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077

 卷七十六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卷七十七 神宗皇帝
卷七十八 

州县废复 分路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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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元年五月,废庆成军,入荥河,置军使,隶河中。【旧纪:‘上谓辅臣曰:“天下自五代分裂,擅聚一方,多置郡县以固疆圉,由是役繁民困,其议并省之。”于是废庆成军,又废升平县。’按废升平县,《实录》已见四月末,上语云云,似为新政并省发端,今附见此。新纪亦不载上语】

六月,废随州光化县。

七月,废冀州枣彊县、富顺监富顺县,并为镇。

三年正月,废安州云梦县为镇。

九月,废洺州[1]曲周县。

四年六月,废绵州西昌县,入龙安。神泉、象州武化县、同州夏阳县为镇。

七月,废窦州为信宜县,隶高州;合州赤水县为镇。

八月,废横州永定县,入寕浦;桂州修仁、永寕两县,入荔浦。

九月,废南仪州;以岑溪县隶藤州。

十月,废汉阳军为汉阳县、汉川县为镇,并隶鄂州;省恩州清阳县,入清河;又省庆州华池、乐蟠二县,置合水县。

十一月,升吉州万安镇为县[2]

十二月[3],废江阴军为县,隶常州;又废汝州龙兴县为镇;省琼州舍城县,入琼山县;镇戎军安边堡,入开远堡。

五年正月,废北京永济县[4]、沧州饶安县为镇;忠州桂溪县,入垫江。

二月己卯,废蓬州良山县、巴州其章县、卭州临溪县、嘉州平羌县,并为镇。

三月,废壁州白石、符阳二县,入巴州通江。

四月[5],废集州为难江县,隶巴州。

五月,废慈州为吉乡军,隶隰州;省文城县为镇,入吉乡;省乡宁县,析其地,入晋、绛二州;废涟水、高邮军为县,以涟水隶楚州,高邮隶扬州;劔门关、劔门县复隶劔州;废忻州定襄县,入秀容;潞州黎城县,入潞城;省相州邺县、赵州赞皇、柏乡二县、汾州孝义县、归州兴山县为镇。

六月,废兖州邹县、邢州任县为镇,入仙源、南和。

七月,废扬州广陵县,入江都。

闰七月,废延州金眀县为寨,丰林县为镇;广州信安县,入信州新兴。

八月辛巳,废郑州,以管城、新郑[6]二县隶开封府;省原武县为镇,入阳武;荥阳、荥泽二县为镇,入管城;废滑州,以白马、韦城、胙城三县并隶开封府。先是判司农寺曾布奉使过郑,以吏民乞废州状奏闻,乃下京西相度,转运使吴几复等奏:“废郑为县,罢诸徭役[7]支费,实宽民力,兼审问民吏,实皆乐从。”而滑州亦以状言:“本州自天禧河决后,市肆寂寥,地土浅薄,河上差科频数,民力凋敝,愿隶府界,与郑俱为畿邑为便,且庶几王畿四至,地里形势相等。”已而上又问执政曰:“闻郑人不以废州为便,然否?”王安石进曰:“此乃郑民吏自乞,又属王畿,则诸事优便,所省钱一岁几十万缗,省州官十馀员,郑州州役省四百馀人。”己亥,诏以京西路分南北两路 —— 襄、邓、随、房、金、均、郢、唐八州为南路;西京、滑、孟、陈、许、蔡、汝、颍七州、信阳军为北路。是月[8],废杭州南新县为镇;光化军为光化县,隶襄州。

九月丁卯,诏以淮南路分东西两路 —— 扬、亳、宿、楚、海、泰、泗、滁、真、通十州为东路;夀、庐、蕲、和、舒、濠、光、黄八州、无为军为西路。是月[9],废蒙州为立山县,隶昭州;成都府犀浦县、成徳军灵夀县、雅州百丈县、剑州临津县为镇。

十月,废仪州为华亭县,及要化、崇信隶渭州;乾州为奉天县,隶京兆府;永康为寨,导江县隶彭州;青城县隶蜀州。

十一月,废陵州为陵井监,以贵平、籍县为镇,隶成都府。

十二月,废梓州永泰县、绵州西昌县为镇。

六年正月,置潭州安化县;升七星寨为镇。

二月,废果州流溪县为镇。

五月,废复州为景陵县,隶安州,仍以玉沙县为镇,隶江陵府监利县;省施州永兴寨,置夷平寨。

六月,废荆门军,以长林、当阳两县并隶江陵府;建宁县为镇。

七月乙丑,诏河北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司,所部广远,宜分为两路,以滨、棣、徳、博、恩、冀、沧、瀛、雄、澶、莫州、大名府、信安、保安、乾宁、永静军为东路;怀、卫、磁、相、邢、洺、深、祁、保、定、赵州、真定府、安肃、广信、顺安、永宁军为西路。庚午,河北路察访司言:“乞省并真定府、井陉等二十八县,减官七十六员及役人三千二百二十七人[10]。”从之。【七月,十三县;八月,三县;九月,七县;十二月,五县,共二十七县。陈瓘《尊尧集》序云:“安石谓河北要省民徭,可以减州为县,至于言江南利害,则曰州县可析”云云】废陜州硖石、赵州隆平、磁州昭徳、沧州临津、徳州徳平、乾宁军乾宁、卫州卫、新乡、邢州尧山、平乡、怀州修武、武徳、瀛州东城、景城、江陵府枝江县并为镇。

八月,李宜之请废保定军为县,遣官相视,而众入军衙,乞留军额甚哗,宜之以为官吏故纵其如此,王安石白上曰:“陛下欲什伍河北民为用,若如此不治,后不可用。”官吏有坐不能禁约者,及责,保定军卒不废。是月[11],置眀州昌国县;废澶州顿邱县,入青丰;鄚州长丰县为镇,并废鄚县;春州为阳春县,及以铜陵县隶南恩州。

九月,废真定府井陉、河中府永乐、滨州招安、相州永和、祁州深泽、冀州新河、陈州南顿县并为镇。

十月,废梅州,入程乡县,隶潮州;省熙州马骔寨。

十一月[12],废儋州为昌化军;崖州为朱崖军;万安州为万安军。以昌化、感恩、陵水、宁远、吉阳及华州渭南县并为镇;信州永丰镇为县,置熙州狄道、河州枹罕县。

十二月废金州平利、洺州临洺、顺安军高阳、大名府大名、洹水经城县,并为镇;渭州置制胜关及安化县,以旧县为镇。

七年二月,割秦州大潭、长道二县隶岷州,白石镇隶长道;废辽州入辽山县,隶平定军;废平城、和顺、榆社三县;丹州云岩、瑜州南川、鄜州三川并为镇。

四月壬辰,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远民[13]无所赴愬,近郡困于将迎,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 —— 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为浙西路,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于越州,提点刑狱于温州。”从之。【朱本削去,墨本云:方下本路相度,至九年五月,乃诏分路合并入九年。按七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勿复分路诏,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即从沈括所请矣,朱本考之不详,遽削去,今依墨本,仍具本月日,然墨本既于此载沈括云云,又于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亦误也,今止于此详载,削去彼书,新本考异殊不辨诘,但依朱本,盖踈略耳】甲午,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郓、兖、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先是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财赋金谷并令通融移用,至是下京东监司相度,如润甫等所请。【新纪系此事于八年正月丙午,误也,五年八月已亥,己分京西】

五月,复宪州,从知太原府刘庠请也。

八月甲午,并辰州麻阳、招谕二县,隶沅州。

九月丁未[14],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榖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毋复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八年二月辛卯,废羇縻怀远军古阳县为怀远寨,述昆县为镇;省镇宁州礼丹县,入环州思恩县,并隶宜州;废沅州招谕县及锦州寨,入麻阳。

闰四月,废秦州定边、绥远二寨为镇,隶陇州。

七月,复置真定府井陉县,徙治天威军,县治置军使;复河南府偃师镇为县,废缑氏县为镇。

八月,割昭州龙平县,隶梧州;废永州零陵寨。

十一月,割渝州隆化县,隶南平军。

十二月,复云安军[15]云安监;置舒州同安监。改秦州和穰寨为堡;废真定府灵夀县、延州延水县、陇州陇西寨,并为镇。

九年四月己酉,复导江县为永康军,以武臣为军使兼知县事,仍属彭州,以上批:“永康军正控西山六州军隘口,昨据张商英奏,请废为导江县,若非军官,实不足弹压,可令复旧。”故也。

五月丙寅,诏复分两浙为二路,初从沈括分路之请,不半载复合之,于是复分,明年五月,复有诏合为一路,盖以财赋不可分,又已责监司分定巡历诸州县,岁遍可也。【初分在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其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复合,至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复分,十年五月复合,今附此】

十二月庚戌,即茂州汶川县置威戎军使。

十年正月庚申,权发遣[16]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唐义问言:“北路近年废荆门军为长林县,以隶江陵府,此军控制巴蜀,备防百越,今以为县,城郭不完,屯兵减少,不足以控制要会……乞复建军。”诏荆湖北路监司相度以闻,既而不行。

四月[17]复冀州枣彊、武邑二镇为县。

八月己亥,吕温卿言:“河北分为东西路,其于监司巡按点检甚便,至于通融移用之法,则不能无害,如东路出丝绵䌷绢,西路饶材木铁炭,而有无不得以相通,用度不得以相补,欲乞如江淮发遣使之法,于北京特置河北京东西路都转运司,选重臣以领使事,应合通融移用财赋课利、按察郡县事件等,委四路都转运司通管,专以经制边计为任,北边之财,庶可以充足。”

元丰元年正月,复桂州修仁镇为县。

六月,复邓州方城镇为县,隶唐州;置南平军南川县;割通远军遮羊堡,隶岷州。

十月己巳,复华州渭南镇为县。

二年九月,复孟州汜水镇为县。

三年三月庚辰,复置晋州赵城县,初,熙宁中废入洪洞县为镇,至是知州王说言:“百姓输纳词诉回远,岁输税课[18]不便,兼窃考赵氏之先 —— 季胜生孟增,孟增生衡父,衡父生造父。周缪王赐造父以赵城,今赵城是也,由此为赵氏,乃是国家得姓始封之地,不与他县邑比。”故复之。

十二月丁亥,复置昌化军昌化县、万安军陵水县。

七年[19]六月丙申,诏:“应经并废州县今复旧者,具元建议官职位姓名以闻。”上以并废州县出于使者欲以増剰役钱为功,故令考察。【朱本改“欲以增剰役钱为功”,但云“妄有申请”,今从旧文】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

十一月壬寅[20],复管城县为郑州,以监察御史刘拯及县令周邠有请也。

元祐元年正月辛丑[21],郑州复为奉寕军。戊午,复瀛州束城镇为县。

二月乙丑,侍御史刘挚、监察御史王岩叟言:“窃惟天下㴠濡太平之恩久,戴白之老不识兵革者非一日矣,事方繁伙,民务増添,议者谓益置郡县以分治之,乃其所也。而比者聚敛之吏,茍欲减役人,收役钱,以附会率尔之间,遂行并废,不复问事体之何如、人情之乐否,盖废并之后,州县辽远,有山岭重复,江河阻绝,远者十数日,近者五七宿,不能一往来于官者,以言争讼,则百姓赴愬难;以言赋税,则百姓输纳难;以言豪强,则官司弹治难;以言盗贼,则官司警难;以言死亡,则官司检视难;以言期会,则官司追呼难……乞自免役以来并废过州县军监,凡可复者,皆复之以便民。”又言:“自来并废州县,虽省得役钱以为封桩之利,然酒课税额亏失者不可胜计,今复添官三数员,禄廪至微,酒税之利自足备用,亦于公家无所侵耗,臣昔尝亲见废相州永和县,为镇之初,永和之民相与号诉于官曰:‘不知官中岁所利者几何?百姓愿计其数均认之,随二税以纳,幸留吾邑不废也。’官不敢受其词,竟废之。陛下以此观废邑之人情宜复否也?”诏:“废并州县,令诸路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同相度合与不合废并以闻。”庚午[22],复晋州和川[23]镇为县,辛未[24],复成都府导江县为永康军。

闰二月壬辰[25],复庆州平戎镇为县。

四月辛卯[26],复祁州深泽县。乙巳,复西京福昌镇为福昌县。

六月戊子,诏复州县知州军县,并堂除选,馀吏部选。甲午[27],复安州景陵县为复州;鄂州汉阳县为军;汉川镇、安州云梦镇、荆南玉沙镇、板江镇、建宁镇、归州兴山镇并为县。己酉[28],复汝州龙兴镇、桂州永宁场为县。是月,复卫州黎阳县为通利军。

七月壬戍,淮南转运副使赵偁,请复以宿州灵壁县为镇,从之。

十月辛卯,复象州武化县,广州信化县为县。

二年正月甲戍,复卫州新乡镇为县。

五月丙子,复成徳军灵夀镇为县。

六月戊子,复怀州修武镇为县。壬寅[29],复雅州百丈镇为县

七月甲寅,复洺州临洺镇为县[30]

十一月壬戌,复横州永定县。甲子,复西京颍阳、洛阳县。

十二月丙申[31],臣僚上言:“伏见熙宁、元丰之间,并废州县甚多,其大要欲以省官吏、宽力役也。近岁议者颇谓并废州县虽可以省官吏、宽力役,而不能无害者 —— 封疆既阔,则输税租者或咨怨于道途;官吏既去,则为盗贼者或公行于市邑。以至讼诉追呼,皆非其便,此朝廷不得不虑也。故元祐元年二月九日敕:‘废并州县,令诸路转运、提刑、提举司共相度,合与不合并废,具利害闻奏。’縁此诸路已废之州县,并多兴复……臣愚窃谓兴复州县若别无大利害,则惟坊郭近上人户便之,乡村上户乃其弊也,何以知其然者?州县既复,则井邑盛而商贾通,利皆归于坊郭,此坊郭上户所以为便也,复一小邑,添役人数百,役皆出于乡村,此乡村上户所以受其弊也。自元祐元年二月九日降敕,相度㡬二年矣,其利害明白而不可以不复者,令下之初,皆已复矣,其可以复可以不复者,仍迁延至今……况自朝廷行差役法,中外莫不以为宜,而论者独以地薄民贫之邑,乡村应役之户不多者,难得番休为患也……今诸路方且攀縁前岁一时指挥而复县不已,增乡户之力役以利坊郭,臣窃以为非便也。臣欲望圣慈特降指挥,其元祐元年二月九日敕更不施行。”从之。

三年八月辛巳,诏复荆南长林县为荆门军。

濬汴河 导洛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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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六年十一月壬寅[32],诏:“今冬不闭汴口,令造筏截浮凌。”先是权判将作监范子奇言:“汴口每岁开闭,劳人费财,乞每至冬,更勿闭口。”上曰:“旧闭口,良有所费。”安石曰:“闻往时费至百万。”上曰:“闻都省有碑,言沟洫前通于汴水,不知自何时如此河底渐高。”安石曰:“今沟首皆深,汴极低,又观相国寺积沙几及屋檐,则汴河如此渐高未久。”上曰:“有汴河来已久,何故近如此渐高?”安石曰:“旧不建都,即不如本朝专恃河水,故诸陂泽沟渠清水皆入汴,诸陂泽沟渠清水皆入汴,即沙行而不积,自建都以来,漕运不可一日不通,专恃河水灌汴,诸水不复得入汴,此所以积沙渐高也。”丁未,王安石言:“以濬川杷濬黄河,自二十八日卯时至二十九日申时,凡增深九寸至一尺八寸。请以杷濬汴。”从之。先是有选人李公义者,建言请为铁龙爪以濬河,其法用铁数斤为爪形,沉之水底,系絙,以船曵之而行。宦官黄怀信以为铁爪太轻,不能沉,更请造濬川杷,其法以巨木长八尺,齿长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状,以石压之两旁,系大絙,两端矴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牛车绞之去来,挠荡泥沙已,又移船而濬之。它日又言:“开直河一道,计省却九百万物料、三百万夫工,如怀信所造濬川杷,即处处危急可用,直河所以有不可开者,只为近水开数尺即见水,施功不得,今但见水,即以杷濬之无不可,使水趋直河去处,即一岁所省凡几百千万物料、夫工。又汴河、广济河诸斗门减水,河自此更不须计工开浚,但制百千枚杷,永无浅淀也。”

七年四月庚午,诏置䟽濬黄河司,差范子渊都大提举,李公义为勾当公事。

八年二月丙戌,同管勾外都水监丞程昉等言:“尝乞以京西三十六陂为塘,潴水入汴通漕运,其陂内民田,欲先差官量顷亩,依数拨还,或给价钱。又采买材木遥远,清汴闸欲作三二年修,仍选知河事臣僚再按视措置。”诏翰林侍读学士陈绎、入内都知张茂则,与昉等覆视以闻。其后绎等言可济行运,其置闸疏密、土工物料,见令杨琰等计置,诏:“候相度毕,具合行事节以闻。”

十月壬辰[33],张方平判应天府,方平在朝虽不任职,然多所建明,尝论汴河曰:“臣窃惟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者也,非如函秦天府百二之固,洛宅九州之中,表里山河,形胜足恃。自唐末朱温受封于梁国而建都,至于石晋割幽蓟之地以入契丹,遂与彊敌共平原之利,故五代争夺,兵革相寻,其患由乎畿甸无藩篱之限,本根无所庇也。祖宗受命,规模必讲,不还周汉之旧,而梁氏是因,岂乐而处之?势有所不获已者!大体利漕运而赡师旅,依重师而为国也,则是今日之势,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漕运以河渠为主。国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运,自后定立上供年额:汴河斛㪷六百万石、广济河六十二万石、惠民河六十万石。广济河所运,止给大康、咸平、尉氏等县军粮而已,惟汴河所运,一色粳米,相兼小麦,此乃太仓畜积之实,今仰食于官廪者,不惟三军,至于京师士庶,以亿万计,大半待饱于军稍之馀,故国家于漕事至急至重。京,大也;师,众也。大众所聚,故谓之京师,有汴河,则京师可立,汴河废,则大众不可聚,汴河之于京师,乃是建国之本,非可与区区沟洫水利同言也。”

九年十月丁酉,判大名府文彦博言濬川杷无益于事,诏令范子渊画一分析闻奏。

元丰元年正月己巳[34],熊本落知制诰,分司西京,饶州居住;权外都水监丞[35]、主客郎中范子渊,追一官,差遣依旧。本坐按视濬河不实,縁疏濬有河退地二万二千三百顷,而附会,报不以实;子渊所称河退地虽实,而以二年数误并为一年奏上,故有是命。又濬川杷仅同儿戏,子渊所称固多妄云,其运河置闸,令都水监再相度以闻。

二年四月乙卯,诏导洛通汴,用是月甲子兴工,遣礼官祭告。

六月甲寅,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清汴成,四月甲子起役,六月戊申毕工,凡四十五日,自任村沙谷至河阴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河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河所占官私地二十九顷,已引洛水入新口斗门,通流入汴,候水调匀,可塞汴口,乞徙汴口官吏、河清指挥于新开洛口。”从之。

十一月癸巳[36]诏金部郎中、权判都水监范子渊减磨勘二年,馀推恩有差,以疏濬汴河有劳也。

三年正月癸巳,三司言:“发运司岁发头运粮纲入汴,旧以清明日,自导洛入汴,以二月一日,今自去冬汴水通行,不必以二月为限。”从之。

六月乙卯,参知政事章惇上《导洛通汴记》,诏以《元丰导洛记》为名,刻石于洛口庙。

四年七月戊戌,诏:“自今汴河水涨及一丈四尺以上,即令于向上两堤视地形低下可以纳水处决之。”

五年六月戊寅[37],诏析金水河透槽,回水入汴,自汴河北引洛水入禁中,以天源河为名。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

四月辛未,诏户部侍郎李定,取都提举汴河堤岸司所领事,并提举京城所课利,条析以闻。

五月乙未,户部侍郎李定具到提举汴河堤岸司专切提举京城所管课利事件奏之。事见变新法 庚子,诏提举汴河堤岸司隶都水监。【旧录云:“先帝导洛入汴,缮完戎器,于无事之日,皆专置司,事得以举,至是归之有司。”新录辨曰:“导洛水、造军器,此非人君必躬必亲之事,先帝既置司,何尝不归之有司耶?始则专置一司,得以核实,事既就绪,当有统属,故各归所隶,是亦先帝之意也。”自“先帝导洛”,至“归之有司”二十九字,并删去】

元祐元年正月癸卯,中书省言点磨得宋用臣导洛通汴并京城所出纳违法等事,诏宋用臣降授皇城使,添差监滁州酒税,其根究钱物未明事件,送户部结绝,仍令本部具合措置事件闻奏。

塞曹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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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十年八月丙戌,诏监察御史里行黄廉为京东路体量安抚使,上曰:“河决曹村,京东尤被其害,今以累卿。”廉既受命,条举百馀事,大略䟽张泽泺至滨州,以纾齐、郓,而济、单、曹、濮、淄、齐之间,积潦皆归其壑,郡守县令能救灾养民者,劳来劝诱,使即其功,发仓廪府库以赈不给,水占民居未能就业者,择高地聚居之,皆使有屋避水,回远未能归者,遣吏移给之,皆使有粟,所灌郡县,蠲赋弃责,流民所过,毋得征筭,使吏为之道地,止者赋居,行者赋粮,忧其无田而远徙,故假官地而劝之耕,恐其杀牛而食之,故质私牛而予之钱,弃男女于道者,收养之,丁壮而饥者,募役之。初水占州县三十四,坏民田三十万顷,坏民庐舎三十八万家,卒事,所活饥民二十五万三千口,壮者就功而食又二万七千人,得七十三万二千工,给当年牛借种钱八万六千三百缗,归而论荐士大夫,后多朝廷所收用云。

九月庚戌,诏河决泛滥民田者,官为疏畎;被灾县放税赋;老㓜疾病不能自存者,日给口食。

十二月甲申,手诏:“比杨琰、高靖检河道回,具所见条上,可召审闻,参质利害,庶被灾之民不致枉有劳役。”初河决曹村,命官塞之,而故道已堙,高仰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䕶旧河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荘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计用夫三百馀万、物料三十馀万,而琰等以为口塞水流,则河道自成,不必更筑以糜工役,上重其事,故令审问,仍诏侍御史知杂事蔡确同相视以闻。既而以确母病,改命枢密都承旨韩缜,后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工力,欲止用新河量加増修,可以经久。”从之。

元丰元年四月戊辰,提举修闭曹村决口所[38]言修闭工毕,遣枢密直学士陈襄祭谢,仍以都总管燕逹兼都大提举修䕶,务令坚实。灵津庙神济夫人,进封灵显神妃。初决口屡塞不能绝流,财力俱竭,达等相视无策,有小赤蛇出于上流,众以为神,共祷之,一夕沙涨,河遂塞,故赐名埽曰灵平,庙曰显灵神妃,殆非人力也。

五月甲戌朔,曹村决口新堤成,河还北流,自闰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工一百九十馀万、材一千二百八十九万、钱米各三十万,堤长一百十四里。


  1. 原作“洛州”,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5 改
  2. 原作“改吉州万安县为镇”,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8 改
  3. 原作“十二月丙子”,《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8 只作“是月”,不系日
  4. 原作“来济县”,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9 改
  5. 原作“四月戊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2 只作“是月”,不系日
  6. 原作“新定”,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改
  7. 原作“采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改
  8. 原作“甲辰”,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改
  9.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8 补
  1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原作“三千一百二十七人”
  11.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6 补
  12. 原作“十一月丁卯”,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8 只作“是月”,不系日
  13. 原作“生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 改
  14.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6 补
  15. 原作“云南军”,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1 改
  16.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0 补
  17. 原作“四月丁未”,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1 只作“是月”,不系日
  18. 原作“岁失酒税课”,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3 改
  19.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6 补
  20. 原作“辛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1 改
  21. 原作“己亥”,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4 改
  22. 原作“己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5 改
  23. 原作“利川”,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5 改
  24.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5 补
  25. 原作“闰三月辛卯”,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8 改
  26. 原作“己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4 改
  27. 原作“癸巳”,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9 改
  28. 原作“戊申”,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0 改
  29. 原作“辛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2 改
  30. 原作“复剑州临津镇为县”,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3 改
  31. 原作“壬辰”,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7 改
  32. 原作“辛丑”,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8 改
  33.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6 补
  34. 原作“戊辰”,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7 改
  35. 原作“权都水监丞”,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7 改
  36. 原作“十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 改
  37.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7 补
  38. 原作“提举修河所”,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9 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