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6月21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1 日 2011年6月21日 |
总统府公报第6981号第157至158页 |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1 日
任命陈瑞珍、林秀燕为财政部国库署简任第十职等副组长。
任命黄朝贵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三职等检察官。
任命严小梅为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屏东分处简任第十职等副分处长。
任命李志伟、杜茂玄、简文照、吴岱颖、赵青松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冠秀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家幸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黄采𬞟、许誉钟、陈蔚祶、黄月云、张翠娟、李清珍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明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郭润萍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1 日
任命蔡水胜为警监四阶警察官。
任命宋羽濛、邱定星、吴明昌、张宜洲、顾忆东、廖谷训、庄评旭、吴建邦、蔡立修、陈运福、刘文民、蔡银德、陈义文、魏正光、高正章、林庆文、洪辉武、杨川质、林维勇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