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6年第56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年12月20日安全理事会第5600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任何恐怖主义行为,无论其动机如何,何时发生和何人所为,都是无可辩解的犯罪行为。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决心根据《联合国宪章》为其规定的职责,打击一切形式恐怖主义。
“安全理事会重申关于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的第1373(2001)号决议和其他各项决议的重要性,呼吁各国优先履行这些决议为其规定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各国加入所有有关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充分利用目前可以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指导。
“安全理事会还重申需要根据《联合国宪章》采用一切手段,消除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安全理事会提醒各国:必须确保所有打击恐怖主义的措施都符合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为其规定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联合国全系统在反恐问题上开展合作的重要性,确认安理会愿意在执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A/RES/60/288)方面发挥它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呼吁联合国有关部厅、署和专门机构酌情根据它们现有的任务规定,审议如何实现反恐目标。
“安全理事会欣见反恐怖主义委员会通过积极主动完成它推动和监测各国执行工作的任务,再次注重加强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执行工作。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第1624(2005)号决议,鼓励反恐怖主义委员会继续开展工作,执行这一决议。
“安全理事会吁请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报告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安全理事会尤其鼓励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视需要定期向安理会通报尚未解决的问题,以便接受安理会的战略指导。
“安全理事会回顾它在第1535(2004)号决议中决定作为一项特别政治任务,设立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下称“反恐执行局”),接受委员会的政策指导,以加强委员会的能力,监测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继续有效开展它正在进行的能力建设工作。安全理事会强调,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的任务规定源于反恐怖主义委员会的任务规定。
“安全理事会又回顾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05/64),该声明列有2005年安理会对反恐执行局进行全面审查的结论,并决定在2006年12月31日前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查,由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负责筹备。安全理事会在今天的磋商过程中认可了由委员会起草并提交安理会的报告(S/2006/989),并同意报告的建议和结论。
“安全理事会欣见秘书长2006年12月15日关于反恐执行局应向谁提交报告的信(S/2006/1002)。安理会审议了这一事项,同意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关于反恐执行局应向谁提交报告的建议,以便反恐执行局从现在起直接向委员会提交它的工作计划和半年期报告。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安理会处理反恐问题的三个委员会(1267委员会、反恐委员会和1540委员会)及这些委员会的专家组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合作。安理会鼓励这三个委员会确保在同各国进行对话时,统一传达安理会努力打击恐怖主义的信息。它还鼓励三个委员会及其专家组避免重复,包括不向会员国重复索取执行情况的信息。在这方面,安理会鼓励三个委员会及其专家组继续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分享,特别是分享各国上报的执行情况信息。安理会将继续评估如何才能最有效地安排它的反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