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

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
作者:李大钊
1917年2月4日
1917年2月4日《甲寅》日刊署名:守常

  余既绝对排斥以孔道规定于宪法之主张,乃更进而略述自然的伦理观,以判孔子于中国今日之社会,其价值果何若者。

  吾人生于今日之知识世界,唯一自然之真理外,举不足劳吾人之信念,故吾人之伦理观,即基源于此唯一自然之真理也。历稽中国、印度,乃至欧洲之自古传来之种种教宗哲派,要皆以宇宙有一具绝对理性、绝对意思之不可思议的、神秘的大主宰。曰天,曰神,曰上帝,曰绝对,曰实在,曰宇宙本源,曰宇宙本体,曰太极,曰真如,名称虽殊,要皆指此大主宰而言也。由吾人观之,其中虽不无一二叶于学理的解释,而其或本宗教之权威,或立理想之人格,信为伦理之渊源而超乎自然之上,厥说盖非生于今日世界之吾人所足取也。

  吾人以为宇宙乃无始无终自然的存在。由宇宙自然之真实本体所生之一切现象,乃循此自然法而自然的、因果的、机械的以渐次发生渐次进化。道德者,宇宙现象之一也。故其发生进化亦必应其自然进化之社会。而自然变迁,断非神秘主宰之惠与物,亦非古昔圣哲之遗留品也。

  余谓孔子为数千年前之残骸枯骨,闻者骇然,虽然无骇也。孔子于其生存时代之社会,确足为其社会之中枢,确足为其时代之圣哲,其说亦确足以代表其社会其时代之道德。使孔子而生于今日,或更创一新学说以适应今之社会,亦未可知。而自然的势力之演进,断非吾人推崇孔子之诚心所能抗,使今日返而为孔子之时代之社会也。而孔子又一死而不可使之复生于今日,以应乎今日之社会而变易其说也。则孔子之于今日之吾人,非残骸枯骨而何也?

  余谓孔子为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闻者骇然,虽然无骇也。孔子生于专制之社会,专制之时代,自不能不就当时之政治制度而立说,故其说确足以代表专制社会之道德,亦确足为专制君主所利用资以为护符也。历代君主,莫不尊之祀之,奉为先师,崇为至圣。而孔子云者,遂非复个人之名称,而为保护君主政治之偶象矣。使孔子而生于今日,或且倡民权自由之大义,亦未可知。而无如其人已为残骸枯骨,其学说之精神,已不适于今日之时代精神何也!故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象的权威也;非掊击孔子,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

  盖尝论之,道德者利便于一社会生存之习惯风俗也。古今之社会不同,古今之道德自异。而道德之进化发展,亦泰半由于自然淘汰,几分由于人为淘汰。孔子之道,施于今日之社会为不适于生存,任诸自然之淘汰,其势力迟早必归于消灭。吾人为谋新生活之便利,新道德之进展,企于自然进化之程,少加以人为之力,冀其迅速蜕演,虽冒毁圣非法之名,亦所不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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