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067781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3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0 0 0 0 6 7 7 8 1 号 2011年4月13日 |
总统府公报第6970号第4至5页 |
兹依财团法人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及财团法人惠众医疗救济基金会99 年度预算案审查报告(修正本),公布财团法人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及财团法人惠众医疗救济基金会99 年度预算。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财团法人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及财团法人惠众医疗救济基金会99 年度预算案审查报告(修正本)
中华民国 100 年4 月13 日公布
一、财团法人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
- (一)业务计画部分:应依据收入与支出审查结果,随同调整。
- (二)收入、支出及馀绌部分:
- 1.收入总额:1,614 万元,照列。
- 2.支出总额(含所得税费用):1,058 万元,照列。
- 3.本期馀绌:556 万元,照列。
二、财团法人惠众医疗救济基金会
- (一)工作计画部分:应依据收入与支出审查结果,随同调整。
- (二)收入、支出及馀绌部分:
- 1.收入总额:1,589 万元,照列。
- 2.支出总额:1,589 万元,照列。
- 3.本期馀绌:0 元,照列。
三、通过决议 2 项:
- (一)1.各财团法人预算书表编制过于简略,不利立法院评估预算编列合理性,应检讨改进比照中央政府附属单位预算书表编制,加强预算书表内容之说明及完整性。
- 2.预算书总说明应纳入以前年度工作计画之实施状况及成果概述,以利立法院预算审议。
- 3.为符合政府资讯公开法及立法院决议,应将预、决算上网公开。
- 4.应参酌现行决算之法定审查体制,将决算报告并送审计部审核,以完备监督机制。
- (二)财团法人从业人员之薪资标准不一,主管机关应审酌财团法人之性质、规模、人员属性、民间薪资水准、专业人才市场供需等因素,订定各财团法人从业人员支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