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吕进伯简三

答吕进伯简三
作者:程颐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伊川先生文集/卷5

相别累年,区区企渴之深,言不尽意。按部往来,想在劳止。秦人疮瘵未复,而偶此旱暵,赖贤使者措置,受赐何涯!儒者逢时,生灵之幸。勉成休功,乃所愿望。颐备员于此,夙夜自竭,未见其补,时望赐书,开谕不逮。与叔每过从,至慰至幸。引素门墙,坐驰神爽。所欲道者,非面不尽。惟千万自爱。

别纸见谕,持法为要,其来已久矣。既为今日官,当于今日事中,图所设施。旧法之拘,不得有为者,举世皆是也。以颐观之,苟迁就于法中,所可为者尚多。先兄明道之为邑,及民之事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骇。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至谓之狂,则大骇矣。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鄙见如此,进伯以为如何?

荷公知遇之厚,辄有少见,上补聪明;亦久怀愤郁,无所控告,遇公而伸尔。王者父天母地,昭事之道,当极严恭。汉武远祀地祗于汾雎,既为非礼,后世复建祠宇,其失已甚。因唐妖人作《韦安道传》,遂为塑像以配食,诬渎天地。天下之妄,天下之恶,有大于此者乎?公为使者,此而不正,将正何事?愿以其像投之河流。慎勿先露,先露则传骇观听矣。勿请勿议,必见沮矣。毋虞后患,典宪不能相及,亦可料也。愿公勿疑。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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