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轩类记 蓬轩类记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新昌、嵊县有冷田,不宜早禾,夏至前后始插秧,秧已成科,更不用水,任烈日暴土坼裂,[1]不恤也。至七月尽八月初,得雨,则土苏烂而禾茂长。此时无雨,然后汲水灌之。若日暴未久,而得水太早,[2]则稻科冷瘦。多不丛生。予初不知其故,偶见近水可汲之田如是,怪而问之。农者云云。始知观风问俗,[3]不可后也。

  山阴、会稽有田灌盐酒,或壅盐草灰,不然不茂。宁波、台州近海处,田禾犯咸潮则死,故作碶堰以拒之。严州壅田多用石灰,台州则煅螺蚌蛤蛎之灰,不用人畜粪。云人畜粪壅田,禾草皆茂,蛎灰则草死而禾苗茂,故用之。

  严州山中灌田之法,有水轮。其制,约水面至岸高若干尺,如其度为轮,轮之辐以细木干为之。[4]每辐出栒处, [5]系一竹筒,但微系其腰,使两头活动,可以俯仰。置轴半岸,贯轮其上,岸上近轮处,置木槽承水。溪水散缓,则以石约归轮下使急,[6]水急则轮转如飞。每筒得水,则底重口仰,及转至上,则筒口向下,水泻木漕,分流田中。不劳人力,而水自足,盖利器也。夫桔橰随处有之,或运以手,或运以足,或运以牛,机器之巧无逾此矣。山中深溪高岸,桔橰之巧莫能施矣,于是乎有水轮之制焉。盖制器利用,苟有益于斯世,则君子取焉。汉阴抱瓮之说,特愤世疾邪之所为,未足以喻广大也。[7]

  成化二年,朝廷念少保于公之冤,遣行人谕祭,[8]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之语。乡人为立怜忠祠。弘治三年,又因言者之请,赠公太傅,谥肃愍,命有司立庙墓所,赐额“旌功”。岁春冬二祭,载在祀典。尝记正统间,翰林学士刘球以言事忤权贵,死非命,其子声冤,赐谥忠愍。考之谥法,刚德克就曰肃,执心决断曰肃,识者以为刘公言切时弊,于公功在杜稷,其死于非命则同,夷考其平生德善劳烈,当权其轻重而为之谥可也。密勿之士,职在代言,其于朝廷盛举,略不一置权衡于其间,士大夫不能无议焉。

  “冯妇善搏虎,字为善 (句) ,士则之 (句) 。野有众逐虎,[9] 虎负嵎,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近见嘉兴刻本,点法如此,颇觉理胜。盖悦之者,搏虎于野之众;笑之者,则之之士也。前后相应。

  广西有庹姓,[10]音托。今吴中人伸两臂量物曰托。庹既与度似而又从尺,疑即此欤!陕西有𠠽字,音罕,持物也。奤音胎字上声,南人骂北人为奤子。[11]广东有孻字,音奈平声,老年所生幼子。㚻音少,[12]杭人谓男之有女态者。𡞚音其緪反,谓子之幼穉者。吽读如憾,恨其人而欲害之之辞。越中有此等字,往往于讼牒中见之。

  世传水母以虾为眼,无虾则不能行。云虾聚食其涎,因载之以行。近闻温州人云:水母大者圆径五六尺,肥厚而重,一人止可担二个。头在上面正中,两眼如牛乳。剖之,中各小红虾一只,故云以虾为眼。前说非也。又水母俗名海蛰,直列反,但名不知为某字。松江志作海蛰,或作海螫。翰墨大全作海䖳。按蛰,虫冬伏也。[13]螫,虫伤人也。皆非物名,亦非直列音。䖳音除驾,本草作蜡,音同。音虽非直列,实水母之异名。温州人又呼水母为鲊鱼,鲊字无义,岂即䖳音之讹耳?

  晋以前碑,皆不著撰人姓名。唐人并著书人姓名,然其书多是名公亲笔。宋以来,书者、篆额者皆具名。本朝碑记,惟敕建井士大夫家所制者,皆名公笔,其馀多是盗书显官之名,以衒俗耳。且撰者必曰“撰文”,书者必曰“书丹”,盖分行以书,凑“篆额”字耳。职衔字多少不一,又必上下取齐,中多空字,古意绝亡矣。予近令人书碑记,独不然。

  大江中金、焦二山,金以裴头陀开山得金而名,焦以焦隐士所居而名。近游焦山,读徐元玉先生壮观亭记云:“古称金鳌、浮玉二山,[14]为江、汉朝宗于海之门户,今京口金、焦是已。[15]盖省文易名,因以淆讹,故郡志无考。然焦有古刻浮玉之名,尚存嵒石,而江表之人,尤称焦门,为可证焉。是以金山为金鳌,焦山为浮玉矣。[16]疑而考之郡志及它纪载,则金鳌乃金山中亭名,浮玉本金山别名也。焦山所刻二字,笔势肥弱,盖宋、元人所书。”其云“古称”,云“省文易名,因以淆讹”,不知何据。

  国初浙江布政司领府九。洪武十五年割直隶嘉兴、湖州二府益之。宣德七年,大理寺卿胡公槩巡抚,奏分嘉兴县地置秀水、嘉善二县,分海盐县地置平湖县,分崇德县地置桐乡县。景泰三年,兵书孙公原真巡抚,[17]奏分处州丽水县地置宣平、云和二县,分青田县地置景宁县,又分置泰顺县,属温州府。成化七年,金华知府李嗣奏,又分金华、龙游、兰谿及处州之遂昌四县地置汤溪县。十一年,奏分黄岩及温州之乐清二县地置太平县。二十年,湖州知府王珣奏分安吉县地置孝丰县。今为府十一,县七十五云。

  清风岭在嵊县界,宋末台州王节妇被虏至此,投水死。岭本名青峯,后人高其节,改今名。事具李先生所作传及士大夫制作,甚详。杨廉夫独立异,为诗云:“界马驮驮百里程,青峯后夜血书成。只应刘、阮桃花水,不及巴陵汉水清。”叶文庄记夏宪使言:昔有人以王节妇之死为无是事,作诗非之,其人后绝嗣。诗云:“啮指题诗似可哀,班班驳驳上青苔。当初若有诗中意,肯逐将军马上来。”正与廉夫意同。绝嗣未必系此,然贞女节士,正偷生忍耻之人之所恶闻,必欲阴伺疵衅而坏之者也。厚德之士,其忍为此辈助虐耶!予读是诗,未尝不为铁崖惜也。

  今旌表孝子节妇及进士举人,有司树坊牌于其门,以为激劝计,即古者旌别里居遗意也。闻国初惟有孝行节烈坊牌,宣德、正统间,始有为进士、举人立者,亦惟初登第有之。仕至显官,则无矣。天顺以来,各处始有冢宰、司徒、都宪等名,然皆出自有司之意。近年大臣之家,以此为胜,门有三座者,四座者,犹皆未足,[18]又有跨门立者,亦多干求上司建立,而题署且复不雅,如寿光之“柱国相府”,嘉兴之“皇明世臣”,亦甚夸矣。近得中吴纪闻阅之,见宋蒋侍郎希鲁不肯立坊牌,予则深叹古人所养有非今人所能及者。吾崑城郑介庵晚年撤去进士坊牌,云无遗后人笑也。

  今人以猜拳为藏阄,阄音鸠,古无此字。殷仲堪与桓玄共藏钩,顾恺之取钩,桓遂胜。或云:汉钩弋夫人手拳曲,时效之,因为此戏。然不知阄字何从始也。[19]

  中酒之中,本平声。唐人云:“醉月频中圣”、“近来中酒起常迟”、“阻风中酒过年年”。东坡诗云:“臣今时复一中之。”今人作去声,如中风、中暑之中,非也。

  温州乐清县学,旧有三贤祠。三贤者,宋贾司理如规、钱孝廉尧卿、王龙图十朋也。如规字元范,补太学生,初调广昌尉,再调兴国军司理,不赴。靖康之难,身先诸生,不肯逃避,族里赖之,时称尚义者必曰贾司理,尧卿字熙载,吴越王七世孙,孝友夙著。绍兴间,举孝廉,未仕,卒。十朋字龟龄,绍兴间廷试第一,学业纯正,后以龙图学士致仕。某祠旧在大成殿戟门之右,后人因其废,易为神厨。弘治三年,予按部至,谒庙,访求其处,欲复之,无隙地。戟门之左有梓童帝君祠,云是洪武间黄教谕所建。命撤其像,复作三贤神主,而增入本朝章恭毅公纶,[20]改曰乡贤祠。不限以数,庶使来者观感而兴起云。

  普怛落伽山,或作补陀落伽,在宁波府定海县海中,约远二百里馀。世传观音大士尝居此,愚夫往往有发愿渡海拜其像者,偶见一鸟一兽,遂以为大士化身之应。馀姚志中载贾似道尝至此山,见一老僧,相其必至大位而去。再求之,不复可得,亦以为大士应验。予以为此正似道试其奸以聋瞽愚俗耳。盖自古奸邪取非其有,未有不托鬼神协助以涂人之耳目者。似道自知幸致高位,恐人议己,故诈为此说,使人知己之富贵非幸致也。不然,福善祸淫,亲贤远奸,观音大士固不异于天与人也。设使不择是非,求即应之,岂正神哉!且既应之,再求之再应之可也,而不复得见,其为诈不攻自破矣。普怛落伽,华言白花,此山多生山矾,故名。令人于像设大士处,扁曰“补陀胜景”,特揭岛夷一白字耳,义安取哉![21]山矾本名郑花,其叶可染,功用如矾,王荆公始以出矾名之。

  懛,丁来切。注云:“失志貌。”苏州谓无智术者为呆,杭州以为懛。同年吴俊时用美姿容而不拘小节,杭人呼为“吴阿懛”。尝自云:“我死,大书一石于墓前,云大明吴阿懛之墓。若书官位,便俗了。惜乎,韵无此字,人亦多不识。”盖初登进士时闻此言,今已二十七年,而时用下世亦数年矣。虽出一时戏言,亦可见其旷达处。昨检韵海,偶见此字而记之。呜呼!安得起斯人与之同发一笑哉!

  两浙盐运司所辖共三十五场。清浦等一十三场在苏、松、嘉兴,地居浙之西,而天赐一场,隔陟崇明县海面;西兴等二十场在绍兴、温、台,地居浙之东,而玉泉一场,隔陟象山县海面。其杭州府仁和、许村二场,虽居浙西,场分则归浙东。凡浙东盐共二十万七千五百馀引,除水乡纳银外,该盐一十万六千一百九十馀引;浙西盐共一十一万四千八百馀引,除水乡纳银外,该盐七万二千六百馀引。各以一半折银解京,一半存留给客。浙西多平野广泽,宜于舟楫,盐易发取,故其利厚,解京银每一大引折银六钱;浙东多阻山隔岭,舟楫少通,不便商旅,故其利薄,解京银每一大引折银三钱五分。俱便灶户。凡盐利之成,须藉卤水,然卤水淋取,又各不同。[22]有沙土漏过,[23]不能成咸者,必须烧草为灰,布在滩场,然后以海水渍之,俟晒结浮白,扫而复淋。有泥土细润常涵咸气者,止用剖取浮泥,搬在滩场上,仍以海水浇之,俟晒干结坚,聚而复淋。夏用二日,冬则倍之。始咸可用,于是将晒过咸泥,约五六十担,挑积高阜,修为方丈池,槽旁下掘成井口,用管阴通,再以海水倾积池中咸泥,使咸水流入井口。然后以重三分莲子试之,先将小竹筒装卤,入莲子于中,[24]若浮而横倒者,则卤极咸,乃可煎烧。若立浮于面者,稍淡,若沉而不起者,全淡,俱弃不用。此盖海有新泥及遇雨水之故也。[25]

  凡烧煎之器,必有锅盘。锅盘之中,又各不同。大盘八九尺,小者四五尺,俱用铁铸,[26]大止六片,小则全块。锅有铁铸,宽浅者谓之铁盘。竹编成者谓之蔑盘。铁盘用石灰粘其缝隙,支以薄砖磈,蔑盘用石灰涂其里外,[27]悬以绳索。然后装盛卤水,[28]用火煎熬,一昼一夜可煎三干。大盘一干可得盐二百斤之上,小锅一干可得盐二三十斤之上。若得再煎,[29]可得四干。大盘难坏而用柴多,便于人众,浙西场分多有之。小盘易坏而用柴少,便于自己,浙东场分多有之。盖土俗各有所宜也。

  理一而已。以人所共由,因谓之道;[30]以随时变易,因谓之易;以变化莫测,因谓之神。程子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易是体,道是理,神是用。”此言偏重于易。要之道是体,神是用,易兼体用而言,无非此理,特异其名耳,非只道是理。[31]

  高宪副宗选论今人于人物是非不公、臧否失当者,譬之观戏,有观至关目处,或点头,或按节,或感泣,此皆知音者。彼庸夫孺子,环列左右,不解也。一遇优人插科打诨,作无耻状,君子方为之羞,而彼则莫不欢笑自得。盖此态固易动人,[32]而彼所好者正在此耳。今人是非不公,臧否失当,何以异此?此言可谓长于譬喻者矣。

  尝闻吴文恪公讷为御史巡按浙江时,坏秦桧碑,而未知其详,疑其为桧德政碑也。后仕于朝,问之浙中士夫,举无知者。及来浙江,阅杭州府志,亦无所得。[33]近闻仁和县学有宋刻石经,往观之,并见此刻,始知公所坏即此石,非桧德政碑也。然于此有以见公学术之正,论议之公,有补于风教多矣。公文集未得见,此作未知载否?因录以记之右。“宣圣及七十二弟子赞,宋高宗制并书,其像则李龙眠麐所画也。高宗南渡,建行宫于杭。绍兴十四年正月,始以岳飞第作太学。三月临幸,首制先圣赞,后自颜渊而下,亦撰辞以致褒崇之意。二十六年十二月,刻石于学,附以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秦桧记。桧之言有曰:‘孔圣以儒道设教,弟子皆无邪杂,皆达于儒道者。今缙绅之习,或未纯乎儒术,顾驰狙诈权谲之说,以侥幸于功利。’其意盖为当时言恢复者发也。呜呼!靖康之祸,二帝蒙尘,汴都沦覆,[34]当时臣子,正宜枕戈尝胆,以图恢复,而桧力主和议,攘斥众谋,尽指一时忠义之言为狙诈权谲之论。先儒朱熹谓其倡邪说以误国,仗虏势以要君,其罪上通于天,万死不足以赎者,是也。昔龟山杨先生时尝建议罢王安石孔庙配享,识者韪之。讷一介书生,幸际圣明,备员风纪,[35]兹于仁和县学得观石刻,见桧之碑记, [36]尚与图赞并存,因命磨去其文,庶使邪诐之说,[37]奸秽之名,不得厕于圣贤图像之后。然念流传已久,谨用备识,俾后览者得有所考云。”

  漕运定规,每岁运粮四百万石。内兑运三百三十万石,支运七十万石,[38]分派浙江、江西、湖广、山东各都司,中都留守司,南京、河南、江北、直隶一十三把总,管辖各卫所旗军领运。浙江都司运船共一千九百九十九只,每船或运军十名,或十一名,或十二名,共该旗军二万一千六百七十名。每船大约装运正米三百石,连加耗四百馀石,共该载运七十馀万石。该运粮者,杭州前、杭州右、海宁、温州、台州、处州、宁波、绍兴凡八卫,海宁、金华、衢州、严州、湖州凡五所,其馀沿海备倭卫所,俱不运粮。自宣德八年,里河漕运,到今皆然。[39]运船每五年一造,每一船奏定价银一百两,[40]军卫自备三十两,府县出价七十两。兑运者,各卫所运军驾船至府县水次仓兑粮起运,京仓、通州仓交纳。支运者,原系民夫民船,运至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仓。军人驾船于四仓支运京、通二仓。近年又有改兑之名,[41]盖免民起运淮安等仓,加与耗米,就令军船各到该运府县兑粮,直抵京、通二仓也。

  禹庙在会稽山下,规模弘敞,塑像严整。所谓窆石者,[42]相传为葬禹衣冠处。其石形稍类锺,刻篆已剥落不可辨矣。南镇之庙亦塑神像,则甚无谓,尝语府官,[43]当去像留主,为合礼意。彼以为自国初以来有之,似不可毁。尝思之,孔子与诸贤皆人貌可以形像求者,高皇初建国学时,皆革塑像,用木主。岳镇海渎,不可以形像求者,岂令用塑像耶?此必前代旧物,洪武初,正祀典诏下,有司无识,失于改正耳,决非朝制也。

  刘时雍为福建右参政时,尝驾海舶至镇海卫,遥见一高山,树木森然,命帆至其下,舟人云:“此非山,海鳅也。舟相去百馀里,则无患,稍近,鳅或转动,则波浪怒作,船不可保。”刘未信,注目久之,渐觉沉下,少顷则灭没不见矣,始信舟人之不诬。盖初见如树木者,其背鬣也。

  古人谓墓祭非礼,故礼无墓祭之仪。朱子亦尝谓其无害于义。然但谓孝子感时物之变,有不忍遽死其亲之心,不能自已,亦欠分明。愚尝思之,葬后题主,谓亲之神魂已附于主,故凡有事荐祭,惟主是尊是亲。然为主之木,与吾亲平昔神魂素不相合,特以礼制所在,人心属焉。亲之体魄,平昔神魂之所依载,安知委魄之后,神魂不犹依于此乎?盖魄有定在,而魂无不之。[44]古人之祭,或求诸阳,或求诸阴,或求诸阴阳之间,不敢必也。故以墓祭非礼为辞而不行者,泥古忘亲者也,行之无害也。

  苏东坡有云:“紫李黄瓜村落香。”黄瓜,今四五月淹为葅者是也。月令:“四月王瓜生,[45]苦菜秀。”王瓜非今作葅之瓜,其实小而有毛,本草名菝葜,[46]京师人呼为赤包儿。谓之瓜者,以其根相似耳。今人以其与苦菜并称,遂疑即今黄瓜,[47]而反以黄字为伪。[48]木绵花出南越,树高四五丈,花红如山茶花,子如楮实,[49]绵出子中,可贮茵褥,苏州人称攀枝花者是也。今纺织以为布者,止可名绵花。云间通志以为木绵花,盖踵蔡氏误耳。又尝见一士人家葵轩卷中,记序题咏,皆形状今蜀葵花。盖不知倾阳卫足,自是冬葵可食者。诗七月“烹葵及菽”,[50]公仪休拔园葵皆是也。古人文字中记载名物,必考核精详,故少差谬。

  成化末,里人朱全家白日群鼠与猫斗,猫屡却。[51]全卧见之,以物投鼠,不去,起而逐之,方去。

  江南自钱氏以来,及宋、元盛时,习尚繁华。富贵之家,于楼前种椿树,接各色牡丹于其杪。有花时,登楼赏翫,近在栏槛间,名楼子牡丹。今人以花瓣多者名楼子,未知其实故也。

  乡党莫如齿,此先儒之论也。然礼亦有“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之文。今学校老生,凡遇仕而归乡者,辄以齿自居,略无贵贵之义,彼为命士大夫者,又皆避嫌从厚,不以自明,于是先王之礼,遂成偏废而不明,不行于天下,以所见之不广也。闻安福彭文宪公时省亲还家,族党以三命不齿于族致隆于公,公不敢当,乃受异席,盖其族党,多读书知礼之士故耳。[52]

  吴中恶滥不售之货,谓之店底,故庠生久滞不中者,亦以此目之。[53]宣德中,从胡忠安公濙之请,起取四十岁以上廪生入国学,需次出身。天顺初从都御史李公宾之请,又一行之,皆姑恤之政也。然宣德、正统间,监生惟科、贡、官生三种而已,故此辈得以次进用。景泰以来,监生有纳刍粟及马助边者,有纳粟赈荒者,虽科、贡之士,亦为阻塞。中间有自度不能需次者,多就教职,馀至选期,老死殆半矣。近闻北畿巡抚张公鼎亦建此议,礼部寝之,是能不以姑恤结人心者也。

  古之君子,以军功受赏,犹以为耻。而近时各进巡抚文臣,一有克捷,则以其子弟女婿冒滥陞赏,要君欺天,无耻甚矣。予所见大臣,不以军功私其子弟者,白恭敏、于肃愍二公而已。白薨后, [54]其子镇陈乞,官之。于薨后,朝廷欲官其子,以子寘举人,[55]乃官其孙。

  近至温州,访问前任知府之贤者,士大夫每以何文渊为称首。盖其廉能之者,初非过情,而惠利之及民者亦多,故民犹称之。若所谓却金馆之作,则不能无意于沽名。故今往来题咏者,诛心推隐无已,此所谓求全之毁也。

  李翰撰子易云:前代极刑,有磔、呙,凌迟字并无出,二字疑始本庙。近偶阅南村辍耕录,记元制死刑有斩首、凌迟而无绞,则元已有此名,本朝盖因之。然今律制五刑之目,死刑有绞、有斩而无凌迟,律条内有之,然皆施于罪大恶极者,非常刑也。 (又见宾退录。)

  浙之衢州,人以抄纸为业,每岁官纸之供,公私糜费无算,[56]而内府贵臣视之,[57]) 初未以为意也。闻天顺间,有老内官自江西回,见内府以官纸糊壁,面壁饮泣,盖知其成之不易,而惜其暴殄之甚也。又闻之故老云:洪武年间,国子监生课薄仿书,按月送礼部。仿书送光禄寺包面,课薄送法司背面起稿, [58]惜费如此。永乐、宣德间,鳌山烟火之费,亦兼用故纸,后来则不复然矣。成化间,流星炮杖等作,一切取榜纸为之,其费可胜计哉!世无内官如此人者,难与言此矣。

  王元章,绍兴人,国初名士。所居与一神庙切近,爨下缺薪,则斧神像爨之。一邻家事神惟谨,遇元章毁神像,辄刻木补之,如是者三四。然元章家人岁无恙,补像者妻拏沾患,时时有之。一日召巫降神,诘神云:[59]“元章屡毁神,神不之咎;吾毁辄为新之,神何不佑耶?”巫者仓卒无以对,乃作怒曰:“汝不置像,彼从何而爨耶?”自是其人不复补像,而庙遂废,至今以为笑谈。

  王琦,字文进,仁和人。乡贡试礼部副榜,授汝州学正。擢监察御史,以学行老成称。升山西按察佥事,[60]提督学校,士风为之丕变。改四川,不乐,乞致仕归,年方五十。琦以清介自持,在官门无私谒,平生不治生产,居闲陶如也。值岁大祲,无以为朝夕,冬且暮,大雪,日僵卧不能出门户。于有馈,非故旧推不受,即故旧至,数亦却之。邻有唁之曰:“当路甚重公,举一言,何所不济,何乃自苦如此?”琦曰:“吾求无所愧于心耳。无所愧,虽饥与寒,无不乐也,何唁之有?”[61] 天顺间,竟以饥寒卒。杭州守胡濬闻而吊之。[62]告布按二司,为奏祠琦于杭学乡贤祠。 (出杭州贤祠录。)

  景泰间,温州乐清县有大鱼,随潮入港,潮落,不能去,时时歆水,满空如雨。居民聚集磔其肉,忽一转动,溺水死者百馀人,自是民不敢近。日暮雷雨,[63]飞跃而去,疑其龙类也。又一日,潮长时,鱼大小数千尾皆无头,蔽江而过。民异之,不敢取食,疑海中必有恶物啮去其首。然啮而不食,其多如许,理不可究。予宿雁荡,闻之一老僧云。

  商文毅公辂父为府吏,[64]生辂时,知府夜遥见吏舍有光,纵迹之,非火也。翌日,问群吏家有某事,云商某生一子。知府异之,语其父曰:“此子必贵,宜善抚之。”后应举浙江乡试第一名,礼部会试、廷试皆第一名。景泰间仕至兵侍兼春坊谕德,入内阁。天顺初,罢归。有医善太素脉,公命诊之,云歇禄十年,当再起。成化初,复起入阁,至户书,[65]数年致仕。

校勘记 编辑

  1. “任烈日暴土坼裂”,“坼”字原作“拆”,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 “而得水太早”,“早”字原作“旱”,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 “始知观风问俗”,原无“问”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 “轮之辐以细木干为之”,“木”字原作“大”,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5. “每辐出栒处”,“辐”字原作“轴”,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6. “则以石约归轮下使急”,“石”字原作“在”,原无“归”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补。
  7. “未足以喻广大也”,“喻”字原作“御”,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8. “遣行人谕祭”,“谕”字原作“御”,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9. “野有众逐虎”,原无“有”字,“逐”字原作“搏”,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
  10. “广西有庹姓J,“庹”字原作“度”,据清墨海金壶本改。下同。
  11. “南人骂北人为奤子”,“北”字下原无“人”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12. “㚻音少”,“㚻”字原作“曰”,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13. “按蛰虫冬伏也”,原无“按”字,“冬”字原作“各”,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
  14. “古称金鳌浮玉二山”,原无“称”字,“鳌”下原衍“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删。
  15. “今京口金焦是已”,“今”字原作“金”,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16. “焦山为浮玉矣”,“玉”字原作“山”,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17. “孙公原真巡抚”,“孙公”原作“公孙”,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18. “犹皆未足”,“犹皆”原作“跨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19. “然不知阄字何从始也”,“然”字原作“言”,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0. “而增入本朝章恭毅公纶”,“恭”字原作“公”,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1. “义安取哉”,原无“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2. “又各不同”,“同”字原作“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3. “有沙土漏过”,“有”字原作“今”,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4. “入莲子于中”,“入”字原作“水”,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5. “及遇雨水之故也”,“遇”字原作“避”,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6. “俱用铁铸”,原无“铁”字,“铸”下原衍“者”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删。
  27. “蔑盘用石灰涂其里外”,原无“盘”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8. “然后装盛卤水”,原无“后”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9. “若得再煎”,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作“若能勤煎”。
  30. “因谓之道”,“谓”字原作“为”,据文意改,下“因谓之易”同。
  31. “非只道是理”,“只”字原作“谓”,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32. “盖此态固易动人”,“固”字原作“故”,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3. “亦无所得”,“得”字原作“可”,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34. “汴都沦覆”,“覆”字原作“复”,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5. “备员风纪”,“员”字原作“负”,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6. “见桧之碑记”,原无“见”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37. “庶使邪诐之说”,“邪”字原作“奸”,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8. “支运七十万石”,“支”字原作“改”,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9. “里河漕连到今皆然”,“皆然”原作“然皆”,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40. “每一船奏定价银一百两”,“奏”字原作“造”,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1. “近年又有改兑之名”,“改”字原作“该”,据清墨海金壶本、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改。
  42. “所谓窆石者”,“窆”字原作“定”,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3. “尝语府官”,“尝”字原作“常”,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4. “而魂无不之”,“之”字原作“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45. “四月王瓜生”,“王”字原作“黄”,据清墨海金壶本改。下“王瓜非今作葅之瓜”同。
  46. “本草名菝葜”,“名”字原作“云”,原脱“菝葜”二字,据清墨海金壶本改、补。
  47. “遂疑即今黄瓜”,原无“今”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8. “而反以黄字为伪”,原无“字”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9. “子如楮实”,原作“色楮实”,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0. “诗七月烹葵及菽”,原脱“菽”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51. “猫屡却”,原脱“猫”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52. “多读书知礼之士故耳”,“读”字原作“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53. “亦以此目之”,原作“亦以此之矣”,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54. “白薨后”,“白”字原作“自”,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5. “以子寘举人”,原脱“以子”二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56. “每岁官纸之供公私糜费无算”,原无“之”字,“供”字原作“共”,“费”字下原有一“并”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删。
  57. “而内府贵臣视之”,“内”字原作“贵”,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8. “课薄送法司背面起稿”,“薄”字原作“书”,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9. “诘神云”,“诘”字原作“诰”,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60. “陞山西按察佥事”,原脱“陞”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61. “何唁之有”,原脱“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62. “杭州守胡濬闻而吊之”,“胡”字原作“明”,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63. “日暮雷雨”,“雨”字原作“电”,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64. “商文毅公辂父为府吏”,原脱“父”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65. “至户书”,“书”字原作“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