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97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997(2011)号决议 2011年7月11日安全理事会第657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苏丹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包括第1590(2005)号、第1627(2005)号、第1663(2006)号、第1706(2006)号、第1709(2006)号、第1714(2006)号、第1755(2007)号、第1812(2008)号、第1870(2009)号、第1919(2010)号和第1978(2011)号决议,

  注意到2011年5月27日苏丹外交部长给秘书长,并于5月31日转递安全理事会的信(S/2011/333),信中通知安全理事会主席,苏丹政府希望从7月9日起终止联苏特派团,

  重申其对苏丹和南苏丹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以及该区域和平事业的承诺,

  强调联苏特派团需要在特派团任务于2011年7月9日终止后有序撤离,

  审查了2011年5月17日秘书长的报告(S/2011/314),

  1. 决定自2011年7月11日起撤出联苏特派团;

  2. 吁请秘书长至迟于2011年8月31日完成撤出联苏特派团的所有军警人员和文职人员,但特派团清理结束所需人员除外;

  3. 请秘书长将联合国苏丹特派团(联苏特派团)的适当人员、设备、用品和其他资产,连同为履行新范围的职能所需适当人员和物资,转交南苏丹特派团和联阿安全部队;

  4. 请苏丹政府全面遵守2005年12月28日部队地位协定的所有规定,特别是:保证联合国不受阻碍地进入应完全由联合国控制和管辖的联合国房地;确保联苏特派团、其成员和承包商的行动自由及其车辆和飞机的自由通行,授权联合国在苏丹境内重新调配并不受阻碍地运出其设备、用品和其他资产;按照协定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免除一切税收、费用、收费和其他税费,直到特派团所有军事和文职人员最后离开苏丹;

  5. 强调需要从联苏特派团向联阿安全部队和南苏丹特派团平稳过渡;

  6. 请秘书长征求有关各方、非洲联盟高级别执行小组和其他合作伙伴的意见,向安全理事会提出联合国根据苏丹政府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北部分支6月28日签署的关于青尼罗州和南科尔多凡州政治和安全安排的《框架协议》,为青尼罗州和南科尔多凡州新的安全安排提供支持的可选办法,并表示随时准备在各方同意后,继续联合国目前在这两个州开展的行动,直到这些新的安全安排得到执行;

  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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