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倫理觀與孔子

自然的倫理觀與孔子
作者:李大釗
1917年2月4日
1917年2月4日《甲寅》日刊署名:守常

  余既絕對排斥以孔道規定於憲法之主張,乃更進而略述自然的倫理觀,以判孔子於中國今日之社會,其價值果何若者。

  吾人生於今日之知識世界,唯一自然之真理外,舉不足勞吾人之信念,故吾人之倫理觀,即基源於此唯一自然之真理也。歷稽中國、印度,乃至歐洲之自古傳來之種種教宗哲派,要皆以宇宙有一具絕對理性、絕對意思之不可思議的、神秘的大主宰。曰天,曰神,曰上帝,曰絕對,曰實在,曰宇宙本源,曰宇宙本體,曰太極,曰真如,名稱雖殊,要皆指此大主宰而言也。由吾人觀之,其中雖不無一二葉於學理的解釋,而其或本宗教之權威,或立理想之人格,信為倫理之淵源而超乎自然之上,厥說蓋非生於今日世界之吾人所足取也。

  吾人以為宇宙乃無始無終自然的存在。由宇宙自然之真實本體所生之一切現象,乃循此自然法而自然的、因果的、機械的以漸次發生漸次進化。道德者,宇宙現象之一也。故其發生進化亦必應其自然進化之社會。而自然變遷,斷非神秘主宰之惠與物,亦非古昔聖哲之遺留品也。

  余謂孔子為數千年前之殘骸枯骨,聞者駭然,雖然無駭也。孔子於其生存時代之社會,確足為其社會之中樞,確足為其時代之聖哲,其說亦確足以代表其社會其時代之道德。使孔子而生於今日,或更創一新學說以適應今之社會,亦未可知。而自然的勢力之演進,斷非吾人推崇孔子之誠心所能抗,使今日返而為孔子之時代之社會也。而孔子又一死而不可使之復生於今日,以應乎今日之社會而變易其說也。則孔子之於今日之吾人,非殘骸枯骨而何也?

  余謂孔子為歷代帝王專制之護符,聞者駭然,雖然無駭也。孔子生於專制之社會,專制之時代,自不能不就當時之政治制度而立說,故其說確足以代表專制社會之道德,亦確足為專制君主所利用資以為護符也。歷代君主,莫不尊之祀之,奉為先師,崇為至聖。而孔子云者,遂非復個人之名稱,而為保護君主政治之偶象矣。使孔子而生於今日,或且倡民權自由之大義,亦未可知。而無如其人已為殘骸枯骨,其學說之精神,已不適於今日之時代精神何也!故余之掊擊孔子,非掊擊孔子之本身,乃掊擊孔子為歷代君主所雕塑之偶象的權威也;非掊擊孔子,乃掊擊專制政治之靈魂也。

  蓋嘗論之,道德者利便於一社會生存之習慣風俗也。古今之社會不同,古今之道德自異。而道德之進化發展,亦泰半由於自然淘汰,幾分由於人為淘汰。孔子之道,施於今日之社會為不適於生存,任諸自然之淘汰,其勢力遲早必歸於消滅。吾人為謀新生活之便利,新道德之進展,企於自然進化之程,少加以人為之力,冀其迅速蛻演,雖冒毀聖非法之名,亦所不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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