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犹堂全书/第二集/第十二卷

第十一卷 与犹堂全书
第二集第十二卷
作者:丁若镛
1938年
第十三卷

论语古今注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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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渊第十二凡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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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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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炫曰:“克,胜也。己,谓身也。身有嗜欲,当以礼义齐之。嗜欲与礼义战,使礼义胜其嗜欲,身得归复于礼,如是乃为仁也。”言情为嗜欲所逼,已离礼而更归复之○见补曰己者,我也。我有二体,亦有二心,道心克人心,则大体克小体也。一日克己,谓一朝奋发用力行之。非谓一日而遂止曰:“复,反也。”云:“克者,战而获胜之名。复者,失而复还之谓。”补曰归者,归化也。《诗》云:“岂弟君子!民之攸归。”天下归仁,谓近而九族,远而百姓,无一人不归于仁。○补曰由己,谓由我也。仁生于二人之间,父与子二人,兄与弟二人然为仁由我,不由人也。非二人与共成之补曰目,克己之条目也。克己为纲,四勿其目也事者,专心专力以从事也。

曰:“克己,约身。”○范甯云:“克,责也。”○曰:“刘炫云,‘克训胜也。’今刊定云,‘克训胜也,己谓身也。谓能胜去嗜欲,反复于礼也。’”○朱子曰:“己,谓身之私欲也。”○曰:“刘炫之说,本扬子云‘胜己之私之谓克’语。然亦谓胜己之私,必于‘己’字下添‘之私’二字,未尝谓己即私也。”○孟子之没,道脉遂绝,籍灭于战国,经焚于,而高祖起于酒徒,文帝溺于,于是宇宙折为两段,若虹桥一断,千岩锁烟。武帝购书之后,残编断简,虽稍出人间,而千圣相传之法,已遥遥远矣。儒说经,皆就文字上,曰诂曰训,其于人心道心之分,小体大体之别,如何而为人性,如何而为天道,皆漠然听莹。马融以克己为约身,即其验也。丹书曰:“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凶。”明明敬怠二者,皆在我身,而一胜一败,视为仇敌。子夏曾子一臞一肥,曾子问其故,曰:“出见富贵之乐而欲之,入见先王之道,又说之。两者心战故臞,先王之道胜故肥。”《淮南子》明明欲道二物,心战角胜。刘炫朱子,非无据而言之也。孟子以本心譬之于山木,以私欲譬之于斧斤。夫斧斤之于山木,其为敌仇也大矣。以己克己,是千圣百王单传密付之妙旨要言。明乎此,则可圣可贤,昧乎此,则乃兽乃禽。朱子之为吾道中兴之祖者,亦非他故,其作《中庸》之序,能发明此理故也。近世学者,欲矫诸儒评气说理内禅外儒之弊,其所以谈经解经者,欲一遵之说,凡义理之出于儒者,无问曲直,欲一反之为务。其为一二人心术之病,姑舍是,将使举天下之人,失其所仅获,昧其所仅明,滔滔乎为禽为兽,为木为石,非细故也。所谓约身者,谓克削奢靡,自奉俭约也。非礼勿视听言动,与自奉俭约,何所当乎?非礼欲视,故曰非礼勿视,非礼欲听,故曰非礼勿听,非礼欲言,故曰非礼勿言,非礼欲动,故曰非礼勿动。初若不欲,何谓之勿?欲也者,人心欲之也。勿也者,道心勿之也。彼欲此勿,两相交战,勿者克之,则谓之克己。自奉俭约,何与于是?富有四海,锦衣玉食者,将不得自与于四勿乎?说者谓克己ㆍ由己,同一‘己’字,讥朱子训己为私,不得云‘为仁由私’。然大体,己也,小体,亦己也。以己克己,何者非己?克己之己,由己之己,无相妨也。二十年《左传》云:“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

曰:“一日犹见归,况终身乎!”○曰:“言人君若能一日行克己复礼,则天下皆归此仁德之君也。”朱子云:“一日克己复礼,则一日天下归仁,二日克己复礼,则二日天下归仁。”○又云:“若一日克己复礼,则天下归其仁,明日若不克己复礼,天下又不归仁。”一日克己,谓一朝而迁善,立身乎礼法之场,非谓一日行之,而明日即复循私欲也。说其当于理乎?然且颜渊非人君,孔子告之以君德,而颜渊挺身当之,曰‘请事斯语’,非怪事乎?

引证《春秋》,十二年,灵王闻〈祈招〉之诗,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闻之,叹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干谿?”○克己复礼,本是古语,孔子再用之也。

引证《春秋》,八年,书‘师还’。注云:“善公克己复礼。”○《史记ㆍ平津侯传》,太后诏曰:“内自克约而外从制。”亦以克为约后汉元和五年,平望侯刘毅上书云:“克己引愆,显扬侧陋。”谓能抑己以用人后汉陈仲弓诲盗曰:“观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克作克○《晋书》:“祖逖豫州刺史,克己务施,不畜赀产。”○《北史》云:“冯元兴卑身克己,人无恨者。”○韩愈〈答冯宿书〉云:“至此以来,克己自下。”○此皆攻刘炫马融者所搜辑也。然其中两义参错,未必皆之援也。杜预于《左传》‘克己复礼’之注,亦云‘克,胜也’。

质疑《集注》曰:“仁者,本心之全德。”○仁者,人也。二人为仁,父子而尽其分则仁也,父与子二人君臣而尽其分则仁也,君与臣二人夫妇而尽其分则仁也。夫与妇二人仁之名,必生于二人之间。只一己,则仁之名无所立近而五教,远而至于天下万姓,凡人与人尽其分,斯谓之仁。即所云仁民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孝弟为仁民之本仁字训诂,本宜如是。于是颜渊问仁,孔子却不把二人为仁之义以答其问,另就自己心上修治,使之为仁。令克己以为仁术看来孔子此答,新奇出凡。殆若问东而答西,使之警发,非平平地顺下说话也。有若及论然故下段敷说其所以然,曰:“我若自修,即克己复礼人皆归顺。天下归仁焉父子ㆍ兄弟ㆍ夫妇ㆍ君臣,以至天下万民,无一人不归于仁人之所感化,于是乎仁成矣。”○原来二人为仁,故求仁者,或于自求之外,更求诸人。子严严辨破曰:“自修则民服,于是乎为仁。尽二人本分岂由人乎哉?”若有一颗仁德,原在心窍之内,为恻隐之本源,则‘一日克复礼’以下二十字,都泊然无味也。从来仁字,宜从事为上看。非在内之理

质疑《集注》云:“归,犹与也。”言天下之人,皆与其仁,极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曰:“〈哀公问〉曰,‘君子也者,仁之成名。百姓归之,名谓之君子之子。’秪是名谓之义。”长安杨兴,说史高将军ㆍ诚召,置幕府,学士归仁○后汉和帝皇太后诏称太尉邓彪,海内归仁,为群贤首仁者,二人之事也。二人之事,而专责之于一人,故孔子说其功效曰:“一日克己复礼,而天下之人,无不归化。”凡天下与我相关者,无不归化也,非谓普天之下,无一不归一日克己复礼,而顽父嚚母与其傲弟,无不谐协。一日克己复礼,而九族百姓以至黎民,无不雍睦。此之谓天下归仁。若以归其美名,谓之归仁,则仁之极功,惟在乎得其美名而止,岂圣人为己之学乎?‘我欲仁,斯仁至矣’,归也者,至也。

张侗初云:“通章只是一个己字。由己之己,即克己之己,下视ㆍ听ㆍ言ㆍ动四字,俱从己生出来。从己生者而著于己,便是当克之己,便是由己之己。”○葛屺瞻云:“克者,战胜之谓,能降伏得他下也。复,谓我之故物,一向为己所驱逐,今则复还之也。”○雪庵禅师云:“耳之听,目之视,口之言,身之动,是奴仆也。心之主持于中,是主人也。主人精明振作,令奴仆皆伏而禀令。勿者,不以主而听奴,不以奴而牵主。”○后人之能知此义,皆朱子之力。今人却欲斥之为禅学,不亦妄乎?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虽不敏,请事斯语矣。”《史记》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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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大宾,公侯之宾也。案,古者诸侯相朝大祭,禘郊之属也。”○补曰出门所见者,行路之人也。居上所使者,畎亩之氓也。见路人如见公侯,使小民如奉禘郊,敬之至也。○朱子曰:“敬以持己,恕以及物。”○补曰在邦,谓仕于国。在家,谓居其家。谓闺门之内

曰:“在邦,谓诸侯。在家,谓卿大夫。”○驳曰非也。案《左传》云:“在国必乱,在家必亡。”四年子张论达士曰:“在邦必闻,在家必闻。”见下篇此古人之恒言也。在邦以朝廷而言,在家以闺门而言。

考异《史记》云:“仲弓问政。”○臼季以此为仁之则。仁之法《史记》误也。

引证《左传》,臼季冀缺,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臣闻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此二句,本亦古语,孔子用之。敬者,为仁之法,两经相合。

李卓吾曰:“见宾承祭,居敬之意也。不欲ㆍ勿施,行简之义也。仲弓请事,真能请事。”○驳曰非也。不欲勿施,非行简也。

朱子曰:“克己复礼,乾道也,主敬行恕,坤道也。”○主敬,即复礼。但孔子于问仁之答,每言强恕,而独于颜渊之答,似不言恕。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施诸己而不愿,勿施于人’,皆克己也。然则克己为恕,前后之言,皆一意也。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矣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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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人,《家语》云:“司马犂耕人。”弟子司马犂。”《史记》云:“司马牛,字子牛,多言而躁。”补曰讱者,言难出也。《六书故》曰:“行仁难,言仁亦不得不难。”○朱子曰:“夫子以多言而躁,故告之以此。”

曰:“古者言之不出,恐行之不逮,故仁者必不易出言。一云,‘仁道既深,不得轻说,故言于仁事,必为难也。’”○王弼云:“情发于言,志浅则言疏,思深则言讱也。”江熙云:“《礼记》云,‘仁之为器重,其为道远,举者莫能胜也,行者莫能致也。勉于仁者,不亦难乎?’夫易言仁者,不行之者也。行仁然后知勉仁为难,故不敢轻言也。”江熙之说,最明最确。

质疑《集注》云:“心常存,故事不苟。事不苟,故其言自有不得而易者。”○后儒多病此注。盖以注以为行仁难ㆍ言仁难,而《集注》以为存心难ㆍ行事难,故疑其反晦也。窃尝思之,吾人之一生行事,不外乎‘仁’一字。何则?仁者,人伦之爱也。天下之事,有外于人伦者乎?父子ㆍ兄弟ㆍ君臣ㆍ朋友,以至天下万民,皆伦类也。善于此者为仁,不善于此者为不仁。孔子深知仁外无事,故曰为之难。孔安国注之,曰行仁难,诚亦中旨。若于为仁之外,别求闲杂之事,以释‘为之难’三字,则不可通矣。孔子罕言仁,为其难行也。孔子曰‘刚毅ㆍ木讷,近仁’,为其难行也。孔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谓其难行也。仁外有事乎?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亦不标仁字,而其实言仁也

司马牛问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曰:“不忧不惧,斯谓之君子矣乎?”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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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桓魋将为难,来学,常忧惧,故孔子解之。”○曰:“疚,病也。自省无罪恶,无可忧惧。”○补曰内省不疚,谓司马牛实不与同谋。

事实《春秋》,十四年,夏,五月,向魋入于以叛。六月,向魋出奔。○《左传》曰:“桓魋之宠害于公,恃宠而骄盈公使夫人骤请享焉,而将讨之。景公先谋公,请以公曰,‘不可。,宗邑也。’宗庙之所在乃益七邑,予他邑请享公焉,伪谢之以日中为期,家备尽往。甲兵也司马子仲曰,‘之不共,之祸也。’命其徒攻桓氏子颀聘而告桓司马子颀之弟司马欲入,入攻君子车止之,向魋遂入于以叛。六月,民叛之,向魋司马牛致其邑与珪焉而适向魋成子使为次卿,司马牛又致其邑焉而适示不与人恶之而反。令反国卒于郭门之外,司马牛道死葬诸丘舆。”云:“愍贤者失所。”向魋之乱,子颀子车与焉,而司马牛不见焉。其兄奔,则也适,其兄奔,则也适成子召之不往卒之,道死于郭门之外,其情悲矣。‘不忧不惧’之诲,‘死生有命’之语,恐在乱作之后。乱之未作,司马牛但当隐忧窃叹,岂忍宣言如是?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皇氏本,作‘四海之内皆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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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祸乱既作,兄弟迭奔,而秉义不合,故曰我独亡。○补曰子夏所引,盖古语。‘富贵在天’本连文,故遂诵之。所重在‘死生有命’句补曰无失者,无失在我之道。○补曰与,犹交也。〈礼运〉云:“诸侯以礼相与。”补曰敬恭则得友,朋友有兄弟之义。

曰:“桓魋行恶,死亡无日,我为无兄弟。”《集注》云:“忧其为乱而将死。”乱之未作,司马牛但当隐忍自伤,无缘宣言若是。

缪播曰:“死生者,所禀之性分,富贵者,所遇之通塞。”又曰:“敬而无失,是广爱众也。与人恭而有礼,此谓恭而亲仁也。人犹仁也。”所言荒矣。

曰:“君子疏恶而友贤,九州之人,皆可以礼亲。”○曰:“疏恶友贤,则东夷ㆍ西戎ㆍ南蛮ㆍ北狄,四海之内九州之人,皆可以礼亲之为兄弟。”○疏恶友贤,经文无此意也。

引证《大戴礼》,曾子曰:“君子执仁立志,先行后言,千里之外,皆为兄弟。苟是之不为,则虽汝亲庸,孰能亲汝乎?”〈曾子制言〉篇

曰:“人之兄弟,共一个父母,此固是亲。若推其原,则人又只是共一个天地大父母。自共一个父母观之,则并生于天地间,皆兄弟也。”○驳曰非也。说亦有病。总之,司马牛之所自伤,在于同胞之兄弟,而子夏作广阔之言以慰之,非仁人之言。胡氏谓意圆而语滞者,是也。何患乎无兄弟,说得太快,非仁人之言

曰:“司马牛桓魋之弟同姓字。实无兄弟,故出是言。若之弟则有兄,不可曰亡。”○驳曰非也。

曰:“今从本,作‘皆为兄弟’,则无复可议者。”○驳曰非也。添一‘为’字,未见其有胜,但使词理不活。

子张问明。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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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谮人之言,如水之浸润,渐以成之。”朱子云:“渐而不骤。”补曰肤受,谓腠理受病,将渐入骨髓。义见下谮言之由浅入深如是也。○补曰谮者,讦人之恶也,愬者,诉己之冤也,朱子云:“愬ㆍ诉通。”其实一也。骊姬之于申生,谮与愬并行补曰明,谓不归于喑,能烛物远,谓不蔽于近。朱子

曰:“肤受之愬,皮肤外语,非其内实。”云:“此注,与不类。”曰:“皮肤受尘,渐成垢秽。”又云:“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语,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也。”驳曰非也。只摘皮肤外疵,不能深犯,何足谓之谮愬乎?《史记ㆍ扁鹊传》云:“扁鹊赵简子之病,其始病在肤腠。五日视之,曰,‘病在血脉。’又五日视之,曰,‘病在肠胃。’又五日视之,曰,‘病在骨髓。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盖肌肤始受风寒,其祟至浅,而毕竟由浅入深,所谓肤受之愬,取譬在是也。

质疑《集注》云:“肤受,谓肌肤所受,利害切身,如《易》所谓‘剥床以肤,切近灾’者也。”愬冤者急迫而切身,则听者不及致详,而发之暴矣剥肤割肌,其灾切近,则其冤真可愬也。冤痛迫切之愬不行,则抱冤者多矣。且与上‘浸润之谮’,其情不类,恐非本旨。

曰:“愬亦谮也,变其文耳。”○驳曰非也。公伯寮子路所据者,此也。然孟子曰:“天下之疾其君者,皆赴愬于王。”愬者,诉也。

曰:“无此二者,非但为明,其德行高远,人莫能及。”○驳曰非也。朱子之义,不可易。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皇氏本,作‘使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十字共一句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十字共一句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不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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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食以实内,兵以御外,皆所以不死。○补曰民信之者,信上之法令。○补曰‘去于斯三者’为一句。句法如孟子所云‘择于斯二者’去兵不必死,去食则必死。○补曰民无信上之心,则颓堕而不立。有土崩瓦解之势民不立,则虽有兵,无以御患,虽有食,无以享乐。

曰:“足食则人知礼节,足兵则不轨畏威,民信之则服命从化。”又云:“兵者凶器,民之残也,财用之蠧也,故先去之。”驳曰非也。足食非为礼节,足兵非为不轨。然且政之数目,可十可百,孔子特举三大政,而兵与焉。乃欲以凶器而去之,迂儒哉!

顾炎武曰:“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谓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ㆍ二殳ㆍ三矛ㆍ四戈ㆍ五戟’,《周礼ㆍ司右》五兵注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诘尔戎兵’,诘此兵也。‘踊跃用兵’,用此兵也。‘无以铸兵’,《左传》僖公十八年传铸此兵也。以下,始谓执兵之人为兵,如信陵君得选兵八万人,项羽将诸侯兵三十馀万,见于太史公之书,而五经无此语也。”○“以执兵之人为兵,犹之以被甲之士为甲。《公羊传》,‘桓公使高子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闵公二年赵鞅晋阳之甲,以逐荀寅士吉射。’定公十三年

质疑《集注》云:“仓廪实,武备修,然后教化行,而民信于我。”○三者,各为一事,不相牵连,然后三者可以鼎峙瓜分,而议其去存。若以兵食之故,得有民信,则仍是二事,不成三也。若去兵食,信亦偕亡。何者?信之初起,既由兵食,兵食之去,信其独存乎?

曰:“自古迄今,未有一国无信而国安立者。”○曰:“失信则国不立。”○驳曰非也。创业谓之立国,馀无此言。立也者,兴起向上束心听命之意,民无信上之心,则颓堕涣散,而无束立之势也。

质疑足食足兵,非欲上之人独生也,则去兵去食,又何必曰在上者宁死乎?且民信之者,信其上也。民之失信,何以责矣?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九字共一句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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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旧说云,‘棘子成大夫。’”《汉书ㆍ古今人表》,作革子成云:“棘ㆍ革ㆍ亟三字,同音通用。”补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九字,共一句。句法如‘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棘子成,本论君子。○曰:“过言一出,驷马追之不及。”○补曰文犹质,质犹文,谓君子所须均也。两不可阙一朱子曰:“文质等,不可相无。”○曰:“皮去毛曰鞟。”○补曰若去毛文,虎豹与犬羊无别。无贵贱若去礼乐,君子与野人奚择?

质疑《集注》云:“子成之言,乃君子之意,崇本质,是君子之意然言出于舌,则驷马不能追之。”○既许以君子,又惜其失言,恐无是理。驷不及舌者,愕眙嗟咄之辞,所言是君子之意,而惜之如是,可乎?注ㆍ疏,皆九字一句,不可易也。棘子成本论君子,如高叟本论诗

曰:“虎豹与犬羊别,正以毛文异耳。今使文质同者,何以别虎豹与犬羊邪?”云:“今若文犹质,质犹文,则君子与鄙夫,何以别乎?”驳曰非也。棘子成欲存质而去文,未尝使文质同也。文犹质,质犹文,此子贡论理之言,非述棘子之意而驳之也。朱子之义,不可易。

质疑《集注》云:“子贡子成之弊,又无本末轻重之差,胥失之矣。”○曰:“夫忠信者,君子之质也,礼乐者,君子之文也。棘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是犹言君子忠信而已,何以礼乐为也。夫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者,以文也。若去文而取质,则将谓人苟忠信,可以为君子矣。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者焉,不如之好学也。’至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可谓有君子之质矣,犹必文之以礼乐,然后可以为成人。由是观之,子贡之言,乃仲尼之旨也。”○孔子言文质,亦未尝偏重偏轻,如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未尝有轻重。

引证《邓析子》曰:“一言而非,驷马弗追,一言而急,驷马弗及。”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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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年饥用不足,设问之辞。设若来年猝饥,国用大窘,则将如之何?○曰:“盍,何不也。法,什一而税,谓之彻。”○补曰彻,取也。义见下时三家分,以作三军,十一其后又四分之,尽征其税,五年故公用不足。若行彻法,则分田制禄,当如之法,三家不得私征,而民与公俱足矣。○曰:“《春秋》宣公十五年,初税亩。杜预云,‘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谓十亩内取一又履其馀亩,复十收其一,补云:“又就八家私田之中,逐亩取十分之一。”哀公曰,“二,吾不足。”’”朱子云:“自宣公税亩,又逐亩什取其一,则为什而取二矣。”朱子曰:“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补曰若行彻法,则三家之征悉罢,而民与公俱足矣。但言‘百姓足’者,为三家讳,欲其辞婉也。○补曰公与民俱足,则唯三家不足。再言‘孰与’者,讽哀公欲与三家同其忧乐。‘孰与’二字之中,隐然有三家照映

事实《左传》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本无中军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三家各征其军之赋税乃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分国民众季氏使邑入者无征,季氏者,无公征不入者倍征。不入季氏者,使公家倍征之孟子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取子弟之半叔孙使尽为臣。○又五年,春,舍中军,舍,罢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择其好者,取二分二者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有用则献之襄公以来,之田政若此。由是观之,有子之请行彻法,岂但为引大经据大法,迂阔无当之儒论乎?外若平正,而想其时,度其势,则幽愤激烈,不顾祸福,尽忠竭诚,以犯忌讳,虽复生,其救弊之术,岂有以加于是乎?

朱子曰:“称有若者,君臣之辞。”○曰:“称名者,庶人对君之礼。孔子尝为大夫,故止称姓。”○曰:“夫子称孔子而不名者,君师之分,俱要有也。”○曰:“哀公一问于宰我,一问于有若,记者于宰我称字,有若称名,盖无义例。”○驳曰说,非也。孟子宰我子贡有若,或字或名。盖宰我以字行,有若以名行,故记有参错,岂无义例?

唐宜之云:“年饥用不足,盖由禄之去公室而入三家也,由三家之刻剥其民,而致百姓不足也。若行彻,则分田制禄,各有定制,三家亦阴削于什一之中,而不得取敛百姓矣。‘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此有若之微意也。”○此说超越诸家之上矣。读其书,不知其世,可乎?程伊川曰:“天下之物,只有此数。不在于此,必在于彼。”此至理之言也。先王什一而有馀,哀公什二而不足,明所亡之物,必有去处。今欲搜讨此物,唯有彻田一法,可以剔发出来。有子之言,岂迂儒之大言已乎?国君告我以急,乃以大经大法,作体面话以拒之,不知痛痒,不省肥瘠,唯吾言之正直,岂忠臣乎?有子之学,姑不失真,无是理也。

曰:“哀公十二年ㆍ十三年,皆有螽,连年用兵于,又有警,所以年饥而用不足也。”○驳曰非也。年之方饥,国君问救急之术,儒者对之,曰‘自来年秋,用彻法以救之’,天下有如是迂儒乎?火既燃眉,水方灭顶,疾声求救,而我乃以迂远广大之言,拒之压之,不唯臣分无严,抑亦经纶扫地。桑大夫之毁骂儒术,皆以经注有误也。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未必当时曾子遭斩ㆍ齐之丧。庆遗入请曰:“如至大病,则如之何?”见〈檀弓〉未必此时成子高已死也。且哀公十二年ㆍ十三年,皆十有二月有螽。十二月者,今之十月也。十月有螽,不必为灾。惟十三年九月之螽,注,谓之灾。然哀公之用田赋,已在十二年之春,则哀公有子之问答,非由两年之螽,斯已明矣。问答,又在用田赋之前年饥者,设问之辞,说,非也。

曰:“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云:“若依通法而税,则家给人足。”毛苌曰:“彻,治也。”〈大雅〉‘彻田为粮’传○《后汉书ㆍ陆康传》曰:“彻,通也。言其法度可通万世而行也。”○赵岐曰:“彻犹取,人彻取物也。”《孟子》注孙奭曰:“其彻取之赋,则什一而已。”《孟子》疏朱子曰:“彻,通也,均也。制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通力合作,计亩均收,大率民得其九,公取其一,故谓之彻。”○‘彻’之为字,本是取去之意。《周礼ㆍ膳夫》云:“卒食,以乐彻。”取去也《仪礼》云:“有司彻。”取去也〈士冠礼〉云:“彻筮席。”取去也〈檀弓〉云:“彻亵衣。”取去也〈豳风〉云:“彻彼桑土。”取去也〈小雅〉云:“彻我墙屋。”取去也凡取去其物,即得通豁,故六书之家,假借其字,以彻为通。《左传》云:“养由基射彻七札。”十六武帝名,以彻为通,非彻字之原义也。礼乐刑政,其为天下之通法者,多矣,岂可槪名之为彻乎?通力合作,亦无确据。农家之事,争时竞刻,既分百亩,而又使之通力,谁先谁后?于事不便。且耕耘之时,既使通力,则及其获也,亦当计𥡥而分之,计𥡥而收之。若计亩均收,则其法不平。总之,彻也者,取也。夏后之法,较数岁以为常,无加无减,故民自贡之。人之法,藉力以耕,而民输之公,故谓之助。人之法,因之助,而官自取之,故谓之彻也。取去也窃详诸说,赵岐《孟子》之注,于理为长也。

曰:“按如《记》注,家民人盛大,则一夫受田五十亩,末,民人稍少,故一夫受田七十亩,承于,人民凋尽,故一夫受四百亩。三代虽异,同十分彻一,故彻一为通法也。云贡者,是分田与民作之,所获随俭,十分贡一,以上于王也。民犹淳,少于欺诈,故云贡也。人渐浇,不复可信,故分田与民,十分取一。为君借民力以耕作,于一年丰俭,随其所得还君,不复税民私作者也。”○驳曰非也。句句纰缪,不暇辨也。

曰:“《周礼ㆍ载师》云‘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ㆍ稍ㆍ县ㆍ都皆无过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者,彼谓王畿之内所共多,故赋税重。诸书所言什一,皆谓畿外之国,故此郑玄云‘什一而税谓之彻’。”○驳曰非也。载师所掌,本是廛里之征,场圃ㆍ宅田之等,非掌井地也。故或征十二,或二十而征五。所谓宅不毛者有里布,田不耕者出屋粟,是也。与井地助ㆍ彻之法,何干?○疏所引贡ㆍ助ㆍ彻诸说,不胜烦惑,今姑略之,别有著。

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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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诚不以富,亦祇以异。”〈小雅〉,诚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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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崇,高也。崇德,犹进德也。德进则益高曰:“辨,别也。”○曰:“见义则徙意而从之。”朱子云:“主忠信则本立,徙义则日新。”补曰既欲其生,分田也。又欲其死,重敛也。重赋税崇德以修己,辨惑以治民。○曰:“此诗,〈小雅〉也。〈我行其野〉篇祇,适也。言此行诚不可以致富,适足以为异耳。”《诗笺》云:“女不以礼成事,不足以得富,适以此自异于人。”○云:“引《诗》断章,故不与本义同。”补曰取敛之政,诚不足以致富,适足以违先王之定制,而见异于百姓也。

曰:“爱恶当有常。一欲生之,一欲死之,是心惑也。”○驳曰非也。人之于人,既爱之欲生,又恶之欲死,有是理乎?历数天下万事,惟分田重敛,可当此目。除此一事之外,爱恶之一时并发,生死之一时同欲者,再不可得。先儒于此,未尝深思,故无明注也。本义如此,故继引《诗》曰‘诚不以富,亦祗以异’。

邢曰:“崇,充也。”○又曰:“若人有顺己,己则爱之,便欲其生,此人忽逆于己,己则恶之,即愿其死,是惑也。”○驳曰非也。之于,始也宠而禄之,及其有罪,殛而诛之,将亦惑与?训崇为充,亦非

质疑程子曰:“此错简,当在第十六篇‘景公有马千驷’之上,因此下文亦有‘景公’字而误也。”○辨惑之义不明,故程子为此言也。然此章上下诸节,皆论国政,爱恶生死,非悬空说也。上章云‘盍彻乎’,下章云‘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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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景公,名杵臼昭公末年,孔子。”昭公二十五年,昭公欲诛季氏,事败,公奔孔子亦适,为高昭子家臣,以通于景公补曰政者,正也。正己而后物正者也。○朱子曰:“是时景公失政,而大夫陈氏厚施于国。事见下景公又多内嬖,而不立太子。事见下其君臣父子之间,皆失其道,故夫子告之以此。”○补曰是时昭公,亦被逐于三,主国本国皆丧伦义,所急在此。○补曰粟者,井地所出。景公所问,盖不过裕财之政,及闻夫子之言,觉所先后。○曰:“言将危也。陈氏果灭。”朱子云:“景公孔子之言,而不能用,其后果以继嗣不定,启陈氏弑君篡国之祸。”

事实《左传》三年,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叔向从之宴,相与语。叔向曰:“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旧四量,豆ㆍ区ㆍ釜ㆍ锺。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锺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二十六年,晏子景公曰:“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后世若少惰,陈氏而不亡,则国其国也。”○《左传》五年,燕姬景公之夫人生子,不成而死。未冠也鬻姒之子嬖,妾子也诸大夫恐其为太子也,言于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太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于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于无君?”景公意欲立而未发,故以此言塞大夫请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寘群公子于。秋,景公卒。冬十月,公子ㆍ公子ㆍ公子,公子ㆍ公子阳生来奔。

引证《汉书ㆍ武五子传》,壶关三老上书:“故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曰:“《后汉》引《论语》,亦多如此说。”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也与!”子路无宿诺。陆德明云:“子路无宿诺,或分为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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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片,犹偏也。听狱必须两辞以定是非,偏信一言以折狱者,唯子路可也。”云:“〈大司寇〉职云,‘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使讼者两至,狱者各赍券书。”曰:“宿,犹豫也。子路笃信,恐临时多故,故不豫诺。”○曰:“此章言子路有明断笃信之德。”

曰:“子路性直,情无所隐者。若听子路之辞,则一辞亦足也。故孙绰云,‘谓子路心高而言信,未尝文过以自卫。听讼者便宜以子路单辞为正,不待对验而后分明也。非谓子路闻人片言,而便能断狱也。’”○朱子曰:“片言,半言。”又云:“半言,辞未毕而人已信之。”冯文子曰:“〈吕刑〉云,‘明清于单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单辞即偏辞,两辞即两造词也。但券与契,俱有单两,故孔安国曰,‘片,犹偏也。’案,十年,士匃王叔陈生伯舆之讼,是时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王庭,既已终听,两家各有辨答,乃使王叔氏伯舆合契。王叔氏不能举其契,谓不能具其辨词之要于契。是既听之,后复有契词,总谓之狱词。断狱者必具此,乃全也。且士匃听讼,虽有左右两家一语,然未经成狱,而王叔,此亦片言不能折狱之一证。”○曰:“片字,据《说文》作判木,解谓半木也。故注谓片之字形,即imghjFile:MP 0597A 009 0037 010 24.gif字之半。大抵质剂ㆍ券契,皆合木而两分之,其所分一半,即谓之片,则是片言者,片中之言,而后始通作一言。然史凡片言相合ㆍ片言投契,亦犹是两人之言,若合券契,而后始通作一人之言。即物之一片,亦是诸物之半。如〈李陵传〉‘令军士人持一半冰’,注作一片,亦以分诸物为言,而后始通作一物。要其本义,不如此。”○又曰:“夫折狱之言,即爰书也。爰书无烦词,即微子路,亦未有多其说者。如谓折狱之时,言语不多,则苟能明决,虽全言何害?古但云为政不在多言,未闻折狱贵寡言也。”○《大学》‘听讼’章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则一偏之言而已,此之谓片言也。片言折狱,则一偏之无情者,自不得尽其辞,此门之所贵也。旧说不可易。

程伊川曰:“宿,谓豫也,非一宿之宿也。”○朱子曰:“宿,留也,犹宿怨之宿。急于践言,不留其诺也。”○或曰:“此宿字,与宿怨不同。宿怨是留宿之宿,如《论语》‘不宿肉’,《礼记》‘君言不宿于家’,皆是也。此是寝宿之宿,如《汉ㆍ志》‘兵寝刑措’,〈苏武传〉‘霍光寝其奏’,《唐ㆍ裴度传》‘汲黯在庙,淮南寝其谋’,皆是。一是暂留,一是终止,此正言不终止耳。”○《周礼ㆍ春官》‘世妇掌女宫之宿戒’,注云:“宿戒,当给事,谓豫告之也。”宿之为豫,其有据矣。且人之践言,本有期会,虽欲急践,期未至则不可践也。假使季氏子路曰:“来年子为宰。”子路诺之,则不得不留待来年,始践其言。一年之间,其势不能无宿诺,世间事如是者多,何得无宿诺?假使季氏子路曰:“来年子为宰。”子路辞曰:“来年之事,何以豫定?不敢许也。”此岂非无宿诺乎?旧说不可易。不豫诺,则自然无所诺之宿留者。以此言之,虽训宿为留,未为不可

引证《左传》十四年,小邾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相要誓吾无盟矣。”使子路令往焉子路辞。季康子使冉有谓之曰:“千乘之国,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对曰:“有事于小邾,不敢问故,不问其何事死其城下,可也。彼不臣而济其言,是义之也,不能。”○曰:“其见信于人可知。”○曰:“子路当日,惟恐后事多变,不能全信,故不肯轻诺,此正不急践言。《集解》所云‘恐临时多故,故不豫诺’,实隐据其事,而世不觉也。”○驳曰说,非也。子路秉义而辞,非所以证‘无宿诺’也。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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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听讼者,治其末,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则无讼矣。”云:“躬行化民,而民自不争,无讼可听,非禁之使然,默化潜孚,若使之耳。”

引证《大学》引此章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云:“情,犹实也。无实者多虚诞之辞,圣人之听讼,与人同耳。必使民无实者,不敢尽其辞,大畏其心志,使诚其意,不致讼。”大畏民志,修身之效也。非明于听讼而民畏之也。

引证《大戴礼》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之谓也。”〈礼察〉篇

王弼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在于谋始,谋始在于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于人,是化之在前也。”○驳曰非也。王弼不知《易》。

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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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政者,正也,正己而物正者也。居者,身居正也。行者,以正物也。○补曰无倦者,勤于职也。〈大雅〉云:“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以忠者,孚以诚也。

曰:“言为政之道,居之于身,无得解倦,行之于民,必以忠信。”○首句不可解。

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皇氏本,‘子曰’下有‘君子’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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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弗畔,不违道。”○朱子曰:“重出。”云:“此章,与〈雍也〉篇同。弟子各记所闻,故重载之。”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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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美者,美名也。恶者,恶名也。美恶,与善恶不同成美者,赞扬以成之。成恶者,锻炼以成之。

曰:“君子之于人,嘉善而矜不能,又复仁恕,故成人之美。小人则嫉贤乐祸,而成人之恶。”○所论荒矣。善恶者,德之实也。美恶者,德之名也。人之罪恶,实在可诛,君子尤严讨之,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惟其美恶之属于名者,成之则可成,毁之则不成,若是者方可议也。

质疑朱子曰:“成者,诱掖奖劝以成其事也。”○黄勉斋曰:“小人迎合容养,以成其为恶之事,忌克诋毁,使不得成其善也。”○孝子致养,虽小人不得不奖劝。盗者御人,虽小人亦未必奖劝。此经宜从毁誉上理会,不必以行事言也。○又按君子玉成,忌克诋毁,未足以沮人善也。且勉斋之说,上一半以行事言,下一半以毁誉言,其言未精。

引证《大戴礼》曰:“君子不说人之过,成人之美。存往者,在来者。朝有过,夕改则与之。夕有过,朝改则与之。”〈曾子立事〉篇

引证《荀子》曰:“君子崇人之德,扬人之美,非谄谀也。”○《史记ㆍ弟子传》曰:“子贡扬人之美,不能匿人之过。”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帅,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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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帅,率也。字相通正人为政,如长子帅师,三军无敢不从命。

曰:“康子上卿,诸臣之帅也。”○曰:“自中叶,政由大夫,家臣效尤,据邑背叛,不正甚矣。故孔子以是告之。”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皇氏本,无上‘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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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时多盗贼,康子患之,欲以谋去也。”○补曰苟,诚也。不欲,谓康子不欲民之窃盗也。诚能不欲其窃盗,则必能清化源而厚民生。崇教化而薄赋敛如是,则虽赏之不窃也。

曰:“欲,多情欲。言民化于上,不从其令,从其所好。”云:“《大学》曰,‘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朱子曰:“子不贪欲,则民亦不窃。”○曰:“季氏窃柄,康子夺嫡,民之为盗,固其所也。”○胡炳文曰:“康子之大盗也。夫子不直曰‘苟子之不盗’,其辞婉而意深矣。”○莫中江曰:“季氏以百乘之家,犹患贫寡,四分公室,以为未足。且纳诸叛人,曲阜之下,几为盗薮。臧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彼小人贫而不胜其欲,以至于窃盗,盖无怪其然也。’”○无论圣人辞不迫切。孔子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安得面骂之如是乎?下篇云‘公绰之不欲’,注盖据是也。然不可以此为例民之为盗,穷之故也。省刑罚,薄赋敛,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凶年免于死亡,则虽赏之不窃。康子诚能不欲其盗,则必行此政。不行此政,而求民之不盗者,是原未能不欲其盗者也。圣人之意,必当如此。斥言贪欲,有是理乎?下章云‘子欲善而民善’,上下章两欲字相照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皇氏本云:“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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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就,即也,〈齐语〉云:“工就官府,商就市井。”从也,〈檀弓〉云:“俯而就之。”谓诛恶使徙义而从善。○补曰民之从化也轻,不必杀。○朱子曰:“上,一作尚,加也。”○曰:“亦欲令康子先自正。偃,仆也。”

曰:“就,成也。”○邹峄山曰:“一说杀无道,使民知所惩,而趋就于有道。一说杀无道,则有道者劝,故为成就有道。一说有道者,每为无道者所害,故欲杀无道以成就有道。三说俱通。”○三说俱通,有是理乎?第一说才通,下二说非也。云:“〈学而〉篇云‘就有道而正焉’。就有道,彼此文义皆同。彼就字不可训成,此就字何独训成哉?”

引证孟子曰:“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滕文公〉梅氏〈君陈〉篇曰:“尔惟风,下民犹草。”○梅氏用此经也。

子张问:“士何如斯可谓之达矣?”子曰:“何哉,尔所谓达者?”子张对曰:“在邦必闻,在家必闻。”子曰:“是闻也,非达也。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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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达士有二,德义四达者,谓之达人,《左传》七年云:“‘其后必有达人’,其在孔丘乎?”名闻四达者,亦谓之达人。〈儒行〉云:“推贤而进达之。”孔子疑而问之。○补曰在邦必闻,则仕于朝而有誉,在家必闻,则居于家而有誉。○补曰质直,内实也。与‘色取仁’者相反好义,外行也。与‘行违’相反曰:“察言语,观颜色,云:“达士之行,察人言语,观人颜色。”知其所欲,知人之所欲其志虑常欲以下人。降于人”○补曰察人之所欲,让而不居,与‘居之不疑’相反思以己下之也。虑,思也补曰色取仁者,饰其颜色,以取仁名也。与‘质直’相反行违者,名仁而实背之也。与‘好义’相反补曰众人之所同欲,专据之而不疑者,言若固有之不下于人也。○达士之行,忠也,恕也,谦也。闻人之行,诈也,专也,骄也。其情相反,如阴阳黑白然。

质疑朱子曰:“审于接物,而卑以自牧。”又云:“察人之言,观人之色,要验吾之言是与不是。”曰:“察人之言,观人之色,是接物之际,审吾言行之当否。”○注‘知其所欲’四字,神妙精切,不可易也。谦退之人,于觞酒豆肉升阶就席,皆察人之言,观人之色,知其所欲,让而不居,此正义也。《集注》谓‘要验吾言之是非’,恐非本旨。‘居之不疑’宜照看

曰:“佞人,假仁者之色,行之则违,安居其伪而不自疑。”○驳曰非也。行路居其前而不疑,坐席居其上而不疑,有颁居其腴而不疑,得官居其高而不疑,与曩所谓察言观色,虑以下人者,悉悉相反。一谦一傲,如冰如炭,乃云‘居其伪而不疑’,何其疏也?○总之,子张者,堂堂之人。堂堂则近于骄亢,故孔子对病发药如是。

曰:“佞人党多。”云:“妄相称誉,故所在皆有名闻。”驳曰非也。非佞人也。《书》曰:“象恭滔天,静言庸违。”夫子所言者,此人也。

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ㆍ修慝ㆍ辨惑。”子曰:“善哉问!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攻其恶,无攻人之恶,非修慝与?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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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舞雩之处,有坛𫮃树木,故下可游焉。”○曰:“慝,恶也。云:“字从心从匿,盖恶之匿于心者。”修,治也。治恶为善。”○补曰先事后得者,劳苦先于人,利禄后于人也。〈雍也〉篇云:“仁者先难而后获。”补曰攻,治也。〈考工记〉有攻金之工ㆍ攻木之工补曰人莫不爱身,人莫不爱亲,因微忿而忘大爱,以及祸难,是惑也。如爱之欲生,而又恶之欲死补曰崇德,仁也。修慝,勇也。辨惑,智也。

曰:“樊迟从游,感雩而问,刺不能崇德而徒雩也。”《论衡ㆍ明雩》篇驳曰非也。

曰:“先劳于事,然后得报。”○驳曰非也。农者耕田,匠人营室,贾人涉险,莫不先劳于事,然后得报。是皆崇德乎?若云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谓先事后得,则正其义,明其道,不可谓之事也,尤不可谓之难也。前云先难,今云先事,岂可通乎?崇德者,求仁也。原来求仁之法,在于强恕。劳苦先于人,利禄后于人,恕之道也。

引证《春秋繁露》曰:“不攻人之恶,非仁之宽欤?自攻其恶,非义之全欤?此谓之仁。”〈仁义法〉篇其说疏矣。

质疑樊迟之麤鄙近利,别无明验。学稼学圃,非近利也。邢昺云‘请学播种之法,欲以教民也’,谢上蔡云‘学稼圃,将以为民,非役志于自殖财货’,则未尝近利也。夫子斥之为小人,然朱子曰‘小人谓细民’,又非好利之小人也。麤鄙近利之目,恐不可轻加于圣门也。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樊迟未达。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樊迟退,见子夏曰:“乡也吾见于夫子而问知,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何谓也?”子夏曰:“富哉,言乎!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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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仁者,二人也。子爱亲,臣爱君,牧爱民,皆仁也。○补曰樊迟未达者,未达知人之为知。爱人之为仁,无疑焉补曰举,抬也。错,置也。已见前绳施于木,能使枉者直。○补曰樊迟复问子夏者,孔子但言枉直,不言枉直为何物,未易晓也。○补曰乡,曩也。《正字通》云:“往者在前,来者从后,故往日谓之乡日。”曰:“富,盛也。”朱子云:“所包者广。”补曰选于众,则举者为直,馀者为枉。置之百僚之上,则举直而错于枉也。○朱子曰:“不仁者远,言人皆化而为仁,不见有不仁者,若其远去尔,所谓使枉者直也。”

曰:“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则皆化为直。”○驳曰非也。错者,置也,《仪礼》云:“豆错俎错。”非废置也。错诸枉者,置于枉者之上也。

曰:“不仁者远矣,仁者至矣。”○驳曰非也。如之说,则是所谓‘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也,岂所谓‘能使枉者直’乎?之时,四凶不变,若是者无多也。百里奚愚于而智于裴矩佞于而直于曹操遇治世为能臣,遇乱世为奸雄,天下滔滔是也。之时,有司掊克,宣帝之时,郡县多循吏,岂必彼时天生一带贪官,又于此时天生一带廉士哉?举枉而错于直,则可直者皆枉,举直而错于枉,则易枉者皆直,此天下之要务。天下之知,其有大于知人者乎?

质疑曾几曰:“之意,盖以爱欲其周,而知有所择,故疑二者之相悖尔。”朱子云:“举直错枉者,知也。使枉者直,则仁矣。如此,则二者不唯不相悖,而反相为用矣。”樊迟问于子夏,单举问知一段,经文昭然,则爱人为仁之理,樊迟未尝疑也。曾氏之说,岂本旨乎?下文云‘不仁者远’,与上爱人之仁,本不相涉。孔子举直错枉之说,未尝兼仁知而言之也。云:“以为知者必通天地万物而知之,今闻夫子之言,窃疑其近小,是未达也。”

引证〈皋陶谟〉曰:“都!在知人,在安民。”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曰:“安民,即爱人也。孔子之言,乃皋陶之谟也。书辞两‘在’字,言天下之治,在是二者也。朱子云,‘爱人,仁之施,知人,智之务。’朱子以爱之理为仁,是非之本心为智,不欲谓爱人为仁,知人为智,故有此说也。夫樊迟问仁知,而夫子但云爱人知人,是其意正在爱人为仁,知人为智,何得更著‘之施’ㆍ‘之务’字?”

引证《淮南子》曰:“仁ㆍ知,人材之美者也。所谓仁者,爱人也,所谓知者,知人也。爱人则无虐刑矣,知人则无乱政矣。故《书》曰,‘能哲且惠,黎民怀之,何忧驩兜?何迁有苗?’智伯有五过人之材,而不免于身死人手者,不爱人也。有三过人之巧,而身虏于者,不知人也。故仁莫大于爱人,知莫大于知人。二者不立,虽察慧捷巧,劬禄疾力,不免于乱也。”〈泰族训〉

引证《左传》十六年,春,羊舌职曰:“吾闻之,‘称善人,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夫!《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是无善人之谓也。”云:“称,举也。”子夏之言,有所本矣。

子贡问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皇氏本,忠告而以善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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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忠告,以是非告之。补云:“友有过,则以中心之言告之。”以善道导之。”○补曰道,读之如‘道之以德’之道。尽忠以告之,陈善以导之也。○曰:“不见从则止。必言之,或见辱。”云:“毋得彊告导之,以自取困辱焉。”

朱子曰:“以义合者也,故不可则止。若以数而见疏,子游曰:“朋友数,斯疏矣。”则自辱矣。”

曰:“善其说以道之。”○曰:“注疏本阙‘以’字。不见古本,故以善为虚字。孟子曰,‘责善,朋友之道也。’责善者,以善导之也。”○‘以’字不可加。本,误也。

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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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文,谓《诗》ㆍ《书》ㆍ《礼》ㆍ《乐》。仁,谓孝弟忠信。非文则无以会友,既会则以之辅仁,不以文为主也。○补曰辅者,车之助也,所以扶车之颠覆也。友所以辅己。

曰:“友以文德合。”又曰:“友相切磋之道,所以辅成己之仁。”友字下似缺‘有’字

子路第十三凡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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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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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凡民之行,以身先之,则不令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劳之,则虽勤不怨。”○补曰请益者,古礼也。于师所言之外,又求一言,谓之请益。〈曲礼〉曰:“请业则起,请益则起。”○补曰无倦,谓不懈于职事。《诗》云:“不懈于位,民之攸塈。”

曰:“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后劳之。子夏曰:“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易》曰,‘说以使民,民忘其劳。’”○驳曰非也。是以劳为平声也。劳为平声,则是志在役民,不在爱民,究竟在劳民而已,岂经旨乎?且‘先’一字,无以包函所言十三字之意味,岂可以子夏之言,引之为证乎?《易》所谓说以先民,即劳来之义。今欲于‘说以先民’之外,复以劳役一事为德政,劳役岂足为德政乎?师旅完筑,不得不有役民之事,君子于此,慰之抚之,说其劳而劳之,此方是德政。苏氏之义,不可易。郑玄读劳,力报反,见《释文》○案,义与

曰:“无倦者,行此上事,无倦则可。”○曰:“无倦另是一意。先劳是不迫于始,无倦是不懈于终。一不锐往,一不惰归,一不苛于民,一不恕于己,更不必两作粘合说。”○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此章言无倦,亦只此意,不可粘合说。○曰:“子路嫌其少,故请益。”○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岂嫌少也?请益者,古礼也。

曰:“勇者喜于有为,而不能持久,故以此告之。”○驳曰非也。若欲矫勇者之病,首告之曰先劳之,有是理乎?人方勇于有为,而又勉其先之乎!

引证武帝泰始四年,下〈耕籍诏〉云:“先之劳之,在于不倦。”

仲弓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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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有司,属吏也。”补云:“各有所司,故名曰有司。”补曰先者,先之也。为政,当躬自率先,以为有司倡。○补曰赦小过,临下欲宽也。云:“赦放小过,宽则得众。”举贤才,欲得人以辅政也。朱子云:“举而用之,则有司皆得其人,而政益修矣。”补曰举尔所知,戒见贤而不能举。

曰:“言为政当先任有司,而后责其事。”云:“为政,当先委任属吏,各有所司,而后责其成事。”曰:“不先有司,则君行臣职。”○驳曰非也。既名有司,必有所掌,是人莫不先任也,何以为德政乎?宰者,主宰也,于事无所不统。若委任有司,漫不知何事,唯以君行臣职为大戒,则百度颓堕,不可为矣。先儒论治道,皆宗魏相丙吉之义,而〈尧典〉ㆍ〈皋陶谟〉ㆍ〈立政〉ㆍ〈无逸〉,皆忘之矣。世道之祸,未有甚于是者。

质疑知人则哲,唯帝其难之。仲弓于三事,独以举贤才为难,抽而问之,本无过误。公私大小,兴邦丧邦,恐其忧太过也。见贤而不能举者,滔滔皆是,故仲弓以知贤为难,而孔子以举贤为难。末二句,乃乘势之馀语,非有深意。今专执末二句,推尊孔子为大公至正,而斥仲弓为私小,恐不中理。一家小宰,固无以尽举一时之贤才。若以为天下国家者言之,身为冢宰,欲尽知一时之贤才,未必为私意,留有馀不尽之贤才,以遗他人,未必为公心。举贤之法,恐不如是。子曰‘也,可使南面’,其心可以丧邦,有是理乎?

曰:“赦小过者,赦有司之小过也。举贤才者,欲有司得其人也。”○子游武城宰。子曰:“汝得人乎?”夫以一家一邑之宰,其急贤如此,况于国乎?况于天下乎?

子路曰:“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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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君,谓出公。”云:“〈世家〉,孔子反乎,是时,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君欲得孔子为政。”补曰待子为政,谓待孔子一言,有所施措也。非谓虚位待孔子子之意,将谓何事当先。○补曰名,谓父子ㆍ君臣之定名。是时,蒯辄君,蒯聩世子,见《春秋》父子ㆍ君臣之名,颠倒失伦,欲正此名,则当迎父以让位,退处世子之位也。○补曰必也正名,国之政,莫急于此,必在所先。○曰:“迂,犹远也。言孔子之言,远于事。”○补曰有是哉者,夙疑而今验之辞。○补曰是时,孔悝石曼姑之党,实秉卫国之政,而合力以拒赵鞅,虽欲让国以正名,非之所得自由。故子路量度时势,曰奚其正。○补曰野者,无文不知礼之称。谓如鄙贱之野人补曰子路不知治教有本末,唯以得君为政为急,孔子子路阙其所不知。阙,空也补曰言不顺者,称谓不顺序也。父在外称世子,而俨自称君,言不顺也。○补曰事不成者,施为无所成也。天子非之,诸侯议之,无以事大而交邻,大夫心诽,庶人口谤,无以发号而施令,不正名则百事不成。○曰:“礼以安上,乐以移风,《孝经》文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刑。”○曰:“刑罚枉滥,民则蹐地局天,动罹刑网,故无所措其手足也。”○补曰父子倒置,则虽名之,不可言也,父子倒置,则虽言之,不可行也。谓虽发号施令,不可流行故君子指而名之,则必可称谓也,谓而言之,则必可施行也。○补曰苟者,牵缠不伸之意。父在外而称国君,子为君而称世子,其言皆牵缠而不伸也。

曰:“问往将何所先行。”○驳曰非也。有任用之意,则直当以礼召之,岂借子路之口,第言其待子而为政乎?既不召之,将何往矣?《左传》十一年,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亦此文例王观涛曰:“为政字属君,不属孔子。待子是委心之意,非虚位之说。”

事实《春秋》二年,夏,四月,卫侯卒。赵鞅帅师,纳世子蒯聩。○十二年,秋,公会卫侯出公十六年,春,正月,世子蒯聩,自入于卫侯来奔。○《春秋》之笔如此,父子非倒置乎?父为臣而子为君,君臣非倒置乎?名不可不正也。名之为何物?先儒摸捞漫漶,未有所指,又何以知孔子所谓正名为何事乎?名之为物,本起人伦。孔子景公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所谓正名也。《礼》曰:“君天下,曰天子。天子曰予一人。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未除丧,曰予小子。五官之长,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九州之长,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庶方小侯,于外曰子,自称曰孤。诸侯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适子孤。已上并〈曲礼〉方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曰某土之守臣,于敌以下曰寡人,世子曰寡君之适,公子曰臣孽。已上见〈玉藻〉”其著之为法式者,见于《礼记》,载于《礼经》。其行之为实事者,见于《左传》,验于《书经》,顾先儒未之察耳。孙良夫有功,赏之以曲县ㆍ繁缨,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二年所论者器,而其所谓名,即余一人之类也。故哀公孔子曰:“旻天不慭遗一老,俾屏余一人。”子贡曰:“君其不没于乎?‘礼失则昏,名失则愆’,称一人,非名也。”十六公子御说之吊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臧文仲曰:“其兴乎!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十一斯皆正名之实验也。故桓公得国,其大政曰‘正名而稽疑’也。见《管子》文公得国,其首务曰‘正名而育类’也。见〈晋语〉故曰‘不享则修文,不贡则修名’,亦《国语》古之道也。〈坊记〉曰:“未没丧,不称君,示民不争也。”故《春秋》书法,凡新立之君未逾年则称子,既逾年则称爵,凡新君遇弑,未逾年则书之曰弑其君之子,既逾年则书之曰弑其君,一字之例,衮钺森严。何则?所慎者,名也。君者,蒯聩之子也。也在位,国人称之曰君,诸侯号之曰侯,而其父在外,犹称曰世子,天下其有是乎?天翻地覆,首下足上,十有二年,也䩄然自安,莫之知改,是则国之政,莫急于正名也。吾不知,也当时其与诸侯交聘,称孤乎否乎?孤者,父没之名,又诸侯在丧之名。将欲称孤,父犹在矣,将欲勿称,身居丧矣。不两难乎?蒯聩之从者,其称蒯聩,将云寡君之适乎,抑犹未乎?称之如礼,则父子倒矣,将欲勿称,失其爵矣。不两难乎?孔子所谓言不顺ㆍ言无苟,正指此等礼节,多窒碍难通也。名其有外于人伦者乎?

曰:“正百事之名。”○曰:“考〈祭法〉,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而《汉ㆍ艺文志》谓‘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凡辨名所在,不可苟为𨱃析,且从来有名家书,如《邓析》ㆍ《尹文子》ㆍ《公孙龙》ㆍ《毛公》诸篇,尹文子宋钘稷下毛公公孙龙同游于平原君俱以坚白同异辨名义为辞,此则名家之说之所由著也。”鲁胜注《墨辩》曰:“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辩经》,以立名本,而荀卿庄周辈皆非之,然终不能易其论也。”驳曰非也。古所谓名家者,务实之学也。《管子》曰:“修名而督实,按实而定名。”《荀子》曰:“王者制名,名定而实辨。”又云:“异实者异名。”《尹文子》曰:“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形。名者,不可不正。”又云:“宣王射不过三石,而名曰九石,悦名而丧实。”《韩非子》曰:“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名参同,用其所生。”〈老庄申韩传〉云:“申子之学,本于,而主于形名。”《淮南子》曰:“有道之主,循名责实,有司任而弗诏,责而弗教。”又云:“公孙龙贸名,邓析乱法。”太史公曰:“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又云:“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不可不察。”此皆名家之说也。夫循名责实,固亦治平之术。然其别立一门,以为宗旨,则不免为异端。孔子所谓正名,岂是之谓乎?

曰:“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仪礼》曰,‘百名以上,则书之于策。’孔子见时教不行,故欲正其文字之误。”驳曰非也。此所谓缌ㆍ小功之察。

质疑《集注》云:“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曰:“祖孙传重,不碍称名。成汤既崩,太丁与弟皆未立而死,则太甲以孙而为后,然不为无父。平王太子父早死,则桓王嗣立,然不为不子。故郑康成注《仪礼》有‘受国于曾祖者’,谓君之子。早死或有故不立,则孙受国于祖,若两世有故不立,即受国曾祖。是以国君传重,有称为父后者,有称为祖后者,有称为曾祖后者,谁谓祖孙相继,便属非分?”○又曰:“藉圃之难,将出奔,时蒯聩已死。拳弥曰,‘不见先君乎?’是父也。蒯聩见弑于己氏复返国,谥庄公,奉于祢庙而祗事之。七八年,乃又复出奔,而客死于。是固尝祢父者,其前此祢祖,以父未立也。父未立,则父也非祢也,名有然也。”○孔子所云名不正,虽未必是祢祖,然萧山引祖孙承重之常例以驳之,亦非矣。

曰:“《春秋》以义正名。凡列国兴师,如讨贰服叛收夺报怨之事,皆须有名。故二年,师伐,报其无名之侵,四年,,当时称其有名。而〈檀弓〉,夫差谓行人曰,‘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其谓之何?’是皆正名也。意者,夫子返,则适当人拒,彼此媾兵。案以春秋大法,谓之拒父,此固考辨所最急者,故曰正名。”○驳曰非也。师之有名,非于大将旗上绣以其名也。邻国构衅,出师临境,则人之见之者目之曰,彼讨贰之师,此报怨之师,其名由人,而由我哉?石曼姑出师围,人皆指之曰拒父之师,拒父之名,于是乎立,不数日而斯名满天下,岂孔子之所能正乎?说,非也。

曰:“所谓正名者,正欲辨其受命之名。盖固未尝受命于灵公。据《春秋》,死之岁,曾谓子曰,‘将立汝。’不对。他日又谓之,曰,‘不足以辱社稷。’及卒,而夫人曰,‘君命为太子。’不受曰,‘君没于吾手,若有命,必闻之。’既不命,则更无他命,又可知。于是以已意让,立,则所谓之立,受之王父者,毋亦有未然者耶?此皆夫子所欲急正之,而不敢明言者。”○驳曰非也。灵公既无命而卒,孔子将何以追正之?凡国君嗣位,未必皆有先君之顾命。定公无先君之命,而立为君,昭公卒于干侯季孙意如废世子,立君之弟,是为定公平公无先君之命,而立为君。陈恒弑其君而立平公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间,其得先君之命而立为国君者几人?孔子于此,不欲一一正名,独于,病其无命,岂公论乎?说,非也。

《公羊传》曰:“之义可以立乎?曰可。”详见‘冉有曰夫子为君’章○《穀梁传》曰:“纳者,内勿受也。勿受者,勿受也。以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勿受,以尊王父也。”二年,蒯聩之传《公羊》ㆍ《穀梁》为此悖谬之说者,以在位之时,孔子数至,又子路高柴,时皆仕,疑若拒父,不是大恶,故圣贤出处如是也。不知是时伦纲斁绝,无国不然。则强臣逐君,八年在外,不免野死,昭公陈乞陈恒弑君如薙草,皆此类也。避世避地,鸟兽同群,非君子之所欲为,则仕于季氏,仕于孔悝,皆圣贤随时之义,岂可以二三子之仕自脱之案乎?子路分明误身,不可以名在十哲,疑其有义理也。孔子子路,于此一事,秉义本不相合,前有不悦之色,后有子迂之叹,而一则发矢言以明之,一则陈名义以晓之。庶几其释然回悟,而日征月迈,终至杀身而后已,其是非枉直,劈析不难。先儒于此,犹欲回护子路,奈与孔子所言‘伯夷不怨’及‘名不正言不顺’诸语,全不相合,何哉?

曰:“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而据国以拒父,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命公子而立之,则名正言顺而事成矣。子路终不喻也,故事不去,卒死其难,非义也。”○蒯辄欲待孔子为政,孔子乃反列父子之罪恶,告于天王,请于方伯,以立公子,有是理乎?言之虽豪快,夫子不为是也。夫子之欲正名者,欲使自正其父子之名,使之全其伦义而已。胡氏好为快论,全不近理,皆此类也。且子路仕于孔悝,未尝事

朱子〈答范伯崇书〉曰:“某尝问先生瞽瞍杀人事,先生曰,‘蒯聩父子,只为无此心,所以为法律所缚,都转动不得。若之心,则法律缚他不住,“终身䜣然,乐而忘天下”。若有拒父之心,则固无可论,若有避父之心,则之臣子,以君臣之义当拒蒯聩而辅之,若其必辞,则请命而更立君,可矣。’”○为法律所缚者,李延平盖以公羊穀梁之义为法律也。二子之言,乃悖伦乱常之私言,非先王之法制。先儒谬信二子,终以拒为义理,未敢知也。春秋之时,为父所逐者皆不能主国,谋杀其亲者皆不得为君乎?执五玉者,滔滔皆是,而独以蒯聩为罔赦,岂公论乎?

曰:“人以为蒯聩既得罪先君,而又乘先君未葬,兴师入寇,义不可纳,故奋然拒之。而《春秋》书法,亦以为不当私顺亲心,纳父不拒。当时人群然以拒为能事。其拒也,并不曰为拒父,而曰为灵公拒逆。虽圣门弟子皆以为然,子贡使子路结缨,恬不为怪。惟夫子隐以为非,在‘为卫君’章,风其退让,在此章则示以正名。”○驳曰非也。三年,石曼姑,而知为子围父大为不义,故推为先,使为兵首。《穀梁传》曰:“此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围父也。”注ㆍ疏,并宗此义,则石曼姑孔悝之等,自知犯逆,蹙蹙靡骋,今乃曰人秉义声罪,以拒为能事,非诬罔乎?当初蒯聩之出奔也,灵公尽逐党,十四留于者,皆南子之党也。上挟南子之势,下胁出公之愚,为此悖逆,而曲成义理,谓子可以拒父,不亦谬乎?若云蒯聩被逐于灵公,不可主,则蒯聩之事,与夷吾重耳毫无差别。夷吾重耳得主晋国,则蒯聩何独不可以主乎?若云夷吾重耳未尝谋杀骊姬,而蒯聩谋杀南子,其情不同,则太子商臣,弑其父而自立,是为穆王元年公子商人,弑其君而自立,是为懿公十四若是者不可胜数,奚独蒯聩,谋杀淫母,杀亦不成,而其罪独重,子可以拒之,臣可以围之乎?萧山说《诗》,尝云‘春秋最苦是郑忽’,以今观之,春秋最苦是蒯聩也。《公羊》ㆍ《穀梁》尊王父之说,悖理乱常,不足述也。说,本出于《公》ㆍ《谷》

曰:“子路言岂有若是哉?”○曰:“《家语》云,‘有是哉,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有是哉者,盖惊而叹也。”

引证《汉书ㆍ王莽传》曰:“有兄,而称太子,其名不正。宣尼公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后汉书ㆍ薛宣传》曰:“为博士所毁,而廷尉与御史中丞议罪不确,有云,‘孔子云,“必也正名。名不正则刑罚不中。”’”○〈王莽传〉足以证此经之义。葛屺瞻云:“言不顺,如以父为仇,则号令中国,赴告列国,出口必不顺。事不成,如拒父而终见逐,后虽复入,又奔而死于,终不克成事。”

朱子曰:“是时哀公之十年,孔子反乎。”○孔子之自,在哀公之六年。且子路此语,不知的在何年。朱子盖据疏而言之耳。在位十二年之间,孔子之栖栖遑遑,辙环四方,莫此为甚。其迹之数至卫国,亦栖栖之故耳,岂以为有道之邦哉?高柴本是人,子路,亦不过一年而死。萧山门弟子,多仕之朝,而谓孔子出公相周旋,诬之甚矣。并详下〈孔子年表〉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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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树五谷曰稼。云:“《周礼》注云,‘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也。’”树菜蔬曰圃。云:“《周礼ㆍ太宰》职云,‘园圃,毓草木。’注云,‘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曰:“学播种之法,欲以教民也。”○曰:“老农,久老之农夫也。”老圃者,久老为圃者朱子曰:“小人,谓细民。”孟子所谓小人之事曰:“情,情实也。言民化于上,各以实应。”○曰:“礼ㆍ义与信,足以成德,何用学稼以教民乎?”○曰:“负者以器曰襁。”云:“《博物志》云,‘织缕为之,广八寸长丈二,以约小儿于背。’”补曰樊迟盖欲治神农后稷之术,以招徕四方之民。

曰:“樊须游圣人之门,而问稼圃,志则陋矣。辞而辟之可也。”既出,则惧其终不喻也,求老农ㆍ老圃而学焉,故复言之樊迟学稼,非欲自修农业也。后稷躬稼而有天下,本亦圣门之所称述,而当时一种学问,原有治神农之说,思以回淳而反朴者。许行之渊源而夫子少也贱,多能鄙事,樊迟知道不行,欲学稼穑之术以来四方之民,斯亦学先王之道者,可以旁治者也。孔子斥之者,欲先礼义后食货而已。樊迟一问,岂必为大罪?《周礼ㆍ太宰》九职,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郑玄后稷谓之天官,有所本也。圣人为国,必得一明于农理者,使为农官,然后可以尽职。若一向严斥,人岂为之哉?樊迟本是高弟,真就老农,亦无是理,岂可以一遭夫子之斥,而遽断其平生哉?

曰:“不学礼义而学农圃,故曰小人。”○〈无逸〉篇,知稼穑艰难,则曰知小人之依。又祖甲逃民间,曰旧为小人。高宗与农人习处,曰爰暨小人。孟子曰并耕者小人之事。

曰:“襁者,以升为之。或云以布为之。今蛮夷犹以布帊裹儿,负之背。李充云,‘负子以器。’”升字可疑,恐是竹字之误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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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诵,讽也。云:“《周礼》注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云:“背文而念曰诵。”补曰诗所以察民情格君心,故学之可以通政。其辞温柔敦厚,故学之可以善言。○补曰专,犹擅也。大夫使于四方,受命不受辞,《公羊传》至彼,随问而擅对之。○补曰虽多,谓于《诗》三百之外,又多学六经。○曰:“多学而不能用,则如不学也。”

引证十九年《公羊传》云:“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云:“外事不素制,不豫设。”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聘礼记〉曰:“辞无常,孙而说。云:“孙,顺也。大夫使,受命不受辞。”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贵得中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使既出境,非君之所能遥制,故谓之专对。

曰:“专,犹独也。”○义有未备。

曰:“《诗》三百,皆言天子诸侯之政也。古者使适四方,有会同之事,皆赋诗以见意。”○《诗》之用博矣。明于治乱,别于善恶,可以达四方之谣俗,可以识人伦之常变。故能通此经者,可以专对。若惟以赋诗一事,谓诵诗可以专对,则拘而泥矣。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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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令,教令也。”云:“上之人其身若正,民自观化而行之。其身若不正,虽教令滋章,民亦不从也。”曰:“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子曰:“之政,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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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周公之封。康叔之封。”○朱子曰:“本兄弟之国,而是时衰乱,政亦相似,故孔子叹之。”○补曰季孙昭公,废世子,立定公而擅国政,石曼姑势,拒世子,胁出公而擅国政。君臣父子之伦皆亡矣,其政如兄弟然。

曰:“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驳曰非也。孔子之言,据衰乱也。

曰:“是岁,哀公七年,出公五年也。之政,父不父,子不子。之政,君不君,臣不臣。卒之,哀公孙于而死于出公而亦死于,其不相远如此。”○是年之必哀公七年,未有明据,且二君之死于,非孔子之所逆睹,则此说有病。然大义近之。

子谓公子:“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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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蘧瑗史䲡并为君子。”云:“《左传》二十九年,公子来聘。遂适,说蘧瑗史狗史䲡ㆍ公子公叔发ㆍ公子,曰,‘多君子,未有患也。’”补曰善居室,谓善于居家。《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苟合ㆍ苟完,谓宫室ㆍ衣服ㆍ车马ㆍ器用之类。○补曰公子始出宫,已有田产,此始有也,躬俭节用,家道渐裕,此少有也,蓄储相因,晚益赡足,此富有也。○朱子曰:“苟,聊且粗略之意。”○补曰合者,合宜也,中节曰合,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完者,全备也,不缺曰完,《诗》云:“溥彼城,师所完。”美者,华丽也,不沽曰美。沽,恶也。《孟子》云:“木若以美然。”言公子居家之法,量入为出,奢俭中节,而始终皆苟焉而已,则又其所主在俭也。

曰:“善居室者,居家理也。家始富有,不言己才能所致,但曰苟且聚合也。富有大备,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终无泰侈之心。”○驳曰非也。公子者,国君之子,其富非货殖以自致也。苟且聚合,抑何谓也?合也者,适宜之意。

或曰:“善居室,谓宫室之制善也。《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又云:“《易》曰,‘物不可以苟合。’〈孟子荀卿传〉云,‘此岂阿世苟合而已!’”驳曰非也。〈檀弓〉云:“献文子成室,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君子谓之善颂。”义有据也。然非此经之旨。苟合引《易》,亦非矣

子适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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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冉有御。”云:“为仆以御车。”补曰庶,众也。入国见人民众多,觉天下生灵之众,叹曰‘庶矣哉’。非谓民多朱子曰:“庶而不富,则民生不遂,故制田里,薄赋敛,以富之。富而不教,则近于禽兽,故必立学校,明礼义,以教之。”云:“当教以义方,使知礼节也。”之命官,先箕子陈范,食为政首。故《管子》论治,先衣食而后礼节。孟子论道,先百亩而后庠序,此君子之识务也。若夫君子之自治也,必曰‘食无求饱’,曰‘箪食瓢饮,不改其乐’。

曰:“庶,众也,言人众多。”○之民物,不能如,何得人众多乎?圣人怀经天纬地之才,无所施展,每见人民之繁庶,思所以食之,思所以教之,故及入国城,发此叹也。方文伯云:“此圣人仁天下之心,特因民而发。”

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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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集注》本,期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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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苟,诚也。”○补曰期月,周一月也。○补曰而已,谓其期短也。圣人为政,虽一月之间,必有裨益,故曰可也。○曰:“必三年,乃有成功。”朱子云:“治功成也。”

曰:“三年有成,谓治定功成,治道大备。”○下章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由是言之,三年有成,谓事功有所成立而已,说过矣。相承,其间百年也。周公相承,其间百年也,可易言哉?

曰:“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曰:“已,既也。”○驳曰非也。注似与意同。以已字属下句读

曰:“期月,周月也,谓周一年十二月。”○朱子曰:“期月,谓周一岁之月。”○朱子《中庸》注云:“期月,匝一月也。”○朱子《中庸》之注,是正义也。颜子不过三月不违,而孔子善之,则不能期年守者,孔子何得而薄之乎?《中庸》‘期月’,明是匝一月也。又《春秋传》‘,以报采桑之役’,明以匝一月为期月。八年此经彼经,无二例也。圣人自知功化神速,虽仅一月,应有所裨,故辞气激切。说,非也。

引证《南史ㆍ江夏王传》云:“市买图籍,期月之间,殆将备矣。”○又〈徐擒传〉:“为新安太守,教人礼义,勤课农桑,期月风俗便改。”○《唐书ㆍ魏徵传》云:“圣哲之治,其应如响,期月而可,盖不其难。”○此诸文,似东似西,不足证也。

曰:“定公以夫子为中都宰,一年而四方则之。夹谷之会,摄行相礼,人遂归侵疆。及为司寇,粥羔豚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每用,辄效如此,况委国而听之,至于三年之久哉?”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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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善人,谓善于其事者。犹言善为国者补曰贼人者谓之残,《孟子》曰:“贼义者谓之残。”害人者谓之杀。《穀梁传》云:“积虑,成于杀。”胜残去杀,谓民化于善,无残暴杀害之俗。○补曰诚哉,谓实然也。

曰:“古有此言,孔子信之。”○古语若曰,虽善为国者,必百年而后,乃可以移风易俗,言非一朝之所能为也。亦者,仅可之辞

曰:“善人之功如是,若夫圣人则不待百年。”○神圣贤哲,虽有等级,其间未必有善人一层。上篇善人与有恒者双举,此则成德之称。下章谓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此则所谓善于其职ㆍ善于其事者,不可一例看也。今人率以无才无能而徒有善心者,谓之善人。嗟乎!无才无能者,虽至千年,何以胜残去杀?

引证《左传》,羊舌职曰:“吾闻之,‘称善人,称,举也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十六罕虎子产政,晏子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五年叔向引《书》曰:“圣作则,《逸书》也无宁以善人为则。”六年

曰:“胜残,残暴之人使不为恶也。去杀,不用刑杀也。”○程子曰:“,几致刑措。”○曰:“胜残,是我之善化,足以胜其残暴。去杀,是民无极恶大罪,可以不用刑杀。”○刑措者,治道之极功。之世,尚有诛殛,刑措未易言也。且古经文例,端妙整齐,不应荒错如是。去杀亦胜残之类。卜式称牧羊之术,去其害者,牧民亦然,此之谓去杀也。

引证《风俗通》云:“李广霸陵尉,上书谢罪。武帝报曰,‘夫报忿除害,捐残去杀,朕之所图于将军也。’”○沈约〈授蔡法度廷尉制〉曰:“民命所悬,系乎三尺。止杀除残,寔由乎此。”○《唐书ㆍ李纲传》曰:“潘仁,贼也,志残杀,然每谏辄止。”○此诸文,胜残去杀,前人以为一类,未尝以去杀为刑措也。王肃之义谬。

引证徐陵〈傅大士碑〉云:“护养众生,胜残去杀,普令百姓俱禀六斋。”○武帝〈宴诗〉云:“止杀心自详,胜残道未遍。”○以降,又以去杀为不杀生,其义谬矣。然王肃刑措之义,相沿不用,可知。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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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世,谓父子相承也。《周礼ㆍ瞽蒙》云:“世奠系。”仁,谓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也。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崩而伊尹佐嗣王,崩而周公佐嗣王,皆历世而后能‘明明德于天下’,故曰‘虽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驳曰非也。古者三十而有室,有室而后生子,故祖子孙三世,大约为九十年者多。许慎《说文》谓‘三十年为一世’者,亦以父子为世也。《孟子》曰:“文王百年而崩,犹未洽于天下,武王周公继之,然后大行。”此所谓世而后仁也。○又按仁者,人伦之成德。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仁也。《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故‘治国’ㆍ‘平天下’二章,专以孝弟慈为说,而又极言其所以然曰:“一家仁,一国兴仁。”又曰:“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明德者,孝弟慈之谓也。慎徽五典,敬敷五教,皋陶敕我五典,皆欲使天下之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各成其仁也。孔子所谓世而后仁者,其指在此,而孔安国乃以仁政为说,岂不疏哉?仁政者,井地之法。见《孟子》恤孤哀鳏,赈穷救灾,亦仁政也。此惟期月之间,足以了事,何必世而后为之哉?《周礼》大祝掌六祝之辞,以求永贞,二曰年祝,四曰化祝,所谓化祝者,教化之祝也。贲之颐曰‘永贞吉’,教化之谓也。世而后乃仁,故化祝谓之永贞。

引证《汉书ㆍ食货志》云:“古者,三年耕,馀一年之食。民间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所谓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九年耕,馀三年之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馀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年,馀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礼乐成焉。故曰‘王者必世而后仁’,由此道也。”○儒之以三十年为世,皆此义也。谬。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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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苟,诚也。政者,正也,欲正他人,在先正其身。”○补曰如正人何,谓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上篇云:“人而不仁,如礼乐何?”文例正同

曰:“从政与为政不同,为政是人君事,从政是大夫事。夫子言此,盖为大夫而发。”○驳曰非也。从政者,通士大夫而言。已见前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盐铁论》,之作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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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谓罢朝于君。”云:“〈少仪〉云,‘朝廷曰退。’以近君为进,还私为退。”曰:“晏,晚也。”○补曰政者,教令之出于正者也。孔子云:“政者,正也。”事者,其烦杂而不由正者也。○朱子曰:“以,用也。”○补曰与ㆍ预通。○补曰其出于正者,无所怍,必令我与闻。今既不令我与闻,其为杂事,可知。

曰:“郑玄冉有臣于季氏,故以朝为季氏之朝。周氏以论君朝之事,故云罢朝于君。”○朱子曰:“冉有时为季氏之宰。朝,季氏之私朝也。”又云:“季氏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独与家臣谋于私室,故夫子为不知者而言。”义当从。

曰:“臣见君曰朝,季氏亦曰朝,僭礼之称也。”○曰:“《国语》云,‘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此言天子诸侯有内外朝也。其所以分内外者,以外议民政,内议国典。神事者,祭祀之事,即典礼也。又云,‘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此言卿大夫家有内外朝也。其所以分内外者,外朝与私臣议公家之政事,故曰业官职。内朝与家臣议私家之政事,故曰庀家政。公父文伯之母谓季康子曰:“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庇季氏之政焉。”则是季氏本有朝。季氏之朝,原可以议国政,并议家事,而为之家臣者,则祇得诣私朝而与之议政议事。谓私家不当有朝,谓议国政者,当在公朝,不当在私室,俱谬矣。”○郑玄以为季氏之私朝者,谓家臣不当朝于公朝也。然古者家臣,实以国君为君,故其使于邻国,称其主大夫曰‘寡君之老’。见〈玉藻〉赵襄子家臣楚隆告于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二十斯其验也。故家宰为国君斩衰,为私君齐衰,详见余《礼笺》恩义如此,不得无朝见,即冉有朝见君,厥有明文。十一年《左传》曰:“师及季孙谓其宰冉求曰,‘师在,必故也。’使从于朝。”注云:“季孙使冉求随己之公朝。”冉有之朝君,不既有征乎?退朝者,自公而退也。○又按大夫本有私朝,故〈玉藻〉曰:“将适公所,习容观玉声,乃出,揖私朝。”与其家臣揖岂独季氏有私朝乎?冯氏指之为僭,未深考也。若所谓‘朝不废朝,夕不废夕’,皆私朝之谓也。

曰:“政者,有所改更匡正。云:“有所匡正,故退晚也。”事者,凡行常事。”○曰:“政者,非更改之谓也。事者,非谓常行事也。吾谓凡干典礼者,则谓之政。”见《笔解》曰:“二十五年《左传》曰,‘为政事ㆍ庸力ㆍ行务,以从四时。’杜预曰,‘在君为政,在臣为事。’何晏曰为仲尼称孝友,是亦为政。明其政事通言,随事大小,异其名耳。故不同之说,而取之言。”○朱子曰:“政,国政。事,家事。”○《诗》云:“王事靡盬。”《诗》云:“于以用之,公侯之事。”何必家事为事乎?当从马融之义。但必以改更匡正为政,其义拘滞而不通矣。国有虐政,孔子不必与闻,国有改更,孔子不必与闻。惟其公正合理之政,无愧无怍,然后孔子方可得闻。其必以大者为政,小者为事,亦非经旨。

引证北魏帝高闾曰:“《论语》称冉子退朝,曰,‘有政。’子曰,‘其事也。’何者为政?何者为事?”对曰:“政者,上之所行。事者,下之所综也。”○驳曰非也。

或曰:“夫子何讥焉?曰讥其议事之久也。盖朝不可晏,朝见曰朝,夕见曰夕。又《周礼ㆍ大宗伯》注,‘朝犹朝也,欲其朝之早也。’朝而晏,则议事久矣,久则多事矣。故冉子推以政,而夫子直指之曰,‘其事也。若果政,则吾亦国老,犹将暂闻之。’”○驳曰非也。朝之欲早者,欲其会朝之早也,非欲其罢朝之早也。人主勤政,罢朝必晚。文王至于日中仄,不遑暇食,其群臣朝见者,安得早退?《国语》云:“范文子暮退于朝,武子曰,‘何暮也?’”以闻廋语也暮则问之,自亦常事,何必以暮为病乎?讥在政字。

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皇氏本,有‘可以’字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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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几,希也,希,望也殆也。庶几之义,本希也,殆也言语之效,不可以若是其希望也。然若知为君之难,不亦可望乎一言而兴邦乎?下节仿此。○朱子曰:“知为君之难,则必战战兢兢,无一事之敢忽。”○曰:“言无乐于为君,所乐者,唯乐其言而不见违。”○曰:“如不善而莫之违,则忠言不至于耳,君日骄而臣日谄。”

曰:“以其大要,一言不能正兴国。云:“一言不能兴国,故云言不可以若是。”几,近也,有近一言可以兴国。云:“有近一言可以兴国者,故云其几也。””○曰:“答曰,‘岂有出一言而兴得邦国乎?言不可得顿如此也。’几,近也。然一言虽不可即使兴,而有可近于兴邦者,故云其几也。”○注疏‘其几也’三字,别为一句,其义非也。几ㆍ希二字,本皆微也。人之觊望,在于微意,故几ㆍ希二字,又有觊望之义,此六书之假借也。《左传》十六年曰:“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云:“冀君来。”几者,望也。《史记ㆍ晋世家》曰:“无几为君。”注云:“几,望也。”几者,望也。丁度《集韵》谓训几为望,则字与‘觊’通。去声读然几之为字,本是希望之义,故《尔雅ㆍ释言》曰:“庶几,尚也。”疏云:“尚,谓心所希望也。”《孟子》曰:“王庶几改之。”

《集注》曰:“几,期也。《诗》曰,‘如几如式。’〈楚茨〉篇言一言之间,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下节注云:“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乎?”几者,限也。《礼》所谓车不雕几,亦漆饰之限。期ㆍ限同义,故《毛传》训几为期也。然上节之几,训之为期必之期,则其义较明,而下二节之几,恐不可训之为期必。

叶公问政。子曰:“近者说,远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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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叶县尹。详见第七篇当施惠于近者,使之喜说,则远者当慕化而来也。”○朱子曰:“被其泽则说,闻其风则来。然必近者说,而后远者来也。”○《家语》云:“之地广而都狭,民有离心,莫安其居。”故夫子因问政而告之以此。

子夏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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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旧说云,莒父下邑。”○曰:“事有程期,无欲速成。”○补曰达,遂也。○朱子曰:“欲事之速成,则急遽无序,而反不达。见小者之为利,则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矣。”○程子曰:“子夏之病,常在近小,故告之。”

引证《周书ㆍ祭公解》云:“汝无以小谋败大作。”○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见〈缁衣〉

叶公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郑玄本,躬作弓,见《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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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直躬,直身而行。”○补曰攘,窃也。隐,匿之也。○补曰孔子叶公事,孔子讳恶。故叶公以此语讽之,而孔子答之如是。○上篇云:“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述而〉篇叶公事,亦此类。

引证《韩非子》曰:“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五蠧〉篇

引证《吕氏春秋》,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载当为再,声误也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当务〉篇胡致堂曰:“直躬犹曰正己,而《吕氏春秋》以为人姓名,妄也。”○其人名,以直,故号曰直躬

引证《庄子》曰:“直躬证父,尾生溺死,信之患也。”〈盗跖〉篇○《淮南子》曰:“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尾生与妇人期而死之。”〈汜论训〉郑玄曰:“直人名。”见《释文》曰:“直者名,犹云狂接舆也。夫直者,但谓之直,古人之言皆然,叶公独何言直躬?果如解,则孔子答语当云‘吾党之直躬者,异于是’。今不然,则躬为直者之名,无疑。”

曰:“有因而盗曰攘。”○曰:“因羊来入己家,父即取之,而子言于失羊之主,证父之盗。”○攘者,窃也。其必训之曰有因而盗,未有据也。《书》曰:“夺攘,矫虔。”〈吕刑〉文《孟子》曰:“月攘一鸡。”

江熙曰:“叶公见圣人之训,动有隐讳,故举直躬,欲以此言毁訾儒教,抗衡中国。夫子答之,辞正而义切,荆蛮之豪,丧其夸矣。”叶公本是贤者,毁訾儒教,非其情矣。

曰:“子苟有过,父为隐之,则慈也。父苟有过,子为隐之,则孝也。孝慈则忠,忠则直也,故曰直在其中矣。今律,大功以上,得相容隐,告言父祖者,入十恶,则典礼亦尔。而叶公以证父为直。”○陆稼书曰:“石碏以父杀子,李璀以子告父。李怀光之子愚谓李璀当死于其父。叛未露之先,以死诤父,不从,则继之以死,或者父意可回。万一不可回,亦使其君为之备。如此,则君亲二者,两全无害矣。”○李璀之义,泣谏而已。告君而使之备,未见其可。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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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居处,谓坐卧起居。〈祭义〉云:“思其居处。”朱子曰:“恭主容,敬主事。”○补曰与,交与也。○曰:“虽之夷狄无礼义之处,犹不可弃去而不行。”

曰:“凡人居处多放恣,执事则懈惰,与人交则不尽忠。”○端坐正容,虽夷狄爱之矣。承事如祭,虽夷狄慕之矣。为人谋忠,虽夷狄信之矣。西海东海,心同理同。今人每之一邦,辄云风俗薄恶,而不知自反,岂情也哉?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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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仕者曰士。卿大夫ㆍ士之通名曰:“有耻者,有所不为。”云:“若有不善,耻而不为。”补曰辱,屈也,耻也。使而失礼失对,以误使事,是辱君命。○曰:“宗族内亲,见其孝而称之。乡党差远,见其弟而称之。”朱子云:“此本立而材不足者,故为其次。”补曰名闻不出于宗族ㆍ乡党之外,唯内行无缺者。○补曰言必信者,有约必践,不度时也。古所云微谅行必果者,有事必结,果者,必也,如草木之必结实不揆义也。○补曰硁硁,石声。其行已不麤,如石声然。○补曰小人,小德之人也。非以位言,又非奸邪之小人补曰抑亦可以者,仅可之意。比之上二等,其差相悬补曰今之从政者,当时之大夫ㆍ士。○曰:“噫,心不平之声。”○曰:“斗,量名,容十升。”○曰:“筲,竹器,容斗二升。案,〈士丧礼〉有苞筲算,数也。”○补曰斗筲,小器,言其人局量褊小也。

曰:“士,有德之称。”○驳曰非也。士农工贾,谓之四民,士者,仕也。仕者,治人者也。故学治人之术者,亦谓之士。然子贡所问者,直是朝士,非学士也。故末乃曰‘今之从政者何如?’

曰:“旧本‘行己有耻’为上文,简编差失也。孝悌为百行之本,无以上之者。”○驳曰非也。行己有耻,不辱君命者,未必是不孝不悌。特其人才智出众,不但以内行见称也。且子贡所问,本是从政之士,必文质兼备,然后可中其科目,此所以称孝称悌者,居第二等也。

引证《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离娄〉篇

曰:“行必果,所欲行必果敢为之。”○《左传》曰:“杀敌为果,致果为毅。”二年此果敢也。〈内则〉曰:“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说卦云:“巽为不果。”此果行也。此经之‘果’,读之当如〈内则〉。

曰:“硁硁者,小人之貌。”○朱子曰:“硁,小石之坚确者。”○《史记ㆍ乐书》曰:“石声硁,硁以立别。”注云:“声果劲。”〈乐记〉曰:“石声磬,磬以立辨。”注云:“读为罄。”《晋书ㆍ范弘之传》曰:“虽有胫胫之称,而非大雅之致。”硁又通作䃘荷蒉丈人闻磬声,曰:“鄙哉,硁硁乎!”总之,以石声之廉辨,况士行之有守也。

曰:“硁硁,敢勇貌,非小人也。小当为之字。古文小与之相类,传之误也。上文既云‘言必信,行必果’,岂小人为耶?当作‘之人哉’,于义得矣。”○驳曰非也。《笔解》似非韩公所作。

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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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中行,中道也。见《孟子》朱子曰:“狂者,志极高而行不掩。狷者,知未及而守有馀。”○补曰狂者躁而肆,故能进取,如行军向前,取其城邑狷者洁而狭,故能有所不为。○朱子曰:“谨厚之人,则未必能自振拔而有为也。故不若得此狂狷之人,犹可因其志节,而激厉裁抑之,以进于道。”○孟子所言,则孔子取狂狷,以不取乡愿也。朱子所云谨厚之人,亦暗指乡愿

曰:“中行,行能得其中者。”○又曰:“狂者进取于善道,狷者守节无为,欲得此二人者,以时多进退,取其恒。”○曰:“狂者知进而不知退,狷者应进而退,取其恒一也。”○有所不为,非无为也。进退之说,亦谬。○又按取其恒者,欲与下章连为一章也,尤谬。

引证万章问曰:“孔子,曰,‘盍归乎来!吾党之小子狂简,进取,不忘其初。’孔子,何思之狂士?”孟子曰:“孔子‘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敢问何如斯可谓狂矣?”曰:“如琴张曾晳牧皮者,孔子之所谓狂矣。”赵歧云:“子张善鼓琴,号曰琴张。”“何以谓之狂也?”曰:“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洁之士而与之。是狷也,又其次也。”○孟子此下,盛论乡愿之情状,如一副活画。今观孔子之言,虽不言乡愿,而乡愿隐然在中也。不得中行之士,则宜求其近似者,乃孔子弃之弗顾,直去求狂狷者而取之,其间隐然有乡愿一重也。后世之学,愈失其真,乡愿为上层义理。居处似恭,执事似敬,事亲似孝,事长似弟。发言则阿世而媚俗,秉义则非古而是今。明知其白,而众黑之则黑之,明知其直,而众诎之则诎之。浮誉满于愚俗,阴害及于善类,而世且愈久而莫之觉者,盖有之矣。于此,深嫉而切恶之,故其所言如画,宜与此章参看。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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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南人,南国之人。”○曰:“言巫医不能治无恒之人。”云:“巫主接神除邪,医主疗病。南人曰,‘人而性行无恒,巫医不能治。’”曰:“善南人之言。”释善夫曰:“此《易》恒卦之辞,言德无常则羞辱承之。”○曰:“《易》所以占吉凶,无恒之人,《易》所不占。”○补曰筮既得卦,三人视其卦象,察其吉凶,以定所筮之从违,谓之占。〈洪范〉云:“三人占,从二人之言。”无恒者,不可占定,故《易》词曰‘或承之羞’。或之者,疑而未定之辞。虽占,如不占,故孔子曰‘不占而已矣’。○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其文例如孟子所云‘仁不可为众’。《礼记》云‘管仲难为上,晏子难为下’,亦此文例

曰:“一云,言人不可使无恒之人为巫医也。”○卫瓘曰:“言无恒之人,乃不可以为巫医,巫医则疑误也。”○朱子曰:“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寄死生。故虽贱役,而尤不可以无常。”○古者神圣之人,乃得为巫医。故神农黄帝岐伯巫咸之伦,乃治此术。后世其法失真,其人遂贱,故先儒释此经如是也。然与〈缁衣〉不合,当从旧说。龟筮不能知其吉凶,医药不能治其疾病

引证〈缁衣〉曰:“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小旻〉文《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曰:“无常之人,虽先知如龟䇲,亦不能定其吉凶,况于人乎?”

王弼曰:“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全尊,下不全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恒之为恒,以三阳也。变而为解,则一阴一阳,倏往倏来,下五画至于五六,又不能守其一阳一阴之恒习,上二阴此之谓不恒其德也。坎律是正,解下坎承之羞也。人既无恒,或承之羞也。或之者,疑之也。无恒,故不可定

曰:“或,常也,言羞辱常承之也。何以知或是常?按《诗》云,‘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郑玄曰,‘或,常也。’《老子》曰,‘湛兮似或存。’河上公注云,‘或,常也。’”○曰:“今《诗笺》云‘或之言有也’,不见‘或,常也’之文。”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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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

曰:“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则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所言荒矣。

引证《左传》曰:“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梁丘据驰而造焉。公曰,‘唯与我和夫!’晏子对曰,‘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𬊤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臣献其否,君所谓否,臣献其可,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此下又论和五声之理不然。君所谓可,亦曰可,君所谓否,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者,梁丘据和同之辨,莫详于此。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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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乡人,同乡之人。好,悦也。恶,厌也。○曰:“善人善己,恶人恶己,是善善明,恶恶著。”○朱子曰:“恶者不恶,则必其有苟合之行。善者不好,则必其无可好之实。”云:“乡人皆好,恐是同流合污之人。乡人皆恶,恐是诡世戾俗之人。”

曰:“乡人众共憎恶。”又云:“为众所嫉,是以未可。”屡憎于人,非圣门所尚,不必作憎恶说,恐是厌恶之意。

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悦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说之虽不以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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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事,谓承奉也。说,媚悦也。○补曰不以道,谓以邪枉之事求媚。○补曰器ㆍ使者,各适其用。云:“度才而官之。”求备者,责所不能。

考异〈曲礼〉曰:“礼不妄说人。”注曰:“为佞媚也。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疏曰:“此引《论语》文。”又曰:“礼动不虚说。凡说人之德,则爵之,说人之寒,则衣之。若无爵无衣,则为妄说,近于佞媚也。”○此是异义。上说字,游说也。下说字,悦乐也。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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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泰者,内实而无求于外。骄者,内虚而使气于外。《庄子》所云虚㤭

曰:“君子自纵泰,似骄而不骄。小人拘忌,而实自骄矜。”○泰者,三阳在内之卦也。三阳内实,无求于外,故似骄而不骄。骄者,马之骄也。只是在外之虚气而已。

曰:“骄与泰相似。《大学》曰,‘骄泰以失之。’”○比ㆍ周一类也,孔子分而二之,和ㆍ同一类也,孔子分而二之,骄ㆍ泰一类也,孔子分而二之,皆磋磨之学。

子曰:“刚毅木讷,近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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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毅者,执守之强也。义详〈泰伯〉篇曰:“木,质朴。讷,迟钝。有斯四者,近于仁。”○曰:“刚毅,则不屈于物欲。”○补曰木讷,则其言也讱。

曰:“刚,无欲,毅,果敢。”云:“无欲亦静,故近仁。”驳曰非也。子曰:“也欲,焉得刚?”所据者,此也,不亦拘乎?

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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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士者,仕也。学道,将以仕也。○补曰切者,规责恳至也。如割切偲者,颜色庄严也。《大戴礼》云:“葸焉不怡。”曰:“怡怡,和顺之貌。”○补曰兄弟,同族有服者也。○曰:“混于所施,则兄弟有贼恩之祸,朋友有善柔之损,故别而言之。”

曰:“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云:“朋友以道义切磋琢磨。”曰:“切切,恳到也。偲偲,详勉也。”朱子云:“切切者,教告恳恻,而不扬其过。偲偲者,劝勉详尽,而不强其从。”胡氏之义甚好,但切偲须与怡怡,有相反然者。

曰:“皆子路所不足,故告之。”○孔子子路,时加切责,须知朋友之道,本自宜然,故告之如此。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本,误作‘即戎就兵,可以攻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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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曰善人,谓善于其事者。义见前教民,谓教之以仁义,使知亲上死长之法,子路所谓使知方教之以武勇,使知坐作进退之法。云:“使其心志习于孝弟忠信ㆍ亲上死长之义,耳目习于金鼓车旗,身习于甲胄,手足习于弓矢干戈ㆍ坐作驰骋之节。”曰:“即,就也。戎,兵也。言以攻战。”云:“使民知礼义与信,亦可以就兵。”

引证二十七年《左传》云:“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于是出定襄王,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于是伐。公曰,‘可矣?’曰,‘民未知礼。’于是大蒐而后用之,一战而霸,之教也。”

曰:“言七年者,夫子以意言之。”○曰:“古之教士七年,谓之小成,七年亦教成之节也。见〈学记〉期月ㆍ三年ㆍ百年ㆍ一世ㆍ大国五年ㆍ小国七年之类,皆非亿度。”○古人原以七数为限节,故《易》曰‘七日来复’,曰‘勿逐,七日得’,丧礼大功ㆍ缌ㆍ衰皆七月,《孟子》‘七年之病’。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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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言用不习之民,使之攻战,必破败。”○曰:“弃之,若弃掷也。”○补曰不知义不知兵者以战,则必溃,是委其民于沟壑也。○补曰当与上章合为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