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2月1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1月31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2 月1 日
2011年2月1日
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010007500号令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0年2月9日)
总统府公报第6961号第5至9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2 月1 日

  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并为行政院政务委员高思博,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昱婷,已准辞职,均应予免职。
  特任罗莹雪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并为行政院政务委员,李允杰为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2 月1 日

  任命杨启庸为内政部警政署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潘绣英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高硕泰以简任第十四职等为外交部简任第十二职等司长。
  任命蔡秀琴为国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学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林荣通、孔仲恭为国立体育大学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林锦村、郭棋涌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张慧琼为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
  任命苏文宪为经济部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廖承威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简任第十职等专利高级审查官,苏瑞荣为经济部水利署简任第十职等主任,颜诒星为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简任第十职等正工程司。
  任命王廷俊为交通部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司长,邓逸琦为交通部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黄金振为交通部会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商俊盛为交通部中央气象局气象预报中心简任第十职等技正,梅昌言为交通部公路总局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派曾华潭为交通部铁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处简派第十职等正工程司。
  任命李宜兴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简任第十一职等视察。
  任命符树强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简任第十二职等主任秘书,林福来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简任第十二职等主任委员。
  任命林秀美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总局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谢敏文为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技正。
  任命吴浚郁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室简任第十一职等会计主任。
  任命严俊峰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秘书,胡炎午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云林荣誉国民之家简任第十二职等主任。
  任命黄淑端为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会计主任。
  任命吴迪文为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人事室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
  任命赖聪明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秘书,谢尚达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
  任命陈星宏为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视察。
  任命张荣松为立法院预算中心简任第十一职等副研究员,叶育彰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编审。
  任命洪宜和为台湾高等法院政风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连悦容、邱瑞枝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邹筱涵、简鸾瑮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毛昭纲、林华娀、叶明胜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一职等调查官,郭美玉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二职等秘书,张丽雅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一职等秘书,谢淑敏为监察院简任第十二职等调查官。
  任命邱玉梅为审计部台湾省花莲县审计室简任第十一职等审计兼副主任。
  任命王淑芬、许晏祯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吕俊升、陈九珍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吴淑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怡君、蔡雅羚、庄雅各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孙国兴、许玉珍、林明杰、吕欣庭、邱荣寿、林瑛雪、刘道明、李孟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汤三郎、戴武显、翁博贤、周辉庆、萧震生、林宽裕、林明勇、张佐汉、陈敏彦、谢威彬、纪嘉慧、赖政安、曾信元、陈石永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卢明谦、李俊鑫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秋金、张素娇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吴宜芬、陈爱玲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惠娟、黄慧美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胥青川、王连军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葛德兰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美樱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施水妹、梁韶玲、叶孟琪、卢纯颖、何秋芬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美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淑珠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庄昭树、何家娟、张玉如、周志贤、陈长庚、曾怡华、姚维珊、林怡芳、张佳谊、郭哲安、锺仕杰、卢贝珍、魏可欣、曾婷芳、陈怡安、张筱妮、庄以馨、蔡松儒、彭咏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正宏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美淳、范文瑄、刘美君、刘维芬、粘珊珊、詹雅琪、简家凤、郑宏壬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静怡、陈怡蒨、庄清安为荐任关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2 月1 日

  任命吴俊莹为警监三阶警察官,李汉卿、陈铭政、李文力为警监四阶警察官。
  任命李祈勇、林松鹤、蔡坤昇、刘长康、蓝介宇、吴永兴、吴宜哲、曾志杰、马文祥、王国栈、锺仕福、李忠和、苏辉文、杨国杰、戴正伦、朱正和、赖国雄、林世慧、黄仲伟、陈照明、陈炳儒、庄俊雄、王国忠、萧志挥、陈根慰、苏登坤、李世和、洪植智、蔡明志、刘孔而、薛文俊、庄胜雄、高志航、陈有伟、萧心琦、田中文、胡文忠、林育贤、王坤堂、颜进贵、林昭贤、李溢纬、刘启瑞、王志文、黄殿高、吴信和、黄右任、任云武、吴兴隆、赖明宏、林瑞添、张其伟、吕明钦、李福进、邱致诚、曾锡川、宋纪辂、宋日全、陈源坤、沈明赐、吴俊成、苏天祥、吴沅澄、吴而立、陈瑞国、吴京柔、柳自南、余鸿业、林保辉、庄毅群、杨明展、刘威、杨淑慧、徐睿沁、黄扬培、林显哲、张峻、林荣华、夏忠远、黄庆东、洪国钧、邱家瑜、彭俊华、欧建明、林耀铭、许义彬、林心富、张启章、郭明发、郑光哲、林瑞雄、高光辉、郭俊亿、谢璟瑞、吴育胜、周健琳、陈坤佐、黄建发、江景豪、曾智宏、陈建良、吴建宏、曾金锦、林永富、叶炳男、曹永大、张清权、施永华、林锡展、黄瑞华、林明宪、沈铭鸿、王志刚、许志仰、林立爵、黄坤智、高宏意、蔡昇庭、丁祈赫、张百裕、刘瑞炯、柯义仁、李国彰、廖志华、杨建军、李坤山、董家钦、李建日、吴元劭、林建宏、陈坤德、李明景、林川胜、洪子荣、赖庆宜、傅玉辉、张良国、杨文献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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