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8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8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85号决议
1991年1月31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86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1年1月31日
第685(199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87年7月20日第598(1987)号、1988年8月9日第619(1988)号、1989年2月8日第631(1989)号、1989年9月29日第642(1989)号、1990年3月29日第651(1990)号、1990年9月27日第671(1990)号和1990年11月28日第676(1990)号决议,

审议了1991年1月28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报告,并注意到其中所表示的意见,

1.决定按照秘书长的建议,将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再延长一个月,即至1991年2月28日止;

2.秘书长在1991年2月内提出一份报告,说明他同各方就观察团的未来进行进一步协商的情况,以及他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第2976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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