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严斥:巴拉刈为剧毒农药,请民众勿信可预防或治疗登革热

疾管署严斥:巴拉刈为剧毒农药,请民众勿信可预防或治疗登革热
2019年6月28日
新闻稿:疾管署严斥:巴拉刈为剧毒农药,请民众勿信可预防或治疗登革热
发布日期:2019-06-28


针对近期有民众于媒体表示,“登革热患者最低只要口服三西西的巴拉刈,数小时内便可将病媒蚊叮咬的机率下降至趋近于零,且患者因登革热死亡的机率也会大幅下降….”。疾病管制署今(28)日严正驳斥,巴拉刈为剧毒农药,请民众勿信可预防或治疗登革热。针对该民众之错误言论,疾管署除强烈予以谴责外,将研究其法律责任后办理。

台北荣民总医院临床毒物与职业医学科杨振昌主任指出,巴拉刈于农药管理分类属剧毒农药,对于人体也具有急性与长期性的毒害,现今已有许多研究证实,食入少量或稀释巴拉刈溶液,可能导致严重口腔溃疡、肾衰竭、肝功能不全、组织缺氧,严重时甚至导致呼吸衰竭死亡。此外,巴拉刈至今并无有效的解毒剂,致死率达百分之六十至七十。

疾管署表示,登革热目前并无特效药物可治疗或预防,治疗主要是采行支持性疗法,患者遵照医师指示服药、休息、多喝水,通常在感染后2周左右可自行痊愈。而患者在发病后5天内应注意避免被蚊虫叮咬,建议防蚊措施包括:家中装设纱窗纱门、穿著浅色长袖衣裤、睡觉时挂蚊帐、使用捕蚊灯或电蚊拍、必要时涂抹政府机关核可含敌避(DEET)或派卡瑞丁(picaridin)成份的防蚊药剂,及生病期间尽量在家休息,以减少被斑蚊叮咬及传播登革热的机会。

疾管署重申,该民众因个人立场发表言论已涉及不实防疫讯息,且可能造成社会大众误信而服用,危害自身或他人健康。提醒民众透过媒体发表个人言论均应审慎而行,以免触法。如有登革热防治相关疑问,可至疾管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cdc.gov.tw),或拨打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0800-001922)洽询。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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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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