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

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92 年 12 月 30 日 制定10条
中华民国 93 年 1 月 20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300007821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8 日 增订第6之1, 6之2, 7之1条
中华民国 106 年 12 月 27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600155851号令增订公布第 6-1、6-2、7-1 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