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政/第四章

第三章 省议会议员选举 台湾选政
第四章 县市议会议员选举
第五章 县市长选举

第一节 槪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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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县市于卅五年间,即分别成立县市参议会,惟县市参议员系由间接选举产生。卅九年,本省奉准实施县市地方自治,公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依照该纲要规定:“县市设县市议会,县市议会议员由县市公民选举之”。省府即于卅九年七月起,开始办理第一届县市议会议员选举,迄今已历四届。县市议会议员之任期原规定为二年,自第三届起,修改为三年。各县市议会之成立日期,第一届自卅九年八月至四十年三月次第成立;第二届于四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一日分两期成立;第三届于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廿一日仍分两期成立;第四届于四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兹将各县市历届县市议会议长、副议长姓名列表如左:

县市别 职别 届别 备考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台北县 戴德发 戴德发 白金泉 苏清波 第二届议长戴德发于四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谢文程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王以文 王以文 朱福春 蔡金钟
宜兰县 甘阿炎 甘阿炎 林才添 林才添 第一届副议长王清标于四十年十月辞职,依法补选,林学德当选为副议长。第二届议长甘阿炎于四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陈锡钦当选为议长。第三届议长林才添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吴佩馨当选为议长,陈银生当选为副议长。第四届议长林才添于四九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陈进东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王清标 卢琳荣 吴佩馨 陈进东
桃园县 黄恭士 吴鸿麟 李盖日 吴文全 第一届议长黄恭士于四十一年九月病逝,依法补选,刘阿圳当选为议长。
第三届副议长黄宗宽于四六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赵承禄当选为副议长。
第四届议长吴文全辞职,依法补选,蔡达三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黄宗宽 黄标和
新竹县 张式谷 陈添登 庄金火 郑玉田 第四届副议长陈锦相于四九年五月辞职。
副议长 何干钦 姜瑞金 姜瑞金 陈锦相
苗栗县 陈恺悌 沈炳英 黄文发 魏纶洲
副议长 何允文 王天赐 黄连风 汤庆松
台中县 李晨钟 李晨钟 邱秀松 第三届议长邱秀松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杨丁当选为议长,王子癸当选为副议长。
副议长 林春木 张振辉 林朝堂
彰化县 赖维种 赖维种 杨春木 周天启 第二届议长赖维种于四三年六月辞职,依法补选,杨春木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吴在琨 吴在琨 吕俊杰 陈时英
南投县 蔡铁龙 蔡铁龙 蔡铁龙 杨昭璧 第二届议长蔡铁龙于四二年六月辞职,依法补选,杨昭璧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杨昭璧 林益川 林瑞滨 简清章
云林县 王吟贵 骆万得 张春盛 吴兴旺 第二届议长骆万得于四二年八月病故,依法补选,副议长张春盛当选为议长,洪丁壬当选为副议长。
副议长 赵文王 张春盛 萧茂霖 谢芳庆
嘉义县 黄启显 黄启显 王国柱 王国柱 第二届议长黄启显于四十三年辞职,依法补选,王国柱当选为议长。
第四届议长王国柱于四七年六月死亡,依法补选,刘万得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吴原甲 吴原甲 黄清江
台南县 陈华宗 陈华宗 陈华宗 陈华宗 第三届副议长杨英于于四六年一月辞职,依法补选,谢文生当选为副议长。
第四届议长陈华宗于四十八年十一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廖乾定当选为议长,谢文生当选为副议长。
副议长 杨群英 杨群英 杨群英 廖乾定
高雄县 陈清文 戴良庆 陈清文 陈清文
副议长 林添丁 黄占岸 刘富礼 吴尚卿
屏东县 林石城 林石城 董锦树 董锦树 第二届议长林石城于四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董锦树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林富仑 林富仑 李金禄 李金禄
台东县 吴金玉 黄拓荣 黄拓荣 许添枝 第一届议长吴金玉于四十一年二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罗义雄当选为议长。黄拓荣当选为副议长。第三届议长黄拓荣于四十六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许添枝当选为议长,邱贵春当选为副议长。
副议长 罗义雄 许添枝 许添枝 吴泉兴
花莲县 林永梁 林永梁 黄福寿 柯丁选 第二届议长林永梁,副议长林茂盛同于四十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杨清枝当选为议长,梁阿标当选为副议长。
第四届议长柯丁选于四十九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叶祐庚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林茂盛 林茂盛 梁阿标 梁阿标
澎湖县 郑大洽 郑大洽 郑大洽
副议长 陈乾坤 许瑞庆 郑春满 郑春满
台北市 黄启瑞 黄启瑞 张祥传 张祥传
副议长 张祥传 张祥传 王飞龙 周财源
基隆市 黄树水 蔡火炮 蔡火炮 蔡火炮
副议长 杨阿寿 苏德良 杨阿寿 简林朝波
台中市 徐灶生 徐灶生 张启仲 邱钦洲 第二届议长徐灶生于四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邱钦洲当选为议长,刘火旺当选为副议长。
第四届议长邱钦洲于四九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副议长刘火旺当选为议长,蔡志昌当选为副议长
副议长 邱钦洲 邱钦洲 刘火旺 刘火旺
台南市 叶禾田 辛文炳 辛文炳 第一届议长叶禾田于四十一年九月辞职,依法补选,杨请当选为议长。
第二届议长杨请于四三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辛文炳当选为议长。
第三届副议长黄仲甫于四十九年二月病逝,依法补选,蔡丁赞当选为副议长。
第四届议长辛文炳于四十九年五月辞职。
副议长 辛文炳 白世维 黄仲甫 蔡丁赞
高雄市 林仁和 孙马谅 陈武璋 黄载德 第三届议长陈武璋于四十六年五月辞职,依法补选,锺宗庙当选为议长。
副议长 陈玉波 陈武璋 张承 汪雨辰

第二节 第一届县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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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县市议会第一届议员选举,省政府遵照行政院分期分区办理之指示,将全省廿一县市划分为六期办理,自卅九年七月二日起,至四十年一月廿八日全部完成。第一期为花莲、台东两县。第二期为台中、台南、台北、基隆等四市及澎湖县。第三期为台北、屏东、高雄等三县及高雄市。第四期为桃园、苗栗、新竹等三县。第五期为宜兰、台中、彰化、南投等四县。第六期为台南、云林、嘉义等三县。

各县市办理议会议员选举,均依照规定,于选举两个月前成立选举事务所,再于各选举区成立选举分事务所,选举事务所各置委员三人,组织选举委员会,以县市长为当然委员兼主席,其馀委员人选,由选举监督遴选当地公正人士,报请省政府派充。各县市议会议员选举事务所委员姓名及各选务所、各选举区分事务所成立日期见本节附表一。

县市议会第一届议员选举,全省廿一县市共划分为一五五个选举区,应选出县市议会议员八一四人。全省各县市申请登记为候选人,经审核合格公告者,共计一、八三一人,中途放弃竞选者四人,实际参加竞选者共一、八二七人,计男一、七一一人,女一一六人。各县市选举区数、应选出议员人数、候选人数及候选人公告日期如下表:

县市别 选举区数 应选出
议员人数
候选人数 候选人名单
公告日期
合计
台北县 一〇 六〇 一四二 一三五 三九、、二六
宜兰县 二七 五三 四九 四〇、一、
桃园县 三五 七七 七六 三九、一二、一八
新竹县 三七 九〇 八七
苗栗县 三五 六九 六三
台中县 四七 七〇 六六 四〇、一、
彰化县 一〇 六九 一二六 一一五 一一
南投县 三〇 六三 五九
云林县 五一 一〇〇 九三 四〇、一、
嘉义县 五三 一一五 一一一
台南县 一一 六一 一一七 一〇七 一〇
高雄县 一〇 四七 一一五 一〇七 三九、一一、二七
屏东县 一三 五一 一四九 一三八 一一
台东县 一〇 二五 五八 五五 三九、六、二五
花莲县 三四 七六 七三 三九、六、一一
澎湖县 一五 二九 二七 三九、九、一八
台北市 五〇 一三〇 一二〇 一〇 三九、九、一一
基隆市 一五 四九 四四 三九、九、一〇
台中市 二一 四五 四二 三九、九、
台南市 二三 六一 五九
高雄市 二八 九三 八五 三九、一一、二六

全省计分六期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人共三、四三〇、九一六人,设三、〇二一个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二、七六九、六九六人,投票率为百分之八〇·七三,选出县市议会议员八一四人,其中女性议员六十九人。各县市投票日期、投票情形、当选人数、及各县市议会成立日期等选举槪况,见本节附表二。各县市议会议员之性别、籍别、年龄、学历、职业、党籍统计见本节附表三。

附表一:
台湾省各县市议会第一届议员选举事务所委员姓名及各选务所曁各选举区分事务所成立日期一览表
县市别 委员兼主席 委员 各选务所成立日期 各选举区分事务所
成立日期
台北县 梅达夫 卢阿山 施季言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一一、
宜兰县 方家慧 卢缵祥 蓝渌淮 三九、十一、二七 三九、十二、
桃园县 刘梓胜 三九、十一、一三 三九、十一、二〇
新竹县 陈贞彬 张式谷 陈旺成
苗栗县 邓仲演 黄运金 汤长城
台中县 冯世欣 杨天赋 庄垂胜 三九、十一、二七 三九、十二、
彰化县 陈锡卿 李君曜 谢如松
南投县 白福顺 张庆章
云林县 曾纪文 李茂炎 陈馀泉 三九、十二、 三九、十二、十一
嘉义县 罗仲若 许世贤 施金龙
台南县 薛人仰 杨群英 郭清泉
高雄县 董中生 林金钟 刘朝四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十一、
屏东县 何举帆 陈文石 张明色
台东县 黄式鸿 陈振宗 戴明福 三九、五、一〇 三九、五、二〇
花莲县 曹汇川 梁阿标 吴万恭
澎湖县 李玉林 吴尔聪 高顺贤 三九、八、 三九、八、一〇
台北市 吴三连 蔡式谷 林呈禄
基隆市 谢贯一 张振生 林应时
台中市 陈宗熙 林金标
台南市 卓高煊 韩石泉 黄碧麟
高雄市 陈保泰 彭清靠 陈启川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十一、

附表二

台湾省各县市议会第一届议员选举槪况表

县市别 投票日期 人口数 选民数 投票人数 投票率
(%)
候选人 当选人 议会成立
日期
合计 本省籍 外省籍 合计 本省籍 外省籍
小计 小计
3,430,916 2,769,696 80.73 1,827 1,711 116 1,650 98 61 18 814 745 69 733 57 12 12
台北县 39 12 17 589,438 267,554 215,913 80.70 142 135 7 132 5 3 2 60 55 5 55 3 2 40 1 4
宜兰县 40 1 21 256,246 116,428 97,935 84.12 53 49 4 49 4 27 25 2 25 2 40 2 14
桃园县 40 1 7 352,269 153,685 126,624 82.39 77 76 1 76 1 35 34 1 34 1 40 1 25
新竹县 40 1 7 355,010 152,534 132,517 86.88 90 87 3 81 2 6 1 37 34 3 34 2 1 40 1 23
苗栗县 40 1 7 339,657 148,591 130,000 87.49 69 63 6 63 6 35 31 4 31 4 40 1 29
台中县 40 1 21 464,647 204,300 162,600 79.59 70 66 4 65 4 1 47 43 4 42 4 1 40 2 14
彰化县 40 1 21 686,349 298,784 250,851 83.96 126 115 11 114 10 1 1 69 63 6 63 6 40 2 4
南投县 40 1 21 297,893 132,247 117,627 88.94 63 59 4 58 4 1 30 27 3 26 3 1 40 2 8
云林县 40 1 28 510,317 223,147 175,897 78.83 100 93 7 93 7 51 46 5 46 5 40 2 21
嘉义县 40 1 28 525,952 230,575 196,498 85.22 115 111 4 106 4 5 53 49 4 48 4 1 40 2 21
台南县 40 1 28 610,772 270,861 229,499 84.73 117 107 10 107 9 1 61 55 6 55 5 1 40 2 12
高雄县 39 12 17 446,806 197,492 164,164 83.12 115 107 8 107 7 1 47 43 4 43 3 1 40 1 11
屏东县 39 12 17 467,032 208,969 179,234 85.77 149 138 11 136 9 2 2 51 47 4 47 3 1 40 1 16
台东县 39 7 16 112,690 52,979 48,609 91.75 58 55 3 55 3 25 23 2 23 2 39 8 1
花莲县 39 7 2 171,630 80,233 58,572 73.00 76 73 3 69 2 4 1 34 31 3 30 2 1 1 39 8 1
澎湖县 39 10 8 79,928 37.466 27,805 74.21 29 27 2 27 2 15 14 1 14 1 39 10 27
台北市 39 10 1 503,975 280,483 153,597 54.76 130 120 10 98 7 22 3 50 45 5 41 3 4 2 39 11 29
基隆市 39 10 1 145,236 71,644 54,817 76.51 49 44 5 37 3 7 2 15 14 1 13 1 1 39 10 24
台中市 39 9 24 206,048 85,030 68,620 80.70 45 42 3 42 3 21 19 2 19 2 39 10 16
台南市 39 9 24 228,212 100,388 80,663 80.35 61 59 2 58 2 1 23 21 2 20 2 1 39 10 18
高雄市 39 12 17 281,250 117,526 97,654 83.09 93 85 8 77 4 8 4 28 26 2 24 2 2 40 1 11
备注:(一)本表根据各县市议会议员选举事务所报表汇编 (二)人口数系选举监督划定各该县市选举区时(选举投票二个月前)之统计数 (三)投票率系投票人数与选民数之百分比 (四)候选人如有事后申请撤销候选人登记者概不计入
附表三
台湾省各县市议会第一届议员性别籍贯年龄学历职业党籍统计表
性别 议员人数 以籍贯分 以年龄分 以学历分 以职业分 以党籍分
本籍 非本籍 未满二五岁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岁以上 考试及格 大学曁专科 中等学校 小学 其他 农业 矿业 工业 商业 交通运输业 公务 自由职业 人事服务 其他 无业 职业不明 国民党 青年党 民社党 无党派
本省他县市 外省 高考 普考

第三节 第二届县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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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议会第一届成立,以花莲、台东二县于三十九年八月一日为最早,云林、嘉义二县于四十年二月二十一日为最迟,依照规定,县市议会议员之任期为二年,则第二届县市议员选举,应于四十一年六月起,开始办理,须至四十二年二月始可全部竣事,不但时间拖延过长,且同届任期参差甚大,尤非所宜。第一届之所以分期办理者,系适应当时环境及事实需要,第二届自宜改善。因而呈准行政院将全省二十一县市第二届县市议员选举改分为二期办理。第一期为台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澎湖六县,及台北、基隆、台中、台南、高雄五市。第二期为宜兰、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台南十县。

第一期选举之县市,经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告,定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举行投票,各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成立。第二期选举之各县,亦经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二年一月三日公告,定四十二年二月八日举行投票,各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二年元月六日成立。各县市选举事务所委员兼主席、委员,及总干事之姓名见本节附表一。

第二届县市议员选举,全省二十一县市共划分为一五〇个选举区,应选出县市议会议员八六〇人。全省各县市申请登记为候选人,经审核合格公告者,共计一、八六九人,中途放弃竞选者二十五人,而实际参加竞选者共一、八四四人,计男一、六二〇人,女二二四人。兹将各县市选举区数,应选举议员人数,及候选人数如下表:

全省计分二期,分别于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四十二年二月八日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人共三、七一五、五五二人,设三、五八九个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二、九六一、九四一人,投票率为百分之七九·七二。选出县市议会议员八六〇人,其中女性议员七十四人。第一期选举之十一县市,其县市议会于四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选举之十县,其县议会于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各县市投票情形及当选人数选举槪况见本节附表二。各县市议会议员之性别、籍别、年龄、学历、职业、党籍统计见本节附表三。

第四节 第三届县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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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议会第二届议员之任期,第一期选举之十一县市,于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届满,第二期选举之十县,于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届满。第三届县市议员选举,仍照第二届成例,分为二期办理,各期办理选举之县市,亦与第二届相同。第一期选举之县市,经县市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告,定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选举之各县,亦经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公告,定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举行投票,各县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成立。各县市选举事务所委员兼主席、委员,及总干事之姓名见本节附表一。

第三届县市议员选举,全省二十一县市共划分为一四九个选举区,应选出县市议会议员九二八人。全省各县市申请登记为候选人,经审核合格公告者,共计一、六〇〇人,中途放弃竞选者二十一人,实际参加竞选者一、五七九人,计男一、四三七人,女一四二人。兹将各县市选举区数、应选举议员人数,及候选人数如下表:

全省计分二期,分别于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及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人共三、九九七、二二六人,设三、八五〇个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三、一五三、一八一人,投票率为百分之七八·八八。选出县市议会议员九二八人,其中女性议员九十四人。第一期选举之十一县市,其县市议会于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选举之十县,其县议会于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各县市投票情形及当选人数等选举槪况见本节附表二。各县市议会议员性别、籍别、年龄、学历、职业、党籍统计见本节附表三。

第五节 第四届县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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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议会第三届议员之任期,分别于四十六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一日届满,为使议员任期及改选投票日期全省均能一致起见,特呈准行政院将第三届第一期选举之十一县市议会议员任期延长至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与第二期选举之十县议会议员任期同时届满,而将第四届县市议员选举,全省二十一县市合倂一次办理。经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六年十二月九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一月十九日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成立,各选务所之委员兼主席、委员,及总干事之姓名见本节附表一。

第四届县市议员选举,全省二十一县市共划分为一五一个选举区,应选出县市议会议员一、〇二五人。各县市选举事务所于四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受理候选人申请登记,经审查合格公告之候选人全省共计一、六四七人,中途放弃竞选者二十六人,实际参加竞选者共一、六二一人,计男一、四五三人,女一六八人。兹将各县市选举区数,应选举议员人数,及候选人数如下表:

全省均于四十七年一月十九日举行投票,各县市选举人共四、三四〇、六九一人,设四、四三八个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三、三九九、〇二二人,投票率为百分之七八·三一。选出县市议会议员一、〇二五人,其中女性议员一〇一人。各县市议会于四十六年二月廿一日成立。各县市投票情形及当选人数等选举槪况见本节附表二,各县市议会议员性别、籍别、年龄、学历、职业、党籍统计见本节附表三。

第六节 补选与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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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县市议员选举,宜兰县第八选举区选出之议员游仲健,因参加省议员竞选于四十年十月十九日辞职,屏东县第十一选举区选出之议员潘福隆,因参加省议员竞选于四十年十月十八日辞职,澎湖县第二选举区选出之议员吴再此,于四十年十一月七日出缺,该选举区等议员名额仅有一名,依法均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年十二月八日公告,定四十一年二月十日三县同时举行投票,各县选举事务所统于四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分别办理补选结果,宜兰县候选人游仲健以得票七六〇票再度当选为该县议员,(游仲健参加省议员竞选,未当选补选时又参加竞选。)屏东县候选人邱传顺以得票一、一四三票,澎湖县候选人颜荣华以得票一、六七七票,分别当选为各该县议员。

第二届县市议员选举,台南市第二选举区选出之议员杨请,因当选该市市长,于四十三年五月四日辞职,议员吴森焱因事于四十三年六月一日辞职,该选举区议员缺额已达二分之一,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定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举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四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成立,办理补选结果,候选人吴深池得票四、一〇五票,颜水池得票四、〇二六票,均以得票较多数依法当选为该市议员。

第三届县市议员选举重选补选情形如后:

㈠台北县第一选举区第十八、十九两投票所,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选举无效,依法应重行投票,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公告,定四十四年二月二十日重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二月十五日成立,重行投票结果,原已当选之女候选人雷毓清,因其所得票数与其他投票所得票数合计,较另一女候选人刘碧云之得票数为少,而告落选,由候选人刘碧云为当选,其馀原已当选之候选人,均未受影响。

㈡花莲县第三选举区第二十三、二十四两投票所,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选举无效,依法应重行投票,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四年四月一日公告,四十四年四月十日重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四月二日成立,重行投票结果,对原来之选举结果,幷无影响。

㈢新竹县第七选举区选出之议员朱新喜,因当选乡长辞职该选举区为山地乡,议员名额仅有一名,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五年七月九日公告,定四十五年八月十二日举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七月十日成立,申请登记为候选人者二人,办理补选结果,候选人江福来以得票较多数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㈣南投县第七选举区选出之议员全天祥,因当选乡长辞职,该选举区为山地乡,议员名额仅有一名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五年九月一日公告,定四十五年十月七日举行投票,选务所于九月五日成立,申请登记为候选人者有二人,办理补选结果,候选人松维新以得票较多数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第四届县市议员选举重选补选情形如后:

㈠花莲县第一选举区第四投票所,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选举无效,依法应重行投票,乃由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于四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重行投票,重行投票结果,原已当选之候选人江复益落选,原落选之候选人王斌为当选,其馀原已当选之候选人均未受影响。

㈡彰化县第六选举区议员当选人颜崇尧、施子滔、徐坚、张尚镛、杨水甲、何挨、黄大山等七名,经台中地方法院判决当选无效,依照规定,当选无效应由原选举区得票次多者为当选,惟该第六选举区议员候选人与应选议员名额相同,并无得票次多数者可资依法为当选,因之该选举区议员缺额已达二分之一以上,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七年四月十五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五月十八日举行投票,补选议员七人,申请登记为候选人者九人,其中候选人蔡大福因在褫夺公权期中,经撤销其候选人资格,实际参加竞选者八人,补选投票结果,张尚镛、徐坚、谢严树、杨太平、黄大山、杨昌铭、施子滔等七人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㈢屏东县第十二选举区选出之议员谢贵,因当选乡长辞职出缺,该选举区为山地乡,议员名额仅有一名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公告,定四十九年四月三日举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二月二十二日成立,三月四日起受理候选人申请登记,计有候选人二人,补选投票结果,候选人毛东南以得票较多数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㈣花运县第五选举区选出之议员陈学益,因当选乡长辞职,该选举区为山地乡议员名额仅有一名依法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九年三月十八日公告,定四十九年五月八日举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三月二十八日成立,四月八日起受理候选人申请登记,仅有田三多一人申请登记为候选人,补选投票结果,候选人田三多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㈤宜兰县第七选举区选出之议员张华胜,第八选举区选出之议员李庆台,分别当选为乡长,辞去议员职务,该二选举区均为山地乡,议员名额各仅有一名,议员缺额,依法均应予补选,县市议会议员选举监督即于四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公告,定四十九年五月十五日举行投票,选举事务所于四月五日成立,四月十五日起开始受理候选人申请登记,申请登记为候选人者,第七选举区仅有一人,第八选举区计二人,补选投票结果,第七选举区候选人陈胜立,第八选举区候选人林茂源,分别当选为该县议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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