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3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3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31号决议
1989年2月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32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9年2月8日
第631(198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87年7月20日第598(1987)号和1988年8月9日第619(1988)号决议

审议了1989年2月2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报告,并注意到其中表示的意见,

决定

(a)要求有关各方立即执行安全理事会第598(1987)号决议

(b)将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延长七个月二十二天,至1989年9月30日止;

(c)请秘书长在该期限结束时,就情况的发展和为执行第598(1987)号决议所采取的措施提出报告。


第2844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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