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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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7 日
任命巫哲纬为新竹县政府交通旅游处处长。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7 日
任命苏献煌为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台东县分局简任第十职等分局长。
任命张佳琳、杨修安、马湘萍、王明源、彭淑珍、林哲宏为教育部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游腾益为教育部统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统计长,郭淑芳为教育部简任第十一职等秘书,张耀文为国立台中教育大学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江守权为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谢锡和、郑铭谦、赵中岳为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简任第十四职等检察官,柯宜汾、蔡孟利、张春晖、黄锦秋、戴文亮为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吕理铭为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黄士元为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林忠义为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检察官,萧连森为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郭景东为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王邦安、林佳裕为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柯怡伶为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检察官,蔡丽宜为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曲鸿煜为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陈锡柱、周怀廉、张介钦为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林伯宇、张长树为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检察官,吴宣宪为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洪家原为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黄智勇为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检察官,滕治平、吴义聪为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
任命童益民为经济部简任第十二职等处长,王元芳为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王艺峰为经济部水利署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谢明昌为经济部水利署简任第十职等正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陈珏玎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简任第十职等高级分析师,简庆发为交通部观光局简任第十职等副组长。
派杨正君、范扬材为交通部高速铁路工程局简派第十职等副组长。
任命王昭文、林志渊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曾坤城、朱宝堂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彦宗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琪珑为荐任关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7 日
任命陈稔惠为警监三阶警察官。
任命谢宜安、陈崇贸、吴濬宇、陈子豪、杨晋嘉、陈元儒、宋文耀、周俊纬、杨孟翰、李国廷、赖品铮、许桓硕、谢育儒、游登竣、洪昌利、王崇文、李崇正、林柏言、谢志和、刘世康、郑顺达、余柏霖、徐嘉煌、黄逸伶、柯政安、方文村、施雅棠、陈奕颐、罗尉晋、陈家维、黄腾兴、锺子敬、许惟乔、许家维、王崇伦、欧家杰、萧翊辰、王重凯、苏顶杰、许晋源、颜伟任、杨尚甫、张哲玮、杨智杰、游孟丞、杨端凯、黄𬀩翔、苏柏豪、汤智尧、孙维鸿、魏振庭、曾钰秦、周育震、徐培文、方圣允、陈祺、李逸侬、李祐丞、林仁杰、黄郁清、谢佳静、萧澄航、张轩诚、陈颐骏、曾锦岳、吴荣展、胡基发、颜继志、苏顺元、吴昭逸、陈仁明、陈永成、陈欣赏、王国盛、郑丰宗、潘幸义、陈延专、陈汉哲、潘春风、赖志龙、李国城、赖俊明、吴怡萱、张修硕、李文豪、黄桂卿、李家名、何莉莉、薛顺霖、法博修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