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33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7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549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儿童与武装冲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再度承诺处理武装冲突对儿童产生广泛影响的问题,并重申决心确保第1612(2005)号决议和以往有关儿童与武装冲突的所有决议得到遵守和执行,这些决议是处理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问题的全面框架。

  “作为这一全面框架的一部分,安全理事会欣见自第1612(2005)号决议通过以来,尤其在以下三个领域取得了进展:

  • 安全理事会欣见拉迪卡·库马拉斯瓦米女士被任命为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新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安全理事会还欣见她到陷入武装冲突局势的地点实地开展活动,并打算到陷入这种局势的其他地点进行访问。安全理事会敦促武装冲突各方与秘书长特别代表以及儿童基金会和其他相关的联合国实体合作,终止违反适用的国际法招募和使用儿童兵的做法和其他所有侵犯和虐待儿童的行为。
  • 安全理事会欣见目前正在实施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监测和报告机制,邀请秘书长根据第1612(2005)号决议加快进行这项工作,并期待收到即将就这一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审查的结果。安全理事会知悉,适用这一机制已经在实地产生效果,并欣见各国政府、相关的联合国行为体和民间社会伙伴致力使这一机制实际运作。安全理事会为此请那些受武装冲突影响、尚未参与实施监测和报告机制的相关国家与秘书长特别代表和儿童基金会合作,自愿加入这一机制。
  • 安全理事会欣见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主席的报告(S/2006/497)叙述了工作组的活动。安全理事会欣见工作组在实施阶段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而且目前正在讨论秘书长关于陷入武装冲突局势各方的专题报告。安全理事会邀请工作组提出切实的建议,供安理会审议。

  “安全理事会强调指出,必须对发展,特别是对保健、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行持续的投资,确保儿童顺利地重新融入自己的社区,防止他们再次被招募入伍。必须确认和适当处理被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剥削的女孩的特殊境况。

  “安全理事会呼吁国际社会再接再厉,加大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力度。在这方面,安理会邀请所有有关各方,包括会员国、区域组织、儿童基金会、开发署、难民署、人权高专办、劳工组织和教科文组织等相关的联合国实体根据各自的任务规定、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民间社会,为此建立伙伴关系。安全理事会尤其邀请各捐助方提供额外资金,作为建立监测和报告机制及协助儿童重新融入社会的经费。安全理事会还期待新成立的建设和平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对这项努力作出贡献。

  “安全理事会期待秘书长将于2006年11月提交下一次报告,说明第1612(2005)号决议和以往有关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表示安理会决心处理这一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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