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68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8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85號決議
1991年1月3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86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1年1月31日
第685(199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87年7月20日第598(1987)號、1988年8月9日第619(1988)號、1989年2月8日第631(1989)號、1989年9月29日第642(1989)號、1990年3月29日第651(1990)號、1990年9月27日第671(1990)號和1990年11月28日第676(1990)號決議,

審議了1991年1月28日秘書長關於聯合國伊朗和伊拉克軍事觀察團的報告,並注意到其中所表示的意見,

1.決定按照秘書長的建議,將聯合國伊朗和伊拉克軍事觀察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一個月,即至1991年2月28日止;

2.秘書長在1991年2月內提出一份報告,說明他同各方就觀察團的未來進行進一步協商的情況,以及他對這個問題的建議。


第297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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