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
沿革
制定机关:国民政府
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察哈尔省境内蒙古各盟旗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

  1. 中华民国23年3月7日国民政府制定公布
  2. 中华民国23年4月20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第4条条文
  3. 中华民国23年7月25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第8条第3项条文
  4. 中华民国25年7月27日国民政府公布废止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