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S-19/1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S-19/1号决议 A/RES/S-19/1 又名:出席大会第十九届特别会议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97年6月27日 |
联合国大会第S-19/2号决议 |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
S-19/1. 出席大会第十九届特别会议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
大会,
审议了全权证书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其中所载建议,[1]
核可全权证书委员会的报告。
1997年6月27日
第9次全体会议
- ↑ A/S-19/3,第12段。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