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犹堂全书/第二集/第八卷

第七卷 与犹堂全书
第二集第八卷
作者:丁若镛
1938年
第九卷

论语古今注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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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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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为,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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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射,谓礼射也,宾射ㆍ燕射,是也。见〈乡射礼〉注皮,鹄也,主皮,谓以中鹄为主也。〈考工记ㆍ梓人〉有三侯,一曰皮侯,《周礼ㆍ司裘》云‘王大射,则共虎侯ㆍ熊侯ㆍ豹侯’者,是也。各以其皮饰其侧二曰采侯,注云‘五采相次,以画云气’者,是也。画其饰三曰兽侯,〈乡射记〉云‘天子熊侯,诸侯麋侯,皆画之大夫画以虎豹,士画以鹿豕’者,是也。云:“君画一,臣画二,阳阴之数也。”乃其所用则皮侯以作功,〈记〉云:“春以功。”采侯以礼宾,〈记〉云:“远国属。”兽侯以息燕,云:“息老物,劳使臣,若与群臣饮酒而射。”此其别也。三侯之中,惟皮侯栖鹄,他侯勿之。故〈考工记〉曰:“张皮侯而栖鹄则春以功。”〈梓人〉文〈司裘〉云:“王大射,则共虎侯ㆍ熊侯ㆍ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ㆍ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明皮侯则设鹄也。其设鹄之法,既以其皮饰其侧,又以其皮当中栖鹄。三分其侯,鹄居一焉。〈考工记〉功射主皮,贵中鹄也。燕射不主皮,故侯不设鹄也。○补曰力谓才力也。科,量也,程也。科字,象禾在斗中,其容受有限也《礼》曰:“引重鼎,不程其力。”〈儒行〉文不同科,谓各有限量也。○补曰夫子之时,礼射亦或主皮。故诵古经而叹之曰‘古之道也’。

引证《周礼》乡大夫,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和者,其节比于乐也。容者,其容体比于礼也。〈射义〉宜参看和容者,二者兼也,此宾射ㆍ燕射之所用也。主皮者,主于中鹄,功射之所用也。惟兴舞未详注纰缪,非经旨也。乡大夫之劝射于众庶也,五射皆询,与《仪礼》之〈乡射礼〉不同,所以有主皮也。

引证〈乡射礼〉云:“礼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胜者又射,不胜者降。”○曰:“礼射,谓大射ㆍ宾射ㆍ燕射也。不主皮者,贵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不待中为隽也。主皮者无侯,张兽皮而射之,主于获也。”○大射用皮侯,亦设鹄,乃云‘大射不主皮’,一误也。宾射ㆍ燕射,未尝不贵中,特侯不设鹄,故中侯则止,乃云‘不以中为隽’,二误也。天下无单县兽皮,可以发射者,郑乃云‘张兽皮而射之’,三误也。朱子云:“射不主皮,〈乡射礼〉文,为力不同科,孔子解礼之意如此也。”

曰:“天子三侯,以熊ㆍ虎ㆍ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驳曰非也。以皮为侯,而不以中皮为善,则是不贵中也。天下有以射为名,而不贵中者乎?乡大夫之职,明有主皮之法,乃曰‘天下之射,都不主皮’,可乎?射者,礼射也。主皮者,主鹄也。

曰:“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王应麟云:“五峰谓此说是。”驳曰非也。〈地官ㆍ均人〉云:“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凶年用二日,无年用一日。”所云者,此也。然‘为力’二字,可成文乎?朱子曰:“为,去声。”

质疑〈乐记〉所谓贯革之射,谓穿札也。古者铠甲用犀兕之革,穿札则贯革也。且兽侯ㆍ采侯,本无栖鹄,惟皮侯有鹄。然连毛用之,不栖以革,不可曰贯革也。中皮穿皮,均是主皮,不可曰不主皮也。凡有力者善射,善射则中鹄。岂必穿贯而后方可谓之力乎?目力ㆍ耳力,孟子亦谓之力。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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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告朔,谓天子之使来告正朔也。《周礼》:“太史颁告朔于邦国。”见〈春官〉饩羊,礼宾之牲也。见〈聘礼〉衰,大史不复至,有司犹畜其羊,故欲去之。○朱子曰:“爱,犹惜也。”○曰:“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耿楚侗云:“子贡欲去之,亦是爱礼意思,但爱得激烈,似爱羊。”

曰:“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周礼ㆍ司尊彝》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去羊。”○驳曰非也。案,告朔ㆍ饩羊,千古之冤案也。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间,惟一文公偶一有疾,四不视朔,而遂谓以下,都不视朔,集天下之大恶,冒一邦之君臣。谓上慢天子之命,下废生民之事如其失实,顾非千古之大冤乎?今计自文公十六年,下逮获麟,其间百三十年。使百三十年之间,一不视朔,而独于文公书之曰‘四不视朔’,则文公冤矣。若云或断或续,其视无恒,则子贡又焉敢径去其羊,以逢君之恶乎?原夫视朔之礼,厥有三节。一曰告朔,以天子所颁之告朔,告于祖考,而颁于百官者,是也。二曰朝享,告朔既讫,以少牢之荐,祭于祖祢者,是也。三曰视朔,朝享既讫,国君皮弁,以听朔事于太庙之中,是也。三者之中,告朔可废,朝享ㆍ视朔,不可废也。朝享废,则祖考不能月祭,节文下同庶人,视朔废,则百官无所禀命,众务随而癏旷。审如是也,其国不能延期月,顾至百三十年,晏然无事乎?故经曰:“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明告朔虽缺,而朝享不废也。经曰:“夏五月,四不视朔。”明视朔虽阙,而告朔ㆍ朝享,大夫摄行也,疏亦云明六月以后,还复视朔,至于末年,礼事无阙也。经所不言,公然断之曰‘文公以后,不复视朔’,可乎?若如说,当云‘夏五月,始不视朔’,岂仅书之曰‘四不视朔’而已乎?然且告朔之羊即朝享之羊,朝享ㆍ告朔不应有两羊。谓羊不用,则是并朝享而废之也。今斗禄末官皆能祭朔,堂堂千乘之国,郊天禘祖,文物赫然,而百三十年废其朔祭,有是理乎?且吾问之,祭牺之谓之饩羊,见于何经?注三《礼》注《鲁论》,每遇饩字,辄云‘牲生曰饩’。夫所谓牲生曰饩,是《尔雅》之攸训乎,抑杜林许慎之所说乎?吾斯之未见也。〈聘礼〉云:“饪一牢,腥二牢,饩二牢。”于此注之曰‘牲生曰饩’,可矣。除此以外,九流百家,凡言饩者,安得悉谓之生牲乎?余观古经,凡以食物礼宾者谓之饩。〈聘礼〉ㆍ〈聘义〉ㆍ〈司仪〉ㆍ〈掌客〉,其文历然,可按而知。“襄公,膳宰不致饩。”见〈周语〉子干叔向与百人之饩。”见《左传》皇武子人曰,‘饩牵竭矣。’”末年子服景伯子贡曰,‘诸侯之会,地主归饩。’”六年,诸侯之大夫戍人馈之饩。十四年,会于人致饩馈宾之谓之饩,如是也。馈宾之外,又有三饩,一曰犒饩,二曰禄饩,三曰赒饩。“太子大败戎师,则人馈之饩。”见《左传》出公归自廪丘,则臧石饩之牛。”廿四若是者,犒饩也。《中庸》曰:“饩廪称事,以劝百工。”《管子》曰:“承吏摄官,多无田饩。”若是者,禄饩也。《礼》曰:“鳏寡孤独,皆有常饩。”〈王制〉文《春秋传》曰:“又饥,秦伯饩之粟。”十五。○又廿九年云:“子皮饩国人粟。”若是者,赒饩也。又《诗》云:“哀此鳏寡。”笺云:“欲令赒饩。”《诗》云:“散无友纪。”笺云:“赒饩不足。”岂必生牲为饩乎?三饩之外,又有一饩。〈聘礼〉,禾ㆍ粟ㆍ刍ㆍ稿,皆入饩中,此所谓马饩也。《国语》称‘子服之妾,衣不过七升,马饩不过稂莠’,是又以饲马之物,名之谓饩也。古者不问粟肉,凡不饪之物以馈宾者,谓之饩,及其久也,凡供给之物,皆谓之饩。故《外传》曰:“膳宰致餐,廪人归饩。”遂至饲马之物,亦名为饩。饩之名物,本自如此,而郑君偏执生牲,遂以祭牺名曰饩羊。历观九经,有以郊庙ㆍ社稷ㆍ山川ㆍ百神,一应祭祀之物,名之曰饩者乎?断无是也。何则?祖考不可宾也,鬼神不可犒也,肃敬之地不可赒也。然则告朔ㆍ饩羊,竟是何物?余谓饩羊者,饩宾之羊也。〈春官〉‘大史颁告朔于邦国’,方其颁之也,历聘诸国,庸不以宾礼饩之乎?子贡之时,道益衰,王之大史,不复颁告朔于列国,而有司之臣,犹掌大史之饩羊,监其字牧,费其刍豢,此子贡所以欲去其羊也。嗟乎!天子之颁告朔,其来远矣。〈尧典〉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东作西成,南讹朔易。”皆天子之命令也。及之时,犹有此法,今所传〈夏小正〉即其遗也。《大戴礼ㆍ用兵》篇云:“,历失制,摄提失方,不告朔于诸侯。”下逮亡,犹作〈月令〉一篇,以诏天下,皆颁告朔之旧典也。文公之时,其法不废,故闰月之不告朔,孔子书之《春秋》。至其末也,王宾不至,饩羊无用。若遂去羊,王迹永熄,此孔子所以感慨也。说其当于理乎?《周礼》:“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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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

质疑旧说,事君尽礼,亦属他人,《集注》属之孔子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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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定公君谥。”云:“〈鲁世家〉云,‘定公襄公之子,昭公之弟。’《谥法》,‘安民大虑曰定。’”曰:“季桓子昭公,而昭公死于干侯,其不臣极矣。定公以弟继立,不自安于其位,故有是问。”

曰:“君不用礼,则臣不竭忠。”尹和靖云:“君臣以义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东涧曰:“如言父慈子孝,加一‘则’字,失本义矣。”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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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关雎〉,谓〈关雎〉之三也。义见下琴瑟锺鼓,不忘其敬,即乐而不淫也。陟高乘羸,不永伤怀,即哀而不伤也。○《春秋传》:“穆叔侯享之,四年工歌〈文王〉之三,又歌〈鹿鸣〉之三。”若是者,三篇之诗,并蒙首篇之题,此古人称诗之法例。〈关雎〉云者,〈关雎〉为首,而〈葛覃〉ㆍ〈卷耳〉包在其中。〈关雎〉乐而不淫,〈葛覃〉勤而不怨,延陵季子〈卷耳〉哀而不伤,合季子孔子之言而观之,则其义了然。〈卷耳〉之诗曰‘维以不永怀’,‘维以不永伤’,非所谓哀而不伤乎?

曰:“〈诗序〉云,‘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驳曰非也。义详余〈西岩讲学记〉。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人以柏,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张禹ㆍ包咸ㆍ周氏本,问社作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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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宰我,弟子,名。”云:“《史记》云,‘宰予子我。’”○郑玄云:“人。”○见下篇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云:“安邑宜松,宜柏,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用栗,便云‘使民战栗’。”○朱子曰:“战栗,恐惧貌。岂以古者戮人于社,故附会其说与。”○补曰遂者,擅成之也。《易》曰:“家人无攸遂。”《公羊传》曰:“大夫无遂事。”宰我意欲劝君立威尚猛,故孔子非之。

赵悳曰:“定公五年,盟三社,盟国人于社,则之二社,亦聚民警戒之地。四年,社灾,意者哀公之问,因社之火,有所虑焉。”○驳曰非也。社灾,何独言社之义乎?

孔颖达云:“言后者,《白虎通》云,‘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称人者,以行仁义,人所归往,故称人。’”见〈檀弓〉疏驳曰非也。〈周语〉太子曰:“伯禹疏川,皇天嘉之,胙以天下,赐姓曰,氏曰有夏。”及得天下,因以氏为号,故谓之夏后氏也。仲氏云:“古人质朴,有天下亦不叧立称号,只依其侯伯时本号。至于成汤,始立国号,以自别于侯伯。故先秦文字,夏后以前,皆称以氏,而降,谓之人也。”

何休曰:“松,犹容也,想见其容貌而事之,主人正之意也。柏,犹迫也,亲而不远,主地正之意也。栗,犹战栗,谨敬貌,主天正之意也。”二年《公羊传》注○《尔雅翼》:“徐巡说曰,‘栗至罅发之时,将堕不堕,有战栗之象。’”○驳曰非也。六书之家,原有谐声一法,古人名物,多用此义。孔子曰:“仁者,人也。”又曰:“政者,正也。”宰我之以栗为战栗,亦谐声之法也。然栗之为果,坚密如玉,故人之坚密者谓之栗。〈虞书〉之‘宽而栗’,是也。敬谨则其心齐束,故谓之齐栗。齐栗之过,谓之战栗,此六书假借之法也。何休之说,滥觞于宰我,而儒说经,有云‘桐者,同也,竹者,蹙也,丧杖义桑者,丧也’,穿凿傅会,无所不至,皆曲学也。

引证《周礼ㆍ大司徒》:“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树之以主田祖之神各以其野之所宜木,云:“若松柏栗也。”遂以名其社与其野。”云:“以松为社者,名松社之野。”○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曰:“树之田主者,谓籍田之内,依树木而为田主。”○社稷之神,本是地示,〈大宗伯〉后土后稷,是也。地示之祭,配以先圣,句龙周弃,是也。所谓田主者,于地示ㆍ先圣之外,别树一木,以主田祖之神。盖邃古之初,其俗如此,而圣人因循未去也。《周礼ㆍ媒氏》云:“阴讼,听于胜国之社。”故先儒谓‘召伯听讼于甘棠之社’,而后世之栎社,见《庄子》枌榆社,见《汉书》皆古俗之流传者。

引证《白虎通》引《尚书》逸篇云:“大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

考异曰:“张禹包咸周氏本,皆以为哀公问主于宰我,先儒或以为宗庙主,杜元凯何休用之以解《春秋》或谓用其木以为社主。”○曰:“注《论语》为问主。”○陆德明曰:“社,本作主,云‘主,田主,谓社。’”○二年《左传》疏引《论语》云:“哀公问主于宰我。”○伊川曰:“社字,本是主字,文误也。”○王应麟云:“《古论语》及,皆以为社主,等,并为庙主,今本作问社。”○曰:“《齐论》以社作主,而社主用石不用木,社坛暴露,无庙藏木,故用石主时议主制,引《吕氏春秋》及郑玄义,皆如此。”○安昌侯张禹,本《齐论》之学也。《齐论》本误,不足述也。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国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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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管仲大夫,名夷吾。”○补曰器小,谓其所容受不大也。○曰:“三归,娶三姓女,妇人谓嫁曰归。”云:“礼,诸侯一娶三国九女,以一大国为正夫人,正夫人之兄弟女一人,又夫人之妹一人,为之侄娣,随妇人来为妾。又二小国之女来为媵,媵亦有侄娣自随。既每国三人,三国故九人也。大夫昏不越境,但一国娶三女,以一为正妻,二人侄娣从为妾也。”补曰代人兼总曰摄。二年《左传》云:“摄官承乏。”曰:“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补曰树,屏也。《尔雅》云:“屏谓之树。”塞,蔽也。曰:“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补曰好,谓邻国相会,以修好也。○补曰反坫,反爵之具,以土为之,在两楹间。名曰反坫者,所以别之于崇坫ㆍ食坫曰:“献酬之礼,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

引证《战国策》曰:“文君免工师,相吕仓,而国人不悦。因曰,‘君夺民时以为台,而民非之,无忠臣以掩盖之也。子罕释相为司空,司空,主督筑者。《左传》:“子罕亲执扑抶民,以行筑。”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鲍彪曰:“妇人谓嫁曰归,夫家曰家。盖三娶女也。”非自伤于民也。’”○曰:“《国策》此说,谓管仲子罕同一掩盖君非之事,故相连引及,非谓君筑台,管仲亦筑台也。君之非在筑台,故子罕以扑筑掩之,之非在女市女闾之多,则管仲以三娶掩之,其掩盖君非则一,而筑台娶女,截然两分,此最明了者。”

引证《汉书ㆍ礼乐志》云:“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ㆍ〈雍〉彻,八佾舞庭。”《史记》云:“管氏富拟于公室,有三归反坫。”○〈食货志〉云:“在陪臣而娶三归。”○〈公孙弘传〉云:“管仲取三归。”○此诸文,三归之为娶三姓,审矣。

考异刘向《说苑》曰:“桓公仲父。大夫曰,‘管仲之知可与谋天下,其强可与取天下,君恃其信乎?内政委焉,外事断焉,驱民而归之,是亦可夺也。’桓公曰,‘善。’乃谓管仲,‘政则卒归于子矣。政之所不及,惟子是匡。’管仲故筑三归之台,以自伤于民。”〈善说〉篇○《大明一统志》云:“山东兖州府三归台,在东阿县西二里,世传以为管仲所筑。”○曰:“刘向见《战国策》两事并引,且两事皆掩盖之事,而三归之上,不立娶字,遂疑为一类,而溷,溷,溷娶女于筑台,且公然改家字为台字。《说苑》云:“管仲筑台,以自伤于民。”其所云'自伤于民',则正袭《国策》‘非自伤于民’语或谓三归台,亦是因三娶而筑台以名之。古凡娶女,多筑台,如《诗》宣公新台,娶女,《左传》庄公筑台临党氏,娶孟任类。然管氏筑台,终无据,不可为训。”○桓公之于管仲,能保全终始,至死不渝。若如《说苑》之说,则是立为仲父之初,桓公管仲而夺之权也,其言不足述。

质疑朱子曰:“此一段谓上节只举管仲奢处,下段乃形容他不知礼处,便是僣窃,恐不可做三娶说。”○臣妾一类也。官事不摄,妾媵备姓,〈曲礼〉云:“备百姓。”正是一事,僣则同僣,奢则同奢,不知礼则同不知礼。岂必备官为奢,备姓为僣乎?旧说恐好。

曰:“今虽三国,政应一姓。”谓大国为适,小国为媵,而必同姓然后乃可媵驳曰非也。庄公娶于庄姜,又娶于,曰戴妫厉妫见《左传》庄姜来时,女二媵同来,戴妫来时,女二媵同来。其一即厉妫其一姓不见史册。然适妾之非一姓,此已验矣。臧宣叔,以侄为继室,大夫固有媵矣

金履祥曰:“算家有筑台三归法。”○驳曰非也。

引证〈郊特牲〉曰:“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僣礼也。”○郑玄曰:“旅,道也。屏谓之树,树所以蔽行道。管氏树塞门,塞,犹蔽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

引证刘向《新序》曰:“孔子曰,‘小哉!管仲之器。’盖善其遇桓公,惜其不能以王也。”〈杂事〉篇孟子曰‘功烈如彼其卑,’亦此意。

引证扬子〈先知〉篇:“或曰,‘夷吾而霸。’仲尼曰,‘小器。’‘请问大器?’曰,‘大器其犹规矩准绳乎。先自治,而后治人之谓大器。’”

子语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从,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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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大师,诸乐师之长,锺师ㆍ磬师ㆍ笙师ㆍ籥师之总官下大夫为之。《周礼》云:“下大夫二人。”作,起也。从,随也。上篇云:“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成,乐之终也。○朱子曰:“翕,合也。”○补曰八音谐合曰翕,〈小雅〉云:“兄弟既翕。”谐合浑一曰纯,无杂也音节明白曰皦,何氏络续如丝曰绎,《说文》云:“绎,抽丝也。”始作其音缓,故翕如而已,从而其音渐促,故纯如ㆍ皦如ㆍ绎如以成,象乐音而言之也。

曰:“大师,犹之大司乐。”○驳曰非也。大师,大师也。

曰:“从读曰纵。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驳曰非也。雅乐无放纵之法,第一调既作,第二调趁之。从者,趁也。

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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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盖邑。”云:“《左传》侯入于夷仪。”补曰封人,掌社壝之官。朱子云:“贤而隐于下位者。”朱子曰:“君子,谓当时贤者,自言其平日不见绝于贤者,求以自通也。”○曰:“从者,弟子随孔子者。”○朱子曰:“见之,谓通使得见也。见,音现丧,谓失位去国,《礼》曰‘丧欲速贫’,是也。”〈檀弓〉文曰:“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云:“铎是铃也。其舌有金木之异,武事振金铎,文事振木铎。”○齐氏云:“木铎金口木舌,若金铎则金口金舌。”朱子曰:“木铎所以徇于道路,言天使夫子失位,周流四方以行其教,如木铎之徇于道路也。”《左传》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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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何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耶?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驳曰非也。其言似谄,又其言不验,孔子竟不能得位又其言鄙而不雅,不若朱子之新说也。将,语辞,〈郑风〉云:“将无狃。”天将以者,揣度天心之辞,不必以前头之事,谓之将也。辅氏陈氏犹守旧说,不亦谬乎?<spanclass="xsl_wonju"style="color:#150567;">【陈氏云:“后说与丧字及天下之道无不甚相应。”<spandata-jusok-type="교감주"data-jusok-id="D003"class="jusok">○天下无道,故天使夫子明道也,何谓不应?】○又按古者失位去国,纯用丧礼。故〈曲礼〉曰:“大夫ㆍ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素衣ㆍ素裳ㆍ素冠,彻缘ㆍ鞮屦ㆍ素簚,乘髦马,不蚤鬋,不祭食。三月而复服。”孟子所谓三月无君则吊,以是也。缪公重耳曰:“丧亦不可久。”舅犯曰:“丧人无以为宝。”重耳曰:“身丧父死。”礼曰:“丧不虑居。”已上〈檀弓〉文何患乎丧,亦谓失位而去国也。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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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韶〉,乐,〈虞书〉云:“〈箫韶〉九成。”〈武〉,武王乐。《周礼》云:“舞〈大武〉。””○补曰善读之如善世ㆍ善俗之善。《易》曰:“善世而不伐。”又曰:“居贤德善俗。”美,谓始事华盛也,《易》曰:“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善,谓后事完好也。孟子云:“善其后。”而接,始终无缺,故其乐尽美而尽善。善其后武王得天下,七年而崩,顽未服,礼乐未兴,故其乐尽美而未尽善。乐,象成者也。故〈韶〉九成而〈武〉六成,此所谓未尽善也。

曰:“圣德受禅,故尽善。武王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云:“以臣伐君,虽曰应天顺人,不若揖让而受,故未尽善。”驳曰非也。若如说,是读之为善恶之善也。夫善与恶对,未尽善则归于恶而已。善之与恶,如阴阳黑白。非阳则阴,非白则黑,阴阳之间无非阴非阳之物,黑白之间无非白非黑之色。既未尽善,明有一分恶根,未及尽去者也。有瓮焉,全体皆好,惟一孔有漏,终是破瓮。有人焉,全体皆好,惟一恶未去,终是恶人。此善恶剖判之法也。况之事,不是小节。善则为大善,恶则为大恶。居大善而带小恶?无是理也。若带小恶,明非圣人,若非圣人,必归大恶,乌可模糊言之?不惟武王为然。起此事者文王也,成此业者周公也。若云武王有未尽善,此罪此案,武王无独当之理,并文王周公皆未尽善。一家三圣,皆蒙大名,非细故也。孔子文王周公,必无丝毫不满,尺童之所知也。既于文王周公,心服其圣,独于武王,常有一膜,武王不冤乎?《左传》称季子观乐,二十九年见舞〈韶濩〉者曰:“惟有惭德。”先儒执此一语,遂谓‘之事,原可訾议’。梅仲真作〈仲虺之诰〉,俨称犹有惭德。然季札见舞〈大武〉者曰:“美哉!之盛也。”有褒而无贬。何季子而刺乎?左氏浮夸,正谓此类。总之,孔子论乐,未尝论人,论〈韶〉ㆍ〈武〉,未尝论。善与未善,亦惟声容是评耳。功多者,其乐〈九成〉,若〈九渊〉ㆍ〈九韶〉之类,是也。功未多者,其乐〈六成〉,若〈六英〉ㆍ〈大武〉之类,是也。孔子谓未尽善,非以是乎?

顾炎武曰:“季札文王之乐,以为‘美哉,犹有憾’,则知夫子谓‘〈武〉未尽善’之旨矣。犹未洽于天下,《孟子》之‘犹有憾’也,天下未宁而崩,《史记ㆍ封禅书》此〈武〉之‘未尽善’也。《记》曰,‘乐者象成者也。’武王当日,诛,三年讨其君,而宝龟之命曰,‘有大艰于西土。’之顽民,廸屡不静,视之从欲以治,何如哉?故〈大武〉之乐,虽作于周公,而未至于世变风移之日。圣人之时也,非人力之所能为矣。”刘汝佳曰:“揖让征诛,自是圣人所遇。使之时,亦须征伐。孔子曰,‘禅,夏后继,其义一也。’性之反之,自其从人之异,及其成功一也。人而天,反而性矣。以是而论乐之优劣,其与以追蠡者,何异哉?”说精确。

曰:“乐之传于后者,有全有缺。全者尽善,故夫子闻之于,犹能忘肉味。缺者未尽善,故夫子与宾牟贾论之,而不能竟其说。”○驳曰非也。乐之既缺,何得尽美?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临,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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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居上,谓为人君牧也。为礼,谓与人行吉凶诸礼也。临丧,谓吊哭也。吾何以观,言无足观也。云:“必当时有如是之人,而孔子讥之。”

引证《大戴礼》曰:“临事而不敬,居丧而不哀,祭祀而不畏,朝廷而不恭,则吾无由知之矣。”〈曾子立事〉篇

引证〈曲礼〉曰:“临丧不笑,临丧则必有哀色。”

里仁第四凡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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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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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里者,人所居也。〈刑法志〉云:“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人所居,惟仁为美。孟子所谓仁者人之安宅也,择所居而不处仁,何得为智?

曰:“里者,仁之所居,云:“仁者之所居处,谓之里仁。”居于仁者之里,是为美。说同求居而不处仁者之里,不得为有知。”○驳曰非也。案,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又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君子之道,修其在我,无适不行。若必仁者之里是择是居,则不责己而先责人,非教也。此经之义,宜遵《孟子》ㆍ《荀子》。

引证《孟子》曰:“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赵岐云:“里,居也。”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御而不仁,是不智也。”○若如说,则孟子方论择术之理,忽引孔子择里之言,不亦龃龉乎?孟子直以仁为安宅,不以仁里为安宅,则说之非,斯已明矣。

引证《荀子》曰:“仁有里,义有门。仁非其里而虚之,非礼也。扬倞曰:“虚读为居,声之误也。”义非其门而由之,非义也。”〈大略〉篇仁可居,故曰有里。义可由,故曰有门。仁非其里,谓不仁也。义非其门,谓不义也。荀子读《论语》,亦‘里’为句,‘仁为美’为句。

引证张衡〈思玄赋〉曰:“匪仁里,其焉宅兮,注云:“里ㆍ宅,皆居也。”非义迹,其焉追?”张衡〈西京赋〉云:“里其朔。”薜综注云:“里,居也。”毛苌〈郑风传〉云:“里,居也。”〈将仲子〉程伯子云:“里,居也,择仁而处之为美。”见《二程全书》胡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王应麟云:“石林云,‘以择为宅,则里犹宅也。盖古文云然,当以古文为正。’”苏紫溪云:“直以《孟子注疏》为解,谓择自处之道,不以仁自居,是不知有心术之所安处也。”‘里’一字为句,其义方鬯。若云居仁为美,则其下句亦当曰择不里仁,何必变之曰处仁乎?里字之义,儒从来误解,训之为居。○又按择字有精神。若以择为宅,则孟子何得引之为择术之证?亦非也。○又按古者居民之官,谓之司里,亦称里人。故〈周语〉云:“司里授官。”〈鲁语〉云:“惠伯以命于司里。”又曰:“惟里人之所命。”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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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约,缠束也。《说文》云穷居困畏,若缠束然,曰约。〈坊记〉云:“小人贫期约。”乐,安富也。人所乐曰:“惟性仁者自然体之,故安仁。”云:“天性仁者,非关利害,自然体仁。”曰:“知者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朱子曰:“不仁之人,久约必滥,穷无所不为久乐必淫。”○仁者,人伦之成德也。后凡言仁皆然。

曰:“有智谋者,贪利而行仁。有利则行,无利则止,非本情也。”○驳曰非也。天下之害于己者,未有甚于不仁。智者明于利害,知仁之利己而行之,故患乱不移,富贵不淫。说其当于理乎?

引证〈表记〉云:“子曰,‘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又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引证《大戴礼》曰:“太上乐善,其次安之,其下亦能自强。仁者乐道,智者利道。”〈曾子立事〉篇

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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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乐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然后能成其仁。故于他人之善恶,亦必深好而深恶之。

曰:“惟仁者,能审人之所好恶。”云:“仁者无私于物,故能审好恶。”驳曰非也。其心仁,故见仁者则深好之,见不仁者则深恶之。凡术皆然。见同德则其悦不可堪,见异类则其憎不可堪。惟不可堪而后能好恶。

引证《大学》曰:“惟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惟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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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苟,诚也。”○朱子曰:“其心诚在于仁,则必无为恶之事。”○补曰仁者,孝弟忠信之总名。事亲孝,事长弟,事君忠,与朋友信者,谓之仁苟其志真正在仁,斯无恶矣。○过与恶不同。志于仁者,未及成仁,不能无过。朱子云:“未必无过举。”故曰‘观过知仁’。然其志既立,必无恶行。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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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富贵,人所欲也。然不以其道得处之,则弗处也。道,谓其所以致之者,合于义理之正贫贱,人所恶也。然不以其道得去之,则弗去也。得者,成事之意,去贫贱亦成事也。○补曰仁者,人与人之尽其道也。子事亲然后有孝之名,少事长然后有弟之名,臣事君然后有忠之名,牧养民然后有慈之名。去仁,何以成名?○朱子曰:“终食者,一饭之顷。”○补曰违,离也。即乖迕之意造次,苃舍之名,云:“造次,犹言草次。”○案,草次者,仓卒所造之野次也颠沛,木拔之称,〈大雅〉云:“颠沛之揭,枝叶未有害。”《毛传》云:“沛,拔也。”谓虽急遽偃仆之中,不违仁。

曰:“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而得之,虽是人之所恶,不可违而去之。”○驳曰非也。苟如是也,君子终无去贫贱之日矣。一得贫贱,惟以不去为法,道与非道,掉头不问,岂君子时中之义乎?唯不以其道得去之,则不去之而已。

王充曰:“此言人当由道义得,不当苟取也,当守节安贫,不当妄去也。顾当言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则不去也。当言去,不当言得。今去之,安得言得乎?得富贵,乃去贫贱也。修身行道,仕得爵禄,则去贫贱矣。毒苦贫贱,起为奸盗,积聚货财,擅相官秩,是谓不以其道。”《论衡ㆍ问孔》篇驳曰非也。其意盖云得富贵,则贫贱自去,遂以两得字,皆作得富贵之意,其言胜于《集解》,然文例终不整齐,未敢从也。得者,成事之意,不必有所获而后谓之得。居位曰得居其位,去疾曰得去其疾,宜如是看

引证《史记ㆍ五宗世家》云:“河间献王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后汉书ㆍ吴汉传》云:“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自达。”又〈伏湛传〉云:“虽在仓卒造次,必于文德。”○〈聘礼〉‘飧不致’注云:“不以束帛致命,草次。”疏云:“客始至则致之,故言草次。”○《春秋》:“公及宋公,遇于。”注云:“遇者,草次之期,若道路相逢,遇也。”疏云:“草次,犹造次,皆迫促不暇之意。”张说〈陈则天幸三阳宫表〉云:“排斥居人,蓬宿草次,风雨暴至,不知庇托。”○草次,虽仓卒之义,其名本起于苃舍。故张说亦以草次蓬宿为联珠语。造次亦然。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石经本,无第一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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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好者,自好也。非谓爱仁人恶者,自恶也。非谓憎恶人尚,上通,无以尚之,言其品为太上也。加犹施也,下篇云:“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谓不使不仁之事,施诸己也。朱子云:“能绝去不仁之事。”曰:“德𬨎如毛,行仁甚易。‘我欲仁,斯仁至矣’,故曰未见力不足者。”○朱子曰:“盖,疑辞。”○补曰有之,谓有好仁者恶不仁者。应首句曰:“谦不欲尽诬时人。”

质疑上下二节,凡言我未见者三。然末语之我未见,遥应首句之我未见,非应中央之我未见也。力不足者,孔子以理推之,而知其必无,又何以疑其有乎?疑其有者,疑有好仁者,疑有恶不仁者,疑有一日用其力于仁者而已。○又按孔子曰:“力不足者,中途而废。”见下篇由是言之,似复有力不足者。然彼所云者道也,此所云者仁也。道体坚高,容或有钻仰而力不足者,为仁由己,岂有力不足者乎?此其别也。

曰:“李充曰,‘所好惟仁,无物以尚之也。’”○驳曰非也。太上好仁,其次恶不仁,故曰‘其为仁矣’,如是如是。其为仁矣者,谓其品亚于太上也。若如说,则是‘富贵不能移’之意,非本旨也。

曰:“既能恶于不仁,而身不与亲狎,则不仁者不得以非理不仁之事,加陵于己身也。”云:“加,陵也。”驳曰非也。通章,皆自修之戒。好他人之仁,恶他人之不仁,岂自修之工乎?观于‘其为仁矣’四字,其为自修,明矣。○朱子曰:“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皆己身上事。皆诚意之工非言好他人之仁,恶他人之不仁也。”

引证〈坊记〉:“子曰,‘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此文则好仁恶不仁,皆自修之工,说,非也。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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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过,愆也。不至于罪恶党,犹偏也。各以其类为一偏智者作过,恒以智。过而至于诈勇者作过,恒以勇。过而至于乱是各于其党也。各于其偏处仁之过亦然,观过,斯知仁矣。

曰:“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驳曰非也。不知何说。

曰:“为人受过,各有类。如周公使管叔,则于兄弟一类。孔子昭公知礼,则于君臣一类。孙性私赂民钱,市衣进父,则于父子一类。子路为姊丧,不忍除服,则于女兄弟一类。总是仁爱之至,不惜受过。”○驳曰非也。此观过知仁之法,非所以释各于其党也。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者,通论吾人作过之理。人之作过,岂必尽由笃于人伦乎?好义者,以义而作过。子路死于好礼者,以礼而作过。伯姬不下堂好信者,以信而作过。尾生抱柱死观其所过,知其所守。观过知仁,亦此法也。若贪淫好杀,是罪恶也。不在过失中论

引证〈表记〉云:“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畏罪者强仁,虽与仁同功,不足为仁。故欲知其仁,当从其过处观之,乃得其真也。与仁同者,谓党于仁也。‘与同’二字,乃党字之注脚

引证《汉书ㆍ外戚传》云:“王上书,称子路丧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不幸寡兄弟,故不忍除。’故曰观过知仁。”○《后汉书ㆍ吴祐传》云:“啬夫孙性,私赋民钱,市衣以进其父。父怒,遣伏罪。屏左右,问故,叹曰,‘掾以亲故,受污辱之名,可谓观过知仁矣。’”○《南齐书》云:“张岱为司徒左西曹掾,母年八十,籍注未满,便去官还养,有司以违制纠之。孝武帝曰,‘观过可以知仁,不须案也。’”

陈公懋儒也云:“斯知仁矣,仁字是人字,与宰我问‘井有仁焉’之仁同,皆是字音致误。《易ㆍ系辞》‘何以守位,曰仁’,晁以道伪古本作人字,亦此类。”○驳曰非也。此章以上皆论仁。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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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朱子曰:“苟得闻之,则生顺死安,无复遗恨矣。朝夕,甚言其时之近。”

曰:“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云:“此章疾世无道也。”驳曰非也。性与天道,孔子罕言。故子贡亦云:“不可得闻。”况世之众人,从何人得闻乎?孔子愍世人不以为意,言之如此。○胡云峰云:“谓之人,而昧其所以为人之理,与禽兽草木同生死,可乎不可乎?”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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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仕者曰士。即所谓士农工贾业道者,将以仕也。故虽不仕,亦谓之士。○补曰议谓论道也。云:“未足与言议于道。”志于道,将以治心缮性也。大体之不忧,心性,大体也而小体之欲美,口体,小体也何足与议乎?

王阳明曰:“此是于人心危处,要绝之蚤,于道心微处,要廓之纯。”○人心从小体发,道心从大体发。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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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之于天下,谓应天下之事物也。○朱子曰:“适,专主也。”○曰:“适,可也。莫,不可也。”韩文公之说补曰比,较也。义见下言惟义是校,义则行之,不义则违之也。

曰:“适,厚也。莫,薄也。比,亲也。”言君子于天下之人,无择于富厚与穷薄者,但有义者则与之相亲驳曰非也。《春秋传》曰:“一国三公,吾谁适从?”五年〈卫风〉云:“谁适为容?”〈小雅〉云:“谁适与谋?”适也者,专主也。〈邶风〉云:“德音莫违。”〈鲁颂〉曰:“莫我敢承。”莫者,不可也。《周礼》云:“小宰比官府之具。”注云:“校,次之。”〈大射仪〉曰:“遂比三耦。”注云:“比,较也。”〈学记〉云:“比物丑类。”注云:“相比方。”比者,校也。君子于天下之万事万物,无必焉,无勿焉,惟义是校,中于义则行之,违于义则止之,此所谓时中之义也。

范寗云:“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

曰:“无适,无可也。无莫,无不可也。惟有义者,与相亲比尔。”○驳曰非也。说是矣,比字又误解

考异陆德明云:“本,适作敌,莫音慕,言无所贪慕也。”○适ㆍ敌,形声之误。

引证《后汉书》:“刘梁著〈和同论〉云,‘有爱而为害,有恶而为美,君子之于天下,无适无莫。’”○〈李燮传〉云:“所交,皆舍短取长,成人之美。其时颖川贾彪,虽俱知名,不相能,并交二子,情无适莫。”○曰:“适者,厚也,亲也。莫者,薄也,漠然也。比者,密也,和也。解经,先后一辙。”○解经,或云亲疏,或云贪慕,三枝五桠,靡所归一,何以谓之一辙?

曰:“案,《无量寿经》曰,‘无所适莫。’《华严经》亦云疏曰,‘无适,适之亲。无莫,莫之疏。’璟兴赞曰:“适,亲也。莫,疏也。”慧苑《华严音义》引《汉书》注曰,‘适,主也。’《尔雅》曰,‘莫,定也。’谓普于一切,无偏主亲,无偏定疏。澄观《华严疏》曰,‘无主定于亲疏。’又《蜀志》,诸葛亮曰,‘事以覆疏易夺为益,无适无莫为平。人情若亲亲而疏疏,故适莫之道废也。人皆乐人从己,不乐己从人,故易夺之义废也。’由是观之,适莫之为亲疏也,盖古训也。”云:“澄观所引诸葛亮之言,今《蜀志》不载。”佛经非先秦古文,乃儒所作。当时儒者,有亲疏厚薄之说,故撰佛经者ㆍ疏佛经者,皆袭而用之,何足以此戴之为古训哉?适莫之义,韩愈首涤旧说之陋,今当从之。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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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怀者,中心藏之也。即思念不忘之意君子在位之人,小人在野之氓。○补曰德ㆍ土ㆍ刑ㆍ惠,皆自上出者也,身先孝弟曰德,分田授廛曰土,流放窜殛曰刑,振救赒恤曰惠。君子知道故怀德,小人重食故怀土。君子敬身故怀刑,小人爱财故怀惠。孔子言之者,欲为人君者知此情。

曰:“怀土,重迁。云:“小人安于土。”怀刑,安于法。云:“乐于法制齐民。””○驳曰非也。

曰:“乐善恶不善,谓怀刑所以为君子。苟安务得,所以为小人。”○驳曰非也。朱子以畏法为怀刑,尹氏以恶恶为怀刑,恶恶岂与畏法同情乎?

《琅琊代醉编》曰:“畏法非怀刑也。刑如仪式刑文王之德及刑于寡妻之刑,又尚有典刑及百辟其刑之刑。盖君子所怀者仪刑ㆍ典刑,可则而效之,小人则直惠利之是怀耳。”袁黄亦有此说驳曰非也。

引证《管子》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见〈齐说〉此词句虽异,其语意与此经同。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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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云:“〈檀弓〉云,‘梁木其坏,则吾将安放。’注有云,‘梁木,众木所放,谓榱桷皆依梁以立。’”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疏,引此章上‘礼让为国’之下,多‘于从政’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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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何有者,言不难。”下篇云:“于从政乎何有。”曰:“如礼何者,言不能用礼。”上篇云:“人而不仁,如礼何?”补曰国君篡夺,大夫僣越,是不能以礼让为国也。如此之人,犹欲行礼,将如礼何?言不为用也。

曰:“为,犹治也。”○驳曰非也。为国,犹言为政。为政以德,可云治政以德乎?

曰:“能以礼让为国乎者,言人君能以礼让治其国乎,云‘何有’者,言不难也。”○疏以‘何有’二字,别为一句。盖欲使上下文例均适也。然上节又多‘乎’字,仍是敧侧其义,非也。

引证《后汉书》,班昭上疏云:“《论语》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贾逵上书云:“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此二文,二京古本必多‘于从政’三字。然多此三字,仍不成文,从政非所言今本是也。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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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位者,朝廷百官所立之地。《说文》云:“列中庭之左右曰位。”不仕者,无位也。所以立,谓匡君牧民之术。○朱子曰:“所以立,谓所以立乎其位者。可知,谓可以见知之实。”

子曰:“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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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道,人道也。谓之吾道者,身任之也。一者,恕也。贯,穿也。《说文》:“毋象穿物。”《易》曰:“贯鱼。”《左传》曰:“贯盈。”行恕以忠,故孔子单言恕,而曾子连言忠恕也。《周礼》疏云:“中心为忠,如心为恕。”〈大司徒〉六德之疏盖中心事人,谓之忠,为人谋忠,事君忠忖他心如我心,谓之恕也。《说文长笺》云:“如心为恕。”唯,应也。○补曰吾道不外乎人伦。凡所以处人伦者,若五教ㆍ九经,以至经礼三百ㆍ曲礼三千,皆行之以一恕字,如以一缗贯千百之钱,此之谓一贯也。

曰:“贯,统也。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己度物也。言夫子之道,惟以忠恕一理,以统天下万事之理,更无他法。故云而已矣。”○此疏正得本旨,不可易也。

引证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终身行之,则凡事亲事君处兄弟与朋友牧民使众,一应人与人之相接者,一以是一恕字行之也,此非一贯而何?一贯之义,曾子自注甚明,无他义也。

引证《中庸》曰:“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夫子本云一以贯之,而曾子乃言‘忠恕’二字。故学者疑二之非一。然《中庸》既云‘忠恕违道不远’,而及其释义,仍是一恕字而已,则忠恕即恕。本不必分而二之。一以贯之者恕也,所以行恕者忠也。

引证子曰:“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此一贯亦恕也。义详彼章。

曰:“门人,曾子弟子也。”○驳曰非也。门人不敬子路,岂亦是子路门人乎?

质疑此章非传道之诀。儒家无传道法也。然执一恕字,以临《论语》ㆍ《中庸》ㆍ《大学》ㆍ《孟子》,其千言万语,无非一恕字之解。夫子之道,真是一恕字而已,今不能悉数。○纮父云:“吾道即絜矩之道。”

质疑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也。然忠恕非对待之物,恕为之本,而所以行之者忠也。以人事人而后有忠之名,独我无忠,虽欲先自尽己,无以著手。今人皆认吾道为先忠而后恕,失之远矣。方其忠时,恕已久矣。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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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喻,犹晓也。”案,心悟则口俞,故字从口从俞补曰君子,善人也。小人,恶人也。古者在位者必善人,故贵曰君子,贱曰小人。后世未必然,故善曰君子,恶曰小人朱子曰:“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补曰义者,道心之所向。义者,善我也利者,人心之所趋。利者,刀取禾

陆象山曰:“人之所喻,由其所习,所习由其所志。志乎义则所习者必在于义,斯喻于义矣。志乎利则所习者必在于利,斯喻于利矣。”○驳曰非也。喻而后志立,志立而后习熟。象山乃云志在先而喻在后,其义非也。昔朱子象山,于鹅湖书院讲此经,四座为之流涕,惜乎!其未与于此席也。有二人于此,其义利之未喻也,天然同类人也。一日其一人犂然有契于心曰:“人之生也,义而已。是一箪食,亦足以害吾义也?”今日辞一箪,明日行一善,骎骎然喻于义,而孳孳然进乎善。弥进弥喻,洞见天命,确乎其不可动,于是乎君子也。其一人犂然有契于心曰:“人之生也,利而已。是一箪食,亦足以辅吾利也。”今日取一箪,明日行一恶,骎骎然喻于利,而孳孳然进乎恶。弥进弥喻,垫溺人欲,确乎其不可动,于是乎小人也。其始也,盖毫厘之差耳,及其至也,一天一壤,相距万里。此而彼,此人而彼兽,赫然异类也。余尝见喻于利者矣。其于财产利害,丝分缕析,细入秋毫,其中有精义妙旨,不可言传,确有所守,不可摇撼。诲之而欠伸,说之而熟睡,举天下之盛德至善,而不足以易吾之一钱。彼见长贫贱好语仁义者,方且窃窃然笑其愚,而何人兽之足惧乎?是所谓喻于利者也。于是道心亡而人心为之主,大体梏而小体为之旺,此喻于利之效也。顾不当早辨之乎?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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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齐者,上平也。《说文》云:“禾穗上平曰齐。”曰:“思齐,譬如短人与长人并立,欲跂而及之。”○曰:“内自省察,得无如彼人乎。”朱子云:“思齐者,冀己亦有是善,内自省者,恐己亦有是恶。”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见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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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几者,微也。”○补曰几谏者,不敢直谏,但以微意讽之使喻也。见读作现,露也,示也。微示己志之不从亲命,且须恭敬不违亲命,以俟其自悟也。如是则劳矣,虽劳不怨。

曰:“见父母志有不从己谏之色,则又当恭敬,不敢违父母意,而遂己之谏。”○驳曰非也。一谏不从,遂顺亲命,陷亲于恶,安在其谏也?孔子之意,盖云‘一边微示己志之不从,一边姑且顺命而不违,庶几父母察己之志,犂然觉悟,自止其事也’。其宛转委曲之诚,恭顺恻怛之情,都在于此二句。此二句,即几谏之法也。若如包氏之说,见父母之志不从我谏,遂即奉承,任其作过,则是探亲之志而逢亲之恶也。天下有如是谏法乎?一边不从,一边不违,此是极劳苦处极宛转也。如是而有不悟之父母乎?圣哉,几谏之法也!〈祭义〉云:“父母有过,谏而不逆。”

质疑〈内则〉谏法,虽亦此意,其婉顺委曲,有逊于此经,其字句曲折,亦未尝一一符合,当并列而各观之。

引证〈内则〉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说之谬,于此可验。

引证〈坊记〉:“子曰,‘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从命即又敬不违也,微谏即示志不从也。《荀子》引《书》曰:“从命而不咈,微谏而不倦。”亦此义也。○又按万章之言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祭义〉,作惧而无怨亦古经文。〈曲礼〉云:“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引证《大戴礼》:“曾子曰,‘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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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游,谓游学ㆍ游宦之类也。下游,近游也。方,所也。○曰:“游必有常所。欲使父母呼己得,即知其处。”告云诣甲,则不得更诣乙。恐父母呼己于甲处,不见则使父母忧游者可已之事,若以君命使于远方者,不在此限。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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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此章与〈学而〉篇同,当是重出。”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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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知,认也。○曰:“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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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言古者,以见今之不然。”○曰:“古人之言,不妄出口,为身行之将不及。”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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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约,缠束也。《说文》云故竦然束躬,不敢放肆,谓之约。云:“不侈然以自放之谓约。”约而为过失者,罕矣。

曰:“俱不得中,奢则骄佚招祸,俭约无忧患。”○驳曰非也。单言约者,未必俭约也。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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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讷,迟钝也。言欲迟而行欲疾。”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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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孑然独立曰孤。○曰:“方以类聚,同志相求,故必有邻。”

引证坤〈文言〉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数,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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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数,烦也,促也,密也。音随义异,小有不同,然本是假借,得相通也进见无时,言语不简,求索无厌,皆数也。不必指一事也。○补曰辱,污也,耻也,屈也。以义合者,非敬不久。

曰:“数,谓速数之数。”皇侃本,作曰,韩愈《笔解》,作曰:“礼不贵亵,故进止有仪。臣非时而见君,必致耻辱,朋友非时而相往,必致疏辱也。”○曰:“君命召,不俟驾,速也,岂以速为辱乎?吾谓数当谓烦数之数。”○曰:“十六年《左传》云,‘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云:“数,不疏。”驳曰说,非也。不可以一事专言之。

陆德明《释文》云:“‘数,色角反’。‘世主反’,谓数己之功劳也。武帝音‘色具反’。”○曰:“数,计数也。君臣计数,必致危辱,朋友计数,必致疏辱也。”○驳曰非也。

质疑骤谏于君,触忤逢怒,虽至杀身,君子不以为辱。必也我有所失,受人厌薄,其事可耻,然后谓之辱也。

公冶长第五凡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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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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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人也。姓公冶,名。”《史记》云:“公冶长人。”○《家语》云:“人。”○云:“注用《家语》。”曰:“纳女于人曰妻。”《左传》云:“重耳桓公妻之。”曰:“缧,黑索,《集韵》云:“大索。”绁,挛也,谓反手而拘系之所以拘罪人。”○曰:“南容,弟子南宫縚人也。字子容云:“用《家语》。”不废,言见用。”

曰:“旧说冶长解禽语,故系之缧绁,以其不经,今不取也。”云:“别有一书云,‘公冶长,行至二界上,闻鸟相呼,往清溪贪死人肉。须臾见一老妪,当道而哭,冶长问之,妪曰,“儿前日出行,于今不反。”冶长曰,“向闻鸟相呼,往清溪贪肉,恐是妪儿也。”妪得其儿,告村司,因录冶长付狱。主曰,“若必解鸟语,便相放也。”在狱六十日,冶长曰,“雀鸣啧啧𠻘𠻘,白莲水边有车反,覆黍粟,牡牛折角,收敛不尽,相呼往啄。”主遣人往看,果如其言。后又解猪及燕语,屡验,于是得放。’”驳曰非也。苟如此说,岂得云非其罪乎?《周礼》‘夷隶掌与鸟言’,‘貉隶掌与兽言’,今不知何法。〈蔡邕传〉云:“柏翳综声于鸟语,葛卢辨音于牛鸣。”《左传》云:“介葛卢闻牛鸣,知三犊皆牺。”白龟年者,能解禽语。《异闻录》云:“龟年以书授李白。”总是异术,不合正理。虽不杀人,以此速狱,恶得云非其罪也?《家语》云‘公冶长为人能忍耻’,亦以其系狱得活而言之,非有实据也。《家语》者,伪书

曰:“《史记》云,‘南宫适子容。’注〈檀弓〉云,‘南宫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阅。’以七年《左氏传》云,‘孟僖子将卒,召其大夫,属何忌,以事仲尼。’以南宫为氏,故《世本》云‘仲孙貜南宫縚’,是也。然则名,名,又名,字子容,氏南宫,本孟氏之后也。”○曰:“,似一人。《家语》以三复白圭为南宫縚之行,而〈檀弓〉以妻为孔子兄女,为之诲髽。若南宫适不知何人,孔氏误认作,而《史记》ㆍ《索隐》并谓敬叔,此是妄注。敬叔本公族,即曾受僖子命,与其兄懿子学礼孔子,然并不在弟子之列。”○又曰:“‘邦有道,不废’二句,便非敬叔无论。敬叔是大夫。即不然,亦当以国倅作大夫之贰,此见有成法,非废不废可虚揣也。”○,当是三人。详下篇。〈宪问〉篇

质疑《集注》云:“南容居南宫,又谥敬叔孟懿子之兄。”○曰:“敬叔居南宫,若则祗是旧姓。如南宫毛南宫长万类,无南宫可居也。十一年传,泉丘女先生懿子,后生敬叔,此展卷即了。”

曰:“昔谓公冶南容德有优劣,故有己女兄女之异。谓二人无胜负也。卷舒随时,乃得有知。而枉滥获罪,圣人犹然,亦不得以公冶为劣也。政是其年相称而嫁,事非一时耳,则可无意其间也。”

子谓子贱:“君子哉若人!无君子者,斯焉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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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贱人,弟子宓不齐。”《家语》云:“人,少孔子四十九岁。”曰:“若人者,若此人也。”○朱子曰:“上斯此人,下斯此德。云:“子贱安得此行而学行之?”盖能尊贤取友以成其德者。”《说苑》:“子贱单父宰,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一人。皆教子贱以治人之术。”

引证《说苑ㆍ政理》篇云:“孔子兄子有孔蔑者,与宓子贱偕仕。孔子而问之曰,‘自汝之仕,何得何亡?’对曰,‘所亡者三。’与下子贱所对相反孔子不悦。往过子贱,问如孔蔑,对曰,‘所得者三。始诵之,今得而行之,是学益明也,俸禄所供,被及亲戚,是骨肉益亲也,虽有公事,兼以吊死问疾,是朋友益笃也。’孔子喟然谓子贱曰,‘君子哉若人!无君子者,则子贱焉取此?’”《家语ㆍ子路初见》篇,亦有是语孔子卒时,子贱之年不过二十馀岁,胡氏此说未可信。

子贡问曰:“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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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子贡孔子以君子许子贱,以己为问。”○补曰瑚琏,宗庙黍稷之器。曰琏,曰瑚,曰簠簋,详见〈明堂位〉竹器饰以玉也。朱子子贡学贯三代,故许之以之古器。

曰:“曰瑚,曰琏。”云:“〈明堂位〉‘瑚’,而包咸郑玄等说此《论语》,等注《左传》,皆云曰瑚。或别有所据,或相从而误也。”曰:“今云琏,误也。栾肇曰未详。”○此相沿之误也。《左传》十一年:“孔文子将攻大叔,访于仲尼仲尼曰,‘瑚簋之事,则尝学之矣。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遂命驾而行。”

质疑孔子子贡拟于颜子,问其孰愈,则其期许大矣。不应复以一偏之器贬之。孔子管仲之器小,未必以管仲为一偏之器,而又嫌其小也。子贡学贯三代,故许以之器。君子不器,自是一义,恐不必与此经牵连言之也。

王麟洲云:“之器,仍于朴素,宗庙之物,独以华饰。以此许子贡,盖谓其古法物中之光也。”

或曰:“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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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仲弓,姓。”曰:“人也。”补曰佞,便捷如妇人也。徐铉云:“女子之信,近于佞。”给,继供也,萧何给馈饷口给,谓言语连续溢发,不致匮乏也。○曰:“屡憎,数为人所憎恶。”○朱子曰:“我虽未知仲弓之仁,然其不佞,乃所以为贤,不足为病。”

曰:“《左传》云,‘寡人不佞。’服虔云:“佞,才也。”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恶之称。但佞有善恶,善佞,祝𬶍是也,恶佞,即‘远佞人’是也。”○驳曰佞,大抵非好题目。

质疑仁者,人伦至善之名。然我欲仁,斯仁至矣。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仁岂高远之行哉?特弟子受学,见在膝前,不必轻许以至善之名,故每云不知。若云仁道至大,非颜子不能至,则恐非本旨。

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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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漆雕姓,名。”《史记》云:“子开。”○曰:“人。”补曰孔子之材识足以任职,故使之仕。孔子为大司寇秉政,其权能令弟子仕。○云:“使字与子路使子羔宰,文例并同。”斯谓仕也,以为不能自信其材识足以任职。○补曰子说者,悦其不自足。

曰:“仕进之道,未能信者,未能究习。”○曰:“学业未熟,未能究习,则不为民所信,未堪仕也。”一云:“时君未能信,则不可仕。”曰:“未能见信于时,未可以仕也。”○驳曰皆非也。

曰:“子说者,善其志道深。”○曰:“善其能忖己知时变。”○驳曰皆非也。

引证《家语》曰:“漆雕开人,字子若,少孔子十一岁,习《尚书》,不乐仕。孔子曰,‘子之齿,可以仕矣。时将过。’子若报其书曰,‘吾斯之未能信。’孔子悦焉。”○《家语》者,伪书也。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与?”子路闻之喜。子曰:“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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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桴,编竹木,大者曰筏,小者曰桴。”《尔雅》云:“舫,泭也。”郭璞云:“水中𥴖筏。”补曰子路闻之者,时不在坐,追闻之也。喜者,喜其知己。义见下补曰材ㆍ财通。《孟子》云:“有达财者。”财ㆍ裁通。泰卦云:“财成天地之道。”取材,谓裁度事理之当否也。孔子子路喜,乃明言所以独许子路之意。曰:“桴可以济小水,不可以涉大海。凡裁度事理者,必不从我,独也好勇过我,又遇事直前,无所裁度,故我特许从行,非谓门人之中惟独贤也。”下节特自解其本意,非先扬而后抑之也。

曰:“子路信夫子欲行,故言好勇过我也。无所取材者,无所取于桴材,以子路不解微言,故戏之耳。”云:“言无所取于桴材,示子路令知己但叹世无道耳,非实欲浮海。”曰:“乘桴之叹,原属寓言,忽复作庄语,讥其不裁度事理,则于夫子本旨,全然不合。子路不解微言,故复以微言讽之曰,‘大海荡荡,桴材极难。’”○驳曰非也。先儒笔头,子路为痴𫘤不晓事之人,直令览者愚弄侮笑若狂夫然,此大蔽也。孔子子路曰:“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其在我邦,即户曹判书兼宣惠提调者也。其综核事务,必细入秋毫。岂后世章句腐儒所可侮弄者乎?夫乘桴浮海,尺童且知其不可,乃谓子路不解微言,实欲从行,岂不远于情乎?孔子之意,若曰‘乘一片之桴,涉万里之海,此是危险必死之地。然苟以行道之故,吾将独行,则也必从之’。一则许子路心热于行道,一则知子路舍命以从师。一圣一贤,意气相许,千载之下,尚令人感激,子路安得不喜?喜者,喜其知己也。知有行道之诚,知有翼圣之诚不解微言,喜其从行,有是理乎?此唯不辨菽麦,不知痛痒者然矣。岂治千乘之赋者所应然者乎?

曰:“喜与己俱行。”○驳曰非也。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与?”义见彼此经语意,与宰我之言相类。盖曰:“子路虽告之曰乘桴浮海,可以行道,必将从之也。”子路非尺童,喜与俱行,有是理乎?

曰:“中国既不能行道,即欲渡海而居九夷,庶几能行道也。”○驳曰非也。苟如是也,当云乘舟浮海,何以曰乘桴乎?乘桴云者,明危险必死之地,子路亦从也。子路之心,急欲行道,又于夫子,虽水火涂炭,誓不相舍。孔子一言,剔出子路一片肝胆,昭示众人,此子路所以感激知己,而喜不自胜也。子路之喜,何可讥乎?下节亦非讥子路者,乃上节之释义也。唯其好勇过我,又能遇事直前,无所裁度,故我许其从行云耳。

曰:“子路孔子欲浮海便喜,不复顾望,故孔子叹其勇曰‘过我,无所取哉’。云:“唯取于己,无所取于他人哉。”古字材ㆍ哉同。”○驳曰非也。

陆德明《释文》:“一读过字绝句,我字属下句读。”○驳曰非也。

栾肇《论语驳》曰:“适用曰材,过好勇,便不适用。”○驳曰非也。

孟武伯问:“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问。子曰:“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也何如?”子曰:“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也何如?”子曰:“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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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赋,《周礼》所谓以九赋敛财贿者也。〈冢宰〉文也。若邦中ㆍ四郊ㆍ关市ㆍ山泽ㆍ币馀之类。云:“口率出泉也。”又田赋出兵。八年《左传》云:“悉索敝赋。”邑,公邑也。如中都ㆍ武城之类家,卿大夫之家,其田赋出车百乘者也。邑宰ㆍ家宰,皆主制之名。○曰:“,弟子公西华《史记》云:“字子华。”○云:“人,少孔子四十二岁。”有容仪,可使为行人。云:“《周礼》有大行人ㆍ小行人之职,掌宾客之礼仪及朝觐ㆍ聘问之事。”

子谓子贡曰:“女与也孰愈?”对曰:“也何敢望也闻一以知十,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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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愈,犹胜也。”○曰:“闻一知二,明己与十分及二,是县殊也。”○曰:“既然子贡不如,复云吾与女俱不如者,盖欲以慰子贡也。”云:“恐子贡惭愧,故复云‘吾与女俱不如’。”

曰:“秦道宾曰,‘《尔雅》云,“与,许也。”’仲尼子贡之不如也。”○古有此解,与《集注》合。

引证《论衡ㆍ问孔》篇云:“子曰,‘弗如也,吾与女俱不如也。’”○《后汉书》曹操〈祭桥玄文〉曰:“仲尼称不如颜渊。”注云:“孔子子贡曰,‘吾与女,俱不如也。’”王应麟《考异》,亦载是说。又见《琅琊代醉编》

引证《世说》,注引〈郑玄别传〉曰:“扶风马季长以英儒著名,往从之,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季长又不解剖裂七事,思得五,子干得二,季长子干曰,‘吾与汝,皆弗如也。’”○《魏志》,夏侯渊妙才曹公下令曰:“虎步关右。所向无前。仲尼有言‘吾与女俱弗如也’。”○《家语》,孔子颜子曰‘使尔多财,吾为尔宰’,〈在厄〉篇亦自以弗如之意也。

曰:“一者数之始,十者数之终。颜回亚圣,故闻始知终。”○或曰:“十已包九,二不及三,故相远也。如曰即见始见终,则祗一事之始末也,因此测彼,则兼两事之类推也,信然则愈于远矣。”儒说也。失姓名

引证《世说》云:“广陵徐淑以年少举孝廉,尚书诘之曰,‘昔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祢衡作〈颜子碑文〉,有云:“知微知彰,闻一觉十。”

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与改是。”皇侃本,杇作圬。王肃云:“圬,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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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寝,卧也。《说文》云曰:“朽,腐也。雕,刻画。”云:“腐烂之木,不可雕琢刻画以成器物。”补曰墙,墉也。《尔雅》云。○《仪礼》云:“寝东首于北墉下。”曰:“杇,镘也。”云:“〈释宫〉云,‘镘谓之杇。’郭璞云,‘泥涂也。’”朱子曰:“与,语辞。”弦父云:“与ㆍ乎同。”曰:“诛,责也。”○补曰朽木不可雕,粪墙不可杇,惰人不可诛,明惰人无所施功。○补曰改是,谓改前法也。

云:“昼,日。寝,寐也。”○驳曰非也。寝之训寐,古无可据。〈小雅〉云‘乃寝乃兴’,寝兴ㆍ寐寤,各为一对,不可混也。孔子‘寝不言’,若寝是寐,则虽非孔子,未有能言者。二年《公羊传》云:“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非一事,不既明乎?禽兽之卧,亦得云寝。《诗》云‘或寝或讹’,《仪礼》云‘寝左寝右’,皆谓卧也。疏必训之为寐者,卧轻而寐重,故欲重其咎,以受其责。然疲困至极,当昼暂眠,犹之可也。若无故偃卧,其咎弥重矣。

曰:“昼当为画,字之误也。宰予四科十哲,安得有昼寝之责乎?假或偃息,亦未深诛。”○驳曰非也。古人质朴,于宫室有涂而无画。《书》云‘涂丹雘’,《春秋》云‘丹桓宫楹’,何尝云画?画之为字,本是假借。《周礼ㆍ典丝》有黼画之文,《仪礼ㆍ乡射》有画侯之法。然宫室丹青,未尝言画,其义非也。

王楙《野客丛书》云:“宰予昼寝,夫子讥之。寝者,寝室也。盖昼当居外,夜当居内,宰我昼居内,未必留意于学,故夫子讥之,非谓其昼眠也。游夫子之门,安有昼眠之理?”○《礼》云:“君子不昼夜居于内。夜居于外,问其疾可也,昼居于内,吊之可也”王楙之说,盖据是也。然孔子宰我,不与同室,虽昼居于内,孔子无以知之,况宰予方从学孔子,安得恒居内室?若以时出入者,又非深罪。《吕氏春秋ㆍ任数》篇,有‘昼寝’之文,亦王楙之所据也

胡寅云:“‘子曰’,疑衍文。”○未必然。

子曰:“吾未见刚者。”或对曰:“申枨。”子曰:“也欲,焉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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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申枨人。”○曰:“欲,多情欲。”云:“情欲既多,或私佞媚,安得刚乎?”损之〈大象〉曰‘惩忿窒欲’,谓坤虚而多欲,移之为损,三之上刚以窒之也。坤是纯柔之卦,而其象为多欲,则欲者不能刚矣。

曰:“云,‘申枨,盖孔子弟子申续。’《史记》云,‘申棠,字。’《家语》云,‘申续,字。’”○王应麟云:“今《史记》以棠为党,《家语》以续为绩,传写之讹也。后汉〈王政碑〉云‘有羔羊之絜,无申棠之欲’,亦以,则申棠申枨一人尔。开元,封申党召陵伯,又封申枨鲁伯,本朝祥符,封文登侯,又封淄川侯,俱列从祀。也,一人而为二人,失于详考《论语》释文也。《史记索隐》谓〈文翁图〉有申枨申棠,今所传〈礼殿图〉,有申棠申枨。”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也,非尔所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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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加,犹施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孟子云:“举斯心,加诸彼。”我,对彼之称。吾,自称也。《庄子》云:“吾丧我。”子贡所言者,恕也。强恕而行,求仁莫近,故孔子曰:“君子之道四,某未能一焉。”见《中庸》道之难成在此,子贡或易言之,故夫子抑之。

曰:“加,陵也。”○驳曰非也。陵者,在上轹下之称。

曰:“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义于己。”○驳曰非也。

质疑仁者,人伦之成德。恕者,所以成仁之方法。不是已熟为仁,未熟为恕,如笋之为竹,菡萏之为芙蕖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与此经所言,毫发不差。分作两层,恐未必然。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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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文章,谓《诗》ㆍ《书》ㆍ《礼》ㆍ《乐》之说。子所雅言,《诗》ㆍ《书》ㆍ执礼也性与天道,若《中庸》所言者,是也。罕言命知可以辨精微,然后可与言性言天,故得闻者少。

曰:“文采形质著见,可以耳目循。”○驳曰非也。若然,当云可得而见,下闻字不得。

曰:“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曰:“说粗矣,非其精蕴。吾谓性与天道一义也。若解二义,则人受而生,何者不可得闻乎哉?”○驳曰非也。〈周语〉襄公之言曰:“吾非瞽师,焉知天道。”俗习如此,夫子何以言之?

子路有闻,未之能行,惟恐有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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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前所闻未及行,故恐后有闻,不得并行也。”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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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孔文子大夫孔圉孔姞,姓,谥也。云:“《谥法》,‘勤学好问曰文。’”下问,谓凡在己下者。案,凡者,通齿ㆍ爵ㆍ德而言”○补曰孔圉,恶人,恶人得美谥,故问之。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故举《谥法》而答之。言无可执,其实讥之也。

曰:“孔文子使太叔疾公子出其妻而妻之,孔文子以其女妻之通于初妻之娣。文子怒,将攻之,访于仲尼仲尼不对,命驾而行。《左传》云:“仲尼止之。”文子使公子孔姞使娶其兄妻其为人如此,而谥曰。此子贡之所以疑而问也。十一年《左传》孔子不没其善,言能如此,亦足以为文矣,非经天纬地之文也。”○驳曰非也。使孔圉真能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子贡亦同时之人,何疑于谥乎?必其人大恶彰著,百无可取,故问之曰‘何以谓之’。何以谓之者,明人与谥不合也。东坡谓‘不没其善’,何其迂矣!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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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产大夫公孙侨。”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之子。”补曰小心供奉曰恭,《释名》云所向警谨曰敬,无所向,无所用敬慈顺好施曰惠,有顺心裁制得宜曰义。《释名》云能此四者,全德之人也。

曰:“数其事而责之者,其所善者多也。臧文仲三不仁ㆍ三不知,是也。数其事而称之者,犹有所未至也。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是也。”○驳曰非也。数其事而责之,如管仲之三归反坫,则馀善尚多也,数其事而称之,如王孙贾治军旅ㆍ祝𬶍治宗庙,则馀恶尚多也。今臧文仲以不仁不知,其目至六,馀无足观也。郑子产以成己成物,其目至四,此全德之人也。吴棫之说,其好恶岂不反常?○草堂曰:“子产治政,自都鄙有章,上下有服,庐井有伍,田有沟洫而外,尚有轻币焚载书慎守藏,弗许请荣,勿毁乡校。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犂畔。二年,市不储价,门不夜关,道不拾遗,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是其于君子之道,有计数所不尽者。乃反曰臧文仲所善者多,而子产翻有未至。是文仲之居蔡窃位ㆍ不仁不知者反当褒,而子产之政治如彼,称许又如此者乃受贬,何其颠倒之甚耶?”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皇氏本,‘而敬’之间有‘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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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平仲大夫。,姓。,谥。名。”云:“桓子之子也。《谥法》,‘治而无眚曰平。’”曰:“凡人轻交易绝,平仲则久而愈敬。”

考异皇氏本,久而人敬之。○曰:“此,善交之验也。盖晏子善与人交,是以交久而人愈敬之也。”若无人字,则‘久而敬之’一句,是为言晏子与人交之善,上文善字为蛇足矣。且久而敬之,非善之至者,久而人敬之,乃善之至者。孔子所以特称之也未必然。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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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文仲大夫臧孙辰,谥。”云:“臧僖伯曾孙。”补曰居,犹藏也。○曰:“蔡,国君之守龟,出地,因以为名焉。云:“郑玄包咸皆云出地。”长尺有二守。《汉书ㆍ食货志》云:“龟不盈尺,不得为宝。”居蔡,僣也。云:“国君之守龟,臧氏居之,故云僣。””○曰:“节者,栭也,〈释宫〉文刻镂为山。〈释宫〉云:“栭,谓之楶。”云:“栌,侏儒柱也。楶即栌也。”棁者,梁上楹,画为藻文。〈释宫〉云:“杗廇谓之梁,其上楹谓之棁。”云:“侏儒柱也。”曰:“此是天子之庙饰。”○补曰先言何如者,疑之也。疑其得知名非实也。家藏大宝龟,僣也,庙用天子之饰,亦僣也。各自为一事僣则不知礼,不知礼而以知名,故孔子疑之。

质疑以大夫而僣天子,是不知礼也,不知分也,不知法也。不必谄渎鬼神,乃为不知。古者圣人最重龟。凡登龟ㆍ作龟,其礼最严,岂皆不知乎?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礼器〉文孔子之谓不知,本以礼言。

质疑山节藻棁,非藏龟之室。罪在藏龟,不在龟室,罪在居蔡,不在藏龟。蔡者,大龟也。或称宝龟,或称元龟,或称守龟。与小小诸龟,其品迥回别,故〈禹贡〉称‘九江纳锡大龟’,〈大诰〉云‘宁王遗我大宝龟’,〈夏书〉曰‘昆命于元龟’,〈金縢〉云‘即命于元龟’,〈鲁颂〉称‘元龟大贝’《左传》蹶由云‘寡君卜之以守龟’,皆此物也。古惟天子诸侯,得藏此龟,故《礼》曰‘青黑缘者,天子之宝龟’,〈乐记〉文又曰‘诸侯以龟为宝’,〈礼器〉文又曰‘家不宝龟,不藏圭不台门’,〈礼器〉文孔颖达谓‘卿大夫卑轻,不得宝龟’,皆以大龟言也。《汉书ㆍ食货志》云:“元龟为蔡,龟不盈尺,不得为宝。”又云:“元龟非四民所得居。”《淮南子》云:“大蔡神龟,出于沟壑。”高诱云:“大蔡,元龟也。”凡龟非蔡也。若小小诸龟,臣民得用之,故石骀仲卒,卜其后嗣,而其龟得兆。见〈檀弓〉乞请子产之龟,而子产弗予。十九陈无宇卜其母病,奉龟而泣。廿八是三人者,无不居龟,而君子不以为罪。大夫卜宅而卜日,见〈杂记〉士筮宅而卜日,〈士丧礼〉氓之蚩蚩,尔卜尔筮,见〈卫风〉征夫之妻,卜筮偕止。〈小雅〉云有龟而后有卜,则龟者上下通用,惟蔡勿之也。乃惟臧氏之家,居此大蔡,故《左传》云:“臧武仲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再拜受龟。”廿三又云:“臧昭伯臧会窃其宝龟,卜而有验曰,‘偻句不余欺。’”廿五此是臧氏居蔡之实。案,今人不知龟与蔡不同,谓居蔡不足为罪,必加山藻之饰于藏蔡之室,然后乃得成狱,其实单单居蔡,是大罪也。然且龟蔡为物,本藏庙中,不别立宫,故〈春官〉‘龟人凡取龟,各以其物,入于龟室’,云:“各异室。”《礼》云‘卜郊于祖庙,灼龟于祢宫’,即尊祖亲祢之意《史记ㆍ龟䇲传》云‘高庙有龟室,又云:“置室西北隅。”藏内以为神宝’。楮先生所补与古之祏室,《左传》十四年疏云:“于庙之北壁内为祏室,以藏木主。”之陷室,《唐书ㆍ礼乐志》云:“掌庙者,纳曾祖神主于陷室。”之龛室,塔下室也。祏室之形如龛,故《家礼》谓之龛室其制总同。彼以藏主,此以居龟,皆穿壁方正,仅容其椟。若别起一宫,以为龟室,是宗庙之外,又一龟庙。臧孙虽愚,必无此事。古者竁曰圹室,《诗》云:“百岁之后,归于其室。”笺云:“圹室也。”鞘曰剑室,〈荆轲传〉云:“剑长,操其室。”○〈春申君传〉云:“以珠玉饰刀剑之室。”蓍蔡之室,不过如此。山节藻棁,无所传矣。山节藻棁,臧氏之庙饰也。所谓大蔡,虽亦在此庙中,庙所以居其祖祢,不得云居蔡而山藻也。

引证〈明堂位〉云:“山节藻棁,复壁重檐,天子之庙饰也。”○〈礼器〉云:“管仲镂簋朱纮,山节藻棁,君子以为滥矣。”○〈杂记〉云:“管仲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汉书ㆍ货殖传》序云:“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后汉书ㆍ舆服志》云:“礼制之坏,诸侯陪臣,皆山节藻棁。”○曰:“山ㆍ龙ㆍ藻ㆍ火,皆有名法。故〈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馀或藻或火。而《后汉ㆍ舆服志》有云,‘公自山以下,子ㆍ男自藻以下,皆物数限制之显然者。’”○直一山节藻棁,本是天子之礼。与季氏之佾舞ㆍ〈雍〉彻,同归僣越,于居蔡无涉也。

引证《家语》云:“漆雕凭孔子云,‘臧氏有守龟,其名曰蔡,文仲三年而为一兆,武仲三年而为二兆。’”○《家语》者,伪书。

杜预《左传》注云:“臧文仲作虚器,谓‘居蔡,山节藻棁’也。有其器而无其位,故曰虚。”○注ㆍ疏亦不以山藻为龟室,然作虚器,当时别有一事,今不可考。〈鲁语〉云:“饥,臧文仲请以名器告籴于。乃以鬯圭玉磬,如告籴,人归其玉而予之籴。”或者此时鬯圭玉磬,假作新器,名之曰古器也

曰:“山节藻棁,人君居室无此礼,而文仲为之,故为奢也。”○驳曰非也。此是庙饰,不是居室之谓。

公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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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崔子君,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至于他邦,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之一邦,则又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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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令尹,官名,上卿执政者也。云:“《周礼》六卿,太宰为长。令尹亦谓之宰。十二年《左传》云‘𫇭敖为宰’,是也。令,善也。尹,正也。”子文,姓斗伯比之子谷於菟按,谷ㆍ㝅通。虎乳之,故得是名,虎有文,故字曰子文”○补曰已,犹舍也。〈楚语〉云:“三舍令尹。”朱子曰:“崔子大夫,名君,庄公,名二十五年《左传》云:“崔杼棠姜而美之,遂娶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闭门。甲兴,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坠,遂弑之。”陈文子,名须无二十五年云:“陈文子出奔。”十乘,四十匹。云:“古者车马出于田赋。每甸出车一乘,则十乘乃十甸之地,其采邑之大可知。””○补曰违,去国之名。〈杂记〉云:“违诸侯之大夫,违大夫之诸侯。”曰:“当春秋时,臣陵其君,皆如崔子,无有可止者。”○补曰中心事人曰忠,洁身无污曰清。仁者,至善之成名。必君臣父子之间,尽其人伦之爱,或天下之民,被其德泽,然后方得为仁。此其所以难许之也。

邢曰:“三被已退,无愠怼之色。”○驳曰非也。三已之,不可曰三退之。

质疑《集注》曰:“子文,所谋者,无非僣王猾夏之事。谓伐ㆍ伐ㆍ灭ㆍ围ㆍ灭ㆍ伐ㆍ执宋公诸事文子,既失正君讨赋之义,崔杼之弑君,申鲜虞闾丘婴,况陈文子为大夫,安得无罪又不数岁而复反于焉,二十五年,崔杼君,是时陈文子出奔。二十七年,向戌弭诸侯之兵,陈文子请许之。是崔子弑君之三年,文子已复反于,预其大政,其后文子卒,其子无宇用事,至其孙厚施于国,至简公则其不仁,亦可见矣。”○桓公之八年,已僣王,下距庄公三十年,为四十一年。非子文之所能追正者。云:“熊通僣号,是为武王。至庄公三十年,子文为令尹。”人臣之义,忠于所事,不必以猾夏为罪。文王本起西戎,三分天下有其二,闳夭太颠不必为不仁,蘧伯玉寗殖放弑之谋,不对而出,孔子亟称为君子,公子季友奔而旋反,《春秋》不讥。二子之不得为仁,特以其至善之迹,无所著见也。又岂必求过于无过乎?

李充曰:“进无喜色,退无怨色。公家之事,知无不为,忠臣之至也。”驳曰非也。忠者,忠信也,不专为事君之忠也。

崔述云:“子文初代子元为令尹,见于《传》,后让令尹于子玉,见于《传》,其间何时已之,何时再仕,何时再已,何时三仕,何以《传》无一言及之?成王以后,令尹无不见于《传》者,代子文者何人,何以独不见于《传》?且子文之不为令尹,乃自欲授政于子玉,初未有人已之,然则其事为无征矣。春秋之世,列国执政之人,从未有忽废忽用者,非若后世之以罢相复相为常事也。子文何以独有此事?子文之为令尹始终,皆在之世。子文忠于者,子何故已之,后又何故用之?揆之事理,亦殊乖剌。”○《左传》容有脱漏。子张如或有误,孔子之答,必有以正之矣。

考异《史记ㆍ循吏传》云:“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王应麟云:“与令尹子文之事相类,恐是一事。”○《史记》误也。〈楚语〉斗且之言曰:“昔斗子文三舍令尹,无一日之积。”此又信文也。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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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文子大夫季孙行父,谥。”公子季友之孙补曰行父文公之时,嗣为宗卿。六年子闻之者,闻时人至今传诵也。○补曰三思,谓熟思也。不必限于三人惟不思,故恒犯罪恶。使季文子诚能一思再思,岂至党恶而修怨乎?三思未易能,再思则斯可矣。

曰:“文子忠而有贤行,其举事寡过,不必乃三思。”○云:“《春秋》,‘六年秋,季孙行父。’《左传》曰,‘季文子将聘于,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豫备不虞,古之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云:“所谓文子三思。”驳曰说,非也。所谓贤行者,‘妾不衣帛,马不食粟’也。见〈鲁语〉然人方以三思称美,而孔子欲以再思易之,则明是贬辞,不是赞辞。且误矣。文子不自满足,思之至三,孔子恨之曰:“以若贤德,何必三思?”是文子为谦恭慎重之君子,而孔子为骄肆浮薄之俗流,说而可用乎?季文子得三思之名,特因求丧礼一事,其馀无足称者

季彪曰:“君子之行,谋其始,思其中,虑其终,然后允合事机,举无遗算。是以曾子三省其身,南容三复〈白圭〉,夫子称其贤耳。圣人敬慎于教训之体,但当有重耳,固无缘有减损之理也。时人称季孙名过其实,故孔子矫之,言季孙行事多阙,许其再思则可矣,无缘乃至三思也。”疏。○云:“孔子文子之行,谓之再思则可也,盖文子,事多过举,如未始经思者然,故夫子仅许其再思,不许三思也。”此说近是,犹不合理。再之与三,相去不远,不许其三,而许其能再可乎?《黄氏日钞》亦有此说,与季彪

李贽曰:“文子相三君,其卒也,无衣帛之妾食粟之马,无重器备。左氏侈然称之。黄东发曰,‘行父归父之谋去三家,至扫四大夫之兵以攻。方公子弑君立宣公行父不能讨,反为之再如纳赂焉,又帅师城二邑,以自封殖,其为妾马金玉也多矣。是则王莽之谦恭也。时人皆信之,故曰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夫子不然之,则曰再斯可矣。若曰再尚未能,何以云三思也?使能再思,不党篡而纳赂,专权而兴兵,封殖以肥己矣。’文公不得其辞,乃云思至于三则私意起而反惑。诚如其言,则《中庸》所谓思之不得弗措也,《管子》所谓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将通之,臣劝诸葛恪十思者,皆非矣。”李氏《焚书》。○《琅琊代醉编》亦有此说此说真切明确,深中经旨,无遗憾矣。

蔡清曰:“三思者,谓所思已审,而复展转思之无已,非谓三次思量为三思也。”○此说亦是。

子曰:“寗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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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武子大夫寗俞,谥。”云:“《谥法》,‘刚强直理曰武。’”○寗庄子之子补曰有道,谓国治,有治平之道无道,谓国乱也。成公三年,国乱君奔,凡三年而定。二十八年难作,三十年事定自是国无大难者二十七年,而成公乃卒。九年邦无道,指三年之间也。邦有道,指事定之后也。○补曰敛迹全身曰知,智足以远害忘身冒难曰愚。不工于谋身寗武子于三年之间,忘身冒难,事见下是邦无道而愚也。事既定,武子敛迹,孔达为政,卒亡其身。孔达缢而死武子安然无事,得保首领以死,是邦有道而知也。有道而知,亦人所难,然犹可为也,无道而愚,非忠爱至极者,不能强作,故曰其愚不可及。

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云:“遇有道则显其智谋,遇无道则韬藏而佯愚。”曰:“四年《左传》曰,‘寗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云:“此其愚不可及。”驳曰非也。国之无道,未有甚于成公三年之难。而武子此时,竭虑弹智,捐身舍命,与佯愚韬晦者,全不近似。《鲁论》ㆍ《左传》,俱是信书,话,何以解经?此经之义,关世道大矣。《诗》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此谓‘仲山甫得贤以事君,谓知人则哲不失令名,不陷罪恶’,今也全躯保妻子之臣,趋时附势,杜口敛手,言必称‘明哲保身’,君危国亡,莫之肯顾,命之曰‘甯武子之愚’,呜呼,武子何尝然矣!圣人之义,盖欲于无事之时,敛迹辞权,有难之时,忘身殉国。此时不嫌其智,彼时不病其愚,如是然后为两尽也。若时平怀禄以享利,国危全身以远害,则为人君者,将谁与为国乎?若夫所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者,指下位也,指宾旅也。世禄宗戚之臣,何得引此为例?今人所知,与孔子所言,全然相反,欲解此经得乎?惟朱子发其义耳。○又案〈湛露〉ㆍ〈彤弓〉之事,为知礼为知分为知言,何以谓之愚也?杜预邢昺,皆吞枣矣。

质疑朱子曰:“武子,当文公成公之时。文公有道,而武子无事可见,此其知之可及也。”○陆稼书云:“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立。二十六年,寗速盟于武子之父寗庄子二十八年,寗武子人盟于宛濮,即成公即位之三年也。以此考之,寗庄子当死于成公三年左右,而后武子为大夫,武子未尝事文公。《集注》谓武子,当文公成公之时,与此小异。”○经文先言有道,故朱子求有道于成公之上,有文公大布之衣,务材训农,元年贤主也。故遂以文公当之。然春秋之时,大夫世卿,父不卒,子不得仕,礼也。即所云童子何知寗庄子之莅盟于,在成公元年,则武子之不能事文公,明矣。即无道而愚,虽有其迹,有道而知,将无可指。然武子则智者也。武子成公之时,执靮而从,首尾三年,阅历风霜,备尝艰苦,卒之保其君而归国。论其忠烈,虽桓公鲍叔文公孤偃,风斯下矣。卫国之权,将谁归矣?乃归之初,一谏之祀,三十一年自兹退让,使孔达为政。元年,人伐孔达也,厥明年,人以说孔达也,以苟免越二年,人以为良而归之则孔达也,四年后十年,同盟,既而人背盟救孔达也,十二越二年,杀其大夫,以说于孔达也。十四由是观之,成公归国之后,三十十有八年之间,十四卫国之政,孔达为之也。寗武子之退让沈晦,其不在于此时乎?孔子所谓有道则知,非此其实乎?圣人方且以退让沈晦为真智,今人乃反以退让沈晦为佯愚,不亦谬乎?若论其无道之愚,则之于,必欲甘心。重耳文公不礼,有五鹿受块之辱,故重耳必欲甘心侯奔之时,武子执靮而从,一忘身也。夏四月侯之将复也,武子盟国人于宛濮恐守国者有疑惧,故将入而盟二忘身也。夏六月侯径入,犹不信叔武寗子先之,为安喻国人三忘身也。此必死之地冬会于文公主会侯与元咺讼,争杀叔武武子为辅,代其君对讼四忘身也。士荣而免武子,哀其忠也侯,上于京师,武子从行,五忘身也。寘诸深室,成公武子职纳槖𫗴,救其饿六忘身也。侯使医侯,武子货医而薄鸩,七忘身也。〈鲁语〉宜参考首尾三年,其忘身护君之诚,有可以泣鬼神而动天地,毕竟归三十年云:“僖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侯,皆十瑴。王许之,秋乃释侯。”又享国二十七年,岂寗武子之所梦哉?方其艰难之时,卫国之人,莫不窃窃然笑其愚,此所谓邦无道则愚也。沈晦免患,君子之至巧也,愚之谓何?比干亦大愚也。惟其大愚也,故能成仁。○若云‘成公杀弟入国’,一有此恶,终身不可谓之有道之邦,则成公未尝杀弟,特疑弟以召祸耳。叔武之捉发出迎,非成公之所豫知,则歂犬之弯弓射杀,非成公之所指挥。特其兄弟之间,猜疑未释,所以先期入故小人卜其意而杀之耳。枕股而哭,追杀歂犬,未必皆矫情饰诈,廿八侯罪名不白,又其国败君奔,非有淫虐失德而然。文公挟睚眦之怨,乃于父死子继之后,犹欲墟人之国而鸩人之君,其首恶大憝,非而谁?曲在于则何咎?天既悔祸,重耳亦卒,遂使成公复享国二十七年。虽国弱邻强,不遑于礼乐,而父子兄弟之间,无复祸衅,其视初年之难,绰乎其邦有道也。又何必追录旧恶,不与其进乎?杜预孔颖达并有平恕之论,三十年疏可案而知也。

曰:“寗武子欠匡救之功,有失谏之过。盖文公不礼重耳之时,已自失谏,成公背华从,又失谏,其疑叔武,又失谏,已盟而疑,先期而入,又失谏,其再入也,赂杀元咺子瑕,又失谏。夫君无道而不谏,但务沉默以两全之,虽不可及,然君子济世,一以愚为尚,亦有所不当者。故又出比干一条,以补此章之意。”○驳曰非也。文公不礼重耳之时,武子生发未澡,何以谏矣?然且当时寗庄子力谏于文公,其言载于〈晋语〉。其言甚长,今不录侯之不杀武子,未必非念此旧恩,犹云不谏,不亦难乎?背华从,非失计也,时惟可以敌何以谏矣?公之先期,实先导,又何谏矣?不杀元咺,无以入国。为人臣者,将赞成之不暇,而况谏乎?机谋密勿,知无不言,方且罪之以沉默,不亦冤乎?比干一条,以补此章者,谓孔子之言,不无缺欠,有足以病世道,故昭揭比干一条,以劝天下之为人臣者。不知孔子之言,本以寗武之忘身殉国指之为愚,而仁山不了其义,遂疑孔子之言,不可不补救,非过虑乎?

引证《晋书》,卫瓘为中书郞,时权臣专政。优游其间,无所亲疏,甚为傅嘏所推重。当时称为寗武子。○所谓胡广之中庸,冯道之明哲。儒者解经有误,其祸天下而毒后世如此。经也者,世教之本,风俗之原。故君子慎之。

子在,曰:“归与!归与!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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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国名,有虞之后。武王胡公孔子三适,此云在,盖三适之时也。三适之时,最久留,故金仁山五百家为党。又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吾党小子,邦之门人也。狂,躁也,肆也,学者勇于进取之貌也。简,略也,省也,学者有所不为之貌。意与狷相似补曰斐,锦文貌。《诗》云:“萋兮斐兮,成是贝锦。”章,织文之成数,如山ㆍ龙ㆍ藻ㆍ火之类,称七章ㆍ九章者,是也。《诗》云:“终日七襄,不成一章。”裁,制衣也。《说文》云门诸子之学,譬之锦绣,若章采已成,特未及裁之为衣,故孔子欲归而卒教之,以成其德也。

曰:“简,大也。”○驳曰非也。柳子厚〈与太学诸生书〉曰:“仲尼吾党狂狷,南郭献讥,《荀子ㆍ法行》篇云:“南郭惠子问于子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也?’”古人早以狂简为狂狷。”

引证万章问曰:“孔子,曰,‘盍归乎来?吾党之小子狂简进取,不忘其初。’”见《孟子》

曰:“小子妄作穿凿,以成文章。”○驳曰非也。妄作穿凿,何以成章?诸子各得圣人之一体,未及成圣而已。

质疑《集注》云:“恐其过中失正,或陷于异端。”○王草堂曰:“夫子所裁,不过如之退,之兼人,之过,之不及之类。”未有称其成章,而犹虑其陷异端者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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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云:“〈地理志〉,辽西令支县孤竹城应劭曰,‘故伯夷国。’”补曰不念旧恶,谓父子兄弟之间,不念旧恶也。希,微也。犹言几希也

引证冉有曰:“夫子为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不为也。”〈述而〉篇此一问一答,明是父子兄弟之间怨与不怨。若然怨是用希,亦岂他人之希怨乎?事实,惟有‘让国’ㆍ‘避’ㆍ‘谏’三大节,并无不念旧恶之确证。然子贡之事,较视于,以探夫子之心,则怨在骨肉,不在他人,明矣。孟子伯夷若浼,孟子云:“伯夷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本据‘避’一节,形容其清,非有事实。然与不念他人旧恶,气象不同,且亡人也。去国逃交友治民,一无可问,又谁怨矣。

引证《大戴礼》:“孔子曰,‘不克不忌,不念旧恶,盖伯夷叔齐之行也。’”〈卫将军〉镛案《史记ㆍ伯夷传》,以逸诗为怨,于古无证也。

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酰焉,乞诸其邻而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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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微生,姓,名人。”《战国策ㆍ燕策》作尾生高补曰凡孰谓者,讥实与名违也。上篇云:“孰谓人之子知礼?”〈檀弓〉云:“孰谓也而不知礼?”曰:“酰,醋也。”《释名》云:“醢多汁有曰酰。”补曰乞邻之词,须云自用,是其不直也。若云或人求之,恐邻人不应虽以微生之直,琐琐言辞,不免小有出入。讥其不能尽直,非深罪之也。

曰:“乞邻以应求,用意委曲,非为直人。”程子云:“所枉虽小,害直为大。”○云:“观于一介之取予,而千驷万锺,从可知焉。”○朱子云:“曲意徇物,掠美市恩。”有人于此,其父母疾困,乞药于我,我之所无,邻则有之,我与邻好,彼所不知,则将乞诸邻而与之乎,抑辞而却之乎?转乞以应求,自亦常事,仍是厚风,声罪致讨,恐非本意。硁硁小信,君子不取。微生以一言无错,自命自标,孔子戏拈此事,以证其不能尽直。盖其乞邻之时,不得不诈言其自用耳,斯之谓不直。

考异《汉书ㆍ古今人表》,微生高微生亩皆作尾生,与女子期者。王应麟云:“此即《庄子》所谓尾生东方朔云,‘信若尾生。’”此声之转也。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亦耻之。”足,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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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足,成也。将树切谓巧言令色,以成其恭,取媚于人。”朱子云:“足者本当如此,我却以为未足而添足之。故谓之足。”曰:“左丘明太史。作《春秋策书》者匿怨,谓心内相怨而外诈亲。”

曰:“足恭,便僻貌。”云:“前却俯仰,以足为恭也。”○又云:“此读足如字,便习盘辟其足以为恭。”驳曰非也。

质疑朱子所以疑左丘明非传《春秋》之人者,或问:“左丘明非传《春秋》者邪?”朱子曰:“未可知也。先友邓著作名世考之氏姓书曰,‘此人盖左丘姓而名。传《春秋》者,乃左氏耳。’”诚以陈敬仲之兆辞,五世其昌,并为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毕万之筮辞,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明是篡国之后所作。又记智伯之事,豫举赵襄子之谥,皆非孔子同时之人所能前知者。自获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矣。若丘明孔子同时,不应孔子既没七十有八年之后,丘明犹能著书若此此固明核真确,所谓难罔以非其道者。如之愚,不惟此事为然,凡所谓左氏之传,其释《春秋》经文之义者,乖迕纰缪,首尾矛盾,违于正理,倍于古礼者,指不胜偻。其属丧祭之礼者,略见余《春秋说》,其馀𩨁驳,不暇悉辩。其非先秦所作,可胜言哉?然传经之外,所记辞命事实,率皆古奥雅驯,深中典礼,又非初所能伪为之者。窃尝反复而思之,知左氏所作,本系《春秋》策书,未有传文。之际,密付单传,其书未显,遂使《公羊》ㆍ《穀梁》先立学官。于是藏是书者,就左氏策书之中,伪补传文,欲以压《公》ㆍ《谷》而专其利。如斯之际,啄毁修润,不免滥觞。于是之事,或为蛇足。盖以策书虽古,若无《春秋》传文,不过与《国语》ㆍ《战国策》,同归一类,无以立官学而废《公》ㆍ《谷》。故戴彼真策,搀此伪传,庶几狐假虎威ㆍ蝇以骥行。此必然之理,灼然之验也。纷纷聚讼,将何为哉?

引证太史公〈十二诸侯年表〉序云:“自孔子论史记次《春秋》,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君子左丘明,惧弟子各有安其意失其真,故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沈氏云:“《严氏春秋》引〈观周〉篇云,‘孔子将修《春秋》,与左丘明乘如,观书于史,归而修《春秋》之经,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艺文志〉云:“左丘明太史也。”○《汉书ㆍ儒林传》:“兴,北平侯张苍太傅贾谊ㆍ京兆尹张敞ㆍ大中大夫刘公子,皆修《左氏传》。为《左氏传训诂》,授贯公,公传子长卿长卿清河张禹尹更始更始传子及丞相翟方进方进清河胡常黎阳贾护苍梧陈钦,而刘歆尹咸翟方进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武帝置五经博士,《左氏》不得立于学官。至平帝时,王莽辅政,方立官学,光武兴,旋废之。若其传授来历,十分明白,岂至数百年沈屈?总由真赝相杂,长短相掩,以至是耳。左丘明者,孔子同时之人,年齿或长于孔子,其云孔子弟子者,未可信作《春秋》策书,作《国语》,其传《春秋》经文之义,而插之策书之中者,明在初,不可讳也。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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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季路年长,先颜渊者,记载之时,颜子已死。○补曰衣,谓朝服祭服之类。○曰:“不自称己之善,云:“夸功曰伐。”不以劳事施于人。”○补曰安之以养,云:“老者安,已事之以孝敬也。”信之以信,云:“朋友信己,待之以不欺也。”怀之以爱。云:“少者归,己施之以恩惠也。”

曰:“颜渊所愿,愿己行善而不自称,欲潜行而百姓日用不知也,又愿不施劳役之事于天下也。故铸剑戟为农器,使子贡无施其辩,子路无厉其勇也。”铸剑以下,出《家语ㆍ致思》篇驳曰非也。所引《家语》,非此经之本旨。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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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讼者,公庭之对辩也。天命人欲,交战于内,克己如克讼。然人能自见其过,令二者对辩于内,必能见其是非而知所以改过矣。

曰:“讼,犹责也。”○驳曰非也。讼之为卦,天命在上,坎过在内,善为易者,观此象,知天命人欲,相为敌仇。此之谓内自讼也。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者焉,不如之好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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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邑,人所聚也。五家为邻,二邻则十室,言其小也。举小邑者,言我之忠信,不能超凡,处处有之。○补曰忠信,质也。好学,文也。言徒质不能为君子。

卫瓘曰:“所以忠信不如者,由不能好学如耳。苟能好学,则其忠信可使如耳。”疏。○云:“卫瓘读焉为下句首。焉,犹安也。”曰:“监本《北史》,苏绰文帝作六条诏,引此句,亦无焉字。及视他本,又不然。此不知监本偶遗,抑亦他本增入也。然不可考矣。”○焉字属上句,未尝不通。说,非也。

雍也第六凡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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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也,可使南面。”仲弓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简。”仲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居简而行简,无乃太简乎?”子曰:“之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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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南面者,人君听治之位。《易》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子桑伯子人。云:“疑即子桑户。”○《庄子ㆍ大宗师》篇云:“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三人,相与为友。”简,不烦之谓。云:“以其能简故曰可也。””○补曰居谓持己以自处也,行谓施令以治人也。敬谓谨于所向,无所向则无所敬简谓略于细节。省约则不乱居敬则虑事周密,其所行虽简,无攸阙矣,居简则虑事疏略,其所行虽简,终必乱矣。○朱子曰:“伯子,盖太简者。”

曰:“可使南面者,言任诸侯治。”○刘向曰:“当孔子之时,上无明天子也。故言也可使南面。南面者天子也。”见《说苑》袁了凡云:“古者临民之位皆南面,今各衙门皆然。岂有夫子而许其弟子可以为君之理?”○驳曰三说皆非也。《易》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盖取诸离。”〈大传〉文《礼》曰:“君之南面,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君也。”〈郊特牲〉故君之于臣,当其为尸也北面,当其为师也北面,见〈学记〉臣之于君,为尸为师之外,又抱龟则南面。见〈祭义〉南面ㆍ北面者,君臣之定名,说大谬。包氏专属诸侯,刘氏专属天子,亦非也。《礼》曰:“圣人南面而立,天下大治。”〈礼器〉文《庄子》云:“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髑髅之寓言

曰:“伯子,书传无见焉。”○曰:“以《左传》公孙枝子桑,则以此为大夫,恐非。”○说,非也。

引证《说苑》曰:“孔子曰,‘可也简。’简者,易野也。易野者,无礼文也。孔子子桑伯子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故曰文质修者,谓之君子,有质而无文,谓之易野。子桑伯子易野,欲同人道于牛马,故仲弓曰,‘太简。’之所以得称南面者,仲弓曰,‘居敬而行简,以道民,不亦可乎?居简而行简,无乃太简乎?’子曰,‘之言然。’仲弓通于化术,孔子明于王道,而无以加仲弓之言。”〈修文〉篇此因《论语》而演之为说,未足深信。然刘向之意,盖云‘孔子先闻仲弓居敬之说,然后许之以可使南面’,其言良是。仲弓虽有人君之度,猝然许之曰‘可使南面’,必无是理。惟居敬行简之说,深知治体,可以临下御众,故有是许也。记者先记称许之语,附见其所以得此语之故。

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释文》云:“他本或无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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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迁,移也。不以贫苦而有怨尤,是不迁怒也。子曰:“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苦,也不改其乐。”○补曰贰,歧也,携也。有过则勇改之,无所歧携,是不贰过也。心无馀恋,为不贰子曰:“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曰:“颜回三十二而卒。”又云:“凡事应失而得曰幸,应得而失曰不幸。恶人横夭则惟其常,颜回应得寿考而早卒,故曰不幸。”补曰人之寿夭,命于天,故年寿曰命。○曰:“亡,如字读,谓今也则不在世。”《诗》云:“予美亡此。”

曰:“怒当其理,不移易也。”○驳曰非也。朱子谓‘怒于甲者,不移于乙’,此方是不迁怒也。然今人以灌夫怒于田蚡,去骂程不识,为怒甲移乙,此则误矣。此惟狂乱者有之。岂必颜子而后能之?贫贱忧患,君子顺受,不怨天不尤人,此之谓不迁怒也。○又按贰之为言,横说也,非竖说也。分携曰贰,两属曰贰,未闻重累层叠,可谓之贰也。〈大雅〉曰:“无贰尔心。”〈曲礼〉曰:“虽贰不辞。”《左传》云:“大叔命西鄙ㆍ北鄙贰于己。”云:“两属也。”又云:“王贰于。”云:“欲分政。”义可知也。前过之再犯,其可谓之贰过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既欲改过,又欲无改,两属之于人心道心,此之谓贰过也。一刀两段,去之勿吝,无复一毫查滓留著胸中,然后方可谓之不贰过。

曰:“亡,无也。言今则无好学者矣。”○曰:“如是则此句与下文,语意重复。”○既曰今则无好学者,又曰未闻好学者,诚重叠矣。

引证《论衡》曰:“‘不迁怒,不贰过,何也?’曰,‘哀公之性,迁怒贰过,因其问,兼以攻上之短,不犯其罚。’”云:“以哀公迁怒贰过,而孔子因以讽谏。”不迁怒者,不改其乐也。不贰过者,未尝复行也。孔子颜子,本自举此二事,非讽哀公也。然哀公所问者,《诗》ㆍ《书》ㆍ《礼》ㆍ《乐》之学也,孔子以此二事谓之好学,即所以讽哀公,使知为己之学,不在于文学也。

引证《左传》三年:“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曰:“恶范氏而杀其族,言迁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