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四

四(一九四六). 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决议案

  查联合国一会员国前曾依据宪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促请安全理事会注意西班牙之情势,并请求安全理事会宣布此项情势业已引起国际磨擦,且危及国际和平及安全,

  因此,安全理事会,

  鉴于理事会中对于佛朗哥政权曾作一致之道义谴责,金山联合国组织会议12及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13曾通过关于西班牙之决议案,及安全理事会理事国曾各表明其关于佛朗哥政权之意见,

  兹决定继续探讨此事,俾断定西班牙情势已否引起国际磨擦,危及国际和平及安全;如查明属实,届时再决定联合国采取何项实际步骤,

  为此,安全理事会指派一以五理事国组成之小组委员会,负责审查各方前此就西班牙情势向理事会发表之陈述,收取其他陈述及文件,并从事其认为必要之调查,然后于五月杪以前向理事会具报。

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十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一(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



12 参阅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I/10,有关联合国宪章第三章之讨论。

13 参阅大会第一届会第一期会议所通过决议案,中文本第四十五页,一九四六年二月九日决议案三十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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