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撤退舟山、海南国军告大陆同胞书

中华民国三十九年青年节告全国青年书 为撤退舟山、海南国军告大陆同胞书
作者:蒋中正
中华民国39年(1950年)5月16日于台北市

大陆同胞们:

中正复职之初,国家正在存亡危急的时候,为了要恢复中华民国拯救大陆上水深火热的全体同胞,故对于军国大事,不能不确定一个根本大计,来完成我们讨共复国的使命。当时衡量客观现实的情势,估计我们政府所有的实力,若非集中一切兵力与共匪作战,我们就无最后胜利的把握,反将要被共匪各个消灭,这样,我们国家就无复兴的希望,而全国人民亦无翻身自由,重见光明的时候,这是我们要担负复国救民责任的政府,决不忍出此的。我现在先将政府当时所决定根本大计与步骤,明白报告大家:就是第一步要集中一切兵力,第二步巩固台湾及其卫星岛屿,第三步反攻整个大陆来拯救全国同胞,第四步复兴中华民国,建设三民主义独立自由的新中国。因此,半个月之前,我们撤退了海南的军队,今天定海的军队也主动的向台湾及其卫星岛上集中了,这就是我复职以后第一步的计划完全实现了。今天因为我集中兵力和计划已经完成,所以我可以将我复职之初所认定我今后对国家对人民的主要任务,以及确定的计划,用很简单的四句话来说明:就是(一)集中一切兵力,(二)确保台湾基地,(三)拯救大陆同胞,(四)复兴中华民国。

以上四句话就是我报国的主要任务,亦是我救民的根本大计。

现在兵力集中以后,当然台湾的兵力更加充足了,台湾的防卫亦更加强固了,对于共匪侵犯台湾的军事冒险,我们已有将他彻底歼灭的把握,使之片甲不返。总结一句话,今后台湾之地必可立于不败之地。我想你们大家至此必要问我,究竟你什么时候开始反攻大陆,来救你们同胞?我可很确实来告诉你们;今后三个月内,共匪如果来侵犯台湾,那就是我们国军迎头痛击乘胜反攻大陆的时机,这样三个月以后,我们就可以正式开始反攻大陆了。如果共匪始终不敢来侵犯台湾,那我们亦要在一年之内,完成我们反攻大陆的准备,至迟一年以后,亦必能实行反攻大陆。

我知道我们华南和东南的同胞,为了此次海南和定海国军的撤退,是很失望的。但是政府这次忍受地方局部的损失,乃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存亡和全体人民的前途关系,所以不得不忍痛一时,毅然撤退,你们现在一时虽然是大失所望,但想将来,那就应该转向到无穷的希望和光明的前途了。我亦知道你们同胞在共匪全面恐怖之下,普遍饥饿之中,度日如年,一年的时间,在你们看起来,似乎是很长远的;但是为了国家永久的整个打算,真正说起来,一年光阴实在是很短很暂的时间。希望同胞们忍耐一下,并且在这一年中间总要劝大家百般忍耐,极端忍耐,而且时时要沉著,刻刻要警觉,特别要小心,要严密,尤其是对你们自己同乡邻舍之间的同胞,更要联络团结,互助合作,大家共同一致为作接应国军反攻的准备工作,而忍耐,而饮痛。但是我对同胞亦有一个要求,就是你们大家切不可与共匪合作,不要买他的公债,不纳粮,不参军,更是要帮助国军游击队,掩护政府情报员,随时随地要打击共匪军事和他的经济的设施,不过你们总要等待反攻的机会,避免无谓的牺牲,所以你们平时无须采取暴烈的行动,以免共匪凶狠的摧残,现在我再将政府反攻大陆的计划,总括四句话对同胞们重说一遍,就是“一年准备,二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希望你们含辛忍痛,埋头苦干,依照这确定的步骤和时期,准备你们今后接应国军反攻的行动。最后,我还要对海南与舟山各地同胞表示我万分的歉忱,但是不久时期之内,我们国军必能重新回到你们家乡,来拯救你们,我们政府军队的官兵决不会忘了你们过去这种无限亲爱的精诚,在这时候,惟望大家原谅我们政府报国爱民的忠忱,和他不得已而撤退的苦心。同胞们千万珍重,不久再会罢。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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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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