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6月17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1 7 日
2011年6月17日
总统府公报第6981号第155至157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1 7 日

  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自中华民国100 年10 月1 日至108 年9 月30 日止。

总   统 马英九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1 7 日

  任命蒋麟为台北市政府地政处土地开发总队简任第十职等副总队长,张志强为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黄琡云为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周德威为台北市万华区公所简任第十职等区长,陈慈铭为台北广播电台简任第十职等台长。
  派谢宇珩为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北区工程处简派第十职等副处长。
  任命许淑真为新北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参议。
  任命沈政安为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李泰阳为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刘学焜为台南市政府政风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侯鸿基为台南市政府政风处简任第十二职等处长,林见贤为台南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吴瑞安为台南市政府工务局简任第十职等总工程司,苏金安为台南市政府工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林国华为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张文忠为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黄江祥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蔡致模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谷纵.喀勒芳安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务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副主任委员,蔡再传为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月丽为高雄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秘书。
  任命周崇圣、涂淳惠为桃园县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徐喜廷为桃园县政府民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吴宏翔为桃园县政府劳动及人力资源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黄如松为桃园县政府财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郭振寰以简任第十二职等为桃园县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彭润玉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淯茱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昭君、张轩豪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丽妃、张玉琳、谢玉青、王志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燕秋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胡怡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曾筱枫、任容慧、陈姿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王秋文、王永庆、张雅庭、陈丽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怡霈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潘淑芬、洪菱骏、邱俊龙、韩国祥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训元、黄怀玉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邹佳芬、柯景峰、黄奕荣、陈力铭、汤玉枝、赖威任为荐任公务人员。
  派李佩玲、高春成、李家治、黄再男为荐派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1 7 日

  任命李翎圳、穆豪杰、张惟钧、简维池、陈政楠、黄皇文、丁英盛、林祺、杜伟家、陈明辉、林余昇、吴一旻、张嘉裕、高富竞、蒋伟隆、李镇盛、吴东宪、蔡崇群、吴俊萤、黄焜裕、吕国盟、吕森民、李俊杰、邱智民、洪璋纬、李岳峰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黄文福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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