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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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陈设也。肉带骨曰殽,切肉无骨曰胾,二者皆当人前,食肉者以胾为便,故“右”之。“食”,饭。“羹”,肉兼汁,或有糁菜。“居人左、右”者,列殽、胾之旁也。先啜羹而后饭,故羹居右。“脍”,聂切生肉而酿造之。“炙”,火灼熟肉也。脍炙,珍馔,将饱乃以劝食,故处殽、胾之外。“酰”,盖“醢”字之误。“醢”用鱼、蛤、雁、兔,“酱”用麋鹿之类,先膊干其肉细莝之,杂以粱麹及盐,渍以美酒或酰,涂置瓮中,百日乃成,其制若今虾酱、鱼子酱之类。醢酱以调㨎殽、胾,故处内。“㳿”,蒸葱;“处末”者,在醢酱之左,以陪醢酱而设,故云“末”。“浆”,澄米渖醖之酸而饮之;古无茗饮,故通饮此。“酒浆”,以酳食者,处醢酱之右;若两有之,则左酒右浆。此大夫、士与宾客燕食之礼。其礼食之设,见仪礼公食。
薄切肉为长条而干之曰“脯”,捶而加姜桂曰“修”,每条皆中屈之,置于俎。“置”,陈也,谓置于脍炙之外,为加馔也。“朐”,中屈处。“末”,两端也。“右末”者,便持其末而绝之也。
“降等”,若士于大夫。“兴辞”者,先席宾于户西,客不敢当,若将食于堂下,主人亦兴,辞其勿下也。“执食”,食为食之主,殽、胾之属不能遍执。
“延”,举手若揖然。“祭”,祭始制食者于豆间。客不先祭,须主人延请者,祭则食矣。“祭所先进”者,食或有益,后不祭也。“殽之序”,谓殽、胾、脍、炙、脯,先设者先祭,始于殽,遍于脯。
“三饭”,三进食也。须三饭乃食胾者,养道以谷为主。“辩殽”,殽有胁,有脊,有骼,有肩,至肩则遍也。
“虚口”,酳也,食竟以酒浆荡口也。酳则不复食矣。客不食,主人亦不复食矣。故主人未辩殽,虽饱不酳,若将复食然,以待主人,此宾主敌之礼。若尊客则不待主人,主人不先饱。
右第二十八章。此章记燕食之礼,特为详尽。自此以下至三十六章,皆记饮食之礼。记曰:“礼始于饮食。”又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天理之节文,不舍人欲而别自为体;尽其宜、中其节则理也,弗之觉察而任之焉则欲也,亦存乎心之敬肆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