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S-19/1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S-19/1號決議
A/RES/S-19/1
又名:出席大會第十九屆特別會議各國代表的全權證書
制定機關:聯合國大會
1997年6月27日
聯合國大會第S-19/2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十九屆特別會議通過的決議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S-19/1. 出席大會第十九屆特別會議各國代表的全權證書

  大會

  審議了全權證書委員會的報告以及其中所載建議,[1]

  核可全權證書委員會的報告。

1997年6月27日
第9次全體會議


  1. A/S-19/3,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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