,如果对此我们事先没有足够的警惕和足够的准备,并十分加意的去进行工作,就可能招致意外的损失,特别是武汉、河南、湖南等地均已行动,我省会门已有惊动,有的必然要作顽抗准备。因此,必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掌握敌情,主动打击任何暴乱骚动阴谋,对于过去群众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尤应注意,在偏远山区、省县交界处群众基础较差,干部力量不足,必须加强领导,与友邻地区密切配合,特别是原郧阳和恩施地区及鄂东,鄂南边沿山区。

整个取缔工作中,必须密切指导,严加控制,凡一切确定取缔种类,确定逮捕对象,都必须按规定的手续执行,为了能够有计划的指导进行,则必须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

为了统一集中领导,区县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之下,组织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委员会,并以公安、司法、宣传、文教、武装部为主组织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下可设审讯、调查、宣传、材料等组。并应抽调专门干部,组织若干工作队或组,以便加强重点地区或工作薄弱地区的工作。民兵工作必须作好,是农村取缔反动会门的武装依靠,要很好的教育组织使之担任逮捕或防止会门暴乱等任务。进行取缔反动会门的意义和政策等教育尤为重要,如果为反动会门操纵利用,又会变成敌人的武装反过来打我们。

为了密切联系加强指导,交流经验,在行动期间应五天作一次简报。

传达贯彻:各专召开县公安局长会议统一布置,然后在县委会传达讨论,并召开全县区乡干部会议,以集训干部方式具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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