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王该秘校书
其一
某不思其力之不任也,而唯孔子之学,操行之不得,取正于孔子焉而已。宦为吏,非志也。窃自比古之为贫者,不知可不可耶?今之吏,不可以语古。拘于法,限于势,又不得久,以不见信于民,民源源然日入贫恶。借令孔子在,与之百里,尚恐不得行其志于民。故凡某之施设,亦苟然而已,未尝不自愧也。足下乃从而誉之,岂其听之不详耶?且古所谓蹈之者,徒若是而止耶?殆不若是而止也。易子之事,未之闻也。幸教之,亦未敢忽也。
其二
某顿首:自足下之归,未得以书候动止而以慰左右者之忧。乃辱书告以所不闻,幸甚。如见誉,则过其实甚矣,告者欺足下也。其尤显白不可欺者,县之狱,至或历累月而无一日之空。属民治川,苟自免以得罚者以十数,安在乎民之无讼而服役之不辞哉?且某之不敏,不幸而无以养,故自縻于此。盖古之人有然者,谓之为贫之仕。为乘田,曰“牛羊蕃而已矣”;为委吏,曰“会计当而已矣”。牛羊之不蕃,会计之不当,斯足以得罪。牛羊蕃而已矣,会计当而已矣,亦不足道也。唯其所闻,数以见告,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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