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選政/第四章

第三章 省議會議員選舉 臺灣選政
第四章 縣市議會議員選舉
第五章 縣市長選舉

第一節 槪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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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縣市於卅五年間,卽分別成立縣市參議會,惟縣市參議員係由間接選舉產生。卅九年,本省奉准實施縣市地方自治,公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依照該綱要規定:「縣市設縣市議會,縣市議會議員由縣市公民選舉之」。省府卽於卅九年七月起,開始辦理第一屆縣市議會議員選舉,迄今已歷四屆。縣市議會議員之任期原規定爲二年,自第三屆起,修改爲三年。各縣市議會之成立日期,第一屆自卅九年八月至四十年三月次第成立;第二屆於四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一日分兩期成立;第三屆於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廿一日仍分兩期成立;第四屆於四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茲將各縣市歷屆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姓名列表如左:

縣市別 職別 屆別 備考
第一屆 第二屆 第三屆 第四屆
臺北縣 戴德發 戴德發 白金泉 蘇清波 第二屆議長戴德發於四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謝文程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王以文 王以文 朱福春 蔡金鐘
宜蘭縣 甘阿炎 甘阿炎 林才添 林才添 第一屆副議長王清標於四十年十月辭職,依法補選,林學德當選爲副議長。第二屆議長甘阿炎於四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陳錫欽當選爲議長。第三屆議長林才添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呉佩馨當選爲議長,陳銀生當選爲副議長。第四屆議長林才添於四九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陳進東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王清標 盧琳榮 呉佩馨 陳進東
桃園縣 黃恭士 呉鴻麟 李蓋日 呉文全 第一屆議長黃恭士於四十一年九月病逝,依法補選,劉阿圳當選爲議長。
第三屆副議長黃宗寬於四六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趙承祿當選爲副議長。
第四屆議長呉文全辭職,依法補選,蔡達三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黃宗寬 黃標和
新竹縣 張式穀 陳添登 莊金火 鄭玉田 第四屆副議長陳錦相於四九年五月辭職。
副議長 何乾欽 姜瑞金 姜瑞金 陳錦相
苗栗縣 陳愷悌 沈炳英 黃文發 魏綸洲
副議長 何允文 王天賜 黃連風 湯慶松
臺中縣 李晨鐘 李晨鐘 邱秀松 第三屆議長邱秀松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楊丁當選爲議長,王子癸當選爲副議長。
副議長 林春木 張振輝 林朝堂
彰化縣 賴維種 賴維種 楊春木 周天啓 第二屆議長賴維種於四三年六月辭職,依法補選,楊春木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呉在琨 呉在琨 呂俊傑 陳時英
南投縣 蔡鐵龍 蔡鐵龍 蔡鐵龍 楊昭璧 第二屆議長蔡鐵龍於四二年六月辭職,依法補選,楊昭璧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楊昭璧 林益川 林瑞濱 簡清章
雲林縣 王吟貴 駱萬得 張春盛 呉興旺 第二屆議長駱萬得於四二年八月病故,依法補選,副議長張春盛當選爲議長,洪丁壬當選爲副議長。
副議長 趙文王 張春盛 蕭茂霖 謝芳慶
嘉義縣 黃啓顯 黃啓顯 王國柱 王國柱 第二屆議長黃啓顯於四十三年辭職,依法補選,王國柱當選爲議長。
第四屆議長王國柱於四七年六月死亡,依法補選,劉萬得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呉原甲 呉原甲 黃清江
臺南縣 陳華宗 陳華宗 陳華宗 陳華宗 第三屆副議長楊英於於四六年一月辭職,依法補選,謝文生當選爲副議長。
第四屆議長陳華宗於四十八年十一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廖乾定當選爲議長,謝文生當選爲副議長。
副議長 楊羣英 楊羣英 楊羣英 廖乾定
高雄縣 陳清文 戴良慶 陳清文 陳清文
副議長 林添丁 黃占岸 劉富禮 呉尙卿
屏東縣 林石城 林石城 董錦樹 董錦樹 第二屆議長林石城於四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董錦樹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林富崙 林富崙 李金祿 李金祿
臺東縣 呉金玉 黃拓榮 黃拓榮 許添枝 第一屆議長呉金玉於四十一年二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羅義雄當選爲議長。黃拓榮當選爲副議長。第三屆議長黃拓榮於四十六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許添枝當選爲議長,邱貴春當選爲副議長。
副議長 羅義雄 許添枝 許添枝 呉泉興
花蓮縣 林永樑 林永樑 黃福壽 柯丁選 第二屆議長林永樑,副議長林茂盛同於四十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楊清枝當選爲議長,梁阿標當選爲副議長。
第四屆議長柯丁選於四十九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葉祐庚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林茂盛 林茂盛 梁阿標 梁阿標
澎湖縣 鄭大洽 鄭大洽 鄭大洽
副議長 陳乾坤 許瑞慶 鄭春滿 鄭春滿
臺北市 黃啓瑞 黃啓瑞 張祥傳 張祥傳
副議長 張祥傳 張祥傳 王飛龍 周財源
基隆市 黃樹水 蔡火炮 蔡火炮 蔡火炮
副議長 楊阿壽 蘇德良 楊阿壽 簡林朝波
臺中市 徐灶生 徐灶生 張啓仲 邱欽洲 第二屆議長徐灶生於四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邱欽洲當選爲議長,劉火旺當選爲副議長。
第四屆議長邱欽洲於四九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副議長劉火旺當選爲議長,蔡志昌當選爲副議長
副議長 邱欽洲 邱欽洲 劉火旺 劉火旺
臺南市 葉禾田 辛文炳 辛文炳 第一屆議長葉禾田於四十一年九月辭職,依法補選,楊請當選爲議長。
第二屆議長楊請於四三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辛文炳當選爲議長。
第三屆副議長黃仲甫於四十九年二月病逝,依法補選,蔡丁贊當選爲副議長。
第四屆議長辛文炳於四十九年五月辭職。
副議長 辛文炳 白世維 黃仲甫 蔡丁贊
高雄市 林仁和 孫馬諒 陳武璋 黃載德 第三屆議長陳武璋於四十六年五月辭職,依法補選,鍾宗廟當選爲議長。
副議長 陳玉波 陳武璋 張承 汪雨辰

第二節 第一屆縣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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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選舉,省政府遵照行政院分期分區辦理之指示,將全省廿一縣市劃分爲六期辦理,自卅九年七月二日起,至四十年一月廿八日全部完成。第一期爲花蓮、臺東兩縣。第二期爲臺中、臺南、臺北、基隆等四市及澎湖縣。第三期爲臺北、屏東、高雄等三縣及高雄市。第四期爲桃園、苗栗、新竹等三縣。第五期爲宜蘭、臺中、彰化、南投等四縣。第六期爲臺南、雲林、嘉義等三縣。

各縣市辦理議會議員選舉,均依照規定,於選舉兩個月前成立選舉事務所,再於各選舉區成立選舉分事務所,選舉事務所各置委員三人,組織選舉委員會,以縣市長爲當然委員兼主席,其餘委員人選,由選舉監督遴選當地公正人士,報請省政府派充。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事務所委員姓名及各選務所、各選舉區分事務所成立日期見本節附表一。

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選舉,全省廿一縣市共劃分爲一五五個選舉區,應選出縣市議會議員八一四人。全省各縣市申請登記爲候選人,經審核合格公告者,共計一、八三一人,中途放棄競選者四人,實際參加競選者共一、八二七人,計男一、七一一人,女一一六人。各縣市選舉區數、應選出議員人數、候選人數及候選人公告日期如下表:

縣市別 選舉區數 應選出
議員人數
候選人數 候選人名單
公告日期
合計
臺北縣 一〇 六〇 一四二 一三五 三九、、二六
宜蘭縣 二七 五三 四九 四〇、一、
桃園縣 三五 七七 七六 三九、一二、一八
新竹縣 三七 九〇 八七
苗栗縣 三五 六九 六三
臺中縣 四七 七〇 六六 四〇、一、
彰化縣 一〇 六九 一二六 一一五 一一
南投縣 三〇 六三 五九
雲林縣 五一 一〇〇 九三 四〇、一、
嘉義縣 五三 一一五 一一一
臺南縣 一一 六一 一一七 一〇七 一〇
高雄縣 一〇 四七 一一五 一〇七 三九、一一、二七
屏東縣 一三 五一 一四九 一三八 一一
臺東縣 一〇 二五 五八 五五 三九、六、二五
花蓮縣 三四 七六 七三 三九、六、一一
澎湖縣 一五 二九 二七 三九、九、一八
臺北市 五〇 一三〇 一二〇 一〇 三九、九、一一
基隆市 一五 四九 四四 三九、九、一〇
臺中市 二一 四五 四二 三九、九、
臺南市 二三 六一 五九
高雄市 二八 九三 八五 三九、一一、二六

全省計分六期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人共三、四三〇、九一六人,設三、〇二一個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二、七六九、六九六人,投票率爲百分之八〇·七三,選出縣市議會議員八一四人,其中女性議員六十九人。各縣市投票日期、投票情形、當選人數、及各縣市議會成立日期等選舉槪况,見本節附表二。各縣市議會議員之性別、籍別、年齡、學歷、職業、黨籍統計見本節附表三。

附表一:
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選舉事務所委員姓名及各選務所曁各選舉區分事務所成立日期一覽表
縣市別 委員兼主席 委員 各選務所成立日期 各選舉區分事務所
成立日期
臺北縣 梅達夫 盧阿山 施季言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一一、
宜蘭縣 方家慧 盧纘祥 藍淥淮 三九、十一、二七 三九、十二、
桃園縣 劉梓勝 三九、十一、一三 三九、十一、二〇
新竹縣 陳貞彬 張式穀 陳旺成
苗栗縣 鄧仲演 黃運金 湯長城
臺中縣 馮世欣 楊天賦 莊垂勝 三九、十一、二七 三九、十二、
彰化縣 陳錫卿 李君曜 謝如松
南投縣 白福順 張慶章
雲林縣 曾紀文 李茂炎 陳餘泉 三九、十二、 三九、十二、十一
嘉義縣 羅仲若 許世賢 施金龍
臺南縣 薛人仰 楊羣英 郭清泉
高雄縣 董中生 林金鐘 劉朝四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十一、
屏東縣 何舉帆 陳文石 張明色
臺東縣 黃式鴻 陳振宗 戴明福 三九、五、一〇 三九、五、二〇
花蓮縣 曹匯川 梁阿標 呉萬恭
澎湖縣 李玉林 吳爾聰 高順賢 三九、八、 三九、八、一〇
臺北市 呉三連 蔡式穀 林呈祿
基隆市 謝貫一 張振生 林應時
臺中市 陳宗熙 林金標
臺南市 卓高煊 韓石泉 黃碧麟
高雄市 陳保泰 彭清靠 陳啓川 三九、一〇、二三 三九、十一、

附表二

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選舉槪况表

縣市別 投票日期 人口數 選民數 投票人數 投票率
(%)
候選人 當選人 議會成立
日期
合計 本省籍 外省籍 合計 本省籍 外省籍
小計 小計
3,430,916 2,769,696 80.73 1,827 1,711 116 1,650 98 61 18 814 745 69 733 57 12 12
臺北縣 39 12 17 589,438 267,554 215,913 80.70 142 135 7 132 5 3 2 60 55 5 55 3 2 40 1 4
宜蘭縣 40 1 21 256,246 116,428 97,935 84.12 53 49 4 49 4 27 25 2 25 2 40 2 14
桃園縣 40 1 7 352,269 153,685 126,624 82.39 77 76 1 76 1 35 34 1 34 1 40 1 25
新竹縣 40 1 7 355,010 152,534 132,517 86.88 90 87 3 81 2 6 1 37 34 3 34 2 1 40 1 23
苗栗縣 40 1 7 339,657 148,591 130,000 87.49 69 63 6 63 6 35 31 4 31 4 40 1 29
臺中縣 40 1 21 464,647 204,300 162,600 79.59 70 66 4 65 4 1 47 43 4 42 4 1 40 2 14
彰化縣 40 1 21 686,349 298,784 250,851 83.96 126 115 11 114 10 1 1 69 63 6 63 6 40 2 4
南投縣 40 1 21 297,893 132,247 117,627 88.94 63 59 4 58 4 1 30 27 3 26 3 1 40 2 8
雲林縣 40 1 28 510,317 223,147 175,897 78.83 100 93 7 93 7 51 46 5 46 5 40 2 21
嘉義縣 40 1 28 525,952 230,575 196,498 85.22 115 111 4 106 4 5 53 49 4 48 4 1 40 2 21
臺南縣 40 1 28 610,772 270,861 229,499 84.73 117 107 10 107 9 1 61 55 6 55 5 1 40 2 12
高雄縣 39 12 17 446,806 197,492 164,164 83.12 115 107 8 107 7 1 47 43 4 43 3 1 40 1 11
屏東縣 39 12 17 467,032 208,969 179,234 85.77 149 138 11 136 9 2 2 51 47 4 47 3 1 40 1 16
臺東縣 39 7 16 112,690 52,979 48,609 91.75 58 55 3 55 3 25 23 2 23 2 39 8 1
花蓮縣 39 7 2 171,630 80,233 58,572 73.00 76 73 3 69 2 4 1 34 31 3 30 2 1 1 39 8 1
澎湖縣 39 10 8 79,928 37.466 27,805 74.21 29 27 2 27 2 15 14 1 14 1 39 10 27
臺北市 39 10 1 503,975 280,483 153,597 54.76 130 120 10 98 7 22 3 50 45 5 41 3 4 2 39 11 29
基隆市 39 10 1 145,236 71,644 54,817 76.51 49 44 5 37 3 7 2 15 14 1 13 1 1 39 10 24
臺中市 39 9 24 206,048 85,030 68,620 80.70 45 42 3 42 3 21 19 2 19 2 39 10 16
臺南市 39 9 24 228,212 100,388 80,663 80.35 61 59 2 58 2 1 23 21 2 20 2 1 39 10 18
高雄市 39 12 17 281,250 117,526 97,654 83.09 93 85 8 77 4 8 4 28 26 2 24 2 2 40 1 11
備註:(一)本表根據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事務所報表彙編 (二)人口數係選舉監督劃定各該縣市選舉區時(選舉投票二個月前)之統計數 (三)投票率係投票人數與選民數之百分比 (四)候選人如有事後申請撤銷候選人登記者概不計入
附表三
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第一屆議員性別籍貫年齡學歷職業黨籍統計表
性別 議員人數 以籍貫分 以年齡分 以學歷分 以職業分 以黨籍分
本籍 非本籍 未滿二五歲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歲以上 考試及格 大學曁專科 中等學校 小學 其他 農業 礦業 工業 商業 交通運輸業 公務 自由職業 人事服務 其他 無業 職業不明 國民黨 青年黨 民社黨 無黨派
本省他縣市 外省 高考 普考

第三節 第二屆縣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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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議會第一屆成立,以花蓮、臺東二縣於三十九年八月一日爲最早,雲林、嘉義二縣於四十年二月二十一日爲最遲,依照規定,縣市議會議員之任期爲二年,則第二屆縣市議員選舉,應於四十一年六月起,開始辦理,須至四十二年二月始可全部竣事,不但時間拖延過長,且同屆任期參差甚大,尤非所宜。第一屆之所以分期辦理者,係適應當時環境及事實需要,第二屆自宜改善。因而呈准行政院將全省二十一縣市第二屆縣市議員選舉改分爲二期辦理。第一期爲臺北、高雄、屏東、臺東、花蓮、澎湖六縣,及臺北、基隆、臺中、臺南、高雄五市。第二期爲宜蘭、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十縣。

第一期選舉之縣市,經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告,定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舉行投票,各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成立。第二期選舉之各縣,亦經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二年一月三日公告,定四十二年二月八日舉行投票,各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二年元月六日成立。各縣市選舉事務所委員兼主席、委員,及總幹事之姓名見本節附表一。

第二屆縣市議員選舉,全省二十一縣市共劃分爲一五〇個選舉區,應選出縣市議會議員八六〇人。全省各縣市申請登記爲候選人,經審核合格公告者,共計一、八六九人,中途放棄競選者二十五人,而實際參加競選者共一、八四四人,計男一、六二〇人,女二二四人。茲將各縣市選舉區數,應選舉議員人數,及候選人數如下表:

全省計分二期,分別於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四十二年二月八日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人共三、七一五、五五二人,設三、五八九個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二、九六一、九四一人,投票率爲百分之七九·七二。選出縣市議會議員八六〇人,其中女性議員七十四人。第一期選舉之十一縣市,其縣市議會於四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選舉之十縣,其縣議會於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各縣市投票情形及當選人數選舉槪况見本節附表二。各縣市議會議員之性別、籍別、年齡、學歷、職業、黨籍統計見本節附表三。

第四節 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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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議會第二屆議員之任期,第一期選舉之十一縣市,於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屆滿,第二期選舉之十縣,於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屆滿。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仍照第二屆成例,分爲二期辦理,各期辦理選舉之縣市,亦與第二屆相同。第一期選舉之縣市,經縣市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告,定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選舉之各縣,亦經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公告,定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舉行投票,各縣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成立。各縣市選舉事務所委員兼主席、委員,及總幹事之姓名見本節附表一。

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全省二十一縣市共劃分爲一四九個選舉區,應選出縣市議會議員九二八人。全省各縣市申請登記爲候選人,經審核合格公告者,共計一、六〇〇人,中途放棄競選者二十一人,實際參加競選者一、五七九人,計男一、四三七人,女一四二人。茲將各縣市選舉區數、應選舉議員人數,及候選人數如下表:

全省計分二期,分別於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及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人共三、九九七、二二六人,設三、八五〇個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三、一五三、一八一人,投票率爲百分之七八·八八。選出縣市議會議員九二八人,其中女性議員九十四人。第一期選舉之十一縣市,其縣市議會於四十四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第二期選舉之十縣,其縣議會於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各縣市投票情形及當選人數等選舉槪况見本節附表二。各縣市議會議員性別、籍別、年齡、學歷、職業、黨籍統計見本節附表三。

第五節 第四屆縣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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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議會第三屆議員之任期,分別於四十六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一日屆滿,爲使議員任期及改選投票日期全省均能一致起見,特呈准行政院將第三屆第一期選舉之十一縣市議會議員任期延長至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與第二期選舉之十縣議會議員任期同時屆滿,而將第四屆縣市議員選舉,全省二十一縣市合倂一次辦理。經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六年十二月九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一月十九日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成立,各選務所之委員兼主席、委員,及總幹事之姓名見本節附表一。

第四屆縣市議員選舉,全省二十一縣市共劃分爲一五一個選舉區,應選出縣市議會議員一、〇二五人。各縣市選舉事務所於四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經審查合格公告之候選人全省共計一、六四七人,中途放棄競選者二十六人,實際參加競選者共一、六二一人,計男一、四五三人,女一六八人。茲將各縣市選舉區數,應選舉議員人數,及候選人數如下表:

全省均於四十七年一月十九日舉行投票,各縣市選舉人共四、三四〇、六九一人,設四、四三八個投票所,出席投票者共三、三九九、〇二二人,投票率爲百分之七八·三一。選出縣市議會議員一、〇二五人,其中女性議員一〇一人。各縣市議會於四十六年二月廿一日成立。各縣市投票情形及當選人數等選舉槪况見本節附表二,各縣市議會議員性別、籍別、年齡、學歷、職業、黨籍統計見本節附表三。

第六節 補選與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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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屆縣市議員選舉,宜蘭縣第八選舉區選出之議員游仲健,因參加省議員競選於四十年十月十九日辭職,屏東縣第十一選舉區選出之議員潘福隆,因參加省議員競選於四十年十月十八日辭職,澎湖縣第二選舉區選出之議員呉再此,於四十年十一月七日出缺,該選舉區等議員名額僅有一名,依法均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年十二月八日公告,定四十一年二月十日三縣同時舉行投票,各縣選舉事務所統於四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分別辦理補選結果,宜蘭縣候選人游仲健以得票七六〇票再度當選爲該縣議員,(游仲健參加省議員競選,未當選補選時又參加競選。)屏東縣候選人邱傳順以得票一、一四三票,澎湖縣候選人顏榮華以得票一、六七七票,分別當選爲各該縣議員。

第二屆縣市議員選舉,臺南市第二選舉區選出之議員楊請,因當選該市市長,於四十三年五月四日辭職,議員吳森焱因事於四十三年六月一日辭職,該選舉區議員缺額已達二分之一,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定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舉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四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成立,辦理補選結果,候選人呉深池得票四、一〇五票,顏水池得票四、〇二六票,均以得票較多數依法當選爲該市議員。

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重選補選情形如后:

㈠臺北縣第一選舉區第十八、十九兩投票所,經臺灣高等法院判决選舉無效,依法應重行投票,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公告,定四十四年二月二十日重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二月十五日成立,重行投票結果,原已當選之女候選人雷毓清,因其所得票數與其他投票所得票數合計,較另一女候選人劉碧雲之得票數爲少,而告落選,由候選人劉碧雲爲當選,其餘原已當選之候選人,均未受影響。

㈡花蓮縣第三選舉區第二十三、二十四兩投票所,經臺灣高等法院判决選舉無效,依法應重行投票,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四年四月一日公告,四十四年四月十日重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四月二日成立,重行投票結果,對原來之選舉結果,幷無影響。

㈢新竹縣第七選舉區選出之議員朱新喜,因當選鄕長辭職該選舉區爲山地鄕,議員名額僅有一名,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五年七月九日公告,定四十五年八月十二日舉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七月十日成立,申請登記爲候選人者二人,辦理補選結果,候選人江福來以得票較多數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㈣南投縣第七選舉區選出之議員全天祥,因當選鄕長辭職,該選舉區爲山地鄕,議員名額僅有一名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五年九月一日公告,定四十五年十月七日舉行投票,選務所於九月五日成立,申請登記爲候選人者有二人,辦理補選結果,候選人松維新以得票較多數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第四屆縣市議員選舉重選補選情形如后:

㈠花蓮縣第一選舉區第四投票所,經臺灣高等法院判决選舉無效,依法應重行投票,乃由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於四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重行投票,重行投票結果,原已當選之候選人江復益落選,原落選之候選人王斌爲當選,其餘原已當選之候選人均未受影響。

㈡彰化縣第六選舉區議員當選人顏崇堯、施子滔、徐堅、張尙鏞、楊水甲、何挨、黃大山等七名,經臺中地方法院判决當選無效,依照規定,當選無效應由原選舉區得票次多者爲當選,惟該第六選舉區議員候選人與應選議員名額相同,並無得票次多數者可資依法爲當選,因之該選舉區議員缺額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七年四月十五日公告,定四十七年五月十八日舉行投票,補選議員七人,申請登記爲候選人者九人,其中候選人蔡大福因在褫奪公權期中,經撤銷其候選人資格,實際參加競選者八人,補選投票結果,張尙鏞、徐堅、謝嚴樹、楊太平、黃大山、楊昌銘、施子滔等七人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㈢屏東縣第十二選舉區選出之議員謝貴,因當選鄕長辭職出缺,該選舉區爲山地鄕,議員名額僅有一名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公告,定四十九年四月三日舉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二月二十二日成立,三月四日起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計有候選人二人,補選投票結果,候選人毛東南以得票較多數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㈣花運縣第五選舉區選出之議員陳學益,因當選鄕長辭職,該選舉區爲山地鄕議員名額僅有一名依法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九年三月十八日公告,定四十九年五月八日舉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三月二十八日成立,四月八日起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僅有田三多一人申請登記爲候選人,補選投票結果,候選人田三多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㈤宜蘭縣第七選舉區選出之議員張華勝,第八選舉區選出之議員李慶台,分別當選爲鄕長,辭去議員職務,該二選舉區均爲山地鄕,議員名額各僅有一名,議員缺額,依法均應予補選,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監督卽於四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公告,定四十九年五月十五日舉行投票,選舉事務所於四月五日成立,四月十五日起開始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爲候選人者,第七選舉區僅有一人,第八選舉區計二人,補選投票結果,第七選舉區候選人陳勝立,第八選舉區候選人林茂源,分別當選爲該縣議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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