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94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94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941号决议
1994年9月23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942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4年9月23日
第941(199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前各项有关的决议,

重申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注意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和其他有关报告(S/1994/265和S/1994/674)内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关于危及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波斯尼亚塞族部队控制的那些地区的非塞族人民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方面的资料,

严重关切波斯尼亚塞族部队在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和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其他塞族控制的地区继续进行有系统的恐怖运动,即如上述报告第5至第79段内所述的那些恐怖运动,

强调波斯尼亚塞族部队的这种“种族清洗”行径显然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并对和平努力构成严重威胁,

表示深切关注波斯尼亚塞族武装部队继续拒绝按照1994年9月2日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S/PRST/1994/50)内的要求使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联合国保护部队(联保部队)立即畅通无阻地进入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和波斯尼亚塞族控制的其他地区,

认识到国际法庭对在前南斯拉夫领土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有管辖权,而安理会对其以前各项关于与国际法庭合作的重要性的决议仍然作出承诺,

决心消除可恶的、有系统的“种族清洗”行径,不管是在何处发生,也不管是何人所犯,

确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的局势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重申决心确保联保部队的安全及使它在进行所有任务时能自由行动,并为此目的,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重申冲突各方应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特别是1949年8月12日各项《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2.强烈谴责所有侵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特别是包括在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和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塞族控制的其他地区犯下不可接受的“种族清洗”行径,并重申那些犯下或下令犯下这些行为的人应对这些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3.重申支持该既定原则,即在胁迫之下作出的所有声明和行动,特别是关于土地和所有权的所有声明和行动,均为无效,并应使所有流离失所者能够安全返回其以前的家园;

4.要求波斯尼亚塞族当局立即停止进行其“种族清洗”运动;

5.要求波斯尼亚塞族一方允许秘书长特别代表、联保部队、难民专员办事处和红十字委员会立即畅通无阻地进入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和其他有关地区;

6.秘书长作出安排,在情况许可下使联保部队和联合国监测员部署在巴尼亚卢卡、比耶利纳和其他有关地区,并加强其在这方面的各项努力;

7.又请秘书长迫切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8.决心考虑采取安理会可能认为必要的其他步骤;

9.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3428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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