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395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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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395(197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希腊常驻代表一九七六年八月十日的信,
听取了并注意到希腊和土耳其两国外交部长在声明中提出的各点,
关切目前希腊与土耳其之间因爱琴海而产生的紧张局势,
铭记着《联合国宪章》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以及《宪章》第六章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与方法的各项规定,
注意到希腊与土耳其恢复并继续进行直接谈判以解决它们的歧见的重要性,
深知双方必须尊重彼此的国际权利和义务,并避免任何可能使局势恶化的事件,以致抵销它们寻求和平解决的努力,
1.呼吁希腊和土耳其两国政府在当前局势中表现最大程度的自制;
2.促请希腊和土耳其两国政府竭尽力量,减轻该地区现有的紧张局势,以利谈判的进行;
3.要求希腊和土耳其两国政府就它们的歧见恢复直接谈判,并呼吁它们竭尽力量,保证谈判产生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
4.请希腊和土耳其两国政府在这方面继续考虑适当的法律途径特别是国际法院,对于解决当前争端中它们可能确定的任何现存法律歧见,能够作出的贡献。
第一九五三次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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