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县主称出降诏

禁县主称出降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2

古称厘降,唯属王姬。比闻县主适人,皆云出降。娶王女者,亦云尚主,滥假名器,深乖礼经。其县主出嫁宜称适,娶王女者称娶,仍改令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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