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129431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2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0 0 0 1 2 9 4 3 1 号
2011年6月22日
总统府公报第6980号第2至8页

兹依中华民国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案审查报告(修正本),公布中华民国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中华民国 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案审查报告(修正本)

中华民国 100 年6 月22 日公布

壹、审查缘起

  行政院于100 年4 月29 日以院授主忠一字第1000002611A 号函送“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案”,请本院审议。经本院第7 届第7 会期第12 次会议(100 年5 月10 日)邀请行政院院长吴敦义、主计长石素梅及财政部部长李述德列席报告该项预算案编制经过,并答复委员质询后决定:“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案交财政委员会会同有关委员会审查”。

贰、修正要点

  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原列岁入1 兆6,305 亿4,339 万3,000元,岁出1 兆7,698 亿4,418 万4,000 元,岁入岁出差短1,393 亿0,079万1,000 元,连同债务还本660 亿元,合共须融资调度数2,053 亿0,079万 1,000 元,全数以发行公债予以弥平。
  我国自 98 年第2 季起逐渐脱离全球金融海啸阴霾,99 年经济成长率10.82%,为民国76 年以来新高,100 年第1 季经济情势亦持续成长,我国整体税收呈现超征现象,又99 年度民间企业员工平均薪资,与前次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之94 年度比较,增加2.94%,100 年1-2 月平均薪资亦较99 年同期增加6.23%,且100 年第1 季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已较95 年增加6.07%。行政院经衡酌上述国内整体经济、物价指数变动、整体财政状况等因素,基于军公教人员自94 年度以来,薪资均未调整,为激励军公教员工士气与舒缓国内物价上涨带来之压力,并对民间企业起带领作用,及时发挥活络整体经济之效益,确有于年度进行中推动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之急需,爰参酌最近5 次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幅度,预计自100 年7 月1 日起调增军公教人员待遇3%。
  本次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所需经费计 108 亿1,999 万7,000 元,除包括中央政府各机关员工所需经费,与拨补国立大学校院、高中职、社教机构、荣民医院及署立医院等非营业特种基金所需待遇调整经费外,经衡酌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与乡(镇、市)公所100 年并未编列是项预算,考量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为期年度进行中办理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能全国一致施行,爰100 年下半年地方政府公教人员待遇调整所需经费,由中央予以补助,至101 年度起相关经费则回归现行中央对地方政府补助机制办理。本次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将有125 万名现职与支(兼)领月退休(伍)金之军公教人员受惠,又由于本次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属年度进行中推动之重大政事,所需经费无法于原列年度预算内因应,爰提出追加预算案。
  另一方面,社会救助法修正案于 99 年12 月29 日奉 总统令公布,修正条文自100 年7 月1 日起施行。本次修法,主要系放宽各地区最低生活费计算方式与低收入户审查门槛,另将原由地方政府负担之低收入户全民健康保险保费补助款改由中央负担,并新增法定中低收入户相关福利与服务措施,全面扩大政府照顾弱势范围,预估政府照顾人口可由原27 万馀人增加至86 万馀人,达全国总人口数之3.7%。此外,为推动12 年国民基本教育政策,配合“高中职免学费方案”之分阶段逐步实施,100 学年度(100 年8 月1 日起)将办理家户年所得114 万元以下学生“高职免学费”及“齐一公私立高中学费”措施,预计100 学年度受益人数增加34 万馀人,期望借此培育符合产业需求之基层技术人才,营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之教育环境。另为鼓励5 岁幼儿及早入学,100 学年度“5 岁幼儿免学费教育计画”提前到位,实施对象由原规划家户所得110 万元以下家庭扩大为全体5 岁幼儿,以落实免学费的学前教育政策,减轻家长育儿负担。
  兹为办理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并保障前述弱势及学童之权益,爰依照预算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八十条之规定,编具完成本追加预算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岁入部分,计编列 185 亿7,173 万6,000 元,包括:

(一)税课收入140 亿元,其中关税100 亿元、营业税29 亿5,000万元与货物税10 亿5,000 万元。
(二)营业盈馀及事业收入45 亿7,173 万6,000 元,主要系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收入11 亿3,732 万1,000 元、新市镇开发基金累积賸馀缴库10 亿7,173 万6,000 元、台湾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盈馀公积分配缴库10 亿元、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盈馀公积分配缴库10 亿元及民航事业作业基金累积賸馀缴库3 亿6,267 万9,000 元。

二、岁出部分,计编列 185 亿7,173 万6,000 元,谨将其内容择要说明如下:

(一)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经费108 亿1,999 万7,000 元,其中中央各机关待遇调整所需经费48 亿1,194 万元;补助国立大学校院与高中职、社教机构、荣民医院及署立医院等非营业特种基金待遇调整所需经费7 亿4,130 万8,000 元;补助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及乡(镇、市)公所待遇调整所需经费52亿6,674 万9,000 元。
(二)配合社会救助法修正,增加低收入户全民健康保险保费与门诊、住院医疗部分负担补助,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就读国内高中职以上学校学杂费减免补助,与补助地方政府办理低收入户生活扶助、身心障碍者生活扶助与托育养护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等经费48 亿3,467 万9,000 元。
(三)配合12 年国民基本教育政策,“高中职免学费方案”将分阶段逐步实施,其中100 学年度家户年所得114 万元以下学生“高职免学费”及“齐一公私立高中学费”措施所需增加经费25 亿4,000 万元。另为鼓励5 岁幼儿及早入学,5 岁幼儿免学费教育计画扩大补助对象所需经费3 亿7,706 万元。

三、以上岁出追加 185 亿7,173 万6,000 元,悉数以追加同额岁入财源支应。
  综上追加预算结果,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岁入增为1 兆6,491亿1,512 万9,000 元,岁出增为1 兆7,884 亿1,592 万元,岁入岁出差短为1,393 亿0,079 万1,000 元(以下均与原预算数同),连同债务还本660 亿元,合共须融资调度数2,053 亿0,079 万1,000 元,全数以发行公债予以弥平。

参、审议结果

  财政委员会于 100 年5 月12 日及16 日会同内政、外交及国防、教育及文化、交通、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等5 个委员会举行2 次联席会议进行审查,分别由财政委员会翁召集委员重钧费召集委员鸿泰担任主席,并邀请行政院秘书长林中森(主计长石素梅代理)、行政院主计处主计长石素梅及财政部部长李述德偕同相关机关首长列席报告并答复委员质询,与会委员于听取说明并进行询答后,于5 月16 日就追加预算案详加讨论,岁入按来源别、岁出按机关别进行审查;案经与会委员提出多项修正案及提案,经主席裁决当即进行协商,审慎研酌,予以审查完竣。嗣经提报本院第7 届第7 会期第17 次会议讨论决议:100 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预算案照审查报告通过。兹将审议结果核列于后:
一、岁入预算部分

第 1 款 税课收入
 第 1 项 财政部追加预算数140 亿元,照列。
第 5 款 营业盈馀及事业收入
 第 4 项 营建署及所属原列追加预算数10 亿7,173 万6,000 元,配合岁出预算减列“调整军公教人员待遇准备”398万9,000 元,本项随同修正减列第1 目“非营业特种基金賸馀缴库”398 万9,000 元,改列为10 亿6,774 万7,000 元。
 第 6 项 财政部追加预算数20 亿元,照列。
 第 10 项 交通部追加预算数15 亿元,照列。

二、岁出预算部分

通过决议 1 项:
(一)有鉴于即将实施之公务人员加薪政策,除有效鼓励公务人员整体士气提升外,更可反映我国税收好转现状与国内经济成长现象,堪称政府德政与美意。但是由于教育相关经费之编列为宪法所保障,爰此,建请行政院于处理公务人员加薪编列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可因加薪案造成各级学校预算排挤,导致学杂费上涨。
2.确实遵守宪法保障教育经费之规定,避免教育部经费遭到排挤或挪用。
第 7 款 内政部主管
 第 1 项 内政部追加预算数39 亿9,909 万5,000 元,照列。
 第 10 项 儿童局追加预算数2 亿1,564 万4,000 元,照列。
第 11 款 教育部主管
 第 1 项 教育部追加预算数42 亿5,662 万1,000 元,照列。
第 17 款 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管
 第 1 项 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追加预算数1,168 万6,000元,照列。
第 22 款 卫生署主管
 第 1 项 卫生署追加预算数1,000 万1,000 元,照列。
第 25 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 3 项 补助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追加预算数52 亿6,674 万9,000元,照列。
第 28 款 调整军公教人员待遇准备原列追加预算数48 亿1,194 万元,减列立法委员之待遇调整准备398 万9,000 元,改列为48 亿0,795 万1,000 元。
本款通过决议 1 项:
(一)立法院委员许添财陈亭妃管碧玲费鸿泰赖士葆高志鹏卢秀燕林德福许舒博等 9 人,鉴于财政困难,特提案立法委员100 年7 月至12 月行政院所提待遇调整之追加预算全数删除,其删减后数额由行政院自行调整。
有关政事别岁出预算随同以上机关别审议结果调整。

三、融资财源调度部分

原列岁出追加预算数 185 亿7,173 万6,000 元,减列398 万9,000 元,改列为185 亿6,774 万7,000 元,悉数以追加同额岁入财源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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