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6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67(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68(1999)号决议
1999年10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05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69(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99年2月26日第1229(1999)号和1999年5月7日第1237(1999)号决议,
回顾1999年1月21日和1999年8月24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9/3S/PRST/1999/26),
重申承诺维护安哥拉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重申造成安哥拉当前局势的主因是若纳斯·萨文比先生领导的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没有履行《和平协定》(S/22609,附件)、《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和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义务,
又重申只有通过和平手段才能实现持久和平与民族和解,在这方面重申《和平协定》、《卢萨卡议定书》和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的重要性,
表示关切目前的局势在人道主义方面对安哥拉平民造成的影响,
欢迎秘书长1999年8月11日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1999/871),以及信中提及的安哥拉共和国外交部长1999年7月26日给秘书长的信(S/1999/871,附件一)和秘书长8月2日给安哥拉共和国外交部长的信(S/1999/871,附件二),
重申认为联合国在安哥拉继续驻留能大有助于促进和平、民族和解、人权和区域安全,
1. 授权设立联合国安哥拉办事处(联安办事处),起初为期六个月,至2000年4月15日为止,配备所需人员,负责同政治、军事、警察和其他民事当局联络,以探讨恢复和平的有效措施,在能力建设、人道主义援助、促进人权等领域协助安哥拉人民,并协调其他活动;
2. 决定在联合国与安哥拉政府进一步协商之前,联安办事处将配置至多30名实务专业人员,以及必要的行政和其他支助人员;
3. 强调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协调股(人援协调股)将继续按目前的格局开展工作和取得经费;
4. 呼吁有关各方和特别是安盟确保联合国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安全、保障和行动自由,并充分尊重其地位;
5. 呼吁安哥拉政府和秘书长尽快缔结特派团地位协定;
6. 表示准备按秘书长与安哥拉政府协商后提出的建议,审查联合国在安哥拉驻留的格局和任务;
7. 秘书长每三个月提出报告,说明安哥拉的事态发展,包括建议安理会可以考虑采取哪些其他措施来促进安哥拉的和平进程;
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052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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