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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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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92 年 12 月 30 日
制定10条
中华民国 93 年 1 月 20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300007821号令
制定公布全文 10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8 日
增订第6之1, 6之2, 7之1条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7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600155851号令
增订公布第 6-1、6-2、7-1 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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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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