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7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6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70号决议
1990年9月25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71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0年9月25日
第670(199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0年8月2日第660(1990)号、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号、1990年8月9日第662(1990)号、1990年8月18日第664(1990)号、1990年8月25日第665(1990)号、1990年9月13日第666(1990)号和1990年9月16日第667(1990)号决议,

谴责伊拉克悍然违反第660(1990)662(1990)664(1990)667(1990)号决议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继续占领科威特,拒绝撤销其行动和结束对科威特的蓄意兼并,同时强迫拘留第三国国民,

并谴责伊拉克部队对待科威特国民的方式,包括违反国际法而采取措施,强迫他们离开本国,并对科威特境内的人民和财产滥行处置,

深感不安地注意到不断发生企图规避第661(1990)号决议所规定措施的情况,

并注意到一些国家已经限制其境内的伊拉克外交和领事人员的人数,另一些国家也正计划这样做,

决心以一切必要手段确保严格彻底地实施第661(1990)号决议规定的措施,

并决心确保安理会各项决定和《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五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得到遵守,

确认伊拉克政府违反上述各项决议或《宪章》第二十五或第四十八条的任何行动,例如1990年9月16日伊拉克革命指挥委员会第377号命令,都完全无效,

重申决心尽力运用政治和外交手段,确保其各项决议得到遵守,

欢迎秘书长进行斡旋,根据安理会有关决议推动和平解决,并赞赏地注意到他不断为此努力,

伊拉克政府强调,如果它仍不遵守第660(1990)661(1990)662(1990)664(1990)666(1990)667(1990)号决议的规定,安理会可能根椐《宪章》、包括第七章,采取进一步的严厉行动,

回顾《宪章》第一〇三条的规定,

兹根据《宪章》第七章,

1.要求所有国家履行其义务,保证严格彻底地遵守第661(1990)号决议,特别是其中第3、4和5段;

2.确认第661(1990)号决议适用于一切运输工具,包括飞机在内;

3.决定所有国家,不论在本决议通过之日以前所签订的任何国际协定或任何合同或所发给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曾经授予任何权利或规定任何义务,均不得准许任何来往伊拉克或科威特的飞机载运货物自其领土起飞,除非所载运的是经安全理事会或安全理事会关于伊拉克与科威特间局势的第661(1990)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授权并按照666(1990)号决议在人道主义情况下提供的食物,或纯属医疗目的的用品或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专用的物品;

4.并决定所有国家均不得准许要飞往伊拉克或科威特着陆的、不论在何国注册的任何飞机,飞越其领土,除非:

(a)飞机在该国指定的伊拉克或科威特境外的一个机场着陆,以便接受检查,保证机上没有违反第661(1990)号决议或本决议规定的货物,为此目的,可以将飞机扣留必要的一段时间;

(b)该次飞行业经安全理事会所设委员会核可;或

(c)该次飞行业经联合国证明纯为军事观察团服务;

5.又决定每个国家均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一切在其境内注册的飞机、或主要营业地或永久住所在其境内的经营者所经营的飞机,遵守第661(1990)号决议和本决议的各项规定;

6.还决定所有国家均须将不适用上文第4段的着陆规定而在其领土与伊拉克或科威特之间的飞行及该飞行的目的,及时通知安全理事会所设委员会;

7.要求所有国家进行合作,采取必要措施,在符合国际法包括1944年12月7日《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情况下,确保切实执行第661(1990)号决议和本决议的规定;

8.并要求所有国家扣留进入其港口、正式或已经被用于违反第661(1990)号决议的任何伊拉克注册船舶,或不准这类船舶进入其港口,但经国际法承认为保障人命所必要的情况除外;

9.提醒所有国家,根椐[[联合国安理会第661号决议|第661(1990)号决议],它们有义务冻结在其境内的伊拉克资产,保护在其境内的科威特合法政府及其机构的资产,并向安全理事会所设委员会报告这些资产的情况;

10.还要求所有国家向安全理事会所设委员会提供资料,说明它们为执行本决议各项规定而采取的行动;

11.确认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联合国系统内其他国际组织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实施第661(1990)号决议和本决议的规定;

12.决定:如有一国、或其国民、或通过其领土,规避第661(1990)号决议或本决议的规定时,即考虑对该国采取措施,以杜绝这类规避行为;

13.重申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适用于科威特,伊拉克作为公约缔约国有义务完全遵守《公约》的所有规定,特别是根据《公约》应对其所犯的严重违约行为负责,而作出或下令作出严重违约行为的个人也应负责。


第2943次会议以14票对1票(古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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