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国摄政王谕即令组织完全内阁取消内阁暂行章程以符宪政而立国本
谕旨 大清监国摄政王 载沣 宣统三年九月初九日 1911年10月30日 公布于内阁官报九月初十日第六十九号 |
监国摄政王钤章
九月初九日内阁奉
上谕。资政院奏内阁应实负责任国务大臣不任懿亲一折。懿亲执政。与立宪各国通例不符。我朝定制。不令亲贵干预朝政。
祖训著有明文。实深合立宪国家精义。同治以来。国难未纾。始设议政王以资夹辅。相沿至今。本年设立内阁。仍令王公等充国务大臣。原属一时权宜之计。朝廷本无所容心。兹据该院奏称。皇族内阁。与立宪政体。不能相容。请取消内阁暂行章程。实行内阁完全制度。不以亲贵充当国务大臣。等语。所陈系为尊皇室而固国基起见。朕心实深嘉纳。一俟事机稍定。简贤得人。即令组织完全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并将内阁办事暂行章程撤销。以符宪政而立国本。钦此。
奕劻那桐徐世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