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6年第56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6年12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560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重申,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和平和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任何恐怖主義行為,無論其動機如何,何時發生和何人所為,都是無可辯解的犯罪行為。

  「安全理事會重申它決心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其規定的職責,打擊一切形式恐怖主義。

  「安全理事會重申關於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的第1373(2001)號決議和其他各項決議的重要性,呼籲各國優先履行這些決議為其規定的義務。

  「安全理事會再次呼籲各國加入所有有關恐怖主義的國際公約和議定書,充分利用目前可以提供的各種援助和指導。

  「安全理事會還重申需要根據《聯合國憲章》採用一切手段,消除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

  「安全理事會提醒各國:必須確保所有打擊恐怖主義的措施都符合國際法,尤其是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為其規定的義務。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聯合國全系統在反恐問題上開展合作的重要性,確認安理會願意在執行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A/RES/60/288)方面發揮它的作用。

  「安全理事會呼籲聯合國有關部廳、署和專門機構酌情根據它們現有的任務規定,審議如何實現反恐目標。

  「安全理事會欣見反恐怖主義委員會通過積極主動完成它推動和監測各國執行工作的任務,再次注重加強第1373(2001)號決議的執行工作。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第1624(2005)號決議,鼓勵反恐怖主義委員會繼續開展工作,執行這一決議。

  「安全理事會籲請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報告第1373(2001)號決議的執行情況。安全理事會尤其鼓勵反恐怖主義委員會視需要定期向安理會通報尚未解決的問題,以便接受安理會的戰略指導。

  「安全理事會回顧它在第1535(2004)號決議中決定作為一項特別政治任務,設立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下稱「反恐執行局」),接受委員會的政策指導,以加強委員會的能力,監測第1373(2001)號決議的執行情況,繼續有效開展它正在進行的能力建設工作。安全理事會強調,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的任務規定源於反恐怖主義委員會的任務規定。

  「安全理事會又回顧安理會主席聲明(S/PRST/2005/64),該聲明列有2005年安理會對反恐執行局進行全面審查的結論,並決定在2006年12月31日前再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由反恐怖主義委員會負責籌備。安全理事會在今天的磋商過程中認可了由委員會起草並提交安理會的報告(S/2006/989),並同意報告的建議和結論。

  「安全理事會欣見秘書長2006年12月15日關於反恐執行局應向誰提交報告的信(S/2006/1002)。安理會審議了這一事項,同意反恐怖主義委員會關於反恐執行局應向誰提交報告的建議,以便反恐執行局從現在起直接向委員會提交它的工作計劃和半年期報告。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安理會處理反恐問題的三個委員會(1267委員會、反恐委員會和1540委員會)及這些委員會的專家組加強了相互之間的合作。安理會鼓勵這三個委員會確保在同各國進行對話時,統一傳達安理會努力打擊恐怖主義的信息。它還鼓勵三個委員會及其專家組避免重複,包括不向會員國重複索取執行情況的信息。在這方面,安理會鼓勵三個委員會及其專家組繼續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分享,特別是分享各國上報的執行情況信息。安理會將繼續評估如何才能最有效地安排它的反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