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997號決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997(2011)號決議 2011年7月11日安全理事會第6579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關於蘇丹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包括第1590(2005)號、第1627(2005)號、第1663(2006)號、第1706(2006)號、第1709(2006)號、第1714(2006)號、第1755(2007)號、第1812(2008)號、第1870(2009)號、第1919(2010)號和第1978(2011)號決議,

  注意到2011年5月27日蘇丹外交部長給秘書長,並於5月31日轉遞安全理事會的信(S/2011/333),信中通知安全理事會主席,蘇丹政府希望從7月9日起終止聯蘇特派團,

  重申其對蘇丹和南蘇丹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以及該區域和平事業的承諾,

  強調聯蘇特派團需要在特派團任務於2011年7月9日終止後有序撤離,

  審查了2011年5月17日秘書長的報告(S/2011/314),

  1. 決定自2011年7月11日起撤出聯蘇特派團;

  2. 籲請秘書長至遲於2011年8月31日完成撤出聯蘇特派團的所有軍警人員和文職人員,但特派團清理結束所需人員除外;

  3. 請秘書長將聯合國蘇丹特派團(聯蘇特派團)的適當人員、設備、用品和其他資產,連同為履行新範圍的職能所需適當人員和物資,轉交南蘇丹特派團和聯阿安全部隊;

  4. 請蘇丹政府全面遵守2005年12月28日部隊地位協定的所有規定,特別是:保證聯合國不受阻礙地進入應完全由聯合國控制和管轄的聯合國房地;確保聯蘇特派團、其成員和承包商的行動自由及其車輛和飛機的自由通行,授權聯合國在蘇丹境內重新調配並不受阻礙地運出其設備、用品和其他資產;按照協定及其修正案的規定免除一切稅收、費用、收費和其他稅費,直到特派團所有軍事和文職人員最後離開蘇丹;

  5. 強調需要從聯蘇特派團向聯阿安全部隊和南蘇丹特派團平穩過渡;

  6. 請秘書長徵求有關各方、非洲聯盟高級別執行小組和其他合作夥伴的意見,向安全理事會提出聯合國根據蘇丹政府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部分支6月28日簽署的關於青尼羅州和南科爾多凡州政治和安全安排的《框架協議》,為青尼羅州和南科爾多凡州新的安全安排提供支持的可選辦法,並表示隨時準備在各方同意後,繼續聯合國目前在這兩個州開展的行動,直到這些新的安全安排得到執行;

  7.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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