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六典分铨奏

请六典分铨奏
作者:姚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50

近宰臣卢文纪上章,请条理选部。臣闻“事不师古,匪说攸闻”。又曰:“仍旧贯,何必改作。”此先王之格言也。臣案六典,吏部三铨,尚书侍郎,分典吏部。其格择人有三实四才,孟冬三旬集人有地里之差。若循彼纲条,依其格限,人无滥进,官得实才。只自天成四年十月诏罢侍郎分铨,只以尚书并领。正官又阙,多是他曹权差。才力或有短少,遂致发道凝滞,围集迟留。移省既失常规,选人隔年披诉。臣请却依六典分铨,朝廷列职分司,比期厘务。置之闲地,何表分忧。望各委典铨,于事为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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