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99号决议
← | 2698(2023)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99(2023)号决议 S/RES/2699(2023) 2023年10月2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700(2023) |
第9430次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中国、俄罗斯联邦)通过 |
第2699(2023)号决议
2023年10月2日安全理事会第9430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海地局势的所有决议和新闻谈话,并重申关于海地局势的第2692(2023)号决议,
重申对海地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
强调海地政府对于在海地全境保障安全、确保稳定、尊重法治和人权以及保护平民负有首要责任,表示严重关切武装团体和犯罪网络实施的越来越多的暴力行动,
重申建立一支专业、可自我维持、全面运作而且有适当规模、结构和装备并能履行所有警务职能的海地国家警察,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尊重人权、巩固民主和恢复海地司法系统活力至关重要,鼓励海地积极推行其在这些方面的计划,
最强烈地谴责日益增多的破坏海地和该区域和平、稳定与安全的暴力、犯罪活动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包括绑架、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贩运人口和偷运移民、杀人、法外杀戮以及武器走私,
强烈谴责海地境内侵害虐待儿童行为,并表示深切关注其严重性和数目;敦促所有行为体,特别是帮派和犯罪网络,立即停止和防止一切侵害虐待儿童行为,包括杀害和残伤、招募和使用、强奸以及其他形式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特别是针对女童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袭击学校和医院、绑架以及拒绝人道准入,
敦促所有行为体,包括海地帮派及其支持者,停止其破坏稳定的活动和犯罪活动,还敦促有能力对帮派施加影响的行为体采取行动,制止封锁当地市场供应和准入所需通道的行为,阻止破坏粮食来源,包括作物和牲畜,以及医疗和人道主义用品,强调指出暴力与粮食不安全之间的联系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强调需要在海地境内及该区域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环境,使人权特别是妇女权利得到尊重,儿童得到保护,有利于实行法治、确保国家机构正常运作和建立有效司法系统,并且便利开展人道主义运送,交付维持生命的水、燃料、粮食和医疗用品,
回顾其第2653(2022)号决议,其中针对帮派暴力和其他犯罪活动以及非法武器和资金流动猖獗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的威胁制定了制裁措施,还回顾第2664(2022)号决议,该决议取代第2653(2022)号决议第10段规定的资产冻结例外情况,
重申国际社会承诺满足海地的安全和人道主义需求,包括继续向联合国海地综合办事处(联海综合办)提供支持,
强调要消除海地不稳定的根源,就必须采取政治解决办法,在这方面还强调指出,迫切需要鼓励更广泛地参与政治进程,在政治进程中达成尽可能广泛的共识,以期在必要安全条件满足后立即展开透明、包容各方且有公信力的选举进程和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并恢复民主体制,
重申海地所有利益攸关方需要,包括在联海综合办的支持下,继续推动一个由海地人领导、海地人主导的政治进程,以便通过包容各方的海地全国对话,在妇女充分、平等、切实和安全地参加而且青年、民间社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均参与的情况下,举行自由、公正的立法选举和总统选举,还请海地所有利益攸关方紧急就可持续、有时限和共同接受的选举路线图达成协议,
表示注意到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知名人士小组最近访问了海地,欢迎该小组继续承诺支持政治对话,
确认该区域各国、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等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以及其他国际伙伴的关键作用,尤其是加共体及其知名人士小组在推动政治对话方面的关键作用,促请国际社会继续致力于支持海地努力克服目前的政治僵局以及和安全和人道主义局势,
表示注意到海地部长会议2022年10月6日直接呼吁部署一支国际特种部队和提供技术援助,以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努力打击猖獗的帮派暴力并重建安全,还表示注意到秘书长2022年10月8日的信(S/2022/747)、秘书长2023年4月14日的报告(S/2023/274),以及2023年7月6日牙买加代表加共体在安全理事会发表的声明,其中授权开展多国安全努力,并赋予适当任务授权,以支持海地国家警察,
严重关切海地人道主义局势持续严重恶化,包括人们被迫流离失所,敦促所有各方立即停止侵犯虐待行为,
表示注意到需要酌情与联海综合办及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协调,以减少帮派和社区暴力,确保尊重人权,建立儿童保护能力,注意到联海综合办和国际伙伴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以扩大国家警察的总体能力,而不局限于安全行动,包括增加国家警察人数,持续开展审查,提高面向社区的警务技能,加强预防和应对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能力,确保妇女在各级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工作并拥有代表权,确保尊重法治,并恢复在帮派控制区被摧毁的警察局,
强调需要在多国安全支助团的工作以外开展更广泛的努力,可持续地消除帮派暴力的根源,因为此种暴力源于政治、体制和社会经济不稳定,在这方面再次呼吁国际社会,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加强对海地长期经济、社会和体制发展的支持,即使在海地恢复稳定之后也应如此,
强调国际社会需要与海地人民协作开展长期努力,促进重建民主体制,包括组织自由公正的选举,
欢迎肯尼亚政府经与海地协商,在安全理事会第2692(2023)号决议一致鼓励向海地提供安全支持后,于7月29日宣布积极考虑应海地邀请并响应联合国秘书长的呼吁,领导一支多国特派团,还欢迎一些会员国对参与特派团作出的积极回应,
表示注意到2023年9月26日秘书长致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23/726),强烈表示希望安全理事会根据第七章给予授权,并表示希望,在肯尼亚代表团进行评估访问后,多国安全支助团将会帮助确保该国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而且能够与海地国家警察密切协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行动,
认识到制止向海地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对于创造安全行动环境,便利提供国际安全支持,包括部署多国安全支助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表示注意到肯尼亚政府于2023年9月21日发出呼吁,敦促联合国紧急设定一个适当框架,便利部署多国安全支助团,作为全面应对海地所面临挑战的一部分,呼吁安全理事会根据第七章通过一项决议,以根据海地及其人民的具体需求量身定制安全支助团,
认定海地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该区域的稳定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授权已向秘书长知会其参与决定的会员国与海地政府密切合作和协调,组建并部署一个由一个国家牵头的多国安全支助团,在本决议通过后最初为期12个月,并在本决议通过后9个月加以审查,但有一项谅解,即执行这一临时行动的费用将由自愿捐款以及具体会员国和区域组织的赞助款承担,并严格遵循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权法,以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努力在海地恢复安全,创造有利于举行自由公正选举的安全条件,具体做法是:
(a) 向海地国家警察提供业务支持,以利其努力打击帮派以及改善海地境内以绑架、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贩运人口、偷运移民、走私武器、杀人、法外处决以及武装团体和犯罪网络招募儿童为特征的安全状况,包括通过规划和开展联合安全支助行动来建设其能力;
(b) 向海地国家警察提供支持,以便保障机场、港口、学校、医院和主要交叉路口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和过境地点的安全;
2. 促请多国安全支助团通过向海地国家警察提供第1段所述的支持,帮助确保接受援助的民众不受阻碍、安全地获得人道主义援助;
3. 决定,为防止生命损失,多国安全支助团可根据海地2023年9月22日信中提出的请求,与海地国家警察协调,在其能力和部署地区范围内例外采取规模有限、有时限、适度且符合上文第1段所述目标的紧急临时措施,帮助海地国家警察维护基本的法律和秩序及公共安全,包括在必要时充分遵循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权法,实施逮捕和羁押;请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向安全理事会通报可能据此采取的任何措施的最新情况;
4. 促请会员国和区域组织根据多国安全支助团的迫切需要,提供人员、装备及必要财政和后勤资源,并邀请提供捐助的会员国书面告知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安全理事会和秘书长它们打算参加该支助团,还请海地和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定期向安全理事会和秘书长通报相关人员和装备部署的最新进展情况;
5. 授权参加驻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履行任务,同时严格遵守所有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权法;
6. 请多国安全支助团在规划和开展行动全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保护儿童和保护其他弱势群体是其整个任务期间一个贯穿各领域的问题;
7. 请参加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配备打击帮派行动、社区警务、保护儿童和妇女以及以受害人为中心防止和应对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方面的专家人员,并采取必要行动确保适当的行为和纪律,防止性剥削和性虐待,包括筛查所有人员和审查其他安全雇用做法,鼓励妇女在多国安全支助团各级任职,在部署前和支助团内部进行关于人权、儿童保护、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提高认识培训,并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察觉,确保在发生涉及其人员的此类行为案件时采取以幸存者和受害者为中心的安全对策,包括提供安全、便捷的投诉机制,及时调查所有不当行为指控,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并在有可信证据表明有关部队存在不当行为,包括普遍或整体存在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时,将所涉部队遣返回国;
8. 请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与海地政府和参加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协调,在多国安全支助团全面部署之前向安理会通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海地政府和参加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协商和合作,制定的行动构想、部署顺序、任务目标和结束状态、接战规则以及由自愿捐款供资的指示性资金需求和拟部署的人员数目;
9. 重申接战规则和关于使用武力的任何指令都应由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与海地和参加多国安全支助团的其他会员国协商制定,并应充分尊重海地主权,严格遵守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权法;
10. 请参加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确保在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框架内开展行动的本国特遣队遵守最高标准的透明度、行为和纪律,建立强有力合规机制以防止、调查、处理和公开报告涉及驻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侵犯或践踏人权行为;
11. 促请多国安全支助团建立监督机制,防止侵犯践踏人权行为,特别是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并确保部署期间的行动规划和实施均符合适用的国际法;
12. 请参加海地多国安全支助团的会员国按照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出版物《水质:准则、标准和保健:水相关传染病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与共同承担预防水传播疾病责任的海地当局合作,采取适当的废水管理和其他环境控制措施,防止水传播疾病的传入和蔓延;
13. 请多国安全支助团与联海综合办和联合国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努力恢复海地境内安全,包括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努力打击非法贩运和转用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加强对边界和港口的管理和控制;
14. 决定第2653(2022)号决议第11段内容应修改如下:
“决定,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初步为期一年,所有会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从本国领土或通过本国领土、或由本国国民、或使用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或飞机,直接或间接向海地供应、出售或转让小武器、轻武器和弹药,还决定,本项措施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a. 向联合国或联合国授权的特派团或在海地政府指挥下开展行动的安全部队供应、出售或转让小武器、轻武器或弹药,供这些实体使用或与这些实体协调使用,其唯一目的是促进在海地实现和平与稳定目标;
b. 经第2653(202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事先批准向海地供应、出售或转让小武器、轻武器和弹药以促进海地和平与稳定目标的其他活动;”
15. 促请海地各方充分配合多国安全支助团执行任务,并尊重多国安全支助团的安全和行动自由;
16. 请秘书长设立一个信托基金,作为一个机制,便利向多国安全支助团提供自愿捐款,以使任务得以执行和实施;
17. 申明秘书长可应多国安全支助团和多国安全支助团捐助方的请求,向多国安全支助团提供一揽子后勤支持,但须通过现有的自愿捐款,向联合国全额偿还费用,并充分遵守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
18. 请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确保最高标准的透明度和行为操守,在多国安全支助团于实地展开运作后,作为通过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定期提交报告的一部分,每三个月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支助团的组成以及确保适当行为操守及防止性剥削和性虐待的措施,并报告对行为失检和过度使用武力指控的调查情况;
19. 请秘书长至迟在本决议通过后九个月内,作为秘书长定期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报告的一部分,就多国安全支助团任务的可能调整或必要时的转变提出建议;
20. 请多国安全支助团领导层制订结束任务和撤出当地的战略,并在提交安全理事会的定期报告中载列有关此事项的资料;
21. 强调会员国、联合国各机关、组织和机构以及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在内的其他国际组织必须加倍努力,促进海地的体制、社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长期发展,以实现并维持稳定,消除贫困;
22. 强烈敦促海地当局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与加共体和联海综合办的斡旋充分合作,尽快达成妥协,从而形成尽可能广泛的共识;
2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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