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11月15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11月14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1 1 月1 5 日


2011年11月15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0年11月23日)
总统府公报第7004号第66至68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1 1 月1 5 日

  任命郑彩堂为内政部国土测绘中心简任第十职等副主任,周杰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简任第十职等副分署长。
  任命张志龙为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简任第十职等分析师,王若兰为财政部关税总局简任第十职等关务监稽核,卢振茂为财政部高雄关税局前镇分局简任第十职等关务监分局长。
  任命黄淑媛为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职等检察官,靳开圣为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职等检察官,简美慧为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职等主任检察官,郑嘉欣、郑世扬、林宏松、陈铭锋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职等检察官。
  任命薛月对为经济部会计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张荣宗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园国际航空站简任第十职等组长。
  任命张景涵、蔡金盛、连英贺、林嘉宏、王嘉璿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江政锋、蔡博聿、黄浩原、陈美君、永薇、张曾靖琦、黄靖雯、陈怡如、李颂宪、黄自强、陈婉茹、颜沛榆、黄怡萍、王燕森、陈秀芬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赖宜渟、沈舒婷、吴承祐、沈俊杰、陈人华、王意茹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黄勤钟、高维骏、谢宪杰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尤明村、吴岳鸿、杨鸿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嘉瑜、曹富杰、蔡宜君、李纯孝、高一信、李佳辑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1 1 月1 5 日

  任命李汉祺、黄福隆、张玉坤、蓝荣隆、廖本志、李建平、范鸿明、黄仁和、陈建颖、纪志弘、林凯、刘嘉庆、陈威政、谢文雄、张亨至、刘明信、王献德、黄秋霖、曾锦祥、詹格祥、陈维竹、陈志圣、张德鸿、林总志、陈森源、陈铭智、许俊清、李文生、张阔利、黄顺达、吴菘添、黄贤忠、陈文益、萧银柏、杨庆锡、白文正、王水源、陈冠洲、陈宏信、许文炜、许妙瑞、曾国衔、陈桢昀、李惟圣、杨振辉、蔡南达、郑炳仁、吕火煌、常晏诚、王善生、洪庆鸿、邱国、黄景熙、萧志宏、蔡长州、施志和、李崑雄、施南旭、黄启能、黄淋杰、李铭锋、苏阿信、颜荣志、苏家民、李豫新、徐瑞隆、林志隆、陈开钧、李有伦、纪呈霖、吕家进、龚永祥、王庆章、黄鸿鑫、张浙舟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